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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才刚写书就有偶像包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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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 才刚写书就有偶像包袱了
    “车站是乱得不能再乱,成千上万的人都在说话。谁也不去注意那条临时挂起来的大红布标语。这标语大约挂了不少次,字纸都折得有些坏。喇叭里放着一首又一首的语录歌儿,唱得大家心更慌”
    “原来如此。”
    掀动着脑海中浮现的书籍。
    这一刻,江弦福至心灵。
    知青、象棋。
    《棋王》所讲述的便是“棋呆子”知青王一生,四处寻找对手下象棋、拼象棋的故事。
    在另一时空,这篇小说发表于80年代初,一经问世,便使其作者阿城在文坛中曝得大名。
    更让江弦兴奋的是
    “《棋王》居然有足足一万四千多字?这得吃多少顿饺子!”
    给这货乐得,就好比钓鱼没空军!野生大黄鱼!一称五斤重!
    快乐加倍!
    长、中、短篇小说的界定比较模糊,通常以字数划分,但字数并不是唯一因素。
    短篇小说的字数,往往在几千字至两万字之间,且出场人物少、情节简单,像《伤痕》这种,短短4000字的小故事,算是最标准的短篇小说。
    而《棋王》这种中短篇幅的,就模棱两可,说它是短篇小说或是中篇小说,其实都行。
    “得先好好策划.”
    是夜,院子里静静悄悄,屋脊上,一只黑猫蹑手蹑脚地走过。
    江弦烫烙饼似得躺在床上,手里挥舞个圆蒲扇,大脚丫子一挑一挑,又反复将《棋王》这篇小说看了几遍。
    主角王一生是个“怪”人。
    王一生活的很简单,在他眼中,人一生只有两件事最重要:吃饭,下棋。于是下乡劳动的时候,别人抱怨油水太少,他却觉得这种生活很好。
    王一生又有点拧巴,朋友找关系帮他报名比赛,他却不参加了,说这样子参加比赛,只会让人戳脊梁骨。
    小说最后的高潮,是王一生得偿所愿,气吞山河,九局连环,一人盲下九人,九人剩三人,三人剩一人。
    棋呆子终成棋王。
    “整篇小说时间线都在嗡嗡嗡时期内,没有超出当下时代的内容,不需要再删改。”
    江弦是想当文化人,没想做预言家。
    “唯一的问题是:题材太敏感,稿子里有太多嗡嗡嗡的事情。”
    鲜为人知的是,《棋王》曾因写了知青生活的阴暗面,被当时的文学期刊翘楚《京城文学》退稿。
    《京城文学》即《京城文艺》,50年代创刊,首任主编是老舍,嗡嗡嗡时期一度停刊,1971年复刊,是全国复刊最早的文学刊物,汪曾祺、杨沫、王濛、李陀、赵树理先后曾于其中任过职。
    “写出来被和谐了可怎么办?”一阵熟悉的阴影又笼罩在江弦的头顶。
    “我又不发起点!”
    “再说《棋王》最后不还是成功发表了。”
    实在不行,就向某牙医老师学习,厚着脸皮,先把作品往大的、重量级的杂志投,退稿了,就换一个稍微差点的继续。
    一大早爬了起来。
    饶月梅要去上班,江珂要出去浪,江弦一人在家当留守青年。
    他那单3天的短期劳务已经干完,所以又恢复了“待业”状态。
    倒趟尿盆回来,饶月梅才刚准备出门,她扶着二八大杠,往门洞下走,不忘吩咐一嘴。
    “江弦,在家把你和你妹衣服洗了。”
    “得嘞。”
    “放盆里,使那凉水一泡,衣板一撮,完事好好涮几遍,使劲拧干,晾院里头,不等太阳落山就干了.”饶月梅仔仔细细的给他讲解怎么洗衣服。江弦今年已经二十五了,和每一个好大儿一样,在他妈眼里依旧是个不会洗衣服、不会扫地、不会淘米、不会刷碗.啥也不会的废物。
    甚至完事她还要检查!
    衣服泡盆里,江弦拿起袋“熊猫”牌洗衣粉,哗啦啦一倒,饶月梅听着动静似得,推着二八车又从门洞折返回来,满眼肉疼。
    “小祖宗!那洗衣粉是咱自己家的。”
    “用少了不是洗不干净么。”江弦犟着嘴,吭哧吭哧,满脸苦逼的使着搓衣板。
    奇了怪了!怎么在家一干活就腰酸背痛?
    “要是有个洗衣机就好了。”这厮蹲地上,岔着大腿,做着美梦。
    衣服一件件晾好,江弦才有时间写作。
    翻了半天抽屉,好不容易才凑出几张适合写作的格子纸。
    格子颜色都不一样,但江弦已然知足。
    这年头闹纸荒。
    供销社纸、笔全卖没的光景见过没有?
    国家纸张产量本就不多,外加上,去年冬天,首届高考恢复,570万考生走进期盼多年的考场,今年夏天,又有590万考生参加招生考试。
    不到一年,办了两季高考,一共1160万考生,这得印多少卷子?听说为了印高考试卷,原定印第五卷教员选集的纸都被大手一挥调了过去。
    院外柳树上知了此起彼伏的叫,窗外不时有槐儿的风吹来,屋里江弦的笔尖在稿纸上沙沙作响。
    写了几页纸,江弦放下笔,活动一下手指,关节已传来阵阵乏困滋味。
    在这没有电脑,没有键盘的时代,他开始理解王小波。
    王小波和马画藤是同一时期的程序员,为了写作方便,特立独行的他,曾自己开发过一套输入法。
    “手写比键盘慢太多了。”
    作为一名小镇做题家,江弦很清楚一笔一划写字的平均速度是多少。
    1000字/小时。
    最好的例子就是,他曾两个半小时内断断续续手写申论卷子大约两千多字的内容,写到最后,已经是手指近乎抽筋。
    那滋味,学生时代也没少经历,抄课文、写作文,每每写到最后,已潦草到龙飞凤舞,不成字形。
    但“爬格子”不能那么写,手稿还要拿给编辑看,万一成名了,这份手稿还得被扒出来,供人瞻仰,所以不仅要写的好,还要有独特的风格。
    不过这风格也不能太独特了,像钱钟书的手稿密密麻麻黑乎乎一团,王安忆的手稿写了涂、涂了写、一涂一大片,福楼拜手稿像是渔网丝袜。
    这些都是反面教材,毫无名气的他就不跟着学了。
    当然了,也有值得他学习的典范。
    老舍,手稿出了名的上品,编辑、排录、校对直言:‘面对这样的稿子简直是件幸事!’
    还有路遥,在这个时代,一笔一划手写出百万字长篇《平凡的世界》。
    正文、废稿、章纲.林林总总加起来,又何止百万字呢?
    真是呕心沥血。
    将生命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写作。
    “接着码吧。”
    “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要看到光明,要看到希望,要提高我们的勇气”
    接下来的两天,江弦都窝在家里平淡写作,一直到第3天,才掀起涟漪。
    街道劳动服务站派人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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