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朝花夕拾剑
凡世歌 作者:小妖方狄
第四十六章 朝花夕拾剑
灵露,一种盛开时极度娇艳,盛开时间只有短短一天的花朵。有人将之与昙花相比,我则不这样觉得,因为昙花只一现,灵露则是早上盛开,晚上凋零。
用朝花夕拾这个词形容,来得更加贴切。
爱花之人,多放浪形骸,曾有一人爱花如命,嗜酒如命,一年到头,仅有一天是清醒着的,这一天,便是灵露盛开的时候。后来,他病死了,满坪的灵露花与他的灵魂融合,化为了一柄特别的剑——朝花夕拾剑。
这个故事,是从一个老头子的口里传出来的,这个老头子,现在正站在沈飞的面前,他自称朝花夕拾剑的剑灵,扬言不捎上自己,就不能经过此地。
捎上自己?这个要求是不是有点……有点自作多情。
沈飞和邵白羽斜靠在花海中,矫健的身影随着花丛的摇曳时隐时现。他们开心地望着孤石上的老人,就像在看一出不花钱的幽默剧。
打一见面开始,这老头就又是蹦又是跳的,有时候,还极不要脸的扭屁股。
如果说,他是剑灵,真是打死都没人相信。
两人也确实是乏了,心想此地花团锦簇,留下歇歇也是好的。便始终没有打扰老者的自娱自乐。
而那个身上挂满了各式的花圈,脚上带着狗环的老爷爷,也乐得如此,自顾自地唱啊,跳啊,全不管唱出来的东西,是鬼哭还是狼嚎。
三人融成了一个圈,一个立于“花海之巅”的怪异组合。
“嘟嘟嘟,嘟嘟嘟,我是外婆的小管家。外婆,外婆你别动,动一动,唱起歌,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老人干嚎到高潮部分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在世间安静下来之后,沈飞吐了,吐得稀里哗啦,吐得前仰后合,一边吐还一边笑,一边笑还一边流眼泪,流鼻涕,“我,我靠,这,这也能叫歌啊。”
邵白羽连忙捂住他的嘴,道:“嘘……别乱说话,通天路上没有善辈,趁老人家现在还算正常,赶紧休息休息,养足精神。”
“这老家伙唱歌这么难听,我怎么睡得着觉啊。”沈飞对着老人家,扯着脖子嘲笑,“下去喽,下去喽,下去喽。”
“妈的,臭小子,你说什么。”老人家气的胡子都立起来了,纵身一跃,跳了过来,指着沈飞鼻子,吹胡子瞪眼地骂道,“臭小子,你说什么。你敢再说一遍。”
“我说啊,你唱歌这么难听,赶紧下去吧。”沈飞眨巴着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老人家一下就怒了,拍着胸口大骂:“你敢这么说老子,你敢这么说老子,不怕死吗。”
沈飞狡黠笑道:“你就是一个歌手,有什么可怕的。”
“我是一个歌手?我是歌手?你再说一遍,我没听清楚。”其实没人比老人家自己更清楚,他的歌唱水平到底如何,所以当听到有人称自己为歌手的时候,产生了一丝莫名的兴奋。
“你这么喜欢唱歌,难道不是歌手吗。”沈飞继续装着无辜。
“是啊,是啊,我当然是歌手喽。我就是歌手啊。”本来凶神恶煞的老人家,一下子变成了温柔可人的萌妹子,右手搭住沈飞的肩膀,开始称兄道弟,“我说小兄弟啊,你还真是有眼光呢,能够看出我是一位歌手。不错,不错,那么,你觉得我的歌唱水平怎么样,有哪里需要改进。”
沈飞眼睛都眯弯了,强忍着笑意道:“你啊,高音不够高,低音呢,又不够低,中音吧,几乎没有。嗓子跟破锣一样沙哑……”见老者的面色越来越冷,灵机一动,道:“不过嘛,就是这破锣一般的嗓子,正是唯一的一丝亮点。”
