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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爱有天意 作者:西瓜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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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外面的景象完全脱离了城市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路两边开始有一些杂草和稻田,林靡忍不住惊讶起来,云城的这一面,她真的没有见过。
这种蓝天白云,绿油油的庄稼她有多少年没见过了,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家乡的那个小村庄,心里百感交集,许博南看着林靡渐渐放松下来的表情,心里暗暗高兴自己选对了策略……
这条路仿佛没有尽头,直接跟远处的天结为一体,许博南在一处空旷的地方停下来,将车子的天窗打开,温和的风拂面而过,吹起林靡的头发,很好看,许博南禁不住看呆了眼。
几丝头发吹到许博南的脸上,林靡没有注意,心中因为这空旷而优美的景色而平静了不少,许博南看着她,伸手抓住那一簇头发。
看着外面,林靡深深的呼吸了几口气,胸腔里的郁郁疏散了一些,才转过头来,看着许博南问,“好了,开始吧……”
话没说完,林靡就发现许博南的不对劲,愣了一下才发现他抓着自己的头发,脸上说不上来是什么表情,林靡以为是自己的头发吹到了他身上惹起了他的不悦,连忙道歉,“不好意思,我这就绑起来。”
说着将手腕上的发圈拿下来,许博南却突然摁住她的手,说,“不用,这样很美。”
林靡不明所以的看着他,许博南的眼神让她很不舒服。
还是坚持把头发绑了起来,露出小巧的耳垂和白皙的脖颈,许博南看的又是一待,可是看到林靡的表情带着不悦,知道自己表现得太明显了,连忙收回目光,将合同拿给她看。
“这只是起草的合同,具体的底稿还没有出来,你先看一下。”许博南看着林靡说,“就当是心里先有个底。”
起草的合同一般是不允许拿给作者看的,一般交到做着手里的都是定好的底稿,而且合同上面的条款,一般作者即使是不满意,也没有要求修改的权利,这是一般杂志社不成文的规定,许博南做了这么多年主编,这个规矩自然知道。
只是……他总要拿出点东西来,要不然怎么算是谈工作呢。
林靡拿着合同,心里也有些没底,做了任人摆布的小喽啰那么多年,突然合同要拿来让自己过目,她还真有点不习惯。
随意的翻了翻,林靡对那些专业的法律术语并不是很了解,顿了一下,林靡说,“我能把这份合同拿回家研究一下吗?”
许博南笑了笑,说,“有什么不懂的,现在问我就可以。”
问什么啊,林靡苦笑,这些东西她完全看不懂,许博南又跟自己不是一条利益链上的,怎么能把自己的无知暴露给他呢,那不是摆明着让人坑吗?
顿了顿,林靡说,“不用了,我还是拿回家看看吧。”
许博南不知道自己只不过是想法设法的跟林靡多呆一点时间,到了林靡那里,却是另外一层意思,如果要是知道的话,也许真的会吐血。
许博南只是点了点头,说,“也可以。”就不再说话。
林靡等了一会,看着许博南还没有发动车子回去的意思,忍不住开口催促,“不回去吗?”
许博南一直微闭着眼,听到这话睁开眼看着林靡,“啊?”随即明白过来林靡的意思,笑了笑说,“在城市里忙碌那么久,今天难得出来,陪我放松一下吧。”
许博南这么说了,林靡也不好再说什么,点了点头。
许博南下了车,走到路边看着绿油油的一片庄稼伸了个懒腰,转过头来看着林靡,说,“下来走走吧,微风正好,阳光不燥,空气还这么清新,文艺女青年应该兴奋起来啊!”
林靡没办法,只能下车走到许博南身边,外面的空气确实新鲜,风吹过来,带着庄稼和泥土的清香,醉人。
他们后面的辉腾跟到这里停了下来。
梁伯承紧紧地抿着嘴唇,然后目光下移看了一眼那辆车的车牌号,然后调转车头离开。
本来该去公司的他,却鬼使神差的跟到了这里,看到了这样的一幅景象,他因为自己昨天的态度后悔万分,还担心会给林靡带来多大的伤害,一直纠结着要跟她道歉,让这次的事翻过去,他以为林靡也该是如此的心情的。
可她转眼就跟另一个男人谈笑风生。
梁伯承一边踩下油门飞快的开车,一边将刚刚记下的车牌号输进手机里,然后拨出去一个号码。
电话接通,那头的声音有些吊儿郎当,“大哥,这可是国际电话……”
梁伯承没有心情跟他调侃,沉声打断他的话,说,“大韩,刚刚我给你发过去的车牌号,查一下车主的来历。”
那头大韩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来,“哎呦,让我给你查车牌号,这种事你自己来也没问题的吧?这人怎么惹着你了?”
梁伯承眼睛微眯了一下,冷声说,“他动了不该动的念头,别废话,最晚明天,我要结果。”
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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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总有一天要把那个贱人撕碎
中午的时候许博南带着林靡到了附近不远处的一家农家乐,可能是因为开的地方太偏了,里面并没有多少人。老板是一对年轻的夫妻,很热情,迎着他们进去点菜上菜都很积极。
菜上齐了之后,许博南说,“这家店我去年偶然来过一次,味道还不错,从那以后基本上每个月都会过来一次,不为别的,就为当初最开始的那份感觉。”
林靡并没有多少胃口,拿起筷子正要随手夹一点,许博南突然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到林靡的碗里,说,“尝尝这个。”
声音温温的,不卑不亢,不骄不躁,不疾不徐,平常是很让人舒服的声音,可是听在林靡的耳中,就觉得有些抵触。
抵触他似有若无的亲近。
林靡没有动许博南夹的那些菜,而是自己拿了筷子夹了点放进嘴里,并不是什么惊为天人的味道,就是一般的家常炒菜,林靡从小在家里就经常炒的那些菜。
味同嚼蜡。
放下筷子,林靡端起面前的水喝了一口,许博南一定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城市公子,不曾吃过这么简单朴素的家常菜,所以才会在海参鲍鱼的腻味中觉得新鲜,如果像她一样从小吃着这些东西长大,那现在只会觉得咽不下去。
许博南看着林靡放下筷子,连忙问,“味道不合你的胃口?”
林靡笑着摇摇头,放下水杯,“我不饿。”
“不饿也要多吃点,”许博南笑着摇摇头,以为林靡是在挑食,又给她夹了几筷子菜,说,“这些东西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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