第 7 部分阅读
一梦千寻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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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千寻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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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暖流涌进心房,千寻的眼眶忽然湿润。捧在手心,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小心翼翼,温柔体贴,极尽宠爱疼惜,他对她的好,浓得化不开。“借你的手机给我用一下。”裴予陌轻轻拍她的头。千寻顺从地掏出手机,交给他。他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眨眨眼睛:“我们好像从来没有拍过合照吧?”她的手机有拍照功能,在镜头前,两人头靠着头,脸挨着脸。按下快门的一刹那,裴予陌突然侧过头,吻在千寻的脸上。毫无前兆,千寻吓了一跳,表情怪异,脸却刷地胀得绯红。
裴予陌很满意自己的得意之作,不让千寻删掉,并将它设置为手机屏保。
“不要了,丑死了!”千寻抢过手机,一边皱眉端详,一边说。“哪里丑了?”他指着自己的鼻子,眼中尽是笑意,“这可是超级无敌天下第一的帅哥!”
千寻俏皮地翘起嘴角,笑着啐道:“呸,你少臭美!”裴予陌却看得发愣,她面颊莹亮,眼如秋波,含着闪烁的情意,何等动人。千寻这副娇俏模样,宛如车窗外熏人欲醉的晚风,撩拨着他的心,一阵紧似一阵。刚下公交车,他就将她揽进怀里:“谢谢你,千寻。”“谢我什么?”她看着脚下,两个深灰色的影子躺在地上,紧紧靠在一起。
“谢谢你把自己交给我,谢谢你给我爱你的机会。”千寻不作声,缓缓贴近他。那股熟稔的男性气息冲进鼻管,让她感觉安心,像一片温暖的雪花,触手便会融化,轻轻地,将她全部掩覆。这个春风沉醉的晚上,昏黄路灯下,温柔的夜色徐徐荡漾,牢牢将两人笼罩其中。
裴予陌俯下头,轻轻吻她的颈。那一秒,千寻眼前再度浮现出林熙阳的脸。
千寻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裴予陌,喜欢两个人蜷缩在一个温暖的屋檐下,依偎取暖。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如此简单。喜欢一个人的同时,是否就会忘记另一个人呢?男女之间,一旦突破了最后一层防线,就会迅速水乳茭融如胶似漆。千寻和裴予陌就是这样,他们不分昼夜地相对,缠绵到冰火俱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都在做重复的事情,拥抱、亲吻、吃饭、逛街,却不知厌倦,甚至恨不得日日相见,夜夜缱绻。裴予陌在千寻的旅行社附近租了一套公寓。白天,她做饭,他洗碗;她洗衣服,他拖地。她终于知道他喜欢吃宁波汤园,每天煮给他吃。吃过晚饭后,两人窝在沙发上看碟子,他把她拥在怀里,下颏抵在她的脖子上,鼻息暖暖的。夜里,躺在裴予陌怀里,他的喘息,他的呓语,让她深深沉迷。是他开启了她对xg爱的朦胧认识,将她带到一种不曾体验过的境界。爱欲难分的一刻,恍然的瞬间,她会不知道什么叫爱,怎样才叫爱。感情上依赖,身体上迷恋,这些已经足够给她以爱情的想象。而裴予陌这样的男人,是适合用来想象的,因为他这般完美,这般优秀,无论是作为男人,还是情人;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套用一句周迅的话,他能够满足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所有幻想。不知不觉时间进入5月。阳光开始有了夏天的味道,光斑跌落在身上,有一种烧灼的温度。只要不带团出去,千寻就和裴予陌呆在一起,她在季宅的时间越来越少。而季滟也同样难得在家,姐妹俩几乎碰不到面。这个周末,千寻接到季安澜的电话,让她回家吃饭,季滟也在。晚上,季滟浴室的水龙头坏了,遂敲开千寻卧房的门,借用一下浴室。千寻把浴室让给她后,便上三楼书房去查资料。她6月要返校,赶着写毕业论文。打开电脑,用百度搜索时,突发奇想,输入了“香水百合”。页面缓缓打开,显出一行蓝色的字体——“香水百合,花语是: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不多不少,正好9个字。裴予陌送她9枝香水百合,原来是在借花喻情,带着试探的意味。百转千回,好隐晦而复杂的心思,像在打哑谜。只是……请原谅,暂时我还不能回答。季滟沐浴后,从浴室出来。她一边用毛巾擦着湿头发,一边往自己的房间走。突然听到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她看到千寻的手提包放在床头柜上,声音是从包里传出的。“千寻,你的电话!”季滟高声叫唤,却无人应答。手机铃反复地响,锲而不舍。季滟猜想对方一定有什么急事,于是拉开手提包的拉链,掏出手机,想帮千寻接电话,然后转告给她。她还未开口,就听见彼端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说:“千寻,你今晚不过来了吗?”
她愕然。这个声音醇厚迷人,如此熟悉!季滟呆若木鸡,对方的语气依然温和:“喂,你为什么不说话啊?”她慌忙将电话挂断,一眼瞥见手机上的照片,恍如晴天霹雳。照片上的女孩是千寻,满面红晕,一抹浅笑凝固在唇角,表情捏扭而怪异。男人只能看见侧面,明显是按下快门时,他突然侧过头,狠狠地吻在千寻脸上。手机从季滟无力的手中滑落。——孟千寻居然和裴予陌在一起!——裴予陌一心一意爱着的人,竟然是孟千寻!真相如此残忍。她的心如刀剜。手机再次响了起来,季滟耳朵里嗡嗡作响。她扔掉湿毛巾,以手掩面,狂奔而出。
晚上9点,郝晨才从公司回来,刚进门,外面就有人敲门。打开门,季滟披散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泪流满面地出现在他面前。他慌了,连忙将她拉进屋里,问:“出什么事了?你怎么哭了?”季滟不说话,抱住郝晨,嘤嘤地哭了起来。裴予陌,她以为一切都过去了。可是,这个名字已经成了她心上的一道疤痕,只要想起就会生生地疼。郝晨扶她坐在沙发上,取来干净的毛巾,轻轻地擦着她的头发,说:“湿头发就跑出来,小心感冒。”他的动作那般温柔。很快,头发一点一点地干了,她的泪也一点一点地褪去。
季滟仰着头,看着郝晨那双干净清澈的眼睛,郑重地问:“郝晨,你会一直这样爱我吗?”
