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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九十二章 看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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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现在微信里的这个男孩子,对于这个女孩子来说——虽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虽然曾经也是同学,曾经也是那么亲近的两个人,几乎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但是重要的事情还是不要给外人说,还是不要随便说出去,毕竟那样对自己不好,那样别人会看不起自己。
    这个女孩子不喜欢任何一个人。
    认为自己可怜,也不喜欢任何一个人,认为自己不是这个家里的亲女儿。
    所以不能说,所以根本就没有说是什么事情,自己不开心,只是莫名其妙地讲那些话。
    然而远在阿姆斯特丹的这孟荣轩却是如此的担忧。
    ——
    孟荣轩和大小姐聊了这次微信之后,立即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立刻就要结束自己的学业,毫不犹豫地选择一定要回国,要以最快的速度,考完所有的试,要以最快的速度回到自己喜欢的这个女人的身边。
    一边是为了教育事业,一边是为了自己喜欢的女人,一定要回到故土,回到生他养他的地方,回到原始的那个地方。
    虽然说自己的母亲很不愿意自己回去,自己的父亲也不愿自己回去,希望自己呆在阿姆斯特丹,当然大小姐嘴上也是说,不让自己回去,童菲菲爷希望自己呆在阿姆斯特丹,但是女孩子的说法怎么可信?
    也许那个女孩子早就希望自己回到她的身边呢!
    或许童菲菲说的是反话。
    童菲菲也就是从那一晚开始,知道自己并不是那个家里的亲生女儿的。
    那一晚开始,也就是从敖梅萍和丈夫童家圣,决定要去w市寻找自己亲生女儿的那一天头天晚上开始,这个大小姐,性格就变得越来越暴躁,脾气就变得越来越不好。
    而且处处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在公司里面也是处处的表现,对员工也是非常的苛刻,越来越变本加厉。
    童菲菲见人就骂,见人就说,见人就教育!
    童菲菲她想以这种凶巴巴的方式来展示自己的威望。
    她想以这种恶劣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来证明自己的威力无限,她想以这种教育的方式来展示自己有多么的有地位。她想来刷自己的存在感。
    所以天天都是想着爆炸了一样,以至于家里人都没有办法理解。
    也许是认为自己的女儿长大了,也许是认为自己的女儿处在叛逆期,所以童家圣和敖梅萍也就没有多想。
    毕竟童家圣和敖梅萍,一直在忙着找自己亲生女儿童小颜的事情。
    虽然这个过程当中,有时候回去过,有时候也经过公司里面,但是没有和童菲菲深入沟通。
    “大小姐,是孟荣轩先生——”
    胖阿姨看见大小姐在发呆,看见大小姐,好像在想着什么事情似的,所以再一次提醒大小姐。
    告诉大小姐,其实来敲门是因为孟荣轩在找大小姐。
    将微信都发到了这个保姆的手机上。
    因为保姆来这里工作,就是因为这个男孩子介绍的。
    当初就加了这个男孩子的微信,所以每次当这个男孩子找不到这个大小姐的时候,就会发微信到保姆胖阿姨的手机上。今天晚上又是如此。
    因为孟荣轩好像还有很多话想说出来,好像还有些话必须说出来,所以当发现这个大小姐的手机关机了之后,就发信息在胖阿姨的手机上呢!
    “大小姐,是这样的,孟先生,找不到你,所以呢,就发微信到我的手机上,而且一定要我通知你,叫你把手机开机,如果说手机是因为没有电了,那么我的手机可以借给大小姐。孟先生说有很多话今天必须说完,而且还有些事情要征得你的同意。”
    胖阿姨的声音降低了,吓得浑身哆嗦。
    “大小姐,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先生也不敢乱来的,你知道吗?先生跟我说过你的事情,先生也说过自己的想法,先生说等他回来,先生就会向你求婚,孟先生,希望娶你为妻,孟先生回来主要是为了你,当然也是会为了回来教书,但是孟先生的理想,先生一直在阿姆斯特丹留学——”
    “啰嗦!”
