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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大航海 作者:翱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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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有闲心说风凉话!”拉斐尔哭的更加起劲儿,眼睛红的跟霍华德解刨的兔子差不多。
“挨刀?什么挨刀?”迈克好心的问,“你被截肢了吗?手脚不是好好的吗?如果你被截掉一只胳膊在这里哭哭啼啼我还可以理解。”
“比那个还严重!”
“那你被割了哪里?有什么比割了四肢还严重!”
“老二被割了还不算严重吗?”拉斐尔朝他声嘶力竭的大喊,也不顾是否会丢了面子、被人嘲笑。
“啊?你怎么这么惨!”迈克是一脸的难以置信,“我听船医说被割了那里不能吹风,这里海风这么大,你快随我回船舱吧。”
“你少管我,还是让我死了算了!”拉斐尔见迈克真心想帮自己,态度缓和了许多,收起了蛮横,“我在这里自生自灭,死了倒是清净了!”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即便被割了老二,也不过是裤裆里少了个物件,至于去死吗!”迈克义正言辞的教育他。
“这是我吃饭的家伙,没了它我还能干什么!”拉斐尔气得直哭,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你跟人上过床吗,知道那玩应是干什么用的吗?”
迈克一脸茫然的摇摇头,他自幼以乞讨为生,在他的眼里还有什么比吃饱了活下去更重要。“虽然我不懂,但是你也别难过了,你住在水手舱,人多环境差,还是办到我的单人间里,由我负责照顾你好了。”
“咱们萍水相逢,你为什么要帮我?”拉斐尔不解,“我现在被阉了,只能用后边做。”
“你说的‘后面’什么的我听不懂,不过你放心,在你伤好之前,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于是,迈克把半推半就的拉斐尔安置在自己那个不大的、连窗户也没用的单人间里,给这个曾经娇生惯养的小男宠端茶递水、跑前跑后。
迈克这才发现,安静下来的拉斐尔漂亮的像个小姑娘,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毛茸茸的,身材骨骼小巧,皮肤的白皙程度跟船长伯格斯统有得一拼,他还没过变声期,正是那种难辨雌雄的样貌。而且他还发现,拉斐尔本质并不像一般人看到的那样得理不饶人,他只是对外界充满敌意,对自己却越来越友善。
迈克是出了名的老好人,跟船医霍华德的关系也不错,他特意跑到医务室要纱布,结果霍华德在问明来意后一口回绝。
没办法,迈克只能把自己攒了半年金币,才舍得买的新衬衫撕成布条给拉斐尔让他垫在裤子里。
拉斐尔结果来,看着迈克穿着洗的发白的衬衫时,眼圈似有些酸涩,他使劲儿眨了眨眼,装作心不在焉的说了句:“怎么这纱布透气性这么差,你不知道我下面每天垫着东西都快糊死了吗!”
“你就将就一下吧。”迈克也不是一味纵容,“我这还是看在你受伤的面子上呢。”
“切!我又没求你帮我,是你自找的!”拉斐尔一脸傲娇道。
“是我贱骨头!”迈克白了他一眼,撇嘴道,“真是怕了你这张得理不饶人的臭嘴了!”
表白
伯格斯统自得到了海贼王的补给点航海图之后,在帕夏返航的必经之路上设了埋伏,以逸待劳的打了个翻身仗,用他之前花重金购置的上百门加农炮,将跟西班牙拼的弹尽粮绝的对手打得落花流水,直到海贼王的主舰快要搁浅才鸣金收兵。他并没有赶尽杀绝,因为即使侥幸干掉帕夏,那么独自与西班牙人周旋的就只有他一人,而以他现在的实力,无疑是以卵击石。
地中海一战以少胜多,伯格斯统重复了他在北海留下的“打不死”的神话,消息很快传遍整个欧洲,就来瑞典王室都惊动了。
当国王的信使带着瑞典海军元帅的头衔降临到伯格斯统头上时,连伯格斯统本人都觉得,时来运转的命运来的实在是太突然了。然而,当他兴冲冲的将这个消息告诉约翰时,却没有在他的脸上看到本该出现的兴奋喜悦,取而代之的却是他长时间的沉思与沉默。
伯格斯统一时有些看不懂约翰了:船队发展壮大,不是一直都是他们所追寻的么?伯格斯统并不是沽名钓誉之徒,瑞典海军元帅的头衔虽然诱人,但他并不垂涎,他看中的只是从皇室可以得来巨额经费,这对现如今捉襟见肘的船队来说,完全是一种雪中送炭。他不明白约翰究竟是在犹豫什么。
“对不起,我不能马上回复你。”约翰充满歉意的苦笑了一下。
伯格斯统开始仔细端详眼前的男人,约翰有一张过分端正的脸,若不是他飞扬的神采与那双英气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张脸未免要归于古板。眼前的约翰穿着藏青的全毛西服套装,暗色斜纹领带,比起曾经的的木讷呆板,更多了三分沉稳与内敛。
“没想到你会对这件事这么不敢兴趣,我本以为能让瑞典王室拨冗一见,你应该深感荣幸才对,尽管你是日耳曼人。”为了避免气氛尴尬,伯格斯统有些半打趣地说道。
然而话一出口,约翰就微微颤抖了一下,这一微小的举动,恰到好处的被伯格斯统捕捉到。
伯格斯统并没有急着劝服对方,他相信他,相信他可以做出最为正确的抉择。
船长室内的火炉烧得很旺,伯格斯统脱下外套,将它搭在椅背上。单穿一件衬衫的样子让约翰回想起他的青年时代。室内柔和的阳光落在他的身上,笼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银白色的刘海柔软的搭在额前,略长的发稍垂下来,遮住了柔和的脸部轮廓。约翰突然很想伸手,替他拢一拢头发,就像约翰曾经常常为他做的那样。
“你在怪我在那次床-第之欢后……那么久都没……?”他柔声问道,说到难以启齿处,脸颊绯红,他紧张地交握双手,样子因紧张而十分可爱。
这些日子,每当闲下来,伯格斯统一直都在考虑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他们都深深眷恋着彼此,却又都需要一个出口,或是得到一个讯息。显然,自己作为上位者,更应该选择主动。
在伯格斯统看来,约翰沉静稳重的外表下,是绝不输于自己的天赋与睿智。只是他的性格内敛,并不愿意过多的表达与自己相同的见地,他总是把风头让给自己,而他本人则永远站在聚光灯永远照不到的地方。但每当自己出现任何闪失,第一个出来支撑局面的却往往是他,最沉重的担子他的分担也往往多过于自己。还有什么,比有这样一个与自己默契且十分优秀的男人默默守护着自己,更叫人心安?他又怎么不会在潜移默化之下,慢慢向他敞开心房?
除此之外,约翰长得也很帅。
并不是叫人一见惊艳的帅气。初见之下,约翰并不引人注目。犹如品茗一般,他的英俊是需要慢慢品味的。沉静稳重的气质,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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