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倒吊人的笑
头破血流的弗莱彻爵士迅速被随从们送进了一间简陋的帐篷中。
不过,他很高兴。
高兴的还有那个阿拉伯商人,250个生丁的一件工艺品被一场混战给成功地抬到了50法郎。
高兴的还有那个高卢公鸡,他给了这个盎撒杂种一顿老拳,打得非常过瘾,虽然自己也挨了拳脚,但随后的大战中,他却悄然置身于事外,高兴地看了一场戏。
你看,自己一分钱没花,只是动动嘴,就过了瘾,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他高兴的呢?
至于说那件物品。
在他看来,那件东西屁也不是。
年老的吉普赛女人给弗莱彻处理了伤口,张嘴就要50法郎。
弗莱彻不可置信地盯着这个老女人:
“你确信要明目张胆地讹诈一位尊贵的爵士吗?”
“尊贵的爵士,女王作证,我不是要讹诈你,而是要为你指点一条生路……爵士阁下,命中注定有一场劫难正等着你呢。”
“嘿嘿,既然是命中注定,你还能有什么回天之力不成?如果有的话,先解决你的贫穷岂不更好?”
“我的贫穷也是命中注定,改变不了的,即使再过一百年,也不成。我就是吃这碗饭的。爵士阁下,难道你不想知道那件物品的来历吗?”
弗莱彻敏锐地捕捉到一个信息,就是这个老女人说贫穷不能改变,即使再过一百年也不能改变。
一百年,哼,你能再活十年就算是上帝的恩赐了。
而且,她还要大言不惭地给自己指点文物?
是的,50法郎不算少,但对于一个文物贩子兼爵士来说,也绝不算多。
用50法郎来羞辱一个老女人……
嗯,说不上光彩,但也算是个乐子不是。
“我还真没看出来,你还对考古有研究。”
“我对考古一窍不通,但我却能让你了解这件东西背后的故事,爵士阁下……你赚大了,这件东西起码也值十万英镑。”
“什么?”
十九世纪的十万英镑,意味着什么,弗莱彻比任何人都清楚。
“但我只能告诉阁下一个人这东西的来龙去脉,还请先付50法郎,屏退这些不怀好意的随从。”
“嗯,你们到帐篷外等我……不用担心,这老婆子又不是老虎。”
帐篷里只剩下她和爵士两个人。
吉普赛老女人从帐篷中央的药剂师箱下面掏出了个水晶球。
也不能说这位爵士就是不学无术的酒囊饭袋,相反弗莱彻非常精明,而且善于学习和钻营,否则,这个男爵的封号怎么会到了他头上。
他长了一双好眼,而且天生就有敏锐的直觉。
他只扫了一眼那个水晶球,便顿时感觉到这个东西非常珍贵,而且年份很长,很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号称是夜明珠的东西。
而且这颗夜明珠中,隐隐约约缠绕着无数闪电一般的火花,在不停地纠缠,放光。
这个时期,居里夫人还没有发现镭元素,没有一个人明白天然放射性元素对人的伤害会有多大。
即使后来放射性元素被发现和证实,也没有让人对此恐惧,反而挑动了市场狂热,很多商人借用居里夫人的噱头,利用放射性原石,做成不少首饰卖给富人,很多上层人士以佩戴放射性首饰为潮流和时尚。
不知不觉中,水晶球中互为缠绕的闪电吸引了弗莱彻的全部注意力,他的心神似乎被带进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眼前蓦然出现的广阔场景,把见多识广的爵士吓得魂不附体。
是啊,你能想到一个十九世纪中期的贵族看到imax的感觉吗,更甭说是vr虚拟现实了?
弗莱彻没被吓死就算不错了。
尤其是弗莱彻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可以从一个水晶球中获得超越时空限制的上帝视角,一瞬间,他发现自己正在俯瞰着地球,一个无限广阔的弧状地面离自己越来越近。
弗莱彻这时才真正意识到,原来地球真是个球啊。
从最初的震惊、晕眩中慢慢恢复心神的弗莱彻,彻底收回了对这个吉普赛老女人的轻视之心,能让自己和上帝拥有同样视角的人,怎么可能是个凡人?
这就是个神啊,自己怎么可以对女神不敬呢?
视角越拉越近,弗莱彻的心也来越来越恐慌,他担心自己会摔死在地上,失重和晕船的感觉让他忍不住想吐出来。
他硬是出于一个上流贵族的骄傲,强行把腹中的不适给压了下去。
终于,他看到了一个黄土筑起的高台,被无边无际的士兵围着,有些士兵还骑着马,甚至他看到了陌生的战车,看到了一张张东方人的面孔,他们手中都拿着长长的兵器。
视角继续拉进,他看到了武士手中的武器,正是那种名为“戈”的长矛。
在多次的文物走私中,他也曾见过这样的戈矛,那些锈迹斑斑的青铜器远没有眼前所呈现的这般威武雄壮。
只是……
不对。
自己花50法郎买下的这柄“王戈”,和这些武士手中的长戈并不一样,它更小,更精致,而且它的柄不是木制的,而是和戈一体的青铜铸成的。
只可惜不良的商人把它磨去了利刃,看起来更像是古埃及的弯钩权杖,下边更是折了一截。
这时,画面中心移到了高台之上。
一个身着素衣的女祭司走到高台之上,她脸涂油彩,身体刺青,狂放地舞动着身体,唱出他压根听不懂的歌曲,那歌声动人心魄。
然后,女祭司突然从背后抽出两把棍状的东西,挥向空中,直向空中窥伺的弗莱彻捅去。
弗莱彻魂飞魄散,大叫一声,从画面中挣脱而出。
眼前依然是那个闪耀着一团闪电的水晶球,和紧盯着他的吉普赛老女人的那张没有表情的脸。
帐篷外面的随从听到爵士的惨叫,连忙冲到帐篷内。
“滚出去!”
弗莱彻爵士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恶狠狠地对没有眼色的随从吼道。
随从们莫名其妙,鱼贯而出,心中都不由得痛骂这个用钱买来爵位的暴发户、走私犯。
刚才那个女祭司猝不及防地猛然一击,差点让弗莱彻吓死,要不是他意志坚韧,死人也见过不少,恐怕这时他已经是个白痴了。
不过随着那一击,他也分外清楚地看到了女祭司手中拿着的两把长棍状的物体,正是这柄价值50法郎的“王戈”。
那个弯头并非是无良商家的强行磨制,而是……本来就有。
谁都没想到,在遥远的东方上古时期,原来也有祭司,也有象征王权的权杖,而且和古埃及王国时期的物品是如此的相像。
既然这位吉普赛女人说出这柄权杖价值十万法郎,那她肯定知道它的更深一步的来历了。
弗莱彻知道今天遇见了神人,作为一个商人,他是那种能屈能伸的真小人,既可以不可一世的傲慢,也可以俯身做小从别人的胯下钻过。
颜面?
颜面算个什么东西。
弗莱彻扑通一声,单膝跪地。
“哦,我尊敬的女神,您就是我的幸运女神。还肯请您赐给我,一个卑微的仆人,您的称谓和姓名。”
“爵士,老婆子可不敢当那个神圣的称呼。我就是个四处流浪的可怜人,没有名字。要么,你就叫我’倒吊人’吧。”
“倒吊人?”
“是的,就是你眼前这个人,也是你眼前这张牌。”
弗莱彻这时才看到面前除去那个硕大的水晶球之外,还有一张牌,牌面上一个小丑悬吊着,竟然还露出无比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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