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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痴痴 作者:软炸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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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睫毛微微发颤,像只困在蛛网上的蝴蝶。他挥舞着细瘦的手臂,想要保护自己,可辰夙一只手就制住了傻子的挣扎,将烫手的铜炉凑在他的胸前,小心对准了其中一粒嫩红色的小东西。

    “你待会儿可不要乱动。这个盖子不甚牢靠,若是不小心翻了,火炭落在你身上,是生是死可全看造化了。”他特意“好心”地告诫。

    手炉的热气炙烤着那处娇嫩的肌肤,傻子一动不敢动,额头上渗出细细密密的汗水,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全是恐惧与哀求。

    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辰夙不知为何有些下不了手。于是他朝那对眸子吹了口气,趁傻子闭眼的刹那,将手中的铜炉狠狠贴了上去——

    屋子里,响起了傻子的呜咽。

    辰夙哈哈大笑。

    第4章

    傻子呼痛的时候声音不大,像条被遗弃在冰天雪地里的小奶狗,透着些不谙世事的无辜与委屈,却无法激起面前人的怜惜与同情,只能招来更加残酷的对待。

    灼热的手炉还放在他的身上,持续地带来疼痛。傻子几次推辰夙的手,却推不开。

    “哎呀,怎么都变红了,真可怜。”终于,辰夙移开手炉,仿佛刚刚才发现似的,故作关心地嘘寒问暖,“是不是太烫啦?我帮你凉凉好不好?”

    傻子泪眼朦胧地看着自己红肿的胸口,小口吹着气,微微摇头。

    辰夙可惜地啧了一声:“前日我看他们挖了许多冰块,本想着拿来玩一玩呢。”

    傻子打了个哆嗦,辰夙趁机握住了他的膝盖。

    腿被慢慢分开,灼人的热气侵入不着一缕的腿根,笼罩住最要命的地方。

    “你这里都缩起来了,是不是很冷呀?”辰夙问着,见他被吓得哆哆嗦嗦,不禁玩心大起,将手炉放在傻子腿间,自己则伸手去摸他的身体。

    从方才就一直勾.引着自己视线的脚尖开始,一点点摸到伶仃的脚踝,修长的小腿,直到分开膝盖,探入大腿内侧……

    傻子呜咽一声,揪着身下被褥的指尖已经泛白,但碍于那可怕的铜炉,并不敢合拢双腿,只能摇着脑袋,任长发凌乱地散在榻上。

    “呼,真舒服……”辰夙满意地叹着气。他还从来没摸过这么好的皮肤,虽然不如女子柔嫩,但别有一番柔韧。这样一幅好皮囊,若是错过了也实在可惜。

    这样想着,他还不忘吓唬傻子:“别动哦,万一不小心烫废了,你就做不成男人啦。”

    “呜……”听到这句话,傻子突然哭了出来,懵懵懂懂的目光中掺入一些伤心的神色,抽噎着小声唤,“解郎、解郎救我……”

    此番声音比上回清晰,两个字明明白白,没有错认的道理。辰夙缓缓住了手,移开那叫人惊惧的铜炉,歪头打量哭泣的傻子,思忖许久,方开口问:“……我是不是认得你?”

    傻子还在哭,只是赶紧将腿并了起来。

    辰夙有些不耐烦,想着再给这傻子最后一次机会,便在他害怕的目光中将手炉拎了回来,沉声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是解郎?”

    第5章

    “解郎……”傻子停住了哭声,愣愣看着辰夙,“解、郎?”

    许是甚少开口的缘故,他的嗓音有些沙哑,那细小的声音仿若生着绒毛,落在辰夙耳中,只觉骨酥筋软,竟是说不出的受用。

    他应了一声,心头有几分怅然。

    “自从娘亲过世之后,就再没有人这样叫过我。”他叹气,“姐姐也开始唤我的大名,她厉害得紧,说我该长大了。”

    那个能埋在娘亲怀里撒娇的小郎君,已经随着那日的大雪一同埋葬,之后父亲赶赴沙场,就再没人将十二岁的他当做孩童。

    “其实我不喜欢别人这样叫我,不过你的声音还算入耳,我就不割你的舌头啦。”辰夙摸了摸傻子的头发,将他搂在怀里。傻子也不知听不听得懂,乖乖被搂着,耳朵突然被咬了,也只是小小抽着气,将自己缩得更紧。

    “你有名字吗?算了,不如我帮你取一个。”说到这里,辰夙高兴起来。他最喜欢给别人起名字,当下便有了个绝妙的念头:“有了!你这么傻,又痴痴呆呆,不如就姓傻,叫痴痴吧。傻痴痴,你听到了没有?”

    傻子不说话,呆兮兮地趴着。辰夙现在已经发现,除了“解郎”,这家伙几乎什么都不愿说。

    不过这样也好,他只会叫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就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东西。辰夙虽然拥有无数,但却从来没有过这样一个傻子。这人比美玉柔软,比黄金温暖,会说的话比犬獒要多,心思却又比常人更少。

    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意的玩物呢?

    辰夙便将傻子养了起来。

    自从有了傻痴痴,辰夙的生活变得很有意思。

    往日里他除了去看望姐姐和外甥,就是同在这边新交的朋友们四处喝酒,其实也没什么趣味。故此一有了新的玩具,他就推拒了许多宴请,一门心思在家玩乐。

    傻痴痴之前被打伤过,胳膊也不太灵便,玩起来总不尽兴,辰夙便找来大夫给他诊治。大夫开了不少药,摇头直说作孽,辰夙没怎么在意,只是盯住了傻痴痴的手指。

    直到那个时候,他才发现傻痴痴的十根手指头都被人弄断过。许是接得不好,骨头长歪,原本修长漂亮的手指变得七扭八斜,非常有碍观瞻。大夫说需要捏断了再长,可辰夙见到傻痴痴用不了筷子,只能低头舔舐盘中食物的样子,觉得非常好玩,就将事情延后,打算过一阵子再说。

    “解郎、解郎!”傻痴痴小声喊。

    辰夙应了一声,慢条斯理放下筷子,直到呼声愈紧,才悠悠抬起头,发现原来是他又将汤勺掉进了碗里。

    现在两人总在一处吃饭。傻痴痴的手指不灵活,辰夙又故意给他挑了沉甸甸的翠玉镶金勺,吃一顿饭,倒要脱手好几次。

    原本傻痴痴不会找人求助,直接用手去捞,被辰夙用筷子狠狠敲得手背发肿之后,就再不敢自己动手,而学会了叫“解郎”的名字。

    解郎是请求,是哀求,也是唯一能回应他呼唤的那个人。

    辰夙把碗端到身前,伸手将汤勺捞出。手指沾了碗底的燕窝,黏糊糊的很不清爽。他便拿着汤勺举到傻痴痴的面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傻痴痴已经知道这时候自己该做什么。他扒住辰夙的手,低头吐出灼热而柔软的舌尖,认真舔舐起汤勺上的燕窝,连带辰夙的手指,也舔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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