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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草 作者:漫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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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喜欢不喜欢你,也跟你结婚了。
我愣了好久,久到发现对方已经挂线了,我还拿着电话发呆。
我跟黄晓佳一如既往地不懂得男女之间的浪漫,好像站在两个世界里,做自己的事情。
她要结婚,要买戒指。
我要结婚,陪着她买戒指。
我们好像,都还是很寂寞。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总是搞不懂该怎么正确地放在对的地方,不论是对黄晓佳,还是安扬。
就好像现在,我也搞不清楚,我在他们的世界里处于什么样的位置。
进了一家比较正规的金饰店,黄晓佳对于满柜子的珠宝首饰竟然没有一点感觉,我只是凭直觉,觉得她似乎不在状态内。
很多次都觉得黄晓佳不太像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至少不是我认知上,那种柔软得像是水一样的女孩子。她自己选择了一对样式简单优雅的戒指。
店员对着戒指上的圆心图案说,“这是永结同心,一辈子和睦的象征。”
黄晓佳立刻刷卡,她对我说:“我们能一辈子和睦吧。”
我站在她身后,很配合地点头,一辈子和睦,作为夫妻,她认为这样就够了。
永结同心呢?
我跟她都自觉地忽视了最重要的一句,我想人生就这样吧,跟一个女人结婚,生子,然后为了生活打拼到退休。也许在晚年的时候,我跟黄晓佳还可以坐在轮椅上,看着暮阳垂柳,目光永远不交汇地望向她以为的同方向。
黄晓佳对于自己的另一半要求不多,我也是,我们算不算某种程度上的天生一对。
买完戒指,我跟黄晓佳道别,我在她脸颊边轻轻印下一个吻,我们就这样告别。没有任何含情脉脉,只有办完公事的自知自觉。
这种默契很奇怪,我跟她却很容易地遵守。不轻易越过她设立的底线,她不需要我侵入她的领域里,只要各过各的,她继续看她的少女漫,我看我的新闻联播。
4、图案是你要的唯一颜色 ...
回到家后疲惫欲死,快递上门时我还迷迷糊糊的。签字后一边拆包裹一边接电话,当电话那边的人开口时我刚好拆出一大把红色的玫瑰花。
红色的……玫瑰花?
一枚华丽璀璨的戒指挂在玫瑰刺上,我不小心被没处理的玫瑰刺扎到手,戒指也滚到我脚边。
电话那头,安扬的声音还是那种有广播员完美的语调,他说:“我上次到非洲时经过博茨瓦纳从那里带回来的,你喜欢这种款式的戒指吗?”
“不喜欢还有,心形的,菱形的,弧形的,或者是设计师的特别创意。”他似乎知道快递已经到我的手上,一点都不担心狂风暴雨会让他计划中的时间拖迟,电话刚刚被拿起他一开口就是跟我讨论这些东西。
我张口欲言,却发现自己熟悉应对的方式都不合适这种场面。我不知道,我在你们的世界,处于什么位置。我又该用什么表情,什么语气才能那么自然地跟上你们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
一直都这样,我将电话甩上,一句话都没法跟安扬应付。玫瑰花连带着包装纸我拢着就想扔到垃圾桶里,那枚戒指被我踩到脚底,我一愣。钻石的棱角似乎连廉价的拖鞋都能扎破,我的冲动与火气一下就萎了。我坐在沙发上默默了很久,电话一直在响,我没接。
我不知道怎么面对这样的安扬,他突然就陌生了,不再是记忆中那个倒在桑树下横椅子上,乱撒泼的男孩子,也不是那个……曾经伤害我的残忍男人。
我以为我们结束了,很久以前。没有一点征兆他就又出现,以一副理所当然的帝王姿态想要主宰我。
我手里摊着那枚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戒指,他应该也没再吃过苦吧,跟我分手后。银行账户不会被冻结,可以跟美貌的未婚妻一同去星级餐馆而不会面对余额不足的窘境。
不用深夜去打工到胃出血,也不用再吃他曾经叱之为狗屎的玩意。住在廉价屋子里,看着我。
我才发现,没钱他其实骄傲不起来。而且摔得很惨,他会变得恼羞成怒,蛮不讲理。
我试着将戒指套到自己食指上刚刚好,钻石的光芒将我手指上难看的皮皱印衬得更难看。有时不是尺寸对了,就能合适的。
我看了看快递上的地址,没写邮寄人。看着还在响的电话,只好用自己的手机打给安姚,问他安扬的地址。电话里安姚的声音很迟疑,“小云啊,安狸猫是不是又开始找你了?你们……”
“我们什么都没有。”很简单就打断他的话,然后跟他要了地址,我知道他知道安扬的地址。因为他们一直都有联系,有时才发觉,比起跟他同姓的安姚,我对他了解更少。
一笔一笔将另一个城市的地址写在快递单上,拿着一大把没去刺的红玫瑰跟一枚戒指去邮局,我是最惹眼注目的那一个。玫瑰花的包装很有技巧,我弄破后就包不回去。
邮局工作人员用专门的箱子给我盛着,可是我知道可能当玫瑰花回到原主人手里时,不会像是来到我手上那般美好新鲜。戒指我用了保价,怕遗失,却还是用快递。
可能,我潜意识里希望这些东西都遗失了,不要再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它们怎么来的,我又用同样的方式丢回给安扬。我想我总算长大了一些,终于懂得怎么拒绝他的给的东西,不论是戒指玫瑰,还是他的电话。
从邮局出来后,我搓着双手,天气阴冷。今年的冬天似乎没有受到全球暖化的影响。陆陆续续一直在下雪,我伸出冷得发白的手抓紧领子,脖子冻得受不了。
我在想是不是要去买条新的围巾,那种暗色的,没有明亮的色彩,适合成年男性的样式。一时恍惚,我似乎又看到那时候,大学的冬天安静而幽长。因为冷所以大家都喜欢蛰伏在自己的地盘上,不肯动。连打个热水都推三阻四,安扬却没这种懒病,应该说是他安静不下来。
时常在最冷的时候,穿着料子很好的大衣,围着一条名牌的,颜色优雅沉暗的围巾,拖着我去赛车场,看别人赌车。
蜿蜒危险的山上公路,附近上社会大学的青年经常会聚集到一块,在寒冷的天气里,开着改装车闹哄哄地大叫,往前冲,没有回头的疯狂。
冬天里,这份疯子一般的冲动情绪,可以传染给任何人。就好像冬天夜晚里那种冬眠似的僵冷都被赛车场的耀眼灯光赶跑,被不专业去用命去拼的车手的引擎咆哮惊醒。
人太多,安扬拉着我的手在人群里往前挤,他很兴奋很喜欢这种氛围。我觉得,被他牵住的手很温暖,越是温暖身体的其余部分就越是寒冷。
有时候都想不明白是浑身颤抖好呢,还是只有身体的一部分是温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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