他愣了一下,神色微微有些惶惑,然后淡然地笑:“会的。你这丫头又瞎想了!你该好好地找件事情做,让自己忙碌起来,就没空去胡思乱想。”他继续用手指梳理着她的头发。听见郝晨的承诺,季滟破涕为笑,笑容明媚无比。
和郝晨认识以来,他一直都这样宠溺她,容忍她的小姐脾气,容忍她时而的任性。
“郝晨,你知道吗?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我会活不下去。”她幽幽地说,失去了平日的活泼洒脱。郝晨的手停了停,心脏一阵痉挛。——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我会活不下去。这个晚上,郝晨一遍又一遍地想着这句话,心里疼痛难忍。他是个知足安份的男人,在异乡的城市,没有多大的野心,仅仅期待有一个稳定的工作,领到一份不错的薪水,遇上一个可以彼此好好相爱的女子。既然得不到自己最爱的女人,找个爱自己的女人也蛮不错的。而且,季滟那么单纯,像一汪清泉,清冽甜美。望着窗外朦胧的月光,他终于做出了决定。
戒指
这天下班后,郝晨约季滟在西餐厅见面。桌上有娇艳欲滴的玫瑰和红色的蜡烛。
季滟有些意外,郝晨居然请她吃烛光晚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浪漫?他在烛影摇曳里举起杯子,说:“祝你快乐!”季滟举杯,轻轻地抿了一口。看到他认真的表情,她知道他一定有什么话要说。
果然,郝晨叫她闭上眼睛,然后伸过手来,在她掌心放下一样东西。她缓缓睁开眼,是一个小小的首饰盒。打开来,里面躺着一枚白金戒指,很小,没有镶钻石,表面雕刻着心形图案。
郝晨望着她,眼睛清澈如水,说:“这是我今天上午在商场买下的,虽然廉价了一点,但是希望你会喜欢。”季滟盯着那枚戒指,烛光中的眸子璨若星辰。郝晨轻轻地替她戴在无名指上,漂亮的形状温柔的光泽,她的眼睛涩涩地发酸。
然后,季滟仰着头说:“你看,这屋顶竟然有许多紫色的小灯呢。”其实,她是怕眼泪掉下来。
虽然这枚戒指不值钱,她首饰盒中的任何一款首饰都比它昂贵得多,但是,这是郝晨送给她的,是他对她的爱情承诺。她默然接受,心里自是十分欢喜。他们在霓虹流溢的街头闲逛。整晚季滟都在笑,她笑得很稚气,很纯粹的开心。
初夏的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空气中弥漫着茶叶的清香。下午的客人很少,千寻择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来,那是她最喜欢的座位。虽然在角落,但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窗外的街景和行人,还有满眼的阳光。刚才,季滟打电话给她,说是请她喝下午茶。大厅里还有几个优雅的女子在品香茗,千寻安静地看着她们,猜测着她们有怎样的过去与未来。
最近她很快乐,单纯的快乐。有人拍她的肩膀,转头,看到的是神采奕奕的季滟。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化浓妆,清新的眉眼,干净美好的脸,看上去和自己确实有几分相似。季滟在她对面坐下,问:“想喝点什么?”“我已经叫了薰衣草冰茶,你呢?”“来一杯普洱。”季滟对侍者说,然后,眨着狡黠的眼睛看她,“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出来吗?”
千寻低声答:“不可能仅仅是为了喝茶吧?”“呵呵……真聪明!”季滟兀自笑个不停,“难怪人家说私生女智商比较高。”
千寻的脸色为之一变。季滟今天有点反常,难道她发现什么了?果然,季滟脸上的笑容消失,用一种幽怨的眼神看她:“千寻,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为什么把我当傻子?他一直以来爱的都是你!”千寻脸色惨白,她不能思想,亦不能说话。脑子里一片混乱。她怎么会知道?是郝晨告诉她的吗?不可以!林熙阳,你为什么要告诉她残忍的真相?你这样做,等于是杀了她!
“其实,我早就应该猜到,他心里始终有一个女人,否则他不会对我这样阴晴不定、冷漠无情……”“不,”千寻终于出声,咬着下唇,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镇定一点,“事情不是你想象的,他对你一直都很好,他也很喜欢你……”“喜欢?”季滟自我解嘲地笑,“那根本就不是喜欢。没错,我是很喜欢他,喜欢了很多很多年,觉得他很完美,像童话里的王子一样。但我根本就不了解他,只能远远地看着他,怎么都无法真正地靠近他。也许我喜欢的,只是自己心中塑造的一个偶像罢了。这种喜欢让我变成了一个白痴。只要有理智的人,都应该看出来,他对待我的态度,就像对待宠物一样,高兴了逗几下,不高兴了就不理不睬。现在想起来,他当初的悔婚,对我对他都是一种救赎。”千寻越听越糊涂,她嘴里的那个“他”到底是谁?……悔婚!她的心惊跳了两下,血色慢慢回到了脸上。“你是说……裴予陌?”千寻稳下心情,试探着问。“你和他在一起了,是吗?”季滟盯着她,心里的感觉很复杂,隐隐地还有一种妒忌的情绪。
“对不起!原谅我,好不好?”千寻垂下眼睫,嗫嚅着说。她确实需要季滟的“原谅”,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其实爱情没有对错。”季滟叹息着说,“也许你才是他命中的那个人。”
“季滟!”她的声音喑哑,困难地,“我并不是成心要抢裴予陌,等我发现时,他已经爱了我很久……”“你这样说,纯粹是在我面前炫耀,让我嫉妒。”季滟语气中有掩饰不了的晦涩,“你别忘了,我曾经爱他爱得发疯,而他却悄悄爱着另一个女孩。骄傲如裴予陌,是轻易不会为女孩动心的,被他爱上,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可惜我永远感受不到。”“季滟……”千寻轻轻唤道,很是歉疚不安。“千寻,你一定要珍惜你的幸福,好好地爱裴予陌。因为他是一个很可怜很孤独的人。”季滟突然一把握住她的手,诚恳地说,“他那么骄傲那么敏感,不要别人的同情和怜悯,不会接受施舍的爱情。不管怎么样,裴予陌也是我表哥,现在他一个人流落在外,请你一定要照顾好他,也算是替我母亲赎罪。”千寻的双眼瞬间被泪水迷蒙。这个世上,真正爱裴予陌的是季滟,真正了解裴予陌的也是季滟。“你心底仍在爱着他,是吗?”她坦白地问。季滟低下头:“他爱的人是你,需要的人也是你。”侍者适时送上一杯普洱茶,浓郁的茶香飘浮在空气中。季滟松开握她的手,端起了杯子。千寻瞥见她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在午后阳光下,发着灼灼的光辉。季滟看到她讶异的眼神,举起手在她面前晃了晃:“这是郝晨送我的白金戒指,我们订婚了。”
