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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众神 作者:[英]尼尔·盖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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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众神 作者:[英]尼尔·盖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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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土匪强盗们最爱开着兜风的那种车。在钠光灯下,它的颜色显得很深,可能是红色的,也可能是绿色的。“这就是泰茜。”老人骄傲地介绍说,“是不是个美人儿?”他拍拍她靠近前轮处向上拱起的发动机盖,一脸满足。

    “什么牌子的?”影子问。

    “温迪凤凰牌。温迪公司早在1931年就破产了,名字也被克莱斯特公司购买了,不过他们不再生产温迪牌的汽车了。哈维·温迪,就是创建这个公司的家伙,他是本地人,后来去了加州,在那里自杀了。哦,那大概是在1941年或者42年。唉,真是不幸的悲剧。”

    车里有一股皮革和陈旧的烟草味道,不是很清新。在过去的岁月里,有很多人曾在车里抽香烟或者雪茄,烟草的味道于是成了车子的一部分。老人把钥匙插进点火器,只扭了一次,泰茜就启动了。

    “等到明天,”他对影子说,“她就要进车库睡觉了。我会用满是灰尘的罩子盖住她,她会在那儿一直待到春天来临。事实是,我现在不能再开她了,路面有积雪。”

    “她在雪地里不好开?”

    “好开,百分百完美。可问题是,他们现在在路上撒盐化雪,盐能毁掉这些老美人,比你想象的还要快。对了,你是想直接到家门口呢,还是想在月光下绕着镇子兜一圈?”

    “我不想麻烦你——”

    “一点都不麻烦。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只要能好好睡上一小觉,你都要感谢老天爷。现在,我一晚上如果能一连睡上5个小时,就算很幸运了。可等到早上起床的时候,脑子里还是转呀转呀的晕乎着呢。哦,对了,我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赫因泽曼恩。我说,你可以叫我瑞奇,可这附近认识我的人都习惯直接叫我赫因泽曼恩。本应该和你握个手,不过我需要用两只手来开泰茜。不全神贯注开车的话,她会知道的。”

    “迈克·安塞尔。”影子自我介绍说,“很高兴认识你,赫因泽曼恩。”

    “那咱们就绕着湖兜上一圈吧,好好瞧瞧这个地方。”赫因泽曼恩提议说。

    他们开车所走的城镇主干道,即使在晚上看,也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街道,而且古香古色,仿佛在过去一百年里,人们始终重视保护这条街道。这些人绝对不会匆匆丢弃任何他们喜欢的东西。

    开车经过的时候,赫因泽曼恩指出镇上的两家餐厅(一家德国餐厅,按照他的说法,那家其实是“一半儿希腊口味,一半儿挪威口味,每样菜里都要加酥饼”);他还指出面包店和书店的位置(“我早就说过,一个镇子如果没有书店,就算不上真正的镇子。它可以自称镇子,可在它有了一家书店之前,它是在糊弄别人”)。经过图书馆的时候,他把车子慢下来,好让影子看得更仔细些。图书馆前门悬挂着一盏盏煤气灯,灯光摇曳。赫因泽曼恩自豪地叫影子特别注意那些煤气灯。“它是1870年由约翰·赫宁,本地的木材大王建造的。他希望把图书馆命名为赫宁纪念图书馆。可他去世之后,人们就开始管它叫湖畔图书馆。我猜湖畔图书馆这个名字恐怕会一直沿用下去。”他说话时,语调中的那股子自豪语气,让人感觉图书馆好像就是他自己建造的一样。这建筑让影子想起一座城堡,他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你说对了。”赫因泽曼恩说,“还有塔楼之类。赫宁希望从外面看起来这里就像一座塔楼或城堡。在里面,他们仍然保留着当初打造的所有松木板书架。米里亚姆·舒尔兹本来想把里面的装修全部拆掉,改成更加现代化的,但这里已经登记成为有历史纪念价值的地方,这可不是她轻易就能动手改动的。”

    他们开车经过湖的南边,整个镇子绕湖而建。湖面距离路边的落差大约有30英尺,影子可以看到湖面上无数白色的碎冰。时不时地,冰面上还有一块闪烁着水光的缺口,映射着镇子上的灯光。

    “似乎湖面已经结冰了。”影子说。

    “到现在已经结冰一个月了。”赫因泽曼恩说,“那些暗淡的斑点是积雪,闪光的斑点是冰。是从感恩节后一个寒冷的晚上开始结冰的,冻得像玻璃一样光滑。你在冰上钓过鱼吗,安塞尔先生?”

    “从来没有。”

    “那可是一个人能做的最幸福美好的事。重要的不是你能不能钓到鱼,而是当一天结束之后,你回到家时还能感受到的那份平静心情。”

    “我会记住的。”影子透过泰茜的车窗,凝视着下面的湖,“现在能在冰面上行走吗?”

    “可以在冰面上走,在上面开车也行。不过我可不想冒这个险。从降温到现在才过了六个星期。”赫因泽曼恩说,“不过在威斯康星州北部,结冰的程度和速度比其他任何地方更猛更快。有一次我出去打猎——是去猎鹿,那大概是,三十、或者四十年前的事了。我瞄准一只雄鹿,结果子弹打偏了,它跑出树林——就在湖的北端,距离你要住进去的地方很近,迈克。它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一只鹿,鹿角有二十个分叉,体形大得像只小马,我说的都是真的,不带一个假字。那个时侯,我比现在年轻多了,体力也好。那一年,从万圣节前就开始下雪,到了感恩节,地面上还有一层干净的积雪,好像从来没被谁碰过一样。我可以看见雪地上的鹿的足迹,我看出来了,那个大家伙正惊慌失措地往湖面的方向逃过去。

    “只有傻瓜才会去追一只逃跑的雄鹿,可我就是那么一个傻瓜,一个大号傻瓜。我追着鹿的足迹跑下去,最后终于看到了它。它站在湖水中,湖水大约有八到九英寸深。它也看到了我。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那一瞬间,一朵云遮住了太阳,寒流一下子就袭过来了——短短十分钟内,温度至少降低了30度。真的,没有一句是骗你的。而那只老雄鹿,它准备逃跑,结果根本无法动弹。它被牢牢冻在冰中了。

    “然后,我慢慢走到它身边。你看得出它很想逃跑,可它被冻住了,逃不了。可我也没法让自己朝一只没有抵御能力的畜生开枪,特别是当它已经无法逃跑的时候。如果我真的开枪了,那我成什么人了,对吧?于是我拿起我的霰弹猎枪,冲着天空开了一枪。

    “结果,枪声和惊吓让雄鹿居然从它的皮肤里跳了出来。你能看到它的腿还冻在冰里,但它确实跳了出来。它把自己的鹿皮和鹿角都留在冰面上,然后就像一只刚出生的老鼠一样,赤裸着粉红色的肉,颤抖着逃回树林里了。

    “我真的觉得有点对不住那只老雄鹿,于是我就叫湖畔镇妇女编织协会的人帮它织了件衣服过冬取暖。她们织了一件套的全身羊毛外套,这样它就不会冻死了。那些女人给我和那头老雄鹿开了个玩笑,织的居然是一件明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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