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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至 作者:陆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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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吗?这就是结局,需要她自己书写最后的故事?
不可置信,每一次转身她都将一缕魂魄留在了对方的身体里,这得是多么执着的痴念啊!
三魂七魄,每一次转身就少一缕,难怪到她这里就快变神经病了。更让人纠结的是,已经处于神经病边缘的她好不容易收回了三魂六魄,竟然还差那么一点。秘密就该是秘密,她宁可不知道,无知有时候也是福分。
唉,她叹口气。
“怎么了?”
史记显然没意识到她叹出了声,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要不要这最后一魄?按照师父的说法,魂魄不全的她这一生依然无法情感圆满。其实,她无所谓,可是,在记起前世,前前世,前前前……之后,她内心深处有着一种对她们,又或者是对她自己的怜悯。终有一日,该得偿所愿呐!
在他身上,就在眼前这人身上!痴情种和绝情汉在她脑子里争锋相对,想和不想接近这个人成了她此刻最烦恼的事。
林以南莫名地看着眼前的人眼神越发凶神恶煞起来,这是怎么了?“呃,你怎么了?我没事,我开玩笑呢!”
可是,要怎么取呢?霸王硬上弓?呸呸呸!
“对不起!以后不会再骗你了!”林以南歉意十足。
“嗯?你说什么?”某人终于回过神。但脑子里依然盘旋着自己为何性情大变的原因,就是这可恶的梦!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而当她偶然发现每次只要她话多一些,笑容多一些,对碰到的人热心一些,做梦的频率会直线下降。为了自己的心脏和健康,她不得不逼迫自己逐渐变成了闲人马大姐。
林以南后退一步,郑重地弯下腰,“对不起,以后不会再骗你了!”
“哦,那就好!”
于是,这段对话又莫名其妙地结束了。
就在两人离开后不久,有一条黑影偷偷穿过村子走向后山。这人并没有走那条现成小路,而是在荒草丛生的地方硬生生扒开一条路,一边走还一边遮盖自己走过留下的痕迹。
他走了一会儿,四下张望了半天,确定没人跟踪后,闪身进了旁边的一个小山洞。洞里一片漆黑,他拿出备好的手电筒拧大光圈,对着洞里照了一圈,“怎么不见了?”又往里走了几步,依然不见踪影。“呜呼!呜呼!” 没有动静。“噢啰,噢啰!”难道在找狗?某处传来唏唏索索石子擦过地面的声音,他细心听了一会儿,朝右侧的一块石头走过去,“哈,在这里!”
石头后面躲着一只奇怪又罕见的动物,七八岁孩童那般大小,浑身灰白的毛发,爪子尖利,四肢修长,就像一个生活在原始森林里的野人,只是有些呆滞和迟缓。
黑影将带来的一袋吃的丢在那怪物面前,像安抚孩子那般说道,“吃吧,多吃点!”
那怪物用尖尖的爪子慢慢扒开袋子,掏出里面的水果和树叶,吃东西的样子也像阿尔兹海默症患者。
那人了看它吃了一会儿,又确认了防止逃跑的铁链依然完好,放下了悬着的心,迈着悠闲的步伐按原路返回了村子。
已近清晨时分,山村里隐隐传来人们走动和说话的声音,那人生怕谁突然开门撞见他在街上溜达,赶忙加快脚步往自己家走,一边还咕哝,“都是那两个支教的,哼,非得让我找机会给他们上一课才行!
☆、梦境
第五章
史记虽说信佛,但是并不绝对迷信。
她爱听历史故事,也常发现那里头会有这么个现象:古往今来,但凡世上要出个什么厉害人物或发生些奇事儿,故事开篇绝对少不了天象。真的还是假的?这类问题如果说得太绝对,倒也没那个必要。
可瞧瞧今儿这天,她心里不踏实。其实,天气很好。怎么个好法?深空如墨,奇星如珠,明月似钩,云卷云舒好比挂账流苏。问题就在这里,天气太好了,好得像在画里,身旁还有一个他。
史记缩了缩脖子,小心地瞥了身旁人一眼,暗自揣摩是不是没有被发现。他,真好看。
“咦……”抖抖鸡皮疙瘩,她都嫌弃自己肉麻,绝对不能成为一个单纯的外貌党,轻易拜倒在皮相下。
林以南低头的瞬间,看见身旁的人一个激灵,关切道,“是不是觉得冷?要不我们跑回去吧!”
“嗯?哦,好啊!”当然好,还是早点回去睡觉,在这人身边,她的大脑不太受控制。
学校的宿舍不太远,两人没跑几步就到了。林以南将人送到门口,“快进去吧,再睡会儿。”
“啊,你也是!拜拜!”
“拜!”话音刚落,林以南好笑地看着面前噗嗤关上的房门。
他哪里知道门内那个人此时有多尴尬,“一不小心关太快,显得我心虚啊。差评!”她一边嘀咕着下不为例,一边哆哆嗦嗦爬进了冰凉的被窝,铁架子床配合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让整个房间似乎变得越发寒冷。
林以南绕着无人的校园走了一圈,冷风刮得脸有点僵,四周一片寂静,没有什么异象,他快走几步回了宿舍。睡得并不□□稳,因为整个人神经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不时被风声吵醒,眼看天快亮了,他索性捡起床头的书消磨时间。
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棂照进屋内的时候,史记依旧在沉睡。只是,她眉头紧皱,额头沁汗,似乎正经历着一场噩梦。
“站住!”
谁在说话?史记吓一跳,半夜大喊大叫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你站住!”
嗯?怎么还喊,嗓门这么大,扰人清梦。她身上那股马大姐的劲儿又起来了,得和那人去好好聊聊,做事儿不能光想着自己。
史记坐起身,一手揉着眼睛,一手扶着墙站了起来,“嗨,帅哥,小点儿声。”
话音刚落,她陡然发现自己并不是在学校宿舍,而是蜷缩在一处青灰色的平房屋脚下。这是哪儿?她怎么成了流落街头的乞儿?
前方不断疾走的青年并没有理会她的招呼,依旧神色忡忡追赶着某人。
她好奇地跟了上去,反正在梦里,她胆子大得很。四下打望了几眼,一溜的青灰色平房和石板路,像是某个古镇的样子。那年轻小伙子依然不时大声喊着——站住!
显然,对方没有理会他。
史记心想,十有八九是和女朋友吵架了。喊人家站住,这是什么惊奇的脑回路。这人肯定没谈过恋爱。照她说,小情侣吵架,男朋友就该冲上去,把姑娘抓回来,然后一嘴巴啃下去。准保万事大吉!
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你追我赶的游戏得演到什么时候,她迈开大步跑上前,伸手拽过小伙。“我说,你这么喊没用。”
对方被她拽得一愣,回过头,“你是谁,想做什么?”
“你……”,史记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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