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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生活的乐章》?怎么不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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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章 《生活的乐章》?怎么不是《人生》?(求收藏票票追读)
    方明华看着陆遥,只见他面颊泛黄、浮肿,仿佛大病了一场。
    陆遥看着方明华,眼眶深陷、胡子拉碴,头发也是乱蓬蓬的。
    两人愣了下,旋即都笑起来,都是写小说造的孽啊。
    “陆大哥,来,来,坐。”方明华热情招呼,给对方放了一杯凉茶。
    顺便问了句:“陆大哥,你有事?”
    “是有点事,我是想.”陆遥的口气突然变得期期艾艾。
    “什么事,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办得到。”
    “是这样,我没烟抽了,手头有点紧,所以想借你的钱买点烟。”陆遥说出自己来的目的。
    “没问题,伱要多少?我今天刚报销了差旅费。”方明华笑着回答道。
    “想买三条牡丹,一条4块7,得15块1毛钱,你借我15块钱就行。”陆遥说道。
    “你买这么多?!”方明华吃了一惊。
    “一次多买点,懒得出门而且整条便宜。”
    方明华也没说,就从钱夹里给了陆遥15元,陆遥匆匆离开,没过多久又回来了嘴里叼着一支烟。
    “呵呵,今天我运气好,商店里三条牡丹都没卖出去让我全部拿过来了,这段时间的口粮够啦.借你的钱等我发工资时给你还。”
    “还钱不急,只是陆大哥,你烟瘾太大了少抽点。”方明华趁机劝道。
    “你不抽烟,自然不懂得抽烟的乐趣。”陆遥笑道:“而且不抽烟我也写不出东西。”
    “给你说啊,我在甘泉那段时间抽的是凤凰,那玩意又贵还不好买。”看来陆遥心情很好,讲起在甘泉的一段趣事。
    原来他在写作的时候,从西京带的“凤凰”烟抽完了,烟瘾上来急的热锅上蚂蚁一般团团转。
    他就求宣传部一个通讯员帮他买,结果在县城到处找这种牌子的香烟,找了多家,就是没有,办法都想到了县农副公司库房,仍然没有。
    最后,这个通讯员鼓足勇气向当时的县委shuji“求救”,终于找到了当时全县仅有的两条“凤凰”香烟,带给了他。
    “你不知道,当时看到烟,我仿佛就是饿了三天的人看到馍馍.对他们连连表示感谢,还当场表态!有了这两条“救命烟”,这稿子一定能成!”
    “现在稿子成了。”方明华笑道。
    “基本算成了。”陆遥感慨道:“凤凰烟太贵,又不好买,所以又改回抽牡丹了。”
    牡丹也不便宜啊.更重要的抽烟伤身体啊。
    但看到陆遥抽着烟惬意的样子,方明华也不好再多说。
    “对了,我刚才光急着找烟抽,忘了另一件事。”陆遥说着,从公文里拿出厚厚一摞文稿交给方明华。
    “我的小说已经创作完成,准备寄给燕京《青年文学》主编王玲,是她约稿的,想让你帮我看看,不知道影响不影响你写作?”
    “没关系,反正我的一时半会也写不完,不在乎这点时间。”方明华很热情:“我先睹为快。”
    接过陆遥的文稿,上面是密密麻麻手写字体,但方明华看到题目他愣住了。
    《生活的乐章》
    怎么不是《人生》?
    但是看到开头第二段开头“这时候,高家村高玉德当民办教师的独生儿高加林,正光着上身”这一句时,方明华确定,这就是《人生》。
    看来以前是这个名字啊。
    “小方,你先看,我回去睡会,脑子累坏了,下午我再过来。有啥意见尽管提啊。”陆遥说道。
    “行,陆大哥,你要好好休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方明华叮嘱了句。
    “不碍事你看你,不是也变得黑瘦了吗?”陆遥毫不在意。
    咱俩不一样啊你真的要注意身体。
    方明华还想进一步劝说,陆遥已经走出院子。
    方明华摇摇头,回到自己房间。
    陆遥走后,方明华给自己添了点杯茶,就坐在窗前的书桌边认真看起来。
    稿件很厚,足足有一百多页,字体不算潦草,涂改的痕迹并不多,看样子已经不是初稿。
    方明华很快沉浸在文字的海洋里,时间在悄悄流逝,等他看完一遍抬头才发现太阳已经偏西。
    看着院子里的草草,方明华端起已经放凉的茶水,慢慢喝着心里琢磨着件事。
    在穿越前,方明华看过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也看过这本小说原著,但总觉得这一稿和最终公开发表的还是有区别的。
    好像爱情线过于纠缠?
    嗯,就是。
    主人公高加林和刘巧珍的爱情,是读者们最津津乐道的地方,但作为作者不能着墨太多。
    毕竟这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
    想到这里,方明华又仔细看了看后面一部分章节内容,还有就是高加林在农村生活部分写的非常好,相比较而言他进城以后就写的逊色些,是不是因为陆遥非常熟悉农村生活的缘故?
    有这种可能。
    在这个没有网络,查阅资料非常不方便的年代,作家个人生活体验往往是写作的主要源泉。
    秦省这边,像陆遥陈中时等,常年生活在农村,所以他写的基本上都是以农村生活为基础。
    贾平娃是个另类。
    早年写《商州初录》《商州又录》写的是老家风土人情,后来就写了长篇小说《废都》,写的是西京这座古老城市的人生百态,说明他适应城市生活能力很强。
    虽然有些争议,但写的也不错。
    方明华正想着着,就看到陆遥匆匆走了过来。
    “哎呦.小方,我一觉睡到现在起来,以为你下班了,没想到你真没走。”
    “你写的小说我看入迷了,忘了时间。”方明华回答道。
    “呵呵.看完没有?感觉怎么样”陆遥又问道。
    方明华沉思了下,想组织下语言,突然听到肚子咕咕叫,于是就说道:“陆大哥,你吃饭了没?”
    “还没,茗茗(陆遥的女儿)被她妈带着街上玩去了,我回去热点剩饭。”
    “我也没吃,走,下馆子去!我请你吃羊肉泡。”方明华笑着说道。
    “这多不好,你借给我钱买烟,还请客吃饭。”陆遥显得不好意思。
    “嗨这就是小事,如果你过意不去,下次你请!,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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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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