    “砰!”
    童菲菲丢下了这一句话,加起来就俩字,就那样回到了房间里,将门关上了,弄得胖阿姨一脸的奇奇怪怪的,这个大小姐怎么这种态度?
    好心好意地来通知这个大小姐要看微信,但是却什么话也不说,就那么凶巴巴地说了两个字,然后将门关上了,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记得之前大小姐,虽然说态度并不是很好,对人也不是很亲和,但是至少不会这样经常发脾气,但是现在却不一样了,却在处处发脾气,而且脾气越来越大。
    胖阿姨摇了摇头,要不是为了工资,绝对不想呆这儿受气!
    童菲菲回到房间里面,还是将手机开机了,点开了微信,果然这个男孩子发了一大堆微信过来。
    一条一条都是表明心迹的信息,这个男人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要知道,这个男孩子虽然是自己唯一的朋友,而且是离得那么遥远,而且是男性,而且不是在这个城市里面,几乎称不得算是朋友,居然向自己表明心迹,想要干什么?
    想要娶自己吧?
    不是看着自己的地位,不是看着自己是这个家里的孙女,是这个家里唯一的接班人,还会要自己吗?
    现在的人哪一个说得准,不都是为了金钱地位吗?
    童菲菲觉得很搞笑,一直在阿姆斯特丹,一呆就是好几年,一直在读书,然而在读书的过程当中,也不见对自己表白什么的,但是到了现在却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
    癞蛤蟆就是癞蛤蟆,永远也别想吃天鹅肉。
    孟荣轩,自己那个样子,自己父母那么穷,居然想着吃天鹅肉?
    这个城市里没有任何一个男人配得上自己,童菲菲就这么想着,那么不屑一顾地将手机往床上,一扔。
    讨厌的男人!
    竟想着这些事情,做自己的朋友不好吗?
    一定要来让自己吃闭门羹?
    还想着回来当老师?
    我一个大小姐,嫁给一个老师么?
    “叮咚——”
    忽然之间,大小姐又听见自己的手机的声音响了。
    大小姐,立马一肚子的火,举起了手机,点开了微信,然后直接打了个语音过去。
    她要一下子就断绝孟荣轩的想法,就要告诫这个男人不应该有这种想法,不应该胡思乱想,有些东西得不到的就不要多想。
    有些东西不是属于自己的,就不要多想。
    有些东西命中注定没有的就不要去幻想。
    童菲菲只是想告诉孟荣轩要懂得这些道理,要只有自知之明,要知道自己的经济实力,要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
    要知道自己这点能力,根本就配不上,我这个大小姐!这个城市没有任何一个男人配得上自己!
    微信语音一下子就接通了,果然虽然在异国他乡,但是信号也不是想象的那么差劲吗!
    这个女孩子接通了语音之后,立马就骂骂咧咧地说道:“孟荣轩!我告诉你,你不要老是胡思乱想,有些东西不是说给你的,就不要乱想,你不要说些乱七八糟的话,我觉得很恶心,你老老实实的,做朋友就好。”
    童菲菲说话,有一些气愤,毫无感情。
    “孟荣轩,不要想着一些不该想的,你回来教书是吧?这些都随便你干什么,反正你就这点追求,但是你不要想着要珍惜我什么的,我觉得这样有损害我的名誉,你要知道我是这家公司唯一的接班人,我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孙女,我是p市最最贵的女人!你养不起!”
    童菲菲觉得自己说得非常的气派。
    觉得自己说的跟真的一样。其实,实际上也是这样的。
    确实是这样的,这个城市里面最贵的女人,当然是这个女孩子,最有权力最有地位的女人,当然也是这个女孩子。
    因为童菲菲的爷爷在这个城市最有名气,是这个城市里面有名有姓的人物。
    而且是一个名人,不仅在企业方面,而且在事业方面也是如此的有名气,而且自己的父母也是企业当中有名有姓的人物。这样的家庭出来的女子,虽然说能力上一般般,但是名气却出来了。
    多少人梦想着要娶这个女孩子回去,但是却没有一个男孩子,可以打动这个女孩子的心!
