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洛兰的法术妙用
第97章 洛兰的法术妙用
……
旅店大厅里,一张被众闲客所簇拥的桌子边缘,坐着一个气质放荡不羁的男人。
他那耀眼的金发随意地披散在两肩之上,上半身的绸缎开衫尽可能地敞开着,裸露出内里旺盛浓密的胸毛来;腰间别着的翠绿色笛子不时散发出魔法光泽来,而笛子旁悬挂的那几张耀眼的传奇符咒更是无时不刻地提醒着旁人其主非富即贵的身份。
再加上那呼之欲出的骚包气质,不是洛兰又能是谁?
马修和旅店老板特鲁格打了个招呼,给自己和莱拉要了两杯果汁,然后径自走了过去。
洛兰一见马修,立刻高兴地从桌角上跳了下来。
他推开碍事的闲人,双臂张开欢呼道:
“马修?你回来的正好,我正打算给他们讲述你的光辉纪事呢!”
马修有点受不了诗人的热情。
一个浅尝辄止的拥抱过后,他不动声色地阻止了洛兰试图更进一步的意图,拉了张椅子迅速坐下:
“我的事情不值一提,不如说说你,伱不是在圣济岛逍遥快活么?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岛上的风情怎么样?”
一听到圣济岛。
洛兰顿时便来了精神,他一屁股坐在马修身前的桌子上。
而后举着一杯蜜酒眉飞色舞地说:
“棒极了!!!
你不知道我在那边遭遇了什么,额,有一段时间是比较无聊啦,当时我被一伙娜迦抓住了,被迫去了海底。
那阵子我烦透了,每天睁开眼看到的生物都是娜迦,虽说娜迦之间也有不同风味,大有大的温润,小有小的隽永。
可时间久了也就那么一回事。
所以我想办法逃了出来。
后来我如愿以偿地登上了圣济岛,我那朋友可真没的说,她听说过我的遭遇,知道我对娜迦已经不感兴趣了,就安排了「海精灵」和「姑蟹人」来招待我。
怎么说呢?海精灵少妇的滋味还不赖。
姑蟹人女孩就不行了,她们身上总是弥漫着一股腐烂海鲜的味道,哪怕喷了很多香水也让人倒胃口。
我见她们可怜,就让她们陪我在岛上玩了三天,之后才将她们遣走。
当时我的心情还是挺郁闷的,圣济岛的风光不错,可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玩。
一直到我那朋友忙完了一件事情,亲自过来陪我……”
马修心中一动:
“你那朋友?”
“没错,她就是我跟你提过的石元素美人!”
洛兰兴高采烈地说:
“想不到吧?主物质界的石元素可太罕见了,起初我也疑心她是不是在信中骗我,可见面之后我就知道了,她说的石元素就是她自己!”
“后面的细节我也不方便赘述,总之,我和她度过了很是美妙的几个夜晚。”
此时老板特鲁格走了过来,他给马修和莱拉各端了一杯分量十足的果汁,笑着说了一句:
“欢迎回来,老吉头之前还念叨过你们俩一次,要是他知道你们都能安全归来肯定很高兴。”
二人微微点头示意。
等特鲁格走后。
马修赶忙对着桌上的果汁用了一个「净化食粮」。
视界之中。
一两抹象征着细菌和病毒的斑驳光泽被昂然的绿意给消除了。
马修放心地喝了一口。
果汁的味道着实不赖。
“洛兰,我有个问题。”
马修一边喝一边好奇地问道:
“这个问题可能会涉及隐私,但主要是出于学术上的好奇,我的意思是——石元素的构造是和普通的类人生物不太一样的吧?”
洛兰理所应当地说:
“当然,一开始我不得门路,就像抱着一块石头,确实毫无乐趣。”
“一直到我想到了「化石为泥」这个法术……”
噗——!
马修当场一口果汁喷了莱拉半身!
“化、化石为泥是这么用的吗?”
他一脸震惊地看着洛兰。
孰料洛兰也一脸迷茫地看着马修:
“难道化石为泥不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被发明的吗?”