“戒指很漂亮。”千寻专注地盯着那枚指环。郝晨送出订婚戒指,就表明他已经决定忘记过去,好好地爱季滟。“很廉价的戒指,不值什么钱。”季滟说,“就像郝晨本人,很普通很平凡,却能带给我简单的快乐。我很喜欢现在这种感觉,平淡温馨,没有困扰没有烦恼,多好。也许,我不是爱上郝晨这个人,而是爱上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季滟的双眸灼亮,面庞焕发着一种光彩,千寻看到的分明是幸福的光辉。
面前这个幸福的女子,是很难让人硬下心去伤害的。更何况,季滟对她这么好,连裴予陌为她悔婚的事都能够谅解。林熙阳,请珍惜这个女子,不要再伤害她,一丝一毫也不可以!深夜,千寻在黑暗中睁大眼睛,辗转难眠。那枚戒指还是触动了她。脑海里记忆涌动如潮,往昔的画面一幕一幕掠过,任她挣扎抗拒,始终徒劳无果。伸手摁亮床头的灯光,裴予陌早已熟睡。她悄悄爬起来,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街道。这是一条繁华的马路,红尘喧嚣,即使是半夜,依旧有汽车呼啸而过,一直没有停止。
林熙阳和季滟订婚了,也许不久以后,他就会成为她的姐夫,搬进季宅,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老天为什么要如此安排?难道真的是一报还一报?自己从季滟手中抢走了裴予陌,便要还给她一个林熙阳?千寻可以狠心拒绝林熙阳的纠缠,但是,如果真的日日和他见面,在季滟眼皮底下,他们如何把戏做得完满无缺滴水不漏,让季滟察觉不出一点异样来?如若真的想杜绝伤害,她只有一条路可走,那便是永远离开季宅,离开n城。
她果真不属于季宅,一次次回归,又一次次远离……正想得出神,一阵熟悉的男性体味慢慢接近。下一刻,她落入了温暖的怀抱。
“为什么还不睡?又在发呆?”裴予陌宠溺地把玩着她的发梢,鼻息吹在她脖颈上,痒痒的,扰乱了汗毛孔的自由呼吸。她转身,用两只胳膊缠住他的脖子,说:“我过几天就要回w城了,你会不会想我?”
“想,现在就开始想。”在他长长睫毛下的瞳孔里,她看到了脉脉的深情。良久,温暖湿润的唇覆盖了下来。此生,拥有裴予陌深刻强烈、毫无保留的爱,是她最大的幸福。所以,她应该安静地满足,不再想着其他人。林熙阳,只是她的记忆中划过的一道痕迹,需要永远藏匿……
第四卷:只是当时
未来
清晨,裴予陌从睡梦中醒来,呢喃着轻唤“千寻”,却无人回答。一下子惊坐在床上,身旁,早已不见了她的身影。床单上一点褶皱也无。这才记起,千寻已经回w城了,短短半个月,却像过了半辈子那么久。寂寥的屋子里,仿佛还存留着她的气息。千寻在的时候,每天早上起床,餐桌上都有做好的早餐,宁波汤园、西式煎蛋、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下班回家,用钥匙转动锁孔,门开处,便能看见那个害他工作时不得安心的面孔。而现在,只有一屋子沉闷的空气。裴予陌打开窗,让凉风吹进来,驱散房间里的燠热,却驱不走心头的寂寞和对千寻的思念。
他正想给千寻打电话,门铃突然作响。这个时候,会是谁呢?走过去开门,站在门外的居然是季安澜。看到他惊异的表情,季安澜扬了扬眉:“不欢迎我?”“当然不是。”裴予陌请他进屋,“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我对你的行踪一直了如指掌。”季安澜在沙发上落座,“包括你离开n城,去w城找千寻,然后又回到n城,租了这套房子,和千寻同居。”裴予陌微微有点不安:“我们并没有……”“原来你也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占了我女儿的便宜,吃干抹净,翻脸不认。”
“请您相信,我对千寻是真心的。”裴予陌笃定地望着他。“开个玩笑,我当然相信你。”季安澜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你没让我失望,这么快就追上了千寻。”这时,厨房里响起一阵水煮锅沸的声音。裴予陌说了一声:“对不起,请等一下。”转身走进厨房,将宁波汤圆盛进碗里,端上餐桌。“您要不要来一碗?”裴予陌问。季安澜摇摇头:“我已经吃过了。这就是你的晚餐?”“嗯。千寻住在这儿时,会煲好吃的汤,还有她独门秘制的香菇鸡丝面。她现在去w城了,我只能将就着吃,反正也没什么胃口。”“你把我女儿当保姆啊?”季安澜皱皱眉,“千寻的厨艺这么好,你将来有口福了!”
将来?裴予陌的心情黯淡了一下,千寻并没有许他一个将来。季安澜看他一眼,沉默半晌,淡淡地说:“季滟要结婚了,婚期定在下月8日。”
“这么快?”裴予陌问,“是和那个叫郝晨的吗?”“你也知道郝晨?”“听公司的同事偶尔说起。俞氏未来的驸马爷,这个名字早就在坊间流传。”
“俞氏的驸马爷原本是你。”季安澜眼神犀利地从他脸上划过:“离开俞氏,离开季家,你后悔吗?”裴予陌迎视着他的目光,字字掷地有声:“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后悔两个字。”
“可是,我今天来,就是为了请你重回俞氏。”裴予陌满脸讶异,难以置信。季安澜叹口气,意味深长地缓缓对他说:“我年纪大了,掌管俞氏这么大一个企业,越来越力不从心。而郝晨学的是美术,搞广告创意还行,管理企业则完全是个门外汉,而且他的性格也不适合从商。想来想去,只有你有才能和魄力接替我的位子,作俞氏集团的掌门人。”
“可是,我和俞氏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怎么会没有关系?”季安澜狡黠地一笑,“难道你不想成为季家的女婿吗?”
