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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伍县令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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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县,作为一个山中县城,依山傍水的环境除了美丽外也制约了县城的发展,交通不便让商贩很少经过清河,再加上几年来白正峰等人的剥削,让清河县一直是附近出了名的贫困县。不过,自从新县令伍十成老爷上位后,各种苛捐杂税没了,贪污的衙役也没了,清河县的风貌焕然一新。
    今天,整个清河县都热闹了起来,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今天是伍县令大喜的日子。
    据说,这门亲事是由皇帝亲自为伍县令定下。
    据说,那名叫麻翠姑的新娘,是宫中贵妃娘娘的贴身侍女,长得美若天仙。
    据说,这位麻翠姑不仅美丽动人,还温良贤淑,是京城的大家闺秀。
    据说……
    虽然那位神秘的麻翠姑还没现身,但坊间已经流传了各种关于她的传说。
    毕竟在老百姓眼里,皇宫是个神秘的地方。那可是皇上住的地方,里面的女人肯定都是百里挑一的美女。
    麻翠姑=皇宫里的女人=美女
    这个逻辑没毛病。
    同样,大家也都极为佩服这位伍县令。
    一个地方县令居然能娶到皇宫里的女人,还是人家皇帝派公公亲自送来的。
    伍县令牛逼!
    “恭喜恭喜!”
    穿着大红袍的伍四六站在门外,满脸红光地迎接来道喜的乡绅。县衙周围也聚满了看热闹的普通百姓,丝毫没人注意到围观衙门门口表演的人群中有几个袖子里藏了快刀的人满脸阴沉地盯着门口迎客的伍四六。
    “老爷,真的不用我去大牢那里看看吗?”旁边的刘义守担心地问道。
    原本,他应该在大牢那里带着锡伯兵防止有人劫狱的,可今天早上老爷突然改变主意,让自己在大门前帮忙迎客。
    “这个你放心,我已经让我一个朋友去帮忙了。他白癜风的手下再牛也没用。”
    “老爷的朋友?是礼单上的那几位吗?”
    刘义守看着礼单上最开头的那几个名字,这几个名字是老爷亲自写上去的,足以看出老爷对几人的重视。
    难道是京城里来的大人物?自己怎么从没听说过?
    好吧,老爷好像提起过,事实上自己还见到几个。
    老实说,这几个人不像是什么京城的大官反而更像是大官的家眷和京城的富商。
    第一个是那个叫何俊的公子,很有礼貌,贺礼是从南洋带来的茶叶。这份礼物还不错,毕竟这里离南洋还挺远的,那里的茶叶在这值不少钱。总体来说这个人没什么问题。
    第二个是一个姓龙的小姑娘,口气贼傲,不过毕竟是从京城来的官吏家眷,看不起自己一个九品的主薄也正常。贺礼是一堆银子,还不少,这更让他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第三个是一个尼姑,法号叫古一,贺礼是一串佛珠。老爷怎么认识的自己不知道,不过既然老爷吩咐过,又是出家人,刘义守自然接待。不过刘义守有种错觉,眼前这个看起来年龄不大的古一师傅其实比自己大好几轮。
    第四个潘小姐性格跳脱,感觉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丫头。刘义守猜测她应该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大小姐,在家里关久了不问世事才这样的。至于她送的贺礼皮裘,据说是一种西夷的动物的皮做的,叫什么蛇豹。反正自己没听说过,不过看这皮裘的样子价格应该不低。
    后面的几位也挺奇怪,比如那个葛四拉的大汉给人感觉像是一头猛兽。刘义守肯定,就是刑场的刽子手都没那么吓人,可这家伙偏偏是一副秀才打扮,手里还抓着一本书看。刘义守瞥了一眼,上面什么核子反应,什么聚变自己统统看不懂。还有那个叫司塔克的家伙,貌似是个商人的样子,两眼的浮肿一看就知道是青楼去多了。往后是个叫莫丁格的矮子,脾气感觉贼暴躁,嘴里还经常蹦出一些刘义守听不懂的话。要不是老爷肯定他是客人,自己都怀疑这个小矮子是不是白正峰派来捣乱的人了。
    最后一个姓戴的小姐,话很少,给人一副体弱多病的样子。跟她一起来的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小女孩和戴小姐一样话很少,给人一种很老成的样子。另一个则十分跳脱,一进衙门就跑得没影了,最后一个小男孩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广州来的厨师,可以做菜。起初刘义守不信,一个小孩会做什么菜?估计是给厨子打下手吧?结果那个小男孩跑到厨房露了一手,让刘义守和厨房里的所有厨子都跪了。刘义守发誓,自己从没吃过那么好的菜,就是皇宫里的御膳大厨也绝对没这个本事。
    还有两个人没出现,一个姓白,好像是个商船船长,直接送来了一箱黄金,把刘义守吓了一跳,不过一想到那些敢在海上跑的商人哪一个不是富可敌国,自己就接受了。另一个姓千手,是个东瀛人,对此刘义守并不在意,老爷认识那么多跑丝路,跑海路的商人,认识一两个东瀛人也不奇怪吧?
    至于那两位为什么不在,刘义守估计他们是去帮忙守大牢了,毕竟敢出海跨国的商人身边肯定有一堆护卫,单人数就能把白正峰的手下堆死。
    事实上,刘义守只猜对了一半,白胡子并没有带上任何人,直接一个人去了大牢,正巧碰到了白正峰的几个手下和锡伯兵大战。
    “咕啦啦~,你们几个就是那个白正峰家的小鬼吗?”
