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狗场
凡世歌 作者:小妖方狄
第十章 狗场
走在前面的莫君如贴近了邵白羽的耳朵,说道:“这个小贱种真是没用,一见了小美女立时就语无伦次了。”
“额……沈飞好像真的对她有好感。”邵白羽道。
“他这个年纪,懂个屁啊。”
“是哈。”
“喂喂喂,你看这是什么。”
“大概是象牙的项链吧,在这条集市上还真不多见。”
“我喜欢。”
“买了吧。反正你家有的是钱。”
“我想你买给我。”
“为什么。”
“我就是想。”
“好吧,真拿你没办法。”
“店家,这条项链多少钱啊。”
“如果是公子要的话,那就给五纹钱吧。”
“这么便宜?你不会吃亏吧。”
“好马配好鞍,宝剑配英雄。这项链也是一样,被有缘人收了,是一种福分。”
“店家,你真会说话。”
“谢谢。”店家双眼一亮,道,“对了,我这里还有其他稀有的东西,公子要一起看看吗。”
“好啊,有什么,拿出来让我见识见识。”
“这是西域的玛瑙,这是罗刹的血玉,还有这个,这个是产自天山的天蚕圣甲,您看看,哪一个可都不是凡品哦。”
“好好好,我都要了。”
“慢着。”沈飞摁住了邵白羽准备掏钱的右手。
莫君如怒道:“你做什么。”
沈飞并不理她,拿起被称为血玉的宝贝,狠狠捏住,对着卖家说道:“你确定这是罗刹的血玉?”
卖家神色明显一变,坚持道:“是啊,这就是罗刹的血玉啊。”
“那你看这块,又是什么。”沈飞自脖颈处翻出了一枚朴素的挂坠,众人望过来,但见这挂坠和成年人的眼珠子一般大小,总体呈深褐色,光滑的表面上密布着一条条清晰可见的血丝,看上去有些瘆人。
卖家的面色变作铁青。
“罗刹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眼睛会变成血红色的,如果这个时候,将他的整颗眼球剜出来,便会凝固成为石头,所以,才有了血玉之称。自古以来,上至倾世帝王,下至悍匪流民,无数心怀不轨之徒,垂涎血玉之剔透,无故屠杀罗刹国人,强取血玉。”沈飞右手用力,只听咔嚓一声响,那枚红彤彤的石头从中断裂,分为两半,“这样寄宿着仇恨和罪孽的石头,莫说是假的,就是真的,你便敢心安理得的当街叫卖吗。”
卖家双目圆睁,口齿打颤地说不出话了。
莫君如少有的安静,沉默地望着他,像是在看一个怪物,脸上流露出了“原来如此”的神情。
李婷希更是骇然,紧蹙着眉头望着沈飞,她饱读诗书,对罗刹国的事情知道的很多。据说,那是一个充满着神秘和悲怆的国家,首都名为哀默之城,在开皇十八年被攻陷,现在已经荒废。
不知沉默了多久,邵白羽走上来,用力地搂住沈飞的肩膀,将他拉离了那片“伤心之地”。
他没有问,两个女孩也没有问,四人在沉默中前行,直到不远处出现了一片开阔的空地。
有“汪汪”的狗吠,从空地上传来。
“哈哈,我最喜欢这里了。白羽哥哥,快一点,快点走。”莫君如忽然间来了精神,拽着邵白羽的胳膊,蹦蹦跳跳地闯入人群。
沈飞不禁问道:“恩?前面有什么。”
“是斗犬的地方。”李婷希小声回答。
“斗犬?”沈飞摸着下巴,狐疑着说道:“蜀山脚下还有这样的地方吗。”
李婷希道:“蜀山奇险,多有猛兽出没,村民们大多蓄养了烈犬,每到赶集的时候,十里八乡的好斗者,总会牵着自己的爱犬聚在一起,搏些彩头。
“赌注大吗?”