马修歉意地看了莱拉一眼。
后者无所谓地抖了抖衣服,主动找特鲁格要了一把钥匙,上楼换衣服去了。
“法术当然不是为了这种事情而发明的。”
马修的目光移回洛兰的身上,并严肃地纠正道:
“据我所知,这是一个为了化解特定的路障或地形而被发明的法术。”
洛兰反问道:
“你确定吗?路障不能搬开或者拆掉吗?非得要发明一个法术去对付?”
马修皱了皱眉。
洛兰乘胜追击道:
“你说你们法师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突然发明一个能把石头变成污水的法术?”
“这其中一定是存在某种强烈的动机的。”
“而我认为,能够跨越种族的爱情,才是一种足够强烈的动机,你觉得呢,马修?”
马修沉默了。
洛兰更进一步地锐评说:
“其实有很多法术都能佐证我的观点,比方说,你们法师最常用的「法师之手」!”
马修满头问号:
“法师之手又怎么了?”
洛兰眨了眨眼:
“传说在启蒙时代,很多法师都会把自己锁在法师塔里,为了研究法术终日不出,在这种情况下,好几年见不到其他人都是常有的事情,更别提异性了。”
“所以他们发明了「法师之手」,目的是为了体验一把被除了自己之外的手安慰的感觉。”
“这么一想,古代的那些宅法师也蛮可怜的。”
“关于这个,我还有一套独特的理论,可以通过观察一名法师的「法师之手」成色来判断他是否有伴侣,以及和伴侣的相处是否愉快……”
马修听得太阳穴突突突地跳了起来。
他本想反驳。
可看着洛兰那副胜券在握、侃侃而谈的神态,他意识到和对方争辩并非明智之举。
主要是再这么辩论下去。
搞不好马修自己都要被他说服了!
“你的法术理解的确有独到之处。”
马修只得违心地恭维道:
“或者你可以写一本相关领域的书籍,这可能会比你的小说还要畅销。”
洛兰眼前一亮:
“你说得对,让我想想,这本书的名字就叫《洛兰的法术妙用》如何?
但既然是一部严肃向的法术领域著作,我一个吟游诗人肯定是不够权威的,我还得找个有分量的法术顾问,那么这个人只能你,马修!
而除了提供必要的法术知识外,你还得帮我现身说法。
不如这样,马修,先让我看看你的法师之手吧?”
洛兰露出了图穷匕见的笑容。
“我拒绝!”
马修当即语气强烈地拒绝了洛兰的邀请。
但接着他又给自己解释了两句:
“我是个死灵法师,常年接触负能量,法师之手难免也会受到污染,这不足以作为典型案例。”
“而且我法力低微,不值一提,所以法术顾问这个职务,洛兰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一听这话,洛兰顿时露出了不乐意的神情:
“嘿马修,这你就不够朋友了,法力低微这种说辞骗骗别人可以,在我这儿可不作数,能制造出不死者龙卷风,又轻轻松松地炸了大邪魔的祭坛的人,怎么也和法力低微挂不上钩。”
马修有些意外地看着他:
“你都知道?”
洛兰骄傲地挺起胸膛,上衣的衬口敞开更多了。
这时马修才注意到这厮的胸毛被特意修剪成了一个爱心的形状,看着要多骚包有多骚包。
“吟游诗人无所不知,亲爱的。
高等级的吟游诗人有一个职业特性,名字叫做「捕风捉影」。
即发生在我们身边20~100公里范围内的大事件,都有一定几率被我们感知到,如果某个诗人的感知足够高,甚至可以以异象的形式亲眼目睹大事件的现场的一些片段。
要我说,炸掉邪魔祭坛算不了什么,可那龙卷风是真的酷啊!
我在圣济岛上追着异象看了一路。
连僵尸的脑浆和肠子被龙卷风丢出来时都看得很清晰呢!”
洛兰得意地说。
「捕风捉影」?
这个世界的吟游诗人居然有这种能力?