“我当然想,可是……”裴予陌背过身,面朝洒满落日余晖的阳台,阴影留在他的身后。
季安澜知道他在顾虑什么,说:“既然想作季家的女婿,就必须承担作女婿的责任。我只有两个女儿,季滟的丈夫不适合,我只能寄希望于千寻。除非你不想和千寻结婚……”
“但这是俞氏,不是季氏。”裴予陌打断他的话。“下个月,俞氏就正式更名为季氏集团。”裴予陌转身,面对他,既意外又震惊:“俞氏真的要更名?”季安澜瞟了餐桌上的碗一眼,说:“再不吃,汤园就要凉了。”裴予陌木讷地吃完汤园,索然无味,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其实,俞氏更名为季氏,包括季滟的婚事,均遭到了俞梦瑶的强烈反对。奈何季安澜今时不同往日,再不用仰仗俞家的鼻息,集团公司也被他扶植的亲信所掌控。现在缺少的只是一个接班人。
“除了你,我再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季安澜坦诚地说,“既然你打算娶我的女儿,掌管家族企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而且,季滟的母亲对不起你,就把它作为对你的补偿,也可以弥补我对千寻的亏欠。”这件事,季安澜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既能为自己的企业留住一个人才,肥水不流外人田,又能将千寻留在季宅。裴予陌屏息良久,低声说:“你给我时间考虑一下,最起码要和千寻商量。”
“好,我等你的答复。”季安澜离开后,裴予陌拨了千寻的电话,却并没有提及此事,只扯了一些吃了饭没有、最近过得好不好之类的闲话。他不想给千寻压力。在经历了这么多的爱恨情仇后,他很想带着千寻,远离季宅,远离一切是非,过平静安稳的生活。对于掌管俞氏企业,裴予陌没有丝毫兴趣,今晚季安澜的到来,倒提醒了他另一件事:虽然三年期限未到,他还是希望能早点揭开谜底,希望千寻能许他一个未来。这天下午,裴予陌走进n城最大的珠宝店,柜台小姐立刻迎了上来,热情地问:“请问您要买什么首饰?”“我想向女朋友求婚,能帮我挑选一枚合适的戒指吗?”小姐脸上立刻显出失望的神情,这样一个气宇轩昂、面目诱人的男子,居然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还要向女朋友求婚。在柜台前挑选了很久,裴予陌才选中一枚色彩和造型都很独特的钻戒,一圈粉红色小水钻,围绕着一颗蓝色的心形钻石,璀璨夺目,瑰丽迷人,象征着完美爱情。钻石之所以拥有无与伦比的慑人美丽,是因为大自然的神奇造物力量,把它淬化成世上最坚硬的天然宝石。多少沧海桑田,多少物转星移,钻石始终书写着一份无坚不摧的的坚韧。就如同他和她的爱情,在茫茫人海中,如电光火石般相遇,始终无畏世事的变迁而日久弥坚。
“能不能在指环上刻几个字?”裴予陌问。“没问题。”柜头小姐目光痴迷地落在他脸上,世上居然有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这么完美的五官,配上尊贵优雅的气质,简直就是从童话书中走出来的王子。从珠宝店出来,裴予陌路过一家音响店,信乐团正声嘶力竭地吼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一对情侣与他擦身而过,走了几步,那个女子突然转身,怔怔地凝视着他。
“裴予陌……”裴予陌回头,与她面对面相望:“季滟,你还好吗?”季滟没有说话,拼命稳住自己的呼吸,目光久久地盯在他脸上。郝晨发现她从未有过的热烈眸光,不由仔细打量起了对方。这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穿着黑色的棉布休闲服,长着一张异常英俊的脸,眼神清澈锐利。“这位是你的男朋友吧?”裴予陌很快恢复平静,盯着这高大陌生的男子,留着很精神的平头,肤色黝黑,眉目英挺。“你是……”郝晨迟疑地问。“他现在是千寻的男朋友。”季滟忍不住开口,替裴予陌回答。裴予陌有些意外,目光移回到季滟身上,她凄凄恻恻地笑:“我都知道了。怎么千寻没有告诉你吗?”千寻的男朋友?郝晨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了僵。她真的有了男朋友,而且外形如此出众,气质俊挺不凡。千寻确实没有告诉他。裴予陌被季滟的问话狠狠呛了一下,说:“听说你们要结婚了,恭喜。”
季滟讶异:“你已经知道了?连千寻都不知道呢。”“我会告诉她的。”裴予陌冲他们点点头,说了一声“再见”,很快转身离开。
季滟望着他的背影,毫不留恋地,一点一点地,隐没在街头喧嚣的人群中。
谁能想到,这个男人曾经是她的未婚夫呢?他说话的语气,就好像是对一个街上偶遇的陌生人。
还是那样倨傲、孤独、冷漠,真想象不出,他对待千寻是怎样一副态度?温柔似水的、情意绵绵的、深情款款的……晚上,裴予陌和千寻在qq上聊天时,不经意地说起:“知道吗?季滟准备在7月8日结婚。”
千寻只“哦”了一声,没有再回话。他发过去一个问号:“季滟知道我们的事,你怎么没有告诉我?”千寻语塞,很久,才打了四个字:“我忘记了。”“你什么时候回来?”“7月初。”“你好象很累的样子,明天还要上课,该睡了。”“886。”千寻很快下线。前不久,台风刚刚过境。这个夜晚,宁静微凉。裴予陌躺在床上,不能睡眠。他在黑暗中摸出一根香烟,火光一闪,就会想起千寻。到处都是她,千寻,千寻……对她的想念,渐成习惯,比烟瘾更难戒除。
婚宴
