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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春风 作者:姚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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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得离谱。”

    叶氏白她一眼:“我买不起?”

    “买得起,买得起。”鸿雁不住点头。

    叶氏笑了,拿起笔来给孙女儿画衣裳样子,鸿雁连忙吩咐人备车,她去苏州街买料子。

    鸿雁前脚刚走,罗锦言就带着三月后脚就来了,叶氏见她忽然来了,有点奇怪:“大冷的天,你怎么过来了?”

    一边说着,一边把三月抱到怀里。

    罗锦言四处看看,问道:“母亲,鸿雁没在?”

    叶氏顺手从炕桌上拿起刚刚画的衣裳样子,道:“想给元姐儿缝衣裳,让鸿雁去苏州街了。”

    罗锦言笑道:“赶明儿我给您多送点尺头过来,也免得再去买了。”

    叶氏越发喜欢这个儿媳了,从来不会假惺惺地客套,你给她就要,然后会回报你更多,大方坦然,毫不造作。

    罗锦言见她高兴,便笑着说道:“母亲,我是来向您讨个人的,就怕您不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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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三四章 又为媒

    “讨个人?你身边服侍的人不够用了?”叶氏不解。

    夏至面色如常,心里却是憋着笑,这位以前的大太太也真是有趣,一个人久了,对闺阁女子说话的方式也不习惯了。

    罗锦言也很无奈,她赧然道:“那倒不是,我是想......对了,您还记得我那个陪房林丛吧?就是跟着您从湖北到保定府的?”

    “记得,那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你们罗家教得好。”叶氏对林丛印像很好,虽说即使没有人跟着,她和鸿雁也能来保定,可是有个极有分寸又能鞍前马后的人在身边,倒是她这些年来最舒服最省心的一次远行。

    罗锦言见叶氏终于上道了,便半是撒娇半是认真地说道:“母亲,儿媳就是想为林丛向您讨个恩典。”

    “向我讨恩典?”叶氏还是不明白。

    罗锦言笑道:“母亲,儿媳想向您讨个人,给林丛当媳妇。”

    这一次叶氏终于彻底明白了,惜惜是看上鸿雁了吧,她身边也只有这么一个人,鸿雁二十了,早就该说婆家了,这些年跟着自己风里来雨里去,耽误了青春。

    “母亲,林丛的爹林总管是我娘的陪房,林丛又是我的陪房,知根知底,他家只有他这一个儿子,林总管和林大娘子都是通情达理之人,自不会做出苛待儿媳的事,林丛您也见过了,人品相貌都是很好的,玉章也很看重他,如今时常会把他带在身边。林总管精通庶务,家底丰厚,不但有良田千亩,还有几间铺子。林丛刚刚跟我从罗家出来时,我给他置办了一处宅子,林总管夫妻如今在杨树胡同附近置了宅子,我爹早就给他们一家放了籍,如今他们是投靠在罗家的,没有卖身契,鸿雁嫁过去,和夏至一样,都是做少奶奶的。”

    罗锦言这样一说,叶氏也觉得这门亲事很好,可是心里又有些不舍,以前她没有想过要把鸿雁留在京城,现在看来,以后她离开京城了,岂不是也见不到鸿雁了。

    叶氏一闪而过的惆怅尽数落在罗锦言眼中,她不用猜也知道叶氏在想什么,她笑着说道:“母亲,您把鸿雁嫁给林丛,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还怕林丛欺负她吗?林丛不是那样的人,而且有我帮您看着,他也不敢啊。”

    罗锦言说到这里,端起茶开喝了一口,缓了缓,继续说道:“唉,以后您离开京城了,元姐儿想您的时候,和鸿雁说说您的事,也能缓解心中的念想。”

    说到这里,罗锦言的眼角微微发红,叶氏的眼圈儿却一下子全红了。

    她的元姐儿,沉默寡言却又精灵可爱的元姐儿,还有让她引以为豪的豫哥儿,此时还坐在她腿上的三月,刚刚出生的阿树......

    罗锦言强颜做笑,对叶氏道:“您看看我,明明是在说喜事的,却又惹您伤心了。”

    她递过帕子,叶氏把帕子捏在手里,怀里的三月却仰起小脸,用胖乎乎的小手够着叶氏的脸:“祖母,乖。”

    三月说话不如豫哥儿小时候学得快,却比元姐儿好一些,大多时候都是一个字或两个字向外崩,很少能连起来说出整句话。

    但这短短的三个字,叶氏的心软得化成水了,她的乖孙啊,话还说不清楚,就会哄着她了,她拿起三月的小手亲了又亲:“三月才乖呢,我的乖三月。”

    罗锦言抿嘴笑了,你想走?这么多条小尾巴,你舍得走吗?

    待到鸿雁买了布料回来时,罗锦言已经回去了,却把三月留了下来,鸿雁进屋时,叶氏正陪着三月在炕上玩儿,鸿雁放下衣料就去钱家接元姐儿下学,直到晚上,哄了三月睡下,叶氏才把罗锦言的来意告诉了鸿雁。

    “你是认识林丛的,我看着你们倒也般配,只是终身大事,还是要问问你自己。”叶氏笑盈盈地问道。

    鸿雁没想到大奶奶过来是为了她的亲事,她的眼前浮现出林丛俊朗的身影,林丛是个脾气很好的人。

    她红着脸说道:“是您要把奴婢嫁出去的,那就都由您做主好了,奴婢不管。”

    说着,一溜烟儿地跑到外间去了。

    叶氏哈哈大笑,刚笑两声,就想起三月还在炕上,连忙收住了笑声。

    罗锦言得了口信,便叫来了林丛:“叶夫人的身份,别人不知道,你心里是有数的,我以前问过叶夫人,鸿雁没有卖身契,她的父母都是打把式卖艺的,后来死于非命,她被叶夫人收养,她与叶夫人是打碎骨头连着根的感情。你们一家子都是本份人,一旦你娶了鸿雁,你们林家便脱不开干系。”

    这是丑话,要说到前面。

    这些年来,林丛走南闯北,干的是最难的差事,而且最近两三年,他都在南边,与十万军有过近距离接触。

    他的脸上微微泛红:“其实我在湖北时就听说过鸿雁姑娘,她陪着叶夫人不但曾经救治伤员,还曾经女扮男装,冲锋陷阵,在十万军的将士心中,鸿雁姑娘是位女中豪杰。后来我见到她时,一时没有把她们联系起来,后来我回到京城后,仔细想了想,才知道她们是同一个人。”

    罗锦言莞尔,你回到京城以后,定是肖想过人家姑娘,否则怎会发觉十万军中的女英雄就是叶夫人的丫鬟鸿雁呢?

    “既然是这样,你敢娶吗?”罗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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