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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未遂 作者: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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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没说。但不说并没有用,因为现实已经摆在了我们眼前。
年曦本就被称为天才女演员,她的影响力席卷全国,而她的自杀案报道,几乎以几何爆炸的速度增加,可以称得上是信息轰炸。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网络上能搜罗到的相关自杀案出现了五宗,而它们都和年曦的命案有关。
事件渐嚣尘上,我们只能继续查案。
我变得越来越焦躁,头发扎了起来,出入都要被人问案子的进展。——这就是媒体和明星的能量,成也他们,败也他们。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看完了所有值得观察的电影。
“她真的是个天才——”
九晴叹息。
下一出影片,绘画。这是一出文艺片,年曦所饰演的,是女主角,以心。电影开始播放,影碟开始转动。
过了片头曲,昏黄破旧的画面呈现在我们眼前。
以心从病床上醒来。她穿着病号服,盯着病房的天花板,她的一双眼睛似乎没有焦距。
“这片子不是说画画的吗,怎么就变成病人了……”
“嘘,”我做了噤声的动作,“继续看。”
她独自一人出院,到了医生的诊断室。接过了一份报告。医生说:
“你的白内障已经很严重了,很可能在半年以后,你就会彻底瞎了。”
以心点头,没有说话。在她拿了药离开病房的时候,转角处的报纸上是一桩新闻:十六岁的画家以心,最新一幅作品卖到了六位数的高价。——她是一名还有半年就要瞎了的画家,而当她瞎了以后,她就再也画不了画。
一切以缓慢的节奏继续着。
以心的病好不了了,她想,在全瞎了之前,要画一幅让她自己都觉得完美的画。
作为她的绝笔。
她踩着脚踏车,摇摇晃晃地踩回了家里,身影消失在小路的彼端。
随后,以心遇到了一个人。学校里的不良少女,在她捧着画具回家的时候迷了路,结果在一个街角处看到了陈希。陈希长得不好看,至少当时看起来是不好看。她化着浓妆,染红了干燥的长发,腿上有蝴蝶纹身,靠在后楼梯边吸烟。
她看到她的时候是午后,阳光从树影间漏下来。
后楼梯的栏杆旁,贴着一张‘严禁吸烟’的告示,陈希将烟蒂在严禁二字上擦出一道灰,丢在地上。
还有一地的烟头。
“喂,你盯着我看干嘛?”陈希皱眉。
以心抬起头,眼神前所未有的坚定。
“……我要你做我的模特。”
莫名其妙的对话,莫名其妙的开端。
天才画家以心将不良少女陈希,强行拉进了她的世界里。两人一直纠缠,陈希不肯被她画,以心却坚持要她。到了后来,陈希慢慢了解了以心,终于愿意被她画,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以心的病也越来越严重了。
她一直画不下去,时常因为病发而倒在画架旁边,到了最后,医生已经要她放弃画画了,她却还是坚持画完了那幅画。画完以后,以心被送进医院,手术室上的红灯不停闪动,手术持续了很久,但最终手术依然失败。
‘我用尽全力描绘的,是你的样子’——
最后,陈希已经不是那个会逃课打架的不良少女,她捧着以心那幅画,然后奋发上进,考了一所好大学。故事定格在结局,陈希的朋友进门,看到那副画,问她这是谁画的,怎么画得这么好看。
而陈希笑了,她怀缅的说:“是我最好的朋友。”
画的角落是一个陈年的铅笔签名:以心。
电影完了。
九晴看呆了。
我想了一想,“别难过,”然后加了一句:“反正演以心的人也已经死了。”
九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好了好了”我说,“没关系的,我在改了。”
我将光碟拿出来,重新放好。
我撇着手指头数:“所以她的第一个角色,是醒不来的植物人;而她的第二个角色,是一个黑心最后被丧尸咬死了的女配;她的第三个角色,是一个最后也死了的喜剧演员;第四个角色,是患上绝症的天才画家。”
九晴更颓了:“所以她一直都在死?”
“对,”我其实挺想知道她是怎么靠一堆负能量角色火了的。
“然后,她是个一开始就很颓的人,所以这些角色最适合她。而且,后期她转型成功了。”我继续翻笔记,抓了抓头发,一口气喝下半杯冰水,企图缓解烦躁感:“她一开始,是个表现派演员。”
我指向悠远。《迷途》的主角,从头到尾表情不少,但那些表情和动作,其中有不少和《全城戒备》的女配重叠,而表情一直重复,是表现派的特征之一。
“她的表情总是很不屑,即使笑起来也很讽刺。”我说。
其实我不大会分辨那些表情细节,因为情绪这种东西,你看得出来,但不会仔细观察一个人那时候是怎样的。但是系统的分析,对我来说太简单了。我说:“但是从小丑开始,她变了。”
《小丑》是一个很情绪化的女孩子,她的一个镜头是,她笑出来的时候因为疼痛而泪流满面,哭和笑是最矛盾的表情,但年曦将它们一同诠释了出来。她一个人的表情,就是天然的戏剧冲突。
因为悲哀。
“她的表演方式夸张了很多,一点都不内敛,哭出来的时候就全力哭,真的能让人跟着难过那种。”我耸肩。“到了绘画的时候就内敛了,但还是能看出来,以心和悠远绝对不是一个人。”
九晴点头,哑声道:“……我很难过。”
“嗯,”我想了一想,努力说出了这句话,“……我也是。”
作者有话要说:
《绘画》和《迷途》都是临时编的小故事,没写过。《小丑》有,在《妄言之屋》里很多同类的小故事,不过我感觉那些短篇自述性太强了,故事讲得不好,就抽出来其中的一个设定做个例子算了,毕竟编剧情是我的弱项。
[1]
这个梗是真的。出自《媒体与自杀》,不过那本书不是国内出版。至于所谓准则,在who的网站上的确找得到,是这样:
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个专家委员会于西元2000年,提出媒体报道的‘六不、六要’原则:
‘六不’:
1.不要刊登照片或遗书。
2.不要详细的报道自杀方法。
3.不要简化自杀的原因。
4.不要过度美化或耸动化自杀原因。
5.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
6.不要过度责备。
‘六要’:
1.要与医疗、卫生专家密切讨论呈现真相的方式。
2.要使用自杀身亡,而非自杀成功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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