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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男神就宠我! 作者:柠檬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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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男神就宠我! 作者:柠檬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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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男神就宠我! 作者:柠檬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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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瓜放在堂屋的桌子上,又拐过来勤快的帮李大娘。

    “大娘,你怎么愣在这儿了,赶紧进屋啊,我帮你端菜。”

    “你爹……”李大娘有些尴尬。

    “我爹啊,爹,你之前说你是读书人,读书人不吃嗟来之食,李大娘看我我可怜,让我吃点肉,但爹是读书人,这肉可不能吃。”

    “爹,你赶紧回去吧,我就在李大娘家不乱跑,你也别担心了。”

    扬了嗓子,林晚大声的说了。

    堵得叶方新脸上忽红忽白,想拉着面子去蹭顿肉吃,这时候也开不了口。

    好歹也是读书人,这身份可是他最骄傲的事情。

    “走,大娘,咱们到屋里吃饭去,我家里有饭,我爹在家里吃就行,他马上回去你别管他。”林晚把饭菜端进去,又给李大娘找台阶。

    看叶方新站在风里也使劲闻味儿的样,哪里像不想吃肉。

    但不都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吗?李大娘当下也应是,看着林晚黑胖的脸,感觉叶妮子好像比平常机灵很多,看着虽然黑、也壮了点,但是说话做事都有点不一样的感觉!

    “成了,叶先生,妮子在我们这儿你放心,赶紧回去吧。”李大娘看着叶方新不走,心里膈应的慌,又说了一句。

    这时,叶方新才讷讷的,“我……我、我这就回去!”

    他转过身,可那肉味像是长了翅膀似的就向他鼻子里钻,肚子里更饿。

    ☆、第416章 最丑农女逆袭(5)

    而李大娘干净整洁的大堂里传来了说笑声,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就是和乐融融的样子。

    叶方新心里恼着,回了叶家的破屋,给自己盛了稀饭、拿了地瓜。

    稀饭……真是稀饭啊!都能照出人影。

    从来吃饭的时候,叶方新的稀饭都是又稠又白的,他不是瞎子,当然也能看到每次叶妮子的碗里就只有一些稀饭汤水。

    可今天,林晚那一碗的稠稀饭、叶方新是看着的。

    铁锅里的稀饭每次都只够一碗,稠的都被林晚盛走,剩下的当然都是清汤寡水。

    本来就暗恼的心里又高涨了怒火。

    要不是叶妮子多嘴,他就装作不知道,到李大娘家里蹭一顿,李大娘想着也是不好意思拒绝他的。

    拿着发酸的馒头咬了一口,到了嘴里,酸又硬的难以下咽。

    一股酸意从叶方新喉头涌出来,差点让他吐出来。

    可没办法,要么饿,要么吃。

    就着热地瓜,忍着酸,把那两三个馒头全吃了,打定主意一个都不给林晚留。

    而稀饭就当是解渴的水,咕咚咕咚喝了半锅。

    等林晚从李大娘家吃饱喝醉,唇边还带着油光回来的时候,灶房的锅里已经干干净净、连个米粒子都找不到。

    本来想着叶方新总不能饿成这样,一抬头,林晚就看到院里有大片的湿透的痕迹,那有些泛白的痕迹,肯定就是稀饭的汤水。

    林晚看着,再看叶方新。

    今天太阳挺好,勉强吃饱喝足,叶方新就眯着眼在院子里晒太阳。

    那惬意样子,哪里是担心自己要被带走的?

    心里冷笑了看他一眼,叶方新像是感受不到林晚注视似的,还是那么懒洋洋的。

    吃完了饭,锅碗什么都没刷,就给林晚丢在那灶房里等她回来处理。

    一天天,叶方新除了混吃等死什么都不干,这穷家里只剩下这一点稀饭和馒头,结果稀饭全被他倒了,哪怕是稀汤水、都够林晚晚上再把那米底清一下,煮两碗稀饭。

    可现在倒好,晚上吃什么?

    这种人!真的就欠打一顿,再丢给那些赌徒们收拾。

    “妮子,你给我过来!”

    林晚不想搭理他,也不想洗碗。

    一天天都是叶妮子给他惯出来的毛病,一点当爹的样子都没有!

    “叶妮子!你再走,你再走一步我就把你卖到镇子上的怡红院去!给我过来!”叶方新气急,翻身起来冲着林晚背影就叫。

    怡红院……

    这种名字一听就是那种风月场所,之前家里有钱的时候,叶方新在怡红院还有几个相好的吧?

    现在潦倒了,出息了,都要把她卖到怡红院去!

    勾勾唇,黑胖的脸露出了一个让人感觉像是脸部抽搐的笑容,肉都堆积在一起了。

    “去啊?爹爹,你去吧!就先问问看,我长成这样,哪个院子敢要我,你去问一声,不用你卖、我自己去!”

    在李大娘家,绑着李大娘打水,反正林晚有力气。

    然后就着清清的井水,林晚就看清了这个原身的相貌。

    ☆、第417章 最丑农女逆袭(6)

    一张黑胖而圆的脸,脸上都是横肉,还把眼睛都挤成了一条缝。

    虽然吃住都不好,但jian命就跟那野草似的、似乎很好养活,所以叶妮子的身高大概有一米七、从背后看的话,恐怕就像是个扮作女装的壮汉。

    这样的女人,说不好听一点,再长点胡子那就是标准的星爷电影里的如花啊!

    哦不,如花虽然长了胡子,但是也没叶妮子胖,也比叶妮子的眼睛小。

    当看到自己是这样一张脸的时候,虽然林晚对容貌什么的,已经没有底线要求,但是看到这样的一张脸是她的身体,还是瞬间糟心。

    刚从一个美得雌雄莫辨的身体上过来,极度的美再对比上眼前的丑,那滋味,啧……

    不过丑点也是好事,比如现在吧,听叶方新这口气早不就不知道打过多少次卖原主的打算,但凡原主长得好看一点,肯定一早就被叶方新卖进了怡红院,哪还能保留清白之身到现在?

    “那……那也不行!我不管,我要吃肉!叶妮子!我是你爹,有你这样对你爹的吗?你爹要死了,想吃肉想死了!”

    他撒泼不要脸的躺在地上来回打滚。

    要不是叶妮子一点不像他,就像她那死去的娘,他能现在这么穷吗?

    把叶妮子卖到怡红院,就凭借那张像他的脸,怎么都能弄到足够的银子给他去吃喝赌的吧?

    所以,都是叶妮子的错!

    “我要吃肉!叶妮子!你今天要是不给我吃肉,我立马就去找族长,把你赶出叶家村,让你做流民!”

    叶方新看林晚无动于衷,于是又恶狠狠的威胁。

    阳光下,撒泼的男人跟个疯子似的,白净脸皮也透着凶狠,整个人哪有读书人的斯文。

    林晚看着他。

    在外面,不管再怎么不好好混、嗜赌如命,叶方新都是要脸的,你说他是读书人,他还是爱惜作为读书人的羽毛。

    但是在家,叶方新就是祖宗,比泼皮无赖还无赖!

    “肉……家里连米都吃不上,我上哪儿去给你弄肉?怎么?我从身上割块肉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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