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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爷留下买路财 作者:梵甄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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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吃的。
现在回去的路又彻底因为他召唤应宝虫带路的行为给彻底模糊了,他似乎没有别的退路可走了。
这个地穴很黑,并没有火焰冒出,看着确实像适合某种生物居住的地方。
顾晴之小心翼翼的攀爬下去,因为什么都看不清着实糟心,便在手中聚起了一道白光当做照明。
地穴里显得有些阴冷,顾晴之一边走着一边微微发颤,越走进去似乎这种感觉越来越大,君篱看见顾晴之手中的白光映照在旁边的石壁,微微泛着荧光,料想这里已经结冰了。
其实他已经预感到后面会发生的事情了。
这里似乎是他的巢穴。
他生活了数千年的地方。
可是他怎么完全不记得这个男人了。
君篱看着眼前熟悉的环境,一时竟有些难以辨明真假。
“烛龙,你莫不是用这个什么顾晴之的记忆和我的记忆融合了,想弄出什么来骗我?”君篱皱眉,冲着半空中喊道。
烛龙的声音带着嘲讽,“你觉得我能骗得了你?你都不记得的事情,我如何能造假。”
就在他二人对峙的时候,顾晴之已经深入了地穴,走了很远,在熟悉了这里的构造而跟着应宝虫走了许久都没有遇到什么之后,顾晴之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环境。
他居然找到了几分之前在那个地方的感觉。
他索性直接将应宝虫摄到了自己的身,飞速的在地穴之中穿行着。
这里有的地方很宽敞,有的地方则纯粹是通道的作用,虽然一直在拐弯,但是从头到尾都只有一条道路。
顾晴之正在飞速在通道之中穿行着,面前突然绽放了一道妖异的红光,紧跟着属于顾晴之的视野彻底一黑,君篱感觉这段只有黑暗的记忆之中,顾晴之似乎被压倒了一般原地翻滚了几圈。撞到一边发出一声闷哼。
然后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哟,这是哪儿来的小虫子,居然敢打扰我的沉眠。”然后君篱凭借着声响推断出顾晴之似乎被强自抬起了下巴。
“长得还是不错,”轻佻的话语之后,君篱听到了深吸了一口气的声音。“居然是个人类,你身体里竟然有神的味道。”君篱听着那道自己熟悉万分的声音,心里一万个质疑。
自己真的认识这个叫什么顾晴之的人,可是他完全没有印象。
之后的记忆就跟顾浅生当初梦到的没什么不同了。
囚禁,折辱,心怀愧疚,讨好,到两情相悦。
郑翊居然带着不喜黑暗与殷红的顾晴之离开了三仙境,去往灵力与神力都相对稀薄的东莱,更一同游历山水。
而在顾晴之的记忆里,在他们二人离开三仙境之前,郑翊不知道忙些什么,总会时不时消失许多天,但是他将自己不日将带着他重回他熟悉的世界的消息透露给他。
而已经适应了在三仙境生活的顾晴之心情有些复杂,他不知道自己回去能做些什么,已经过了两百多年了,当初他是为了救人而来的这里。
可是这么多年了。
那个男孩儿还能活着么。
他又该以什么样的心情去见昼呢或者,昼又是否活着呢。
顾晴之之所以能活着,是因为郑翊每隔五十年便硬逼着他喝一次他的血。
顾晴之先开始被囚禁强迫的时候,真的恨不得死了了事,可是郑翊却从来不会离开,他根本找不到机会,更何况他还分蛊施咒弄出来个小叛徒。
想起那只人参娃娃,顾晴之就恨的牙痒痒。
而现在顾晴之和郑翊关系好了,便总拿那只人参娃娃打趣顾晴之,“这小娃娃便是你替我生的儿子吧,只可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这么白白胖胖的,若是以后不慎叫小猫小狗给啃了便不好了。”
这日郑翊回来之后,心情显得很好,抱着人参娃娃逗弄的他咯咯笑。
顾晴之神情清冷的坐在床边,一双眼睛略带无奈的向他看过去,“今日怎么这么开心。”面无表情做的久了,他便不习惯笑了,更何况他也懒得笑。
郑翊这些年自觉心中有愧,所以从来不在意顾晴之对他什么态度,能主动搭理他他开心都来不及。
人参娃娃挥挥小手,俏生生的叫了一句爹爹。
“明日我便带你离开这里,我倒要好好逛逛,晴之你长大的地方。”
顾晴之闻言愣了一下,“人类的世界,也没什么好逛的,到处都是一个样子。”他竟然难得想跟郑翊多说两句,“人类世界也是一样的,也是黑的,只是这里,黑的是天地,那里,黑的却是人心。”
☆、第一百九十二章 回到东莱(第一境)
不得不说。
君篱看着这一幕幕,心里登时出现了一种熟悉的愧疚感,这个人,他当年真的曾经爱过么,他也如同自己一般,投生转世了。
君篱思及此又皱了皱眉,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应该啊。
若是他没看错的话,这些年他一共给顾晴之喂血四次,而他喂的根本不是普通的血液,而是他自己的本源。
所以他的本源才会是残缺不全的么。
君篱微微皱眉。
如果顾晴之身体里既有神血,又拥有他的本源血脉之力,本该与天地同寿才对,他不应该死的,而且居然到了转世投胎也只剩下了封存的记忆的地步。
这意味着,即使顾晴之的记忆在顾浅生的记忆之中醒来了,也再也不是他自己了,他们根本已经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了。
对于顾浅生来说,顾晴之的存在仅仅是他白捡来的一段时间的阅历罢了。
君篱为此微微皱眉,现在他看的极度认真,毕竟是跟他有关的。
这日,顾晴之和郑翊以及变成了一个小娃娃的人参娃娃一行三人一路游玩,居然到了当初顾晴之居住的地方。
而出乎他预料的。
两百年了。
他的小屋居然仍旧如之前一般的整洁,而且经过明显的修缮,似乎还有人时常来此打扫,顾晴之四处张望了一遭,伸手推开了屋门。
“怎么你一定要求要害这里?”郑翊眼神宠溺的看着顾晴之,小娃娃在屋门一打开便嗷嗷叫着冲进屋子里,到处跑闹。
顾晴之看着院落和屋里熟悉的一切,莫名觉得有些感动,会帮他把这里仍旧料理的这么好的,只怕只有昼了吧,他还活着。
顾晴之觉得有些欣慰。
然而仅仅是欣慰罢了,不敌他对于郑翊的感情来的复杂,他该是恨这个人的,但是两百年的时光,超过他自由时间的六倍,整日与这么一个人朝夕相对。
即使是仇人,也早被磨去了想要复仇的爪牙。
日久生情。
呵,连仇人都可以实现这四个字。
顾晴之又开始发起呆来了,郑翊看着他又愣神了,便如同在三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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