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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1章 凌云的回马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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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吗的!他们绝对是疯了!这还是我们伟大,高贵,光荣,骄傲的血族吗?这根本就是血族之耻!”
    “以多欺少也就算了,竟然还用枪对付一个普通人?!哦,不对,老板不是普通人,老板把他们打怕了……”
    杰斯特怒火中烧,根本不顾身上的伤势,在岩洞里跳来跳去,咆哮如雷!
    凌云却十分的冷静,刚才猝不及防之下,他吃了一个大亏,但却并没有气馁,而是盘膝坐在地上,心念电闪,思索起了对敌之法。
    近攻?他拥有冥血魔刀和黑暗风暴;远攻?他拥有金色长弓和纯银箭矢……
    除了这几样之外,他还有大把的火灵符,无数的银针,以及自身的纯阳真气,甚至是阴阳漩涡,吸功**……
    最后,他还有一项从来没有使用过的,绝对能克制血族的功法,神武纯阳仙诀,但这个功法自身消耗太大,不到关键时刻,他不想轻易使用。
    现在,自己这一方,吃亏就吃在人少,势单力孤,双拳难敌四手;另一个,就是对方拥有很多枪,又是从高空中居高临下,进行密集射击,他们占尽了地利。
    “嗖嗖嗖嗖!”
    凌云左手猛然一抖,向着洞口射出了四枚铁钉,只听两声惨叫,两名飞到洞口窥探的血族,瞬间被凌云射瞎了双眼,当空坠落!
    “吗的,他们用的竟然是沙鹰手枪,这么多沙鹰手枪。看来陈家这次下了狠心了啊……”
    杰斯特狠狠的用锋锐的利爪,把打入自己后腰上的一颗子弹挖了出来。破口大骂道。
    凌云心神一动,突然开口问道:“杰斯特。沙鹰手枪的有效射程是多少?”
    杰斯特和保罗的爱好不同,对枪支弹药的了解程度是超专家级的,他立即就回答道:“老板,普通沙鹰手枪的有效射程是两百米左右,但根据我身上的子弹来看,这些沙鹰手枪,都是经过改装过的,有效射程至少是三百米……”
    凌云一听,心中大喜。随口道:“有效射程才三百米啊?我还以为至少也要一千五百米呢……”
    作为一个修真者,凌云对枪支的态度,和对汽车的态度一样,根本就是零了解,他从心底里排斥这些科技范畴里的东西,更不愿意花费时间去了解。
    凌云本来以为,枪炮这种热武器,有效射程起码要在千米以上,所以刚才被那么密集的子弹扫射。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躲避。
    毕竟,在钓龟岛海域战斗的时候,凌云已经见识过了枪炮甚至导弹的威力了。
    杰斯特冷笑道:“老板,其实普通枪支。对我们血族来说,杀伤力根本就不大,就算是在有效射程之内。那些普通枪支都对我们造不成什么伤害,何况我们血族的速度够快。还会飞,可以轻易逃出枪支的有效射程……”
    “只要逃出了枪的有效射程之外。那子弹的飞行速度和射杀威力就会大大的减弱,就算能打到身上,也跟小石子打中了身体差不多!这一点,就算是对普通人都是一样的。”
    凌云眼睛一亮,微微点头,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可这时,只听杰斯特又提醒似的说道:“可是老板,他们是在高空向下射击,子弹的飞行速度只会越来越快,那射杀威力不但不会减弱,反而会倍增,所以我刚才才会受伤……”
    凌云恍然,天上下冰雹的时候,那豆子般大小的冰雹,都能砸穿汽车玻璃,就别说射出枪膛的子弹了。
    不过他却也心中大定,瞬间想到了主意,淡然微笑道:“那我们如果到他们头顶上去呢?”
    杰斯特一愣,眨着铜铃般大小的淡紫色眼珠子,呆了一呆说道:“老板,那当然是换成我们赚便宜了,根本不需要两百米,只要保持在他们上方一百米以上,他们的子弹就无法伤害我们了……”
    “可是老板,您这个想法实在是太惊人了,他们现在已经占领了天矛峰的峰顶,咱们根本冲不出他们的封锁的!”
    “哈哈哈哈……”凌云突然仰天长笑,猛然从地上站了起来,抬手一指天矛峰对面的山岭,对杰斯特传音入密道:“那座山也有千米多高,而且山顶距离天矛峰峰顶至少八百米远,难道我们不会先去那座山上去吗?”
    人少是劣势,但却胜在机动灵活,想打就打,想走就走,可以随心所欲,耍的敌人团团转!
    杰斯特猛地又是一呆,他兴奋怪叫道:“哇哦,尊贵的老板,您实在是太英明了,这一点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凌云微微一笑道:“行了,别拍马屁了,咱们趁着敌人不注意,从密林中潜伏上山,然后迅速飞到他们的头顶上方,杀他们一个回马枪!”