难怪只要发生大事,总会被人知晓了。
有这些人型的新闻传播机在,想要低调地干一桩大事几乎不可能。
马修暗暗地记下这一点。
见话题已成功被转移,他索性主动讲起了自己在雨林里的遭遇。
从自己登上均流岛开始,到科尔多城拜访于镰,又到重回雨林激战拜龙教,最后以布林肯的落荒而逃而告终。
其中很多细节他都是一笔带过,但洛兰仍听得很认真。
不过另马修感到意外的是,这家伙对自己这段时间的冒险生涯中最关心的居然是那头地火龙!
“后来呢,你们把他救出来了吗?我是说那头叫做阿鲁的可怜龙?他现在这么胖,肯定不方便行动吧?”
洛兰关心地问。
马修提醒道:
“阿鲁特伦是一头雄性的地火龙。”
洛兰不以为然:
“我只是想和他聊聊经验,你不觉得他很厉害吗,被拜龙教压榨了足足五年,仍然精神抖擞。”
见他求知欲强烈。
马修只好告知道:
“那头龙因为实在太胖了,挤不进通往幽暗地域的小道,最终黑榕部落收留了他。
雨林里生态丰富,但黑榕部落肯定也养不起他,他恐怕得自己学着打猎捕食了。不过也不是没有好消息,我离开之前,他跟我说他要减肥,接下来一段时间准备吃素。
如果他真能成为一名素食主义者的话,或许还有机会改善自身的健康状况。”
洛兰听得啧啧称奇,连声说以后想去找那头地火龙交流心得。
二人又闲聊了一会。
吃过午饭后。
马修依然没有等到老吉头,他本来打算下午就带着莱拉离开泽水城,继续赶路。
奈何遇到了洛兰,后者热情地拉着马修说要请他看一出好戏。
时间就在今晚。
考虑到泽水城的戏剧院确实在南方小有名气,马修半推半就着也就同意了。
当下他找老板开了一间房,和莱拉说清楚了情况,后者表示刚好她也想在泽水城里多多踩点。
于是双方分头行动。
洛兰拉着马修去买晚上的票。
莱拉则是独自一人朝着更深处的石门走去。
……
南方戏剧院。
售票处外,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队伍中的男女老少普遍精神状态还算不错,他们的衣着也比往来街上的普通人更干净些。
“他们大约都是泽水城权贵的仆人,替主人家来买票的。”
洛兰指着队伍说:
“这家戏剧院特别有名,上一次我们来的时候,他们家的马戏团和几个重要的演员被邀请去了北边的几个城市巡演,前几天刚刚回来。今晚这场表演就是巡演团队归来的第一场,据说他们为此准备了全新的剧本、服装以及演出形式,真是令人期待!”
“你看这么多人都在排队就知道这里的人气有多高了。”
“当然,如果他们的剧本和演出能够取悦甚至是征服我,我自然不会吝啬掌声,可如果结果令我失望的话,我就得狠狠地批评两句了!”
马修看到售票处旁边还有一副立着的海报。
海报中心是一个长得很帅、笑容也很灿烂的男性,他露着两排洁白的牙齿,背后是有点假的海岛布景。
男子左右还簇拥着好几个完全露点的妙龄女郎。
不知道怎么的,这种布局结构让马修觉得似曾相识。
“布兰登.怀特,南方戏剧院的头牌,专门网罗女性观众的大杀器,泽水城以及周边几个城市,上至九十岁老妇人,下到九岁小女孩,都很喜欢他。”
洛兰吹了一声口哨:
“但我觉得他的笑容有点不自然,肢体动作还不如那边那个小丑呢!”
马修看了一眼,果然在画报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小丑的半张脸,看上去应该是个微不足道的角色。
而海报的正上方是本剧的名字——
「一个特别精彩的故事」
更好的翻译则是——
「一出好戏」
“走吧,我们去买票。”
洛兰直接朝着售票处走去。
他找到排在第二的人,递过去一把金币:
“重新排队不会耽误您太多时间的,先生。”
那人起先被洛兰拍了拍肩膀显得十分生气。
但很快脸上便挤出了发自内心的喜悦:
“当然!当然!您说的对先生,我很乐意再排一次队。”
说着他自觉离开了队伍,和洛兰交替了位置。
洛兰在队伍里冲马修得意地亮起了自己闪闪发光的肱二头肌。
“先生您好,请问几张票?”
