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宋江:他竟挖我墙脚
第27章 宋江:他竟挖我墙脚
都头!
唐中期诸军统帅之称,后为一部军队为一都的长官之称。唐僖宗时,当权宦官募神策新军五十四都,各都长官称都将,亦称都头。
到了大怂,长期对武官的打压和挟制,武官的权力大大减弱。虽然沿用了“都头”这一官职名,但与唐朝的“都头”完全是两个概念,不可同日而语。
按照北宋的兵制,都头和指挥使是步兵的官职名称。一个指挥使管理五百人左右的队伍。指挥使下分三个都头、五个副都头、十个将领。
因此一个正都头一般管理一百多人。
至于朱仝、雷横、武松这样的县衙“都头”,虽称呼为都头,但其实并非武将官职。
盖因地方行政权和军权是完全分开的,官员也分别属于两个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完全不同的官僚体系,知县并没有地方的兵权。
显然不管是阳谷县的知县还是郓城县的时县令,都是没有权力封武松为“都头”的。
武松进县衙办事,相当于县衙衙役的首领,专门管理一县之内的治安和其他与治安有联系的事务。
所谓“都头”也只是知县为了恭维武松而给的尊称。
放在现代社会,武松所担任的官职,相当于一个县的分管治安的总队长。
并不属于官,而是吏。
可即便如此,其权利自也不俗。
所谓县官不如现管,一个治安大队长,可以干的事大着呢!
比如晁盖、刘唐等人劫取生辰纲后,被官府探知身份,知县便让雷横与朱仝前去捉拿,却被他们私放了。
比如宋江杀了阎婆惜,逃回了老家,也被雷横私放了。
县令高高在上,干活的还是吏员。
只要功夫用得深,合力架空县令也不是不可能。
武松在雷横身上得了名望,在曹杰手里拿了银子,当晚便走马上任,笼络他那一众兄弟去了。
告别宋江、朱仝,曹杰取了些【药】,问明了雷横家方向,大步走去。
宋江贯会用银子助人,他曹杰则习惯用【药】助人。
“老爷,曹大官人送来了药。”
当了多年都头,雷横自然也置办了家产,招了几个使女、小厮照顾生活。只是常年打熬肉体,炼精养气,并未娶妻纳妾。
有诗云: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凡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对于炼精的武者,女色乃是大敌。
不要说宋江、雷横不近女色了,棍棒天下无双、水浒武功第一、江湖人称“河北三绝”的卢俊义也不近女色。
炼精炼精,炼化精气强化肉身,在女人身上浪费,岂不可惜。
也就曹杰获得了【曹贼】的命魂之相,在命魂天赋的加成下,才能日夜操劳而不损根基。
“药?咳咳……”
喉咙发痒,忍不住一阵咳嗽,血腥味瞬间上涌。
雷横揉了揉发闷的胸口,想起武松他便生出一股无力感。
江湖人,惺惺相惜的还是拳头硬度。
打服了,那就真服了。
武松的实力,雷横不得不承认,确实胜他一筹。
“曹大夫遣谁送来的?”雷横咽下了喉间的血,沙哑着嗓子问道。
小厮将药放在桌子上,回道:“曹大官人亲自送来的。”
“嗯……”
雷横本没多大反应,听到此话瞬间抬起了眼皮:“他人呢?”
“曹大官人送来了药,交代了服用药量,说不好打扰老爷休息,便离开了。”
“……”
雷横的脸色微微动容,以他的肉身强度,这种伤势不用服药三五天便能痊愈,但他还是拿了药,按照曹杰交代的药量,吞了下去。
【赤脚医生】三大神药,抗生素+消炎药+止疼药。
炼精武者身体素质又强,耐操,不用担心药物的副作用,凭着这三味药,曹杰就能稳坐神医之名。 那宋江花银子打造了偌大的名头,呼保义、及时雨,一众江湖好汉遇到了纳头便拜,口称哥哥。
曹杰起步虽慢了点,但用银子能完成的事能算事?用救命的药来笼络人心,才能真正地让人感恩。
雷横服了药,不过一盏茶的时间,他便感到胸口不痛了。
心中直道“神药、神医”!