没有千寻的日子,孤独难耐,度日如年。下班后,裴予陌坐了半小时的公交车,回到单身公寓。掏出钥匙开门,如往常一样,迎接他的只有寂寞的空气。鞋架上没有她的鞋子,沙发上没有她的手提包。千寻说是7月初回来,现在已是7月5日,她依然不见踪影。裴予陌正要走进书房,却听到一种异样的声响。厨房里,沸水扑扑地顶着锅盖。香气四散,飘向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吸吸鼻子,心头掠过一阵狂喜:是她回来了!未及转身,一个温软芳香的身体已从背后掩至。“千寻!”他猛然回转,紧紧拥抱她,生怕眼前的她又会突然消失。一个多月的分离,裴予陌默默地体味着每一种心情,焦虑、沮丧、恐惧、思念、牵挂,此刻全都汇聚成强烈的渴望。她的黑瀑一样的长发,奶油一样的肌肤,柔软的身子,娇嫩的双唇,全都是他的渴望。
等不及天黑,他将她抱进卧房,一边吻着她,一边喃喃地控诉:“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接站?”千寻嗔笑地撇嘴:“人家想搞个突然袭击,看你是不是趁我不在的时候金屋藏娇。”
“金屋没有,阿娇倒有一个……”他把脸埋在她柔软的胸前,贪婪地吻着她每一寸肌肤。千寻在他怀里微微挣扎:“厨房里还煲着鸡汤呢。”“我不要喝鸡汤,你就是我的鸡汤。”裴予陌喘息着说,语气活像一个赖皮的小男孩。对热恋中的男女来说,世上任何美食都抵不过一场激情的盛宴。于是,千寻不再出声,轻轻环抱住他的腰,在奇妙的令人眩晕的快感之中,她闭上眼睛,脸颊红润光泽,带着盈盈的浅笑。裴予陌,他是她遇见过最强壮热烈的男人。她何尝不想念他?想念他可以倚靠的肩膀,宽阔温暖的怀抱,深沉如潭的眼睛……直至最终,锅里的鸡全都烧糊了。两人只好打电话到楼下餐馆叫外卖。香喷喷的蛋炒饭,配了清淡的鱼丸汤,也是不错的一顿晚餐。裴予陌食指大动、狼吞虎咽,一边说:“你父亲来找过我,想要我回俞氏集团。”“回俞氏?”千寻嘴角的笑意凝固了。“嗯。他希望我作俞氏企业的接班人。”“你怎么想?”她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我无所谓,主要看你是什么态度?”他盯着她,一脸的肃穆,“毕竟俞氏集团是你们季家的。”千寻有些左右为难,为裴予陌的前途着想,应该支持他回俞氏集团,美国圣约翰大学ba,留在现在这家电脑公司,对他来说是屈才。但如果回俞氏,他和季家便有脱不了的干系,关系会越来越亲密,以往那些恩怨纠葛又会重新回到他们生活中。“不管你做任何决定,我都支持你。”裴予陌不置可否地笑笑,心里却暗自欢欣,千寻虽然没有明确表态,却给了他一个朦胧的希望。
“对了,你父亲要我转告你,7月8日记得参加季滟的婚礼。”千寻的眼神定了定:“你呢?”“我去不太合适吧?”裴予陌耸耸肩,“何况,我当天要去广州出差。”
她的眼眸蓦地阴暗沉郁:“我才刚回来,你又要去出差?”“只去三天。”他宠溺地轻抚她的面颊,“乖,我回来的时候会给你带礼物。”
千寻握住他的手,把脸紧贴在上面,不再抱怨。眉宇间却刻着隐隐的忧伤。
三天后,是季滟和郝晨的大喜日子。两人相携执手,百年好合。婚宴仍就设在五星级大酒店。千寻独自赴宴,并送上厚重的礼物。季滟对她灿烂地笑,小小的面孔,化着精致的新娘妆,写满幸福和快乐。7月的n城烈日高照、酷热难耐,季滟偏偏选在这样一个日子举办婚宴,而且安排得如此仓促,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怀孕了,两人可能是“奉子成婚”。季滟两度结婚,上回婚礼新郎当场悔婚,酒宴上有宾客幸灾乐祸地说:“这回不会又来个悔婚吧?”“我看不大可能。听说新郎倌家境平平,和富甲一方的季家门不当户不对,能攀上季滟这根高枝,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悔婚?”“是啊,我还听说,新朗倌的母亲被接到n城,季家为她买了一套房子,弟弟也进了俞氏企业,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可我还是觉得,季滟和裴予陌更般配些,这位新郎长相气质都很平庸。”
“唉,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婚姻也要讲究缘份……”
中午十二点,酒宴正式开始。场面豪华气派,菜式丰盛,一道一道端上来,仿佛永远也吃不完。大人孩子们个个大块朵颐,尽享口福,桌上堆积的美食使他们食欲旺盛。在这人声鼎沸的大厅中,只有千寻吃得很少。静静地坐在一角,她不喜欢人多的场合,参加酒宴对她是个极大的刑罚,她忍受着,不知何时才能结束。“千寻!”有人唤她,千寻转头,看见季滟和郝晨向她走来。他们是来敬酒的。季滟脱下了洁白婚纱,换上一件粉色的缎子旗袍,凹凸有致、曲线玲珑。郝晨穿着剪裁合宜的正式礼服,对比新娘的满脸欣喜和兴奋,他则显得笑容僵硬,眼神飘忽闪烁。
千寻淡淡地祝福了一句:“恭喜了。”恭喜季滟成为郝晨的新娘,郝晨成为她的姐夫!
“谢谢。”季滟和她碰杯,“希望你也好事将近。”千寻淡然一笑,瞥一眼郝晨,他刻意避开她的视线。“滟滟,傅盈盈特意从英国赶回来了,刚下飞机,现在正在楼下大厅!”俞梦瑶匆匆走过来,对季滟说。“太好了,我这就去迎接她!”傅盈盈是她长久以来唯一的朋友,闺中密友从国外赶来参加她的婚礼,季滟更添了几分喜悦,兴冲冲地跑出婚宴大厅。郝晨正要追上去,一个粗嘎的男声突然说:“孟千寻?你是苏缇的女儿?”
千寻回神,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拉住她的手,从头到脚仔细打量:“几年不见,出落得这样标致,和你母亲当年一模一样!你还记得我这个老头子吗?我是熙阳的爸爸……”
林熙阳的爸爸?千寻望着那张布满皱纹沧桑的脸,努力在童年的记忆中搜寻。
“小丫头,你肯定不认得我,我可认得你。你那会儿和我家熙阳多要好,每天偷偷地在桃树林子里见面。你走的当天晚上,我那傻儿子还躲在房间里哭呢……”“爸爸!”郝晨低声而急促地阻止,怨怪父亲的鲁莽,“不要再说了!”
