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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男神就宠我! 作者:柠檬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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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男神就宠我! 作者:柠檬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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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男神就宠我! 作者:柠檬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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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想到,老虎已经是死的,却遇到这个煞星!
煞星——
看他看她那眼神,分明是想杀了她的。
他有武功,而她没有武器。
难道要她赤手空拳跟他打一场吗?
林晚的脚步向后退了一步,很细微的脚步,踩在,落叶上却发出了声音。
明晃的银剑在月华下如一条锋利的线,折射着耀眼光芒,直刺向林晚的喉咙。
林晚壮实的身体很轻盈的向后折了下腰。
那长剑去势已老,就从林晚的身前刺过去,有血从男人绑在胸膛左侧的伤口上渗透出来、很快沾湿了那白色绷带。
严重失血到唇色惨白,冷酷的眼神恍了恍惚。
☆、第420章 最强农女逆袭(9)
身体失去了力气,直接扑在了林晚身上。
“唔……”男人闷哼了一声。
先前缠着的伤口再次崩开,缓缓渗出了血,而盯着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子。
那又黑又圆的脸,像黑熊一样,那双眼睛却又澄净而乌黑,在月色下有些恼怒的盯着他。
“喂……你给我起来!”林晚推了推那男人。
虽然叶妮子才十一岁,算不上xiong部发育,但这样被一个光着身子压在漆黑的山林里。
先不说她的背被压得很痛,就说这画面,要是被醒来找她的李让看见,都是跳进黄河洗不清!
“你给我起来!”手在身前用力的去推男人,林晚如果不是怕被人发现异常,早就一手拎着男人把男人拎起来了。
“……咦?”
刚碰到男人结实的肩膀,林晚就感受到男人那灼热的温度,烫得最起码有个三十八九度了!
这么深更半夜的,发烧还有伤口,不好好的呆着休息、却跑出来泡温泉,这男人虽然长得好看、杀气也重,但是脑子有坑吗?
再仔细的去看,他那脸重重的垂在她脖颈间,呼吸也沉重的喷在她的颈边。
不知什么时候就昏迷过去。
昏迷了?这也好办!
林晚轻松的把男人弄开,起身又把他拖起来,带到了温泉旁。
上半身是只缠着绷带,但是下半身还穿着白色的中裤,总不至于让林晚看那些辣眼睛的东西。
男人的黑色衣袍都在温泉旁的石头上。
林晚想了想,还是把男人先半泡进温泉里,又折身去山林寻找她曾经在现实里用过的那几种止血草。
止血草找来了,打开男人的绷带,借着月色就看到了一条触目惊心的伤口。
那伤口又长又深,像是被兵器割破的似的,还是在心口位置。
比了比,大概是一个手背的宽度。
剑?
林晚想了想,应该是剑没错了!
把止血草嚼了嚼,重新把伤口帮男人处理了,没有干燥的绷带,林晚就把男人的黑袍撕破了一条,给他缠好。
黑袍的料子不错,男人应该也是个家境优渥的!
如果以林晚的心意,那就该等到男人醒,救命之恩、向男人讨要点报酬,这样完成任务的进度就会变得飞快。
但是这种深山老林、孤男寡女的,和李让就算了,要是传出她跟两个男人在深山老林里呆了一宿,恐怕不知道多难听的话会传出来。
在这种古代,虽然钱很重要,但是名节更重要。
如果名节毁了,别说逆袭,叶家庄的族长首先就要抓她去浸猪笼!
这样的救命之恩,总不能便宜这男人吧!
林晚把从男人身上解下来的绷带浸了水,当成冰袋给男人敷在额头,而身上的衣服也帮他穿好,又在附近找了个山洞把人弄进去。
重新给男人也燃了一堆火,也把人放在捡来的厚厚的落叶上。
相交换的,林晚看他怀里有一块非常普通的玉佩,第一不像是什么娘亲留下的纪念物,第二不像是什么重要争夺的信物,只是玉质非常好,就把这玉佩拿了放进自己的衣袖。
☆、第421章 最强农女逆袭(10)
她心底可没这么善良,没有拿了玉佩就走人,已经很良心了!
但拿钱办事也是她的原则,一直守着男人到了天将明的时候,感觉起来李让也快醒了。
林晚拿了木炭,在地上写了几个字。
“男人,虽然我不知道你的身份,但从你的衣着来看非富即贵。既然救了你,那我就是你的救命恩人,你怀里的玉佩我拿去救急了,我家里情况不好,所以这样等价交换也算是你赚了吧!毕竟你可是一条命!”
她探了探男人的额头,感觉那热度退了,估计很快就能醒。
最后给男人喂了点水,林晚才离开。
而李让那边的山洞和这边距离也不远。
林晚紧赶慢赶,但她还没进山洞,就听到李让已经在找她,找得满头是汗。
“妮子!叶妮子!你能听到吗啊?”
“能能,李大哥,我在呢,我刚才醒了有点那个,就出去方便了。”随便编了个借口,林晚迎上去。
此时,天色蒙蒙亮,一看到林晚安然无事,李让才放下心。
他这一晚上睡的还挺沉的,醒的时候没看到林晚就出了一身冷汗,就怕林晚是夜里一个人出去、却被什么凶猛野兽给叼走了。
“这山里危险得很,你一个姑娘家,还敢乱跑!”
他教训着她,一边又回山洞里把篝火熄灭。
包袱里的干粮还够他们回去。
于是天还没完全亮,李让就带着林晚启程,向叶家庄的方向回。
而林晚啃着干粮,袖子里带着从男人那儿“换来”的玉佩,并不费力的跟在李让身后。
其实费了一晚上的劲儿救下那个男人,林晚心里也是有自己的想法。
因为渐渐的摸透了剧情,林晚已经发现在这种古代背景的世界里,一般来说都是按照颜值来划分男主、男配和相应的地位。
昨晚那个男人挺好看的。
长得好看身材也好,最起码也是男配级别的。
而像李让的身手和容貌……估计小说里就是一路人甲。
路人甲不怕啊,农妇山泉有点甜,种个地、做个小生意,发家致富什么的,最悠闲不过!
但以叶妮子现在四面楚歌的境地,还是不能认死了李让这一条路。
叶方新是个混球,李大娘再喜欢叶妮子,之前怎么就没开过口,等林晚怼了叶方新才开口呢?
那样的亲家谁沾上都怕,虽然李让和她能不能成,还得另说。
心里对这些事都门儿清,林晚和李让走了一个时辰,天色也就亮了。
李让打了两只野兔,又打了一只野鸡。
算是这次进山是收获。
到了临近中午的时候,那高大的大椿树总算是能看见了,看见大椿树就说明他们已经顺利的要出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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