“那要看有没有特别优秀的斗犬出赛。”
“早知道这个能挣钱,我就把阿黄牵来了,一定所向睥睨。”沈飞说道,“把赢了的钱拿出来一部分给它买吃的,这家伙一定乐意的。”
李婷希掩嘴娇笑道:“没这么容易的,村中人本来就好斗,这些烈犬继承了他们的天性,更是万里挑一,寻常的家狗进了赛场,不出一时半刻就被撕碎了。”
“阿黄可不是家狗。”沈飞心说,阿黄那家伙打个喷嚏,这些所谓的斗狗腿估计就软了,还提什么打斗。
这些话自然是不能说出来的,他指了指前路,道:“快走,他俩都跑远了。”
围绕着斗狗场的人很多,不过看到牵马的沈飞和邵白羽,都自觉地让开,容他们经过。邵白羽微笑点头,算是对他们此举表达的感谢。
场地内,一头青色獒狗,正和一只花犬滚在一处,青狗体大,力强,占据主动,但花犬也不示弱,战斗意志旺盛的它,死死咬住青獒的左前腿,并压低了身子,尽量不被对方掀翻。
局势僵持。
负责拉拢观看者下注的赌头大声的嚷嚷着,“来啊,来啊,下注啦。青獒是咱们黎村的常胜将军,未尝败绩啊,下注啦,下注啦。”
沈飞打眼一看,赌率一比五,青獒占据明显的优势。
“咬它。咬它。咬它。咬它。咬它。”身边的人,将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大声地为自己下注的犬只加油。
沈飞摇了摇头,对着白羽道:“虽是残忍了点,不过确是消磨时光的好办法。怎样,你觉得谁会取胜。”
“那只花毛的土狗吧。”
“怎么看出来的。”
“直觉。”
“我也觉得是它。”
“你的原因呢。”
“眼神。”
“屁,斗鸡眼还差不多。”莫君如不屑地说道:“要我说,一定是青獒赢。赌头,给我买青獒十纹钱。”
沈飞嘲笑道:“你不认准了它赢吗,怎么只下这么点。”
“废话,赌率一赔五,我下再多也赚不到钱。”
“赌头,现在总共有多少人押注了。”沈飞挤过人群,拉了拉赌头的衣角。后者见到是他,不敢怠慢,数着黑板上的数字说道:“总过七十三人下注,其中赌青獒赢的,有六十五个人,共计五十两银子。”
“这么说,刚刚好。”沈飞自怀里取出昨日为邵母看病,得到的钱袋,“我买花狗。”
赌头一愣,追问道:“用这里所有的钱嘛。”
“恩。”
“你是不是疯了。”莫君如不屑,“我看你是真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它一定会赢的,走着瞧。”
白羽不发一言,静静地注视着场内,“是啊,它一定会赢,因为这只狗的眼神和你一样。”
“额……一只狗的眼神和人一样。”莫君如的眼睛在奋战的花狗和笃定的沈飞之间来回游移,“别说,这贱种还真有点狗性。”
“你胡说什么,我指的是,花狗眼神中的凌厉。”邵白羽嗔怪地扫了君如一眼,“对了赌头,那只花狗叫做什么。”
“小虎。是山上猎户的狗。”
“难怪。”
狗场内,青獒将花狗死死压在身下,叼住它颈子上的皮肉用力甩头,犬只远远没有大型猫科动物来得灵敏,扑咬时,很难锁喉,一般都是利用体型,从上方压制,将猎物摔倒后,再强制锁喉。
奋战一刻钟的时间,青獒总算是将花狗死死压制住了,它下一步要做的,便是掀翻它,啃咬喉咙处的动脉。
花狗显然也是身经百战,不管你如何动作,撕咬自己的关键部位,始终死死咬住青獒的左前腿,决不松口,就好像两名摔跤手之间的较量一样,在力亏的情形下,只有死死彪住敌人身上的一个点,才能保证自己被摔倒的同时,可以连着拉倒对方,这种技巧在摔跤场上,被称作“临避之术”。
青獒凶猛,花狗血管被咬开了一根,鲜血狂飙。
莫君如得意地扬起头,对着沈飞说道:“嘿嘿,你的五十两银子,可是要打水漂喽。”
沈飞目不转睛地望着场内,不发一言。
身边呐喊助威之声,连绵起伏,震耳欲聋。
青獒又尝试掀翻花狗,后者在泥泞的血泊中倒地。
邵白羽微微蹙眉,不忍再看,“不行啊,体型太悬殊了。”
沈飞反而双目放光道:“还没有,还有机会,就在这一刻。”
几乎在他话音落地的同时,于血泊中打滚的花狗顺着摔倒的势头向外窜,青獒自不能容它,立时追上,然而这一追,却露出了破绽,花狗明着逃跑,实为借势反击,看准它前冲翻起的颈下皮肤,双目锃亮,反扑回来,一口逮住了对方的脖子。
“嗷。”青獒惨叫,花狗拼命甩头,火红刺目的血如燃烧的旗帜一般,洒满斗狗场,场边的众人同时沉默。
直到最后一声呜咽的悲鸣,花狗胜,青獒死,沈飞拿着赢来的钱,走到猎户的身边,拍拍他的肩膀,道:“这里的银子是我赢来的,我买你的花狗。”
“你确定?”猎户有些不敢相信,要知道一比五的赔率,沈飞用五十两的银子赌回了二百五十两,足以买下五十多亩地了,况且,此次花狗虽然胜了,但是受伤太重,只怕再难上竞技场,更别说打猎了,实际上,已经失去了任何的价值。
沈飞笃定地道:“我确定。银子给你。”
花狗却是不依,全身是血的它,卧倒在猎户的脚边,对着沈飞低吼。
后者微微一笑,对着猎户道:“它既然不愿意跟我,那这样好了,我给你十两两银子,你请最好的大夫为它医治,怎样。”
“好,当然好了。”
“成交。”
第十章 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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