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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万安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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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1980之强国崛起 作者:满城风沙

    第二百四十四章 万安的儿子

    “好了,今天咱们先不谈这个问题了,我能遇见你们这些同胞非常高兴,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了,走走走,我要尽到地主之谊,咱们一起去吃饭!”

    万安的确是很高兴,别看他现在在美国有着很高的社会地位,但在这个白人至上的国家,他始终无法真正融入到上流社会,对方对他也有着各种偏见,就是他的手下,有时也会对他重用自己的儿子感到不满。

    自己的公司不用自己的儿子用谁?等到自己退休,这公司就是儿子的,这是天经地义嘛!

    正因为在文化上的巨大差异,万安有时会有一种孤独感,今天遇到了几位来自内地的港岛的同胞,即便他们与自己只是萍水相逢,可血脉上的联系还是让他倍感亲切,甚至超过了那些跟随他数十年的白人下属。

    刘琅也没有想到今天会碰到万安这位颇有传奇色彩的老人,按照正常的历史轨迹,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他将经历人生的大起大落,从踏上巅峰,然后瞬间堕入地狱。

    作为华人,而且是一位爱国的华人,他必定会提醒他,让他避免重蹈覆辙,但看起来并不容易,对方是个意志坚定的人,其实所谓意志坚定,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固执,甚至偏执,在所有成功的人身上都可以看到这种品质。

    或许有人就要说这种偏执是一种好的品质,是成功必不可少的条件,其实这是个错误的观点,因为这些被别人知晓的偏执狂最后都成功了,但还有无数人因为自己的偏执而失败,只是这些人并不被人所知罢了。

    万安就是个偏执的人,而且他有偏执的理由,因为他成功了不是?

    可是他的成功是一种技术上的成功,因为他制造出了可以进行文字处理的机器,但在电脑的未来发展方面,他缺乏敏锐的眼光,与那些世界一流的企业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果说万安经营着一个传统行业,即便他错过了先机,只要他能认识到错误,凭借着家大业大,经过一两年的转型或许还能扭转回来。

    但是高科技公司不同传统行业,一旦在技术上落后于人,并在一年之内没有改变,那基本上就可以说是被市场淘汰了,前世不知有多少这样企业还以为自己处在巅峰阶段,可随着一项新技术出现,他们的反应只要稍微慢一些,结果不是破产倒闭就是被人收购,最典型的企业就是诺机亚和摩托罗拉两家手机公司,都是在最辉煌时期被苹果公司的智能手机所打败。

    怎么办才能让这个顽固的老人改变想法呢?

    刘琅暂时还没有打算。

    当刘琅回到奥运村时已经是六点多钟了,鲁明志见到刘琅这个时候回来有些生气。

    “刘琅,你这个小家伙可真是不像话,上午八点多钟出门,直到现在才回来,这里可不是国内,这可是美国,美国人都有枪知道不知道?真要是出了什么情况那怎么办?”

    鲁明志大声说道,虽然有孙虎和莫兰两人保护刘琅,但枪这个东西可不管你是不是高手,打在身上一样完蛋。

    “鲁主任,你不用担心,有我在,刘琅不会有任何问题!”

    莫兰冷冷地说道,她可不怕鲁明志这个教委主任。

    “不怕?刘琅是什么人?那是国家重点培养的人才,真要是出了事,你和我,谁都付不起责任!”

    鲁明志也不甘示弱。

    “鲁爷爷,您别生气,这件事是我不好,下次我要是再出去一定早点回来!”

    刘琅刚忙劝阻两人。

    “小刘琅,不是鲁爷爷生气,是鲁爷爷担心你呀!只要你知道错了,那就改正,下次可别再出去这么长的时间了,知道吗?”

    鲁明志把刘琅当成自己的亲人一般,对这个小孩子只有关心。

    “嗯,放心,我知道了!”

    刘琅点了点头。

    “好,那就赶紧回去休息吧!”

    还有一周的时间比赛就要开始了,刘琅也已经打算这几天哪里也不去,好好的在宿舍里复习,一定要在比赛中拿下第一名,这可是他第一次有战胜对手的欲望,不是为了争夺名次,只是为了让那些看不起中国人的老外看看,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家伙不过如此。

    不过第二天一大早,还是有人找上门来,不是火天霆和木小虎,是那位万安的儿子万贺。

    “刘琅,昨天有些匆忙,你们走后,我父亲特意让我买了一件礼物送给你!”

    昨天火天霆送给对方四个变形金刚模型,看来现在万安是来还人情了。

    万贺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了刘琅。

    “又是金表!”

    刘琅差点没笑了出来,似乎华人们都这种金光闪闪的手表都情有独钟,在港岛那火英南送金表,现在万安又送自己金表,纵然是价值不菲,但这东西对自己根本没用。

    不过这也算是对方的一番心意,一块金表的价格可是远远高于四个模型。

    “万大哥谢谢你,也谢谢万老先生!”

    刘琅也不客气接过了手表。

    “小刘琅,你昨天说个人电脑是未来电脑行业的发展趋势,你有什么理由吗?”

    万贺送完礼物并没有走,反倒坐了下来和刘琅聊了起来。

    “很简单!因为我喜欢呀!”

    刘琅回答。

    “喜欢?这算是什么理由?”

    对方不解。

    “呵呵,万大哥,只要我喜欢,我就会买,我要是不喜欢,那就不会买,这是任何商品最基本的属性,也是最重要的理由,你说是不是?”

    刘琅笑道。

    “哦………!喜欢就买,不喜欢不买,对呀对呀!就是这个道理!”

    万贺反应了过来。

    “万大哥,那家苹果公司制造的电脑和你们生产的电脑放在一起,你说是喜欢哪一台呢?”

    刘琅再次问道。

    “这……不好说,不好说呀!”

    万贺并没有直接回答。

    “看你的表情就知道,还是苹果公司的电脑好一些吧,我觉得也是这样,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他们可不愿意将三件笨重的大家伙放在桌子上,电脑本就是方便人们使用,做的自然是越简单越好了!”

    “刘琅你说得的确如此,不过我觉得价格还是很重要的,苹果公司的电脑价格太贵了,别说个人,就是普通的公司都买不起,要想推广几乎是不可能的!”

    “呵呵,万大哥,你太小瞧科技的发展了,就拿三十年前来说,那时的电脑有多大?恐怕一间屋子都放不下,现在已经缩小到一张桌子就能放下,未来的电脑呢?很可能就像一块手表那样带在手上即可!”

    “呵呵,小刘琅,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不可能的!”

    “不可能?我认为最慢十年的时间就会出现像一本书这么厚的电脑,到时候人们就把它放在书包里背在身上,随时随地就能拿出来使用,你信不信?”

    刘琅此时露出一副“凶狠”的样子,吓得万贺浑身一哆嗦。

    “刘琅的表情怎么跟自己的父亲那么相似?”

    刘琅从“凶狠”的样子瞬间就变成了一个小孩子,以至于让万贺都觉得刚才是自己的错觉。

    第二百四十四章 万安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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