    “菲菲,我不管你是这个城市里面最贵的女人,还是最便宜的女人,这些我都不管,我也不管你的父母是干什么的,我更不管你的爷爷是不是名人,我这些全都不管。我就是喜欢你,从小到大,我一直喜欢你,我的心从来没有变过,我接受不了任何的其他女人。”
    孟荣轩越说越真切,是真心的,可是,童菲菲没有听出半点真假。
    “我的心里只为你而生,我回来工作,也是为了你,不然我就留在阿姆斯特丹了,阿姆斯特丹也有学校聘请我。但是我想,把你一个人孤零零地留下p市,我不放心,我要回来照顾你一辈子!”
    孤零零?
    照顾?
    童菲菲听到这些词语的时候,整个人都觉得不舒服了。
    太搞笑了!
    孟荣轩算什么东西?
    因为童菲菲觉得,在这个城市里面是一个最珍贵的女人,每个人都羡慕自己,每个人都仰望着自己,而且身边也有父母,还有爷爷,而且还有那么多亲戚,走来走去,怎么会说是孤零零地一个人?
    所以这个女孩子觉得这个男孩子说话,简直就是在这里胡说八道,也许是书呆子,也许是脑子食古不化!
    所以童菲菲觉得太搞笑了,讽刺般地对着语音笑了起来,这点小事让所有人都心寒,但是依然没有让这个男孩子死心。
    “孟荣轩,你最好是搞搞清楚,你能照顾我吗?还说一辈子?就你回来教书,你知道教书的工资是多少吗?就你拿了一点点工资,你够我吃一顿饭还是给我买只包?不不不!这些我都太高估你了,教书的那点工资也就够我买一包零食吧?你知道我平时用的包这是什么牌子的吗?你知道我买一个包要多少钱吗?”
    至于买一个包多少钱,孟荣轩也不是不知道,毕竟孟荣轩的父亲和母亲,还是够他钱花的。只不过,孟荣轩一直以来都不觉得花钱多了就显得多气派。
    “估计我买一个包的钱你得工作一年半载的才买得下来,还有我吃一顿饭,十万块钱一桌的,你要工作多久才能挣得到十万块钱?你见过那些十万块钱的酒席吧?没有见过吧?你回来了,我带你去试试,带你感受一下那种高端的气氛。怎么样?照顾我一辈子那就算了!”
    童菲菲几乎是从根本上在打击这个男孩子。
    结果是觉得这个男孩子自不量力。
    自己的那个样子,还没有毕业,还没有开始工作,就已经看出来了这个男孩子,只不过是一个穷酸的教师的形象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在阿姆斯特丹明明有好的前途,明明可以好好地发展,却要回这个破地方。
    要不是自己的公司在这里,要不是自己的父母,爷爷在这儿有点名气,要不是想沾得这么一点名气,绝对不会留在这个破城市里面。
    p市穷得要死,家里稍微有点钱,就是这个城市最有钱的人。
    童菲菲想到这里的时候,觉得太搞笑了,觉得这种男人真的不要脸!
    可是!
    孟荣轩却不这么认为,这个男孩子只是觉得,只要是存在爱情,那么贫穷和富贵都不是差距,那么地位也不是差距。
    再说,自己的父母也不是说很穷那种。
    至少是一座学校的校长,至少是学校的一个股东。虽然说这个股东并不是很大,但是大小也是个股东。
    这样只要够钱花就行,而且自己的父母似乎也过得很宽裕。
    特别是父亲孟昌盛,根本就不要干活,只要成天骑着车子到处去旅游就行了,说穷也不至于很穷,说差距也不是很远那种。
    但是这个男孩子这些都不考虑,只是想到只要两个人合得来,只要比较和谐就可以了,其它的也不要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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