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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天意难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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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天意难违
    在第二天早上,体力恢复之后,赵传薪又回森灵精灵部落复命,拿到了最后两年寿命的奖励。
    然后,他惊奇的发现,好像这里没他什么事了!
    就好比打一个游戏,热火朝天,忙忙碌碌的做任务,玩着玩着,没任务了。
    不升级了,不打怪了,没有装备了。
    是不是日记可以丢了?
    虽然没他什么事了,但日记里的世界还在继续着。
    【树人参战,八族陷入了被动中。】
    【森灵精灵矮小的身躯前赴后继,死不旋踵。】
    【血流成河!】
    【一个树人刚把一群蚁人踩踏成肉饼,就被一个飞来的鸟人,用高级口袋科技装进了口袋里。】
    【甲虫部落的甲胄,没能经受住考验,被树人踩踏致死!】
    【尸横遍野!】
    【侵略者在把大量生命献给森林女神后,终于败走。】
    【胜利者没有欢呼,只有遍地悲鸣。】
    【失败者得到了惨痛的教训,是否卷土重来未可知。】
    赵传薪有些沉默。
    他是天生乐观主义者,最见不得此等人间惨剧。
    【森林精灵的至高长老,浑身是血的来到我的面前,说:陌生人,一切都结束了。森林回归了和平,鲜血是献祭给森林女神的祭品,而我们得到了平衡。而你,是这一切最关键的人。你,永远是我们森灵精灵的朋友。】
    赵传薪没有写什么,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见我没说话,至高长老离开了。话痨精灵来了,他露出凄惨的笑,给了我一朵新的明灯,对我说:陌生人,这里没有你什么事了,我们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们已经拿不出什么能奖励给伱了。这一朵,会指引你走出暗影森林。去吧,找回属于你的世界。】
    心有戚戚焉!
    赵传薪挠挠头,又挠挠脸颊的胡茬。
    这段日子里,他既被动又主动的参与了一切。连胡子都挺长了,不怎么扎手了。
    虽然无言以对,可即将离别,他还是得说点啥啊。
    于是写道:“我对话痨精灵说:那么,还有一件事。我依然惦记着鸟人的口袋科技,我还有机会得到吗?”
    【话痨精灵:……】
    赵传薪:“……”
    【话痨精灵似乎不愿意再跟我对话了。】
    【就在我被明灯,指引着即将走出暗影森林的时候。之前被奴役在大陵寝的森林精灵追了上来。】
    【它对我说:陌生人,你还没跟我道别呢,我很幸运在这场残酷的战争中活了下来。我听说,你在惦记鸟人的口袋科技。我给你个线索,或许你会有所收获。鸟人是暗影森林的外来者,它们原本的居住地在暗影森林北边的一个地方,哪里现在被人类占据,你可以打听打听。】
    还有意外收获?
    【我向它道谢,离开了暗影森林。】
    【我来到了暗影森林外的商店。】
    【老头子店主接待了我。他问我:陌生人,你从暗影森林活着出来了,这令我惊讶。你手里的东西是什么?哦,是珍贵的森灵精灵的明灯,一直有人找我求购这种呢。那么,陌生人,你愿意出售吗?】
    【店主给出了价格:一朵明灯1年的寿命。】
    【我现在手里有三朵明灯,我要全部出售吗?】
    赵传薪脑筋快速转动起来。
    毋庸置疑,明灯是极有用的。
    被施了咒语的明灯,一朵让他找到了大陵寝,一朵让他找到了树人部落,最后一朵则让他走出暗影森林。
    同时,他也掌握了明灯的咒语。
    但是,他用不了那么多。
    而且,赵传薪灵机一动,写道:“我会卖了其中两朵,我问店主,他是否愿意购买明灯的咒语?”
    售卖明灯的咒语,赵传薪一点都虚。
    为啥?
    那些森灵精灵摆了他好几道呢,这次算是回敬一下。
    【店主万分惊讶:陌生人,你竟然掌握了森灵精灵明灯的咒语,这是多么令人惊讶的事。陌生人,你一定获得了它们真正的友谊。没有咒语的明灯,虽然是园艺爱好者的心头好,但有了咒语的明灯就有了灵魂。我愿意费5年的寿命,来收购你脑袋里的咒语。】
    赵传薪卖了两朵明灯,以及咒语。
    【店主给出了最新的商品列表:一把淬了毒的匕首,多了个六个月寿命。】【体力药剂:8个月的寿命。】
    【一个制作精灵的机械小丑玩具,蒸汽时代产物,上弦后会疯疯癫癫的扭动:1年的寿命。】
    淬毒匕首,赵传薪咋也想不出这玩意儿能有啥作用。
    体力药剂,去暗影森林后,这玩意儿的价值才体现出来。
    所以,体力药剂是必须购买的。
    最后一个机械小丑玩具,赵传薪就有些摸不到头脑了。
    这是个古董?
    别说在日记中,就算现实里,他算是个搞艺术的手艺人,可也不愿意碰古董。因为不能吃不能用,还那么贵。
    但是,按照那个“越看似没用最后价值越大”的定理,赵传薪决定咬牙买下它。
    这日记看似人畜无害,实际很反套路的。
    5瓶体力药剂,1个机械小丑玩具,直接了他4年4个月的寿命,还剩2年8个月的寿命到账。
    还待继续,却冷不丁抬头看见于大坤拎着什么东西前来。
    “小赵,给你带了一点晒的榛蘑干,别的也拿不出手。多亏了你帮忙,要不然羊一准丢了。”
    赵传薪顺手就接了过来,一点不带客气的。
    “好东西!”
    于大坤搓搓手,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接。
    一般送东西,大家都会来回推辞。
    赵传薪可倒好,压根不懂谦让。
    于大坤讪笑:“那啥,那俺就回去了。”
    “慢走啊于大哥。”
    没多久,德福带领的少年“工人团”就来了。
    有鼻涕娃一脸崇拜道:“伯,俺爹说你老厉害了。没人敢在老鹰沟过夜,你是鹿岗岭村第一个。”
    赵传薪收起干榛蘑:“你爹说得对。”
    直接把小孩子都给整不会了。
    “俺爹也说你厉害。”
    “俺家也说了。”
    得!
    one night in老鹰沟,我赵传薪一战成名。
    赵传薪没发现赵宏志的身影,就问德福:“宏志那孩子哪去了?”
    德福想了想:“可能去看他的套子去了。”
    正想问啥套子,就见赵宏志兴冲冲的拎着什么飞奔而来。
    “叔,我套了一只野鸡。”
    小家伙拎着的,赫然是一只长翎野鸡。
    一群小娃子全都露出羡慕之色。
    “拿回去给我奶和我娘补身子。”
    赵传薪赶忙制止:“等等,我给你钱,你拿回去给你娘买肉,这只野鸡卖给我了。”
    说着,把这段时间购物找零的铜钱,都穿在绳子上,一股脑的塞进了赵宏志的怀里。
    赵宏志接过铜钱,脑袋有点发蒙。
    他家或许有存款,但从来不会拿给他看。
    其他鼻涕娃也是如此,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的钱。
    “愣着干啥,拿回去给你娘。你娘要是不收,就说拿回来我也不要。你娘要是收了,那就当我没说。”
    刚送来了榛蘑干,马上就有野鸡,这就叫天意。
    既然天意让他小鸡炖蘑菇,那么天意难违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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