    要是连这点儿困难都解决不了,凌云也就不是凌云了!
    “你化身蝙蝠吧,这样目标会小一些,在地面上的战斗,交给我来!”
    凌云对杰斯特嘱咐一声,便不再管他,而是拿出了两把银针,分别捏在了双手之中,放开强大的神识,往洞外一扫,立即把洞外几十米之内的情况,摸的一清二楚!
    凌云现在的神识极限,直径范围已经有百米,半径范围恰好有五十米,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距离地面五十米的高度,挖这个石洞藏身了。
    “他们没有再派人下来,应该是占领了高处,等待陈家的援兵到来,咱们偏偏不给他们这个机会!”
    凌云冷笑一声,从洞口飞身而出,身形直落悬崖底部,一下子就钻入了浓密的乱树丛!
    杰斯特化成一只小巧蝙蝠,紧随着凌云射落密林,身影消失不见。
    凌云进入密林之后,并没有急着冲上对面的山岭,而是先抬头看了一眼,目光穿透了密林的枝叶缝隙,只见夜空中四五百米高度,就是云雾缭绕,隔断了上下方的视线。
    虽然说凌云拥有阴阳神眼,目力强大,在夜间视物犹如白昼,但这也是有距离极限的,在这群山环抱的深夜里,一点儿灯火也没有,他能清晰视物四五百米远,已经是极限了。
    当然,在繁华城市里又不一样,繁华城市的夜晚,总是灯光处处,借助那些灯光的帮助,凌云在千米高空往下看,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凌云看不到敌人,敌人自然更不可能发现他,凌云暗笑一声,开始展开身法,在夜色密林中穿行快速登山,杰斯特则在凌云前方,穿插飞行,进行探路。
    “杰斯特,你们血族的五感六识,哪一种最为强大?”
    凌云在迅速登山中,不忘继续询问血族的弱点。
    没想到前方却传来“吱”的一声,凌云苦笑,心说原来血族进行终极变身之后,就真的成了吸血蝙蝠了,并不能进行说话。
    他随即不再询问,开始全力登山,千米高峰,对凌云来说不过是几分钟而已,在快要到达峰顶的时候,杰斯特终于变回了人形大鸟模样。
    他悄悄的停了下来,认真对凌云说道:“尊敬的老板,我们血族,是耳力最为强大……其次是嗅觉,对血液的嗅觉最为敏感,然后才是目力,尤其是日光……至于疼痛感,只要不是要害部位,直接可以忽略……”
    “我们是蝙蝠……”
    凌云笑了,蝙蝠,主要是夜间活动的动物,全靠回声定位系统飞行捕捉食物,耳力自然强大。
    “很好,走吧,趁他们不注意,咱们上峰顶!”
    凌云当然不会对这些去做深度研究,他只要知道,血族的耳力很强大,就足够了。
    两人很快来到了峰顶,凌云飞身来到杰斯特后背之上,杰斯特猛烈扇动翅膀,冲天而起!
    急剧的拔高,拔高,再拔高!主仆二人迅速的射向高空,直到两千多米的高度,凌云摇手一指天矛峰峰顶,下令道:“用最快的速度,向着他们的头顶飞!”
    杰斯特也憋了一口闷气,他为了报仇,使出了吸血的力气,把扇动翅膀的频率提高到了极限,迅速向着天矛峰上方飞去!
    “好快的速度!”
    凌云感受到了杰斯特的飞行速度,心中不免暗暗赞叹,心说自己达到练气四层,会御空飞行之后,大概也只比杰斯特快那么一两分。
    杰斯特现在的血统,可是血族之王的血统,虽然是子爵,可要论极限飞行速度,已经超过普通伯爵,接近侯爵了。
    不到半分钟,千米之遥一晃而过,凌云和杰斯特已经来到了天矛峰的头顶上方,六百米处!
    两千米高度,山风太大,银针根本发挥不了半点儿作用,凌云早已收起,他望着天矛峰峰顶密密麻麻,盘旋不停的黑压压的血族,嘴角儿泛起了一丝冷笑!
    金弓银箭在手,凌云迅速开始了无情的射杀!
    “嗖嗖嗖嗖嗖……”连珠箭!
    金弓的有效射程是一千五百米,那是说的往天上射,现在距离不到六百米,又是往从高处往下方射杀,这种感觉,只能说太爽了!
    “啊啊啊啊啊啊!”
    凄厉的惨叫声,接连不断的响起,天矛峰峰顶的血族惊恐的看到了头顶射下的利箭,他们做梦都想不到,那个恐怖的恶魔,怎么能突破他们的封锁,来到了他们的头顶之上!
    一瞬间,他们全部成了待宰的羔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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