“傻小子,不好意思了?”郝晨父亲像个老顽童,促狭地笑了起来,“你们那时候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今年清明我回柳镇扫墓,听老街坊说,你曾经回了柳镇一趟,向人四处打听我家熙阳的下落。这些年,你一直都在找他吗?”“不是啊,没有。”千寻掩饰地,脸上掠过一丝慌乱,“我那次也是回去给我母亲扫墓。”
提到苏缇,林熙阳的父亲露出惋惜的神情:“多好的一个女人啊,三十多岁就走了,可惜,可惜……”郝晨连哄带劝,终于把父亲带走了。临走时,他深深地看了千寻一眼,目光中充满忧伤。千寻独自坐着,眼前人影纷乱,耳边人声喧哗,空气恶劣。她恨不得立刻从这宴会上消失。
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季滟和郝晨并肩站在门口送客。千寻向他们道别:“祝福你们,我先走一步。”
“你不舒服吗?”季滟打量她,“脸色这么差?”千寻惊异于自己的失态已经不能掩盖,她连忙说:“天气太热了,胸口有点闷。”
“那你早点回去休息吧。”千寻顾不上看郝晨一眼,走出了酒店。明明是敷衍季滟的借口,可是走在刺眼的阳光下,她真的头晕目眩,四肢无力,呼吸急促。找个背阴的地方,她坐了下来,隔着一层衣物,还能听到自己急遽心跳的声音,其他什么声音都听不见。
大概是中暑了吧?千寻想着,从手提包中掏出藿香正气丸,吞了一大把。
不知坐了多久,一阵凉风拂面,她陡地清醒,那剧烈的心跳缓解了,耳边传来手机的铃声。
打开手机,里面有条短信:“你没事吧?”她看了看那个号码,没有回话。第二条短信传来:“你真的回柳镇找过我?”千寻将这两条短信删除了,心里默默地说:“季滟,但愿你一生无忧,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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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图图多多 评论:《一梦千寻》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1112 15:10:56 所评章节:35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这首歌曲预言着什么呢? 图图多多,好厉害,连这个暗示,你都看出来了??这个应该就是这篇文章的主旨吧——“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告别
郝晨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暗蓝色夜空下的季宅。这是他的新婚之夜,然而,他却没有一丝兴奋激动的心情。卧房里,季滟发出细微的鼾声,孕妇很容易感到疲惫。她怀孕了,已经两个月,迫使俞梦瑶不得不同意他们的婚事。
再过八个月,将有一个小生命诞生。他就要作父亲了!可是,今天在婚宴上看到千寻,心里还是有些难过。他知道自己不能完全放下千寻。那根刺深嵌在肉里,拔出时必定会有血液涌出。
卧房对面便是千寻的房间,原来,她离他这样近!她一直没有忘记他,她甚至回柳镇找他……在茫茫人海中,他们寻找着对方,以为找到了,最终却失之交臂。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不能相守?为什么有情无缘的人,总是要相遇?难道他们的相遇,只是意味着分离?千寻在婚宴上那么苍白衰弱,让郝晨很担心。他给千寻发了很多短信,但她一条都没回。
他了解她,外表纤弱,内心倔强,虽然话语很少,但心里的主意却很坚定。一旦她决定了的事,没有人可以改变。千寻看上去淡定薄凉,好象谁都不放在眼里,其实她很善良,不忍心伤害任何一个人。她不会伤害季滟,也不会伤害她现在的男朋友,所有的痛苦,她都隐忍着,一点一点地咽下去。
郝晨想起第一次在桃树林中见到千寻,她坐在桃树下,粉色的花瓣飘落在她的肩头、长发上、洁白的额上、微蹙的双眉上,白衣胜雪,飘然出尘,那情景就像童话中的天使。
她是他的天使,永远只是天使,美丽纯洁,却可望而不可及。有些人,注定只是生命中的过客,惊鸿一瞥,永远地消失在痛苦的记忆深处。郝晨走回卧房,从抽屉里拿出那些水彩画,那曾经怀着满腔的思念去渲染的少女。他伸出手指,轻轻碰触她的脸,泪水无声地迷离了双眼。黄昏。夏日的最后一道阳光,仍然带着炙热。郝晨给千寻打了很多电话,她都没有接。她连最后告别的机会都不给他,他不甘心。
下班后,他早早地候在旅行社门口,看着她和同事走了出来。他一直跟着她,跟着她走进一条小巷,远离了所有的人群。郝晨追上去,低声呼唤:“千寻。”千寻没有回头,抓着手提包的手指握紧了,脚步也加快了。他走得更快,一下子拦在她面前。她停下来,扶着墙,微微喘气。“你为什么跟着我?”她看着自己的脚尖。“我有话要跟你说。”他深呼吸,盯着她看。“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她仍然垂着头,不肯看他一眼。“记得以前在柳镇,我们多快乐!我常常想起小时候的事情。我现在宁愿自己还是小孩子,那么,你就不会这样躲着我……”她听出他语气中的忧伤和无奈,慢慢抬起头,看到自己出现在他明澈的瞳孔里,同样忧伤而无奈。“我不是躲你,只是,我们不应该再见面。”“怎么可能不见面?我是你的……”他猛然一顿,怔怔地望着她,表情里有一丝无奈。
“是呀,你是我的姐夫。”千寻勉强现出微笑,困难地说,“再见。”一转身,她拔足而奔。他愣了几秒钟,再次追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放开我!”千寻叫着,拼命挣扎。“千寻,你听我说,只说一句!”他近乎哀求地说,抓着她的手不放,像抓着一根救命的稻草。
千寻终于不再动,她迟疑地望着他,目光中充满防备。“我知道我现在的身份,我是你的姐夫,你是我的小姨子。”郝晨苦笑地说,“我不应该再缠着你。但是,对于过去,我们应该做个了结。”“有这个必要吗?根本就没有开始的事,谈什么了结?”她漠然地看着他。