这时,宋江、朱仝结伴而至。
“雷横兄弟,胜败乃兵家常事,等养好了伤,我等再寻那武松战上一场,必不会堕了你插翅虎的名声。”
雷横现在心情好多了,挤出笑容道:“哥哥不必安慰我,那武松端的好武艺,而且力大无穷。都说晁保正力能托塔,我看那武松也不弱托塔天王分毫。输给他,我雷横心服。”
朱仝用手捏着他的虎须髯,只见他面如重枣,目若朗星,似关云长模样,开口道:
“我虽未和他交手,但看他拳势,着实不是我能抵挡的,还有那腿法,更是玄妙至极。乃是贵妃醉酒玉环鸳鸯脚!雷横兄弟,今日是你得了便宜啊1
雷横、宋江面露疑惑,问道:“朱仝兄弟何出此言?我看雷横兄弟也只是输了一招半式。”
朱仝微眯双目:“贵妃醉酒,要得一个醉字。那武松要是喝了酒,大醉而战,不要说你雷横,便是伱我两人联手战他一人,吃亏的还是我们。”
雷横不免又想起被武松支配的恐惧。
“真是好汉1
宋江目光一闪,随之朝着雷横道:“我这里得了曹大夫的几粒药,兄弟先吃药养养伤。”
雷横微张嘴,紫棠色面皮抖动了一下,讷讷道:“公明哥哥,曹二哥刚刚送了药来。”
宋江掏药的手顿时一顿,挤出笑,说道:“怎不见?”
“曹二哥送了药并未进门,就离开了。”
“哦1
宋江面上平静,心中却是大急。
从来只有他笼络江湖好汉的,说知道今天竟然被人偷了家,挖了墙脚,这还了得。
‘狗贼,我还未和武松说上几句话,你倒来给我雷横兄弟送药了。’
…………
宋江的心思暂且不提,曹杰挖了一锄头墙角,便摸着黑往回走。
这时,黑暗中出现一连串脚步声,随之露出一个匆匆忙忙的身影。
“呀!当面可是阎王敌曹大官人。”
来人止住了脚,纳头拜了下去。
“你是?”
“我叫唐牛儿,是个小帮闲,上次俺老爹生病,得了大官人一粒药,这才活了下来。”
唐牛儿?
这不是宋江怒杀阎婆惜后,帮他逃离阎婆拉扯的那个倒霉鬼么?后来被时文彬以“故纵凶身在逃”的罪名,脊杖二十,刺配五百里外!
“哦,是唐兄弟啊!你爹可痊愈了?”
“大官人唤我唐二便是,我爹好了七七八八,只偶尔咳嗽。”
“如此便好。”
“大官人,俺家是卖糟腌的,今日巧遇大官人,这些糟腌您带回去下酒。”
“这……”
“都是不值钱的玩意儿,大官人莫要嫌弃。”
“那便谢唐二哥了。”
“不谢不谢,大官人太客气了。”
目送曹杰离去,唐牛儿感叹道:“真是菩萨下凡,药王爷转世……糟了,糟腌送给了大官人,俺还要再跑一趟……”
宋代就已经有外卖服务了,帮闲就是黄袍骑士,也叫做索唤。
唐牛儿只是个小人物,却也反映出曹杰在郓城的声望地位,已经隐隐然超过了宋江,成为新一代的江湖代言人。
挖人的感觉实在太美妙,哼着歌、提着糟腌刚回到三进的小院,就见阮小七百无聊赖地坐在门槛上,一见他回来,就嚷嚷起来:
“二郎,你可回来了。有个唱曲的,说县令将她送给你当使女,但武大说你拒绝了,让她回去找宋江,她正哭着呢!烦死个人1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