    “你是谁?”
    领头的吴凌云刚干翻了几个锡伯兵,正沾沾自喜,结果被身后突然冒出来的白胡子吓了一跳。
    这老头哪冒出来的?这个子也忒高了吧?
    要知道,白胡子的分身虽然没有本尊六米多的高大身材,但身高也有两米多。除了后脑勺多了一串白色的大长辫外,健壮的体格和半月形的胡子都被复制了下来,在加上他手里的那把三米多的仿制丛云切,在外人看来额外霸气。
    “让开!老头,不想死就滚一边去!”
    虽然白胡子高大的身形让吴凌云感到一阵压迫,但看到白胡子一副年纪很大的样子,吴凌云便找回了一点底气,拿着刀喊道:“听见没有!老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还不快滚。”
    “当~”
    白胡子手里的大刀一挥,一条几米深的沟壑出现在吴凌云脚边。
    “……”
    静,静得恐怖,在场的人盯着那道沟壑都吓得说不出话。
    “咕噜~”
    吴凌云看着那道离自己只有半步左右的沟壑,感觉自己的小腿发软。
    这特么是哪来的怪物!
    自己刚才竟然骂他,这不是要凉凉的节奏吗?
    “敢问英雄贵姓?我是……”
    “咕啦啦~老夫只是来喝伍县令的喜酒的。”白胡子说道:“那么白正峰家的小鬼,你是自己跟着老夫走呢?还是老夫砍断你的腿带你们去县衙呢?”
    这是那个伍四六的人?他们怎么从没听过伍四六身边有个那么厉害的角色?
    “跑!”
    不管眼前这个老头是什么人,吴凌云都知道自己决不能被带去县衙,于是便当机立断,带着几个手下掉头就跑。
    这老头虽然力气贼大,但轻功肯定不如自己,只要钻进狭窄的巷子了就一定能甩掉他。
    “咕啦啦~想逃吗?”
    白胡子挥手示意那些锡伯兵让开,然后举起大刀一挥。已经跑出十几米外的吴凌云等人立刻感觉背后像被十匹马踹了一样,几个人一下子飞了出去,倒在地上吐血不止,而吴凌云则直接昏死过去。
    “行了,把他们绑起来吧!”
    听到白胡子的命令,被刚才白胡子那一下惊呆的锡伯兵立刻回过神来将吴凌云等人绑住。虽然不知道这个老头是什么人,但听口气应该是自己人,而且刚才隔空将人打飞的一刀,简直就是神仙手段。
    不对,把简直去掉,那就是神仙手段。
    此时县衙门口已经乱成一团。伍四六雇来的打手和白正峰的手下打成一团,吓得周围的人连忙散开。不过当锡伯兵们押着吴凌云等人到县衙门口时,白正峰的脸色立刻变了。
    伍四六见状,故意大声说道:“吴凌云,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劫狱杀人。说,是谁指示你干的?”
    “干爹,救我!”
    见白正峰就在伍四六旁边,吴凌云连忙大呼,不过白正峰显然没有救他的打算。他一直在装傻的儿子悄悄地摸出一颗弹珠射向吴凌云的脑门。
    不过,吴凌云并没有像原著一样被白正峰儿子的弹珠射死,就在弹珠击中吴凌云脑门的瞬间,一只大手突然伸了出来,将那颗致命的弹珠接住。
    “咕啦啦~这种危险的游戏小孩最好还是不要玩。”
    “你是什么人?”
    白正峰惊疑地看着那个接下弹珠的老头,自己刚才只顾着看吴凌云,一时间把旁边那个高大的老头忽略了。等注意到时才发现,这个自己从没见过的老头让自己感到很大的威胁,同时,他还感觉到老头身上有股久经沙场的气质。
    “莫非是个退役的老将军?他怎么和伍四六扯上关系的?”白正峰在心里默默地想道。看来自己还是错估了这个伍四六。
    旁边装傻的儿子也在眼里闪过一道惊讶的光芒,不过他很快就隐藏起来,继续在那装疯卖傻。
    “干爹,你要杀我?”吴凌云不可思议地问道。
    虽然刚才没反应过来,不过从旁边那个怪物一样的老头的话中可以听出,刚才自己差点死了。
    他吴凌云虽然偶然迟钝了一些,但绝对不是笨蛋。以往像尤万金这种给他们干脏活时露了马脚的人,白正峰都会派他去做掉那些人。如今自己劫狱杀人被抓个现行,以白正峰的性格……真有可能杀了自己。
    “干爹,为什么?”
    “动手!”
    见儿子失败,白正峰干脆撕破脸皮,直扑伍四六。而南北头,傻大墩四人则扑向了白正峰的儿子。
    “群主,救命啊!”
    跑进县衙的伍四六见何俊等人不知什么时候没影了,便一边大声呼救一边跑向内院,而白正峰也追了进去。
    “群主,真的不用我们出手吗?”看着伍四六和白正峰跑进内院,正在吃糕点的潘多拉忍不住问道。
    “伍四六有清河气运护体,再加上麻翠姑,白正峰伤不了他。再说不是还有千手柱间吗?”何俊看着已经乱成一团的县衙说道:“放心,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就当是伍四六大婚的余兴表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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