“真的没有开始吗?”郝晨脸上露出痛苦的神情,喃喃地说,“千寻,你为什么不承认你曾经爱过我?为什么不承认你一直都在等我?”听了他的话,她的心头忽地一痛,无言地望着他。“昨晚我在季宅的书房里,看到了你遗落在书桌上的一本书,里面夹着那张《花瓣雨》,那是我16岁时送给你的,9年过去了,你仍然保存着它,你从来都没有忘记我!”“是又怎么样?”千寻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死死地咬着下唇,“你已经和季滟结婚,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这个世界上,除了爱,还有责任。林熙阳,我们不能这样自私!不能伤害爱我们的人,让他们痛苦!”郝晨的脸色苍白,如同受到重击,手指迅速撤离她纤细的手腕。“你现在快乐吗?”他低下头,身体微微地痉挛着,颤声问道。“我不能骗你说,我不快乐。”她轻声说,“其实我一直都很快乐,直到再次遇见你。”
“我明白了,原来,我才是你痛苦的根源。”郝晨突然抬头,双眸晶亮,一字一句地说,“千寻,你放心,我不会再纠缠你了。从今天开始,我们把一切都忘掉吧!”千寻点点头,心脏却一阵阵地抽痛。“从今天开始,你只是我的小姨,我只是你的姐夫,我们以前根本就不认识。”他深吸一口气,“没有柳镇,没有桃树林,也没有《花瓣雨》。”她一瞬不瞬地盯着他,他眸中的晶亮,原来是泪光。仿佛又回到离开柳镇的最后一天,那个洒满夕阳的秋日黄昏,内心有千般无奈、万种不舍,也只能强自按捺、苦苦压抑。“我送你回家吧?”他问。“不用了。”她说。“最后一次。”一股恻然的心酸,令千寻无法再拒绝。他们并肩往她住的公寓走,这条并不算深远的小巷,此时却变得无比漫长。终于到了楼下,她站定,挣扎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我到了。”他望着她,心里有千言万语,却说不出一句来。这是真正的离别时刻。他对她是那么依恋,甚至希望时间就此停住。良久,他才从包里拿出一本画册:“这是我画的,是对过去那段时光的纪念。你回去之后再看。”千寻转开脸,背对着他,狠咬嘴唇,忍住想哭的情绪。他绕到她面前,低声说:“我们拥抱一下,好吗?”千寻摇头,一转身,掩面飞奔而去。几乎同时,郝晨转身离去。一口气跑上楼,千寻打开房门,背倚着墙,重重地喘息。喘息平定后,她站在阳台上,眼睁睁地看着郝晨飘然而去。那穿着白衬衫的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直至走出了她的生命。就这样吧,她和林熙阳。从此以后,他们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虽然咫尺,却是天涯。
她拿出他送给自己的画册,这是他自费出版的个人水彩画集,一共有9张。前面几张全都是桃树林和苍白瘦削的白衣少女。第8张是,男孩和女孩相互拥抱,紧紧地,仿佛耗尽一生气力般地拥抱。
最后一张是,在惨白凄清的月光下,男生扑向渐渐消失的少女,泪水从脸上滑下来,滴落在空气中……在画册的扉页上,写着一句话:“如果爱我,请你忘记我——刻骨铭心的爱情都是这样终结的。林熙阳”千寻手中的画册无声地滑落。身体中似有什么被狠狠地抽离。她虚弱地抬起头,眼前是一片眩目的白光。心脏的抽痛迅速蔓延开来,爬遍了全身。她用手撑着阳台上的栏杆,不让自己倒下去。强撑着走进书房,她将画册藏在书桌抽屉的最底层。不能让裴予陌看到,她不要伤害他!关上抽屉,她已经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四周的墙和天花板,全都在旋转。在天旋地转中,她倒在了地板上。全身的血液似乎都被冻僵了,她一动也不能动。勉强睁开双眼,她看着夕阳从窗外投射进来,整个房间都充满了金黄色的光线。已经很晚了,她必须起来做饭。裴予陌今晚从广州回来,她要煮他爱吃的宁波汤园。这是她唯一能为他做的。她想要爬起来,可是四肢不听使唤,像个木头人一样僵硬地躺在地上。一瞬间,她突然想起了9年前的那个早晨。母亲也是这样安静地躺在床上,清晨明媚的阳光照着她美丽的脸。妈妈,你也是这样吗?无能为力,一动不动,安静地等待死神降临。门口传来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然后,她听到一阵脚步声。是裴予陌!她心里疯狂地叫着他的名字,予陌,予陌,救我!我害怕,你快来救我!可是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泪水从她的眼角落下来,流进了黑发间,消失不见。她听见他走进了厨房,很快走出来,到餐厅,打开冰箱的门,又阖上。终于,他出现在她模糊的视线中,虚幻得像一个飘忽的影子。他手里拿着一瓶可乐,往书房走来,突然整个人呆怔住,目光凝固在她身上。
时间仿佛是蜜糖,黏稠得化不开。“千寻!”他痛楚地惊叫一声,扔掉手中的可乐,跑过来,一把抱起她。
她费力地张开嘴,仍然说不出一句话。他紧紧地将她拥进怀里,全身一阵颤栗,恐惧惊惶攫住了他的心脏:“千寻,你告诉我,你哪里不舒服,怎么会突然昏倒?”裴予陌的怀抱很温暖,千寻靠在他的怀里,隐约闻到他衣服上有她熟悉的味道。她觉得安全,不再害怕。她用力抬起眼睑,想对他微笑,想告诉他不要担心,可是泪水却不争气地涌了出来。
“对不起……”勉强吐出这三个字,她昏厥过去,彻底失去了意识。
医院
手术室的门紧闭。裴予陌坐在门外的长椅子上,面无表情地盯着地上,好似被抽离了灵魂一般。
寂静的走廊,响起一串急促慌乱的脚步声。裴予陌抬起头,看到季安澜风一样地冲了进来。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千寻会忽然昏倒?”他着急地问,一贯沉稳内敛的人,看上去有些失魂落魄。“正在抢救,原因还不清楚……”裴予陌嗓音干哑,“很抱歉,我没有照顾好千寻。”
季安澜看看他晦暗的脸色,不再说话,迳直在他身旁坐了下来。裴予陌从身上摸出烟盒,递给他:“要不要来一根?”季安澜摇摇头,说:“我已经戒了。”裴予陌扳动打火机,手指颤栗痉挛,打了好几下才打着。手术室的红灯亮得刺眼。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门依然紧闭。长椅上的两个男人脸色都不好,季安澜像个木偶一样,坐着一动不动,裴予陌靠在墙上吸着烟,目光呆滞地凝视窗外。夜色迷离,月光皎洁,清凉的夜风,捎来一阵淡淡的花香。多么迷人而静谧的夏夜。而他却感觉不到一丝美好,全身僵硬,像坠入突如其来的噩梦。“千寻,你千万不能有事!”他低喃地说,“我还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没有说,你不能连这个机会都不给我……”手术室的指示灯灭了。裴予陌迅速转身,第一时间奔向从里面走出来的医生:“医生,她怎么样了?”
