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西北大劫案马汉庆(十四)
马汉庆10月29号返回三亚之后,还是和以前一样,正常的过日子,10万块钱虽然不多,不过暂时也能混着过几年了。
11月10号这天早上,马汉庆和往常一样,把自己的女儿送到了幼儿园,可正当他转身准备回家的时候,突然听到女儿在身后哭了起来。
马汉庆急忙回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女儿和一个姓刘的小孩发生了打闹,此时两个小孩的脸,互相都被对方抓坏了。
本来小孩子打闹,并不算什么大事,可对方孩子的父亲突然冲了过去,一脸怒气的对着马汉庆的女儿指责,把马汉庆的女儿吓的哇哇大哭。
马汉庆在逃亡的这些年里,从来没有和任何人发生过冲突,他也不敢发脾气,但现在看到自己女儿被人指责,再也忍不住了,返回身就和对方的家长理论了起来。
结果那男的一看,马汉庆长的又黑又瘦,一副穷困潦倒的样子,根本就不惯他毛病,上来就推了他几下,而且嘴里不太干净,想要揍他。
面对这种情况,马汉庆那张平时与人和善的脸孔,一下子变得狰狞起来,他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话:“我他妈的杀了你!”
就是这一句话,把对方吓了一跳,一下子就没了脾气,随后在众人的劝说下,马汉庆这才愤愤不平的转身离去。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就是一场小风波,但马汉庆万万没想到,就在他刚才和对方发生冲突的时候,人群中有个看热闹的孩子家长,盯着马汉庆看了一会之后,突然觉得这人和当天早上南国都市报上刊登的那个通缉犯很像。
他赶紧回到家里,找出那张报纸,越看觉得越像,再看一看那诱人的20万元奖金,他把报纸揣进兜里,连跑带颠的,出门直奔附近派出所。
三亚警方接到举报之后非常重视,这可是立大功的机会,警方直接到马汉庆女儿所在的幼儿园取得了信息,得知此人名叫吴厚宜,住在三亚的港门上村。
警方马上把村子所有的进出口全部控制住,当天上午11点,终于发现了马汉庆的行踪,并一路跟着他,找到了他所住的小区,随后对他的一举一动,实施了24小时严密监控,同时马上上报公安部,讨论抓捕方案。
对于警方的行动,马汉庆全然不知,他在落网后交代:“我平时有看报纸的习惯,南国都市报是我每天必买的报纸,偏偏10号那天早上,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买报纸,如果那天我看到了通缉令,即使不跑的话,也绝对不会和别人发生冲突。”
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第二天是11月11号,也是马汉庆自由呼吸三亚空气的最后一天。
当天下午5点钟,马汉庆骑着摩托车去幼儿园接女儿,他老婆小穆在家里熬了一锅骨头汤,等着父女俩回来吃饭。
十多分钟之后,马汉庆带着女儿回来了,当他路过距离小区门口只有十几米远的一个台球厅时,两名打台球的便衣警察放下球杆,一左一右的到摩托车前将他拦了下来。
马汉庆愣了一下,紧接着问了一句:“你们干什么?”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两个便衣警察,一人抓住了摩托车车把,一人抓住了马汉庆的右手,与此同时旁边又冲上来五六个便衣,大家一拥而上,把马汉庆按倒在地。
当警察把马汉庆塞进车里的时候,他一下子就全明白了,他一脸恨意的看着警察说道:“真是没想到啊,你们竟然选择在我接女儿的时候动手,否则我肯定和你们拼了。”
马汉庆对于这件事耿耿于怀,以至于刚被捕的时候,情绪非常不稳定,面对警察的审讯,非常的不配合。
当天晚上7点钟,警方在马汉庆家里找到了那把五四手枪和17发子弹,另外还有4张假身份证,以及两张存折,一张七万元,一张一万四千元。
马汉庆的老婆,虽然对于马汉庆作案的事一无所知,但警方同样把她带回了派出所,主要了解两个问题:第一,房子是谁出钱买的,第二,存折里的钱是怎么来的,这两个问题关系到赃款的去向。
最终法院认定,房子为马汉庆老婆出资所买,但存折上的钱,为马汉庆抢得的赃款,予以返还受害人。
由于马汉庆在武汉和新疆都做下了大案,因此对于案件的审理地点,两地警方互不相让,最后公安部决定,将马汉庆的案子,交给新疆警方审理。
去新疆之前,马汉庆提出一个要求,就是见一眼自己的老婆孩子,不过在和老婆见面之前,他给老婆写了一封长信,就是我开篇摘录的那封。
11月16号,他在看守所里见到了老婆和女儿,马汉庆嘱咐小穆:武汉的父母年纪大了,孩子就不要交给他们抚养了,你自己带着孩子,以后无论是一个人过,还是重建家庭,都不要亏了孩子。
你可以让警察帮你查我家亲人的电话,如果你要去我家的话,我哥会去车站接你。
你对我很好,我会记得的,你还年轻,以后找个好人嫁了吧。
上午11点10分,见面结束,马汉庆被带出看守所,直接押赴机场,带回了新疆乌鲁木齐。
到了新疆之后,马汉庆接受了记者采访,在一篇采访稿里,他这样说道:“我不如鹿宪洲,他一个人抢了好几次运钞车,那才是孤胆英雄,我做不到,我只能抢个人。”
接下来他又说道:“但我瞧不起白宝山,他除了整的钱比我多点,其他的啥也不是,我要不是因为运气太差,至少能整两百万。”
在新疆看守所里的日子,马汉庆和大多数悍匪一样,一刻不停的琢磨自己究竟为什么落网,他一直以为,是自己在新疆用了三亚的银行卡,被警方查到了线索。
其实纵观他的落网过程,就是印证了那句老话:人不与命争,这就是命中注定。
马汉庆从1998年摔断脚之后,人生就走了下坡路,赌博输的灰头土脸,抢劫也频出意外,就连最后的落网,也是鬼使神差的没买报纸,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2005年6月21号,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在法庭上,马汉庆对于指控他的罪行,全部予以承认,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没意见。”
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时,两个受害人家属分别向马汉庆索赔21.7万元和86.9万元。
马汉庆苦笑着摇了摇头:“那不可能,我要是有钱,我肯定愿意陪,现在我只有一条命,我只能用命来赔了。”
2005年7月14号,马汉庆一审被判处死刑,他当庭表示不上诉。
2005年12月21号,在马汉庆临刑的前一天,他在新疆六道湾看守所里,见到了自己的哥哥以及老婆和孩子。
马汉庆抱着自己的女儿,用颤抖的声音交代了后事,随后又留下了一封遗书。
12月22号上午9点,马汉庆被法警从看守所里提了出来,准备押赴刑场,与他一起被执刑的,还有一个女毒贩。
女毒贩被带出来的时候,已经吓的浑身发抖,一直哭个不停,马汉庆很平静的对她说:“妹子,你别哭了,你放心跟着哥走,哥向你保证,有我在路上,没有鬼敢欺负你。”
这也是马汉庆卷宗记录里,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当天10点10分,随着一声枪响,马汉庆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马汉庆在遗书中这样写道:“我在看守所里待了13个月,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对于我来说,死是一种解脱,我想对于我的亲人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但愿后人以我为戒,让我评价自己的一生,唯有“遗憾”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