“这是亮点。”老者的头发一根根的立了起来,“接着说,接着说。”
“杨坤的歌你听过没有。”沈飞讳莫如深地笑。
“杨坤,杨坤是谁。”老者急了。
“一名歌手,他的嗓音就是以沙哑著称,很有磁性,我觉得你比他更加沙哑,更有代表性,完全可以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嘛。”
“真的吗。我真的这么有潜力吗。”老者激动地握住了沈飞的手,“相见恨晚,真是相见恨晚啊,你好,我是朝花夕拾剑的剑灵。”
沈飞淡定地摸了摸鼻子,道:“我叫沈飞。这是我的名片。”说着,似模似样地从衣袖里掏出了一片叶子,上面刻着沈飞两个字。
邵白羽震惊地张大了嘴巴,下巴呈脱臼状态:“这……这也行。”
此前还一副大爷架势的老者,这下子是真的服了,他颤抖着双手,仔细端详着树叶上的小字,接着,双手捧叶,小心翼翼揣入怀中:“沈,沈飞,不。沈兄。相见恨晚,真是相见恨晚啊。这边请,这边请,光临寒舍一叙,交流一下演艺道路的发展方向。”
“这个嘛。”沈飞咳嗽了一声,“哎呀,找我求教的人排队都排到蜀山顶了,你虽然资质不错,可也得知道先来后到吧。”
老人家眉头一蹙,凭空变出了一管巨大的旱烟袋,递了过来,“您今天大驾光临,路过此地,证明有缘,赏个脸吧。”
沈飞接过旱烟,嫌弃地看了看黏有口水的烟嘴,道:“哎,也就是看你资质不错,得了,我今天就破个例,提点提点你。”
“这边请,您这边请。”老者弯腰让路。
“走着。”沈飞甩开八字腿,大摇大摆地向前走去,临走时,不忘回头抛给白羽一个胜利的手势,“哈哈哈。”
邵白羽连连摇头,仰天长啸:“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了。”
两人迈步向前,摇曳的花丛如海浪般卷起,一栋美丽的茅草屋出现在眼前,草屋上盖满了鲜花,彩装清新,犹如梦幻。
邵白羽注意到屋外没有生火,更没有灶具,周围也没有一根折断的木材,一副严防火患的架势。
离得近了,屋门自动敞开,老人连连作辑道:“请,里面请。”
屋内干净透亮,看起来并无陷阱埋伏,但沈飞仍寻问地望向白羽,毕竟,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警惕性早已融入骨髓。
邵白羽侧着脸,看都不看他,那意思好像再说:“已经走到这了,你还摆这架势,有什么用啊。”
沈飞与他心意相通,对着老者故作高深地咧嘴一笑,双手背后,迈开大步走了进去。屋里和屋外一样,鲜艳花朵随处可见,这些花朵互相叠加,垒成了一张床,老者当先坐了上去,沈飞犹豫了一下,同样一屁股坐下。
“沈兄,敢问,你觉得我该怎样培养自己嗓音的磁性。”老者直接切入了主题,见沈飞左顾右盼,欲言又止,又道:“直言即可,我自虚心受教。”
沈飞一直在思忖对策,见话逼了来,沉吟道:“音有百种,貌有千面,每一人的声音都有不同,区分好听与否,主要在于音带震动的频率是否与人类耳膜的接受范围相适应。”他这段话,引述自《千面经——易容术》的卷首语,因为涵盖了一两个医术用词,所以显得格外专业,老人家连连点头,眼睛睁圆了瞪着沈飞:“继续说,继续说。”
“十五岁是变声的年纪,有些人在这个时候,嗓子受了伤,嗓音便会转为沙哑,沙哑的嗓音若控制不好,便像破锣一样,煞是难听。可若是控制的好,则是得天独厚的优势,是旁人学不来的。”咳咳,沈飞举目望来,“你年轻时,嗓子是否受过伤。”
老者眉头紧蹙,低头想了想,道:“我是人血和花魄融合所生,人血的部分……我记得那个人生前爱喝酒,所以嗓子哑哑的。”