医生摘下口罩,脸上的表情严肃凝重:“已经抢救过来了,幸亏送院及时,否则……”
季安澜焦急地插话:“我女儿到底得了什么病?严不严重?”“照我的判断,病人患了很严重的心脏病。具体情况还要等明天她醒来,作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季安澜的脸色惨白如纸:“心脏病……又是心脏病……”医生敏感地盯着他:“病人是不是有心脏病的家族史?”“她母亲就是患心脏病去世的。”医生拍拍他的肩膀:“也不要太着急,等明天的检查报告吧。”季安澜目送医生离开,转头望向裴予陌。他眼底骤然黯淡阴郁,面色苍白,嘴唇抿得很紧。
翌日清晨。千寻慢慢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置身在一间洁白的病房中。病房的窗户敞开着,蓝色的窗帘在晨风中轻扬。裴予陌趴在她的床边,头伏在床单上,似乎睡着了。浅黄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洒在裴予陌黑亮的短发上,仿佛也闪烁着点点星芒。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手指触到他的头发,细细的,硬硬的。
悄悄地、温柔地,头发从她冰凉的指尖滑过,微微带着暖意,是他的体温。
裴予陌察觉了,迅速抬起头,对她绽开一个微笑:“你醒了?”千寻将手从他发间收回来。他小心翼翼地扶她坐起,用枕头垫在她腰后,温柔地问:“饿了吗?想吃什么?我给你去买。”她摇头:“昨晚你守了我一夜?”“你父亲也来了,刚刚才被我劝回去。”裴予陌倒了一杯温开水,递到她手里:“你一定渴了,喝点水。”千寻握紧手中的玻璃杯,却没有喝。望着他,她很轻很轻地说:“我得的是心脏病吧?和我母亲一样。”裴予陌不打算瞒她:“是心脏病没错,但不会有生命危险。”千寻苦涩地笑了笑:“我外婆、我母亲都是得心脏病死的。”他怔住,紧紧地盯着她,心紧缩成一团。“不会的,你不会死。我绝对不会让你死!”她默叹一声。其实,她并不怕死。只是不知道另一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是无声黑暗的,还是像传说中的天堂一样耀眼明亮。死亡不可怕,因为死人根本没有痛苦,痛苦的是活着的人,深爱他们的人。
傍晚,季安澜从公司赶过来,千寻的体检报告已经出来了,她患的是先天性心脏病。
千寻的主治医生姓李,n城首屈一指的心脏病专家,和俞家是世交,又是季安澜的中学同学,交情匪浅。他将季安澜和裴予陌请进自己的办公室。“这种病具有遗传性,而且潜伏在她体内已经很久了。如果能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就不会恶化到如此严重的地步。现在,她的心脏病已经发展到后期,简单的修补很难治愈,必须立刻做心脏移植手术。”他坐在皮椅上,十指交叉叠放在膝上,表情沉重。“心脏移植?”季安澜激动地从沙发里站起来,“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换心?”
“对。”李医生点头,“心脏移植手术费用不菲,这对你们季家来说不是问题,关键是需要配型合适的供体。但依目前的情况来看,捐赠器官的人并不多,肾脏、眼角膜等都很少有人愿意捐献给医院,更何况是一颗心脏!”“没有找到合适的心脏,我女儿会怎么样?”季安澜目光中流露出渴望,“靠修补手术和药物治疗,她康复的希望有多大?”李医生沉默,好一会儿才回答:“如果不做心脏移植手术,你女儿康复的希望几乎没有。她目前的身体状况,必须在一个月内动手术,否则就是华佗在世,也挽救不了她的生命。”
季安澜重重一震,身体几乎瘫软在沙发里。裴予陌连忙扶住他的肩,扭头问李医生:“告诉我,你们打算怎么做?”“尽快安排病人住院,用药物控制病情恶化,等待一颗适合她的心脏。”李医生无奈地摊一摊手,“这是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短短一个月,我们到哪里去找一颗合适的心脏?”季安澜喃喃道,完全沉浸在悲伤绝望的情绪中,“除非奇迹发生……”“不管有没有奇迹,我都会一直陪在她的身边。”裴予陌凝视着他,眼睛里有无比坚决的光芒,“我不会让她一个人。”千寻,你也不要让我一个人……自从千寻入院,裴予陌便向电脑公司辞了职,日夜守护在病床前。知道自己的病情后,千寻的情绪一直很稳定。他从未看见过她流泪,或者露出哀伤的神情。她这种视死如归的镇定,却让他隐隐不安。季安澜不肯放弃,他花重金请了国内外最权威的心脏病专家来会诊,结果得出的结论还是一样:千寻的病情已经非常严重,心脏随时会停摆,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待一颗合适的心脏,完成换心手术。
一位外国专家情绪激动地质问季安澜:“你是病人的父亲吗?为什么让女儿的心脏变得如此糟糕?像这种重型先天性心脏病,在新生儿期或婴儿期即会出现明显症状,而且她母亲、外祖母都是得心脏病去世的,你早就应该引起重视。如果这种病在3—6岁作手术治疗,完全可以根治!”
3—6岁?那时候的千寻,根本就不在他的身边!季安澜心里充满悔恨和歉疚,是他的自私和功利,害死了苏缇,又让他们的女儿陷入了绝境。“先生,请您再想想办法,一定要救救我的女儿……她……她太可怜了……”
外国专家的情绪平稳下来,他拍拍季安澜的肩:“我也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作为父亲,你的心情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作为一个医生,我爱莫能助,只能先用药物控制,然后等待奇迹发生。”又是等待!千寻的生命就在等待中一点一点消逝,随时都可能离他们而去……
深夜。月光洒进病房,将千寻那张苍白透明的脸照得圣洁美丽。她双目紧闭地睡在床上,呼吸很细很轻,嘴唇仍是青紫色。季安澜坐在病床边,怔怔地凝望着自己的女儿。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如此仔细地打量她。她确实很美,肌肤白净,五官姣好,甚至超过了她的母亲。可是,这样绝美的容颜,却注定了她一生的痛苦和不幸,难道真的应了那样一句话——红颜薄命吗?季安澜颤栗地伸出手,温柔地抚摸她的脸,无限疼惜地说:“我的乖女儿,你不会走的,你不会离开爸爸,因为你是上帝送给我的天使……”千寻平静的呼吸突然加重,长长的睫毛在雪白的肌肤上轻颤,如月光下翕动的蝶翼。
她缓缓睁开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过了许久,嘴唇才轻轻蠕动:“你叫了我女儿,你终于承认我是你的女儿?”季安澜心痛如割,他近乎哽咽地说:“是爸爸对不起你,千寻,你一定要原谅我……”
“我早就原谅你了,”千寻语调仍然平静,“从我进季宅的那一天,我就原谅你了。因为是你给了我生命,能来这世上走一遭,能够看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无怨无悔!”
“千寻!”季安澜心脏像被人撕裂一般剧痛。人们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直至今天,他才真正体会到它的涵义。看着女儿躺在病床上虚弱的样子,真好像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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