或许是看到了刚刚那一幕,售票员小姐的态度非常好。
“两张,要最好的位置。”
洛兰随意地胳膊支在了售票处的窗口。
售票员小姐快速地看了一眼他的胸口,脸颊上飞起两抹绯红:
“一百二十枚金币,先生,您可以选择在第一排近距离体验戏剧的魅力,也能在二楼包厢拥有一个房间,那里的视野更好,也更清静,您和您的伴侣无论做些什么都不会有人打扰。”
“只要120?没我想象中的贵啊。”
洛兰笑嘻嘻地说。
他在储物道具里摸索了一会儿,抓了一大把形制不同的金币过去。
售票员小姐顿时面有难色:
“这是,娜迦的金币?抱歉,先生,我们这儿只收七圣联盟标准金币。”
洛兰有些不满,旋即拍了一块儿金砖在她面前:
“那你们收这个吗?”
售票员人都看傻了,她呆呆地说:
“这个、这个我得去问问团长。”
马修过去制止了她。
“怎么了?”
他问洛兰。
“我的联盟金币用完了,娜迦的金币她不收,金砖也不收,难道要我现在再去找个能兑现的人吗?”
洛兰抱怨了一句,旋即看向马修:
“你身上有金币吗?”
马修肉痛着点了半天,才把足额的金币递了过去。
“谢谢,就当你借我的,明天我去找个能兑钱的地方,之后就还给你。”
洛兰付了钱,把金砖和娜迦金币都收了起来。
他从晕晕乎乎的售票员那里取走两张票,把其中一张和一本黄色的小人书递给了马修。
“丰腴之书?”
马修有些惊讶。
“借别人钱,当然需要抵押品。”
洛兰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走吧马修,咱们回去再聊聊,趁我的金砖没有引到更多的盗贼之前。”
两人刚走出去几步。
马修就能感觉到身后跟了好多人。
而且这些人疑似来自于不同的势力。
“这就是金砖的魅力吗?”
他有些羡慕地看着洛兰。
后者仍然昂首挺胸、无所畏惧地走着。
在抵达丛林热舞旅店还有两条街的时候,他甚至主动带着马修走了小路!
只是片刻后。
洛兰诧异地望着空空荡荡的小巷子说道:
“怎么回事,现在连金砖钓鱼都不上当了吗?”
马修笑着从他身边走过,拍了拍洛兰的后背:
“走吧,有可能是扒手们都变聪明了呢。”
……
与此同时。
两条街之外的一条巷子里。
一声闷响过后。
最后一名扒手狼狈地摔在了人堆上。
此时巷子的地面上,已横七竖八地躺着十几个人,他们要么陷入了晕厥状态,要么就是神志清醒但浑身无力,只能躺在地上不断地呻吟。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个穿着斗篷的黑衣人。
干完这一切他潇洒地转身离去。
然而就在黑衣人快要走出巷子的时候。
他突然止住了脚步。
在一众扒手惊骇的目光中。
他默默地折返回来。
紧接着。
那一双没有任何血肉的枯骨。
就开始在扒手们虚弱不堪的肉体上下其手了起来!
……
「提示:你的召唤物阿兵打败了闻风而来的扒手们。
阿兵觉醒了部分的前世记忆,他开始对生者的金钱产生了些许的兴趣。
阿兵开始拾取扒手们身上的财富。
……
你的召唤物阿兵获得了新的关键词“间歇性拾金不昧”。
间歇性拾金不昧(灰色):在多数情况下,他在替你拾取战利品和金币时,都不会进行贪墨。
阿兵的关键词“初等启智”效果获得提升——
初等启智(强化):阿兵现在的智力相当于7岁儿童。」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