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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原来我是女配 作者:鱼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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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重生之原来我是女配

    作者:鱼笑白

    穷人怎么了?

    穷人就活该被踩在脚底下吗?

    我不服!

    重生归来,我誓要做个有钱人。

    ……

    坑渣女,斗渣男,陪着大佬创创业。

    数数钱,调调情,生活真是好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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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旧梦如澈

    “青亦青亦,有情有义,啧啧”

    “苏青亦,你告诉我,你一辈子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有狗屁用处?到头来,还不是比不过我的一根手指头,被我踩在脚底下。”

    陈语凤戴着口罩站在我的病床前,用手背啪啪拍着我的脸,笑的鄙夷。

    “哦差点忘了,你现在根本不会说话。”

    “来,起来,好好看看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陈语凤拎着我领子,用力将我从床上揪起来。

    她举着镜子,疯了一样摆在我的脸前,掰着我的眼皮让我看。

    “你不是总觉得自己比我长得好吗?”

    “看到没,你脸上这些跟虫子一样的伤疤都是我让元凯一刀一刀割的,怎么样?疼不疼?好不好看?”

    我不可置信的瞪着眼,脸部肿疼,眼泪挤着眼眶往下淌,急促的呼吸疯狂的往氧气罩上喷。

    我很想戳瞎她的眼,撕烂她的嘴,可我动不了,因为我是个植物人。

    “我早警告过你,不要跟我斗,你偏不听。”

    她笑的愈发得意,染着红指甲的手垫着手帕拽着我的氧气罩,不经意的挑开。

    声音一沉,她阴毒道,“别怪我无情,我这也是为你好。”

    “就你现在这副鬼样子,早死早解脱,活着也是浪费钱!”

    强烈的窒息感瞬间将我吞没,我栽在床上,抽搐着,瞪着眼睛斜睨着那双恶毒的眼睛,意识渐渐模糊

    “臭丫头,别给老娘装死,赶紧开门,没钱交房租就出去卖,脱不下裤子就赶紧卷铺盖滚蛋!”

    剧烈的踹门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我猛地坐起来,急促的呼吸。

    我重生已经三天了,前世的事情如同魔鬼一样日日夜夜折磨我。

    尤其是陈语凤那个贱女人,宛若附骨之疽,恨得我心都在滴血。

    这三天,我滴水未进,食不下咽,日日夜夜都在苦想复仇计划,刚才房东的话倒是击醒了我。

    现在是十年前,我刚满十八岁,住在破出租屋里,陈语凤还在国外进修,再过一个星期会陪我男朋友元凯回国。

    前世,为了供元凯出国留学,我从初中毕业就退了学,每天兼职好几份工作供他好吃好喝的念书。

    他带陈语凤回国的时候,说陈语凤是他在国外认识的朋友,是个大老板的女儿,在国外的时候很照顾他,帮了他很多忙。

    我听了以后特别替元凯高兴,为了他的前途,我鼓励他多和陈语凤相处,学学东西。

    谁知道元凯和陈语凤早就勾搭在了一起,一边利用我当牛做马,一边暗渡陈仓。

    后来我怀疑他们之间有猫腻,跟元凯闹,谁知他们竟狼狈为奸,设下奸计将我害成了植物人。

    可怜我即便是成了植物人,都没有怀疑过他们,依旧对元凯抱着一颗赤诚心。

    结果呢

    呵呵,被元凯毁了容,被陈语凤亲手了结在了病床上。

    冷笑了一声,我起身下地,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箱子,从里面搜出一个装过饼干的方盒子。

    里面装着十万块,是我辍学这三年缩衣节食攒的结婚钱。

    看着手里有零有整,破破烂烂的一堆钱,想起那时候我存钱时的小心翼翼与满心期待,我眯了眯眼睛,苦涩地勾起了唇角。

    陈语凤说的对,前世我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奋斗了一辈子,赚的钱都不够她一个包的价钱。

    她有钱,我没钱,所以她弄死我和弄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前世的一幕幕都告诉我一个道理,没钱,你就只有挨欺负的份儿,一辈子都被人踩在脚底下,抬不起头来。

    不甘心,我不甘心!

    老天有眼,让我重活一世,这一次,我绝不能再被人踩在脚下。

    我也要做有钱人,把陈语凤的脸狠狠踩在脚底下!狠狠的折磨那对狗男女!

    从钱里抽出一千块,我打开房门甩在房东怀里,“三个月房租,剩下的钱买点洁厕灵,好好洗洗你的嘴!”

    房东接过钱,诧异的看着我,低头数了数,原本愤怒的嘴脸立马换上了笑脸。

    不过是多给了她四百块钱罢了,变脸比翻书都快。

    这就是有钱的感觉吧,果然好,人性如此,金钱至上。

    冬天的北城有点冷,华灯初上,还没有改建的步行街上行人很少。

    步行街是北城原来的红灯区,街上开着很多发廊,巷子里还有几个歌厅和溜冰场,治安很差,遍地是卖小吃的小推车,地面坑坑洼洼,散发着地沟油的恶臭。

    我坐在街边的大排档里,一边狼吞虎咽的往嘴里扒拉面条,一边斜着眼珠子往不远处的小巷口看。

    白天我把零七零八的兼职都辞了,一直坐着这里,只为了等一个男人霍致远。

    前世我第一次见到霍致远的时候就是在这天,那时候的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劣质西装,一个人跟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在小巷子里打架,打的头破血流。

    那时候我打完工在这里吃面,亲眼看到他寡不敌众,被鲜血淋漓的扔进了垃圾桶。

    前世我毕竟年纪胆子不敢惹事,看完热闹就走了,也没有去管他的死活。

    后来我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北城响当当的人物。

    餐饮娱乐行业的龙头老大百胜集团的创始人。

    我曾一度为了这件事情感到可惜,遗憾自己当时没有帮他一把,如今有幸重生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我自然要抓住这个机会,给自己找个好的合作伙伴。

    只要能够跟霍致远攀上关系,让他欠我一份恩情,我就有机会跟着他发财。

    “都他妈是饭桶,这么多人连个毛头小子都抓不住!”

    “给老子追!逮住丫的往死里揍!”

    熟悉的咒骂声从大排档外面响起,伴随着一群脚步声,我连忙朝着小巷子的方向看去。

    果然,一个穿着劣质西装的男人正往里面跑。

    那个巷子是一个死胡同,他的判断出了错误,被前后夹击,逼入了绝境。

    三下两下把碗里的面条吃完,我握紧手机,赶紧跟了上去。

    不论是哪个年代,大家都畏惧恶势力,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一个人愿意惹事情,冷漠无情,避如瘟神。

    “妈的,老子看你往哪儿跑!”

    “把张德辉的东西交出来,再跪下给爷爷们每个人磕三个头,老子就放了你。”

    为首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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