“这就对了。”沈飞拍掌道,“这嗓音既是与生俱来的,你更要好好练习,争取有所建树。”
“是,是,我一定勤加练习,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歌手,一个被世人喜爱的歌手。”老者稍有迟疑,试探性地问道,“敢问练习的方法是什么。”
“你再唱两句给我听听。”沈飞道。
“啊啊啊……”
“停,停。”沈飞连连比划,“站起来唱,站着唱才能把气吐出来。”
老人家本来有些不悦,不过,之前已经被忽悠的晕头转向了,又见沈飞说的义正言辞,所以不好发作,依言站起,敞开脖子“嗷”地嚎了一嗓子。
“你是不是不服气啊。”沈飞捂住耳朵,面无表情地瞅着他。
“哪敢,哪敢。”嘴上这样说,老人家的脖子却挺得老高。
“人的声线在喉,声域在腹,坐着的时候,气息囤积,流通不畅;站起来,气通声润,顺逆无阻,对于不懂声音变化的人来说,站起来和坐着唱歌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对想要成名的歌唱家来说,这里面的区别可就大了。”他的声音越来越沉,越来越沉,直至最后一字发出时,一掌拍在花铺上。
“砰”的一声,老人家惊地打了个寒战,向后连退两步。
沈飞句句在理,丝丝入扣,已将他心理的防线彻底击溃了。不过,他哪里知道,这些都出自《千面经——易容术》里的声线练习法,是为了帮助易容者练习发音,模仿他人声域的特别注解。
这医书是药人交给沈飞的,其中医理自然无懈可击,老人完全挑不出破绽,对沈飞越加信任了。
三分真,七分假,可谓忽悠的最高境界。
老者不知不觉地走入局中,越陷越深,这会儿越琢磨越觉得沈飞说的话有道理,连连为之前的行为做出道歉。
邵白羽惊地下巴都要脱臼了,望向沈飞的目光里隐含着对“大神”的膜拜之情。
“咳咳咳。”沈飞连续的咳嗽送给老人家一个拍马屁的机会,只见他右手一翻,一大片悬浮在空中的玫瑰花瓣拖了一罐子黄淅淅的东西过来,老人家满脸堆笑地道:“这是最上好的蜂王浆了,我平时都用来开嗓的,请您品尝,请您品尝。”
沈飞把罐子从花瓣托上取下来,放在鼻尖嗅了嗅,道:“东西是不错,给我朋友也拿一罐。”
老者绷紧了脸道:“这东西珍贵极了,我平时都舍不得喝呢……”
“恩?”被沈飞的眼睛一瞪,后面的话生生消化在肚子里,老者像死了老妈一样哭丧着脸,右手微微弯曲,又一瓶花蜜飘了过来,“好吧,谁让我求艺心切呢,今天就出出血,不过,等下您可一定要详细说说我今后发展的方向,可不能推衍喽。”
“怎么,威胁我,那我不喝了。”沈飞心想反正已经逼到这份上了,干脆把戏演真了。
老者连忙摆手道:“不,不,不敢,我也就是形容一下这花蜜的珍贵而已。”
“而已?”
“而已。”
“心里不甘愿就说出来啊,别窝在肚子里,我可不喜欢强人所难。”
“绝对没有,绝对没有。”
沈飞笑眯眯地点点头,一低头嘬了一口,甜蜜入喉,芳香流走奇经八脉,甘爽无比,心道确实是绝佳的蜂浆,这老家伙不会是真的花妖吧,长得也忒丑了。
他的表情始终严肃,抬起头来时也未见好转,老者心中突突打鼓,摸不清深浅。
沈飞正待给自己找个台阶,却见白羽始终未接杯,心中一动,便道:“喝了吧,别浪费了,确实是上好的蜂浆。”
老者开心地咧开了嘴,附和道:“那还用说,绝对是最上等的蜂浆。”
第四十六章 朝花夕拾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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