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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 作者:骈四俪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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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 作者:骈四俪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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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些了吗?”
女人点头,“好多了,没事。”
“你喜欢吃橙子是吧,我给你切。”
赵宋从果篮里拿了个橙子出来,在房间四处看,“刀呢?怎么没有刀?”
“手剥吧,医生不允许屋里有刀,刀片也不行。”
陆鸱吻说:“他们电视剧看多了,以为牙刷也可以杀人。”
赵宋捏着橙子,开始一片一片剥皮,最后掰开了,“都是萧惠卿弄的?”
女人张着嘴,等着赵宋送到嘴里来。
赵宋给她喂到嘴里去,“喂,我说你他妈的到底是不是装病,我怎么看你正常的很,再这么下去,你能把萧二和萧四都整病了。”
橙子很甜,赵宋又喂过去一片,“姓陆的,我就是专门来伺候你吃东西的是吧?”
陆鸱吻张嘴,“再来点。”
赵宋凑近一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来,他打开留言,里面说:“鸱吻,我很想你。”
这是萧九龄的声音,陆鸱吻扭头,用一种很怪异的眼神看赵宋。
赵宋咳一咳,“呃......那个......那个他说他的,我就是拿来给你听,没别的意思。”
007在窗边看风景,“高是高了点,也不是跑不掉,你们要是想私奔,我可以帮你们。”
“私奔?”
叶芝来了兴趣,他在小黑板上写写画画,“私奔好呀,我要和你私奔!我年轻的时候就很想和一个女孩子私奔,那时候她家里是地主,成分高,我家里是贫农,过去她家有钱的时候,经常接济我,她时时从家里偷几个鸡蛋出来给我吃。
那时候穷啊,几个鸡蛋都是天大的宝贝,我舍不得吃,我家里还有弟弟妹妹,我将鸡蛋藏起来,晚上偷偷给弟弟妹妹们拿回去,那时候穷得连鸡蛋壳都舍不得扔掉,我把那些鸡蛋壳都偷偷吃了。”
“我家里不让我读书,我偷偷跑出门的那年,那女孩子在村口等我,她拿了一个包袱,里头有四十个鸡蛋。都是煮熟的,她抱在怀里,说:‘我和你一起走吧。’”
“那后来呢?”
叶芝叹一口气,“当时没有大学可读,我在外头做零工,我给人修鞋、做鞋匠,或者是给有钱人擦皮鞋,我在外头整整五年,五年多都没敢回家,怕被抓去劳动下乡改造。
我二十六岁那年,全国开放高考政策,我躲在上海一个阁楼里读书,终于考上了大学。我拿着录取通知书回去的时候,那姑娘已经不在了。”
“她去哪儿了?”
“我走的第三年,她家里失了一场大火,地主家被烧了,财产损失了一半,后头她家成了中农。中农成分也还是不好,听说她后头想跟着我考大学,但上头不同意,嫌弃她的成分问题。后来她父亲去世,她和她母亲搬迁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有说她移居了国外,也有说她就在本地生活。”
叶芝摇头,“我很后悔,后悔我没有带领她走向另一段人生。”
“时代悲剧,用我爸爸的话说,这是特殊历史环境下的时代悲剧。”
陆鸱吻偏着头,“叶教授,人各有一生,你不要惋惜了。”
赵宋一手戳在陆鸱吻身上,“小没良心的,人家教授是拿自己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劝诫你,要你珍惜爱情,不是要你总结历史。你个死鬼呀!”
007圈着手,“对,我们要冲破藩篱,勇往直前!”
几人就似爱情斗士一般,陆鸱吻反而笑起来,“哪有这么严重,惠卿他.......”
萧惠卿与盛二在下头坐了许久,赵宋扭头,“不对呀,我听盛八说,盛二回来了,又听说盛萱怀孕了,萧九龄说没有啊,那怀的是谁的孩子?”
陆鸱吻抬头,“什么乱七八糟的?”
007接口:“盛萱和萧九龄是夫妻,但是他们没有夫妻之间的生活,所以不知道孩子是谁的。”
赵宋咧嘴,“妈的,结婚都才一个多月,孩子都怀上了,盛十一这是找萧四做接盘侠啊!”
“未必。”
叶芝指着他的小黑板,“兴许人家根本没有怀孕,指东打西,随口说说而已。”
陆鸱吻仰着头,赵宋戳她,“萧四说他想见你,你见不见?”
女人回:“不见。”
007附和:“不见,搞得像偷情,有伤风化。”
叶芝点头,“爱情应该充分尊重男女主人公意愿,任何一方不情愿,都是不道德的。”
赵宋睨陆鸱吻,“难怪你不正常,天天和他们在一起,怎么正常?”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一段话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像疯了一样爱你,因为有你,什么样的折磨我都受得住,因为我心里有你温柔动听的诗句,肌肤能感觉到你指尖的触摸,因为我知道这世界上有人对我不一样。
我留着这一头拖地的长发,你说那像一条金色的河流,像新娘的纱裙。
可你没有疯啊,你没想过带我逃出那间黑暗破败的牢房吗?
我死了,我的爱还是没有熄灭,它随着那丝丝缕缕的头发汩汩地冒出来。几百年过去了,它从来不曾停止生长,你知道吗,这就是原始的疯狂的爱的力量啊。
这一本书可能是我自己有问题,我极少参与和大家的互动,在大家迷茫的时候,我也没有解释个两三句。是我的问题,但没有哪一个作者和读者是心心相印的。从我短暂的写作经验上说,我完成过数本长篇小说,每一本都卷入了男主的争夺战争,我试过听从当时的读者意愿,去妥协。妥协之后,后来的书评又开始抨击我,你前头写的都是屎吗,你在挑逗我们的感情吗,你那漫长是铺垫都是屁话吗?
嗯,**无止境。想象无止境,对于自己的偏爱也是无止境。
我很诚恳的告诉大家,我不打算篡改结局,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未来的著作里,我再也不打算篡改任何一次结局。我不会再听从读者的意愿去做任何一次,哪怕是细微的无足轻重的调整。
因为我发现,在小说的世界里,爱小说的,深爱着这一本小说的,从始至终,都只有作者一人。是的,唯独作者一人。
或许三五天后,这本小说完结了,有人会去社交平台上吼一嗓子,“诶,前天看了一本《名利场》,写得马马虎虎,晋江的骈四俪六写的,你去看看。”或者是这样,“妈的,前几天看了一本垃圾,浪费老子的时间,浪费老子的感情,老子真的是烦死了,乱七八糟,不知所云。”
大抵差不离就是这样,觉得稍微有点触动的就去推荐了,觉得不合心意的就去唾弃了。作者很理解,对于你们来说,它就是一本可有可无的,随时可以更换的快销产品。但对于我来说不是啊,它确确实实是我的奢侈品,就算它过时几百年,老旧且不新潮,但它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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