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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临泉三恶魔之曹殿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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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2号这天,曹殿龙和弟弟曹殿武,以及小弟郭金河三人准备出动了,结果他们在路上又碰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叫张金华,当年刚刚20岁。
    张金华本来并不是曹殿龙团伙里的,只不过是一个村的,互相都认识,曹殿龙见张金华一个人,便喊他:“走,哥带你玩去。”
    张金华没有多想,便跟在了几人身后,结果曹殿龙他们把张金华带到一条公路旁,这才开口说道:“哥几个一会带你弄点钱过年。”
    到了这时候,张金华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但他不敢不从,大家都知道曹殿龙的厉害,这时候已经是骑虎难下了。
    没多一会,公路上便开过来一辆三轮车,几个人窜出来就把车拦住了,车上有两个人,都是本地的村民,曹殿龙用刀逼住司机,先是一顿胖揍,又看司机身上的皮夹克不错,便直接扒了下来。
    车上另外一个小子姓刘,这小子有点不配合,曹殿龙对着他的腿就是一刀,这一见血,两个人都消停了,曹殿龙又从两人身上搜走了900块钱,随后便带人离开了现场。
    事后曹殿龙天天穿着那件皮夹克到处转悠,那个司机看见了也不敢吱声,更不敢去报案,就是怕曹殿龙报复,张金华也这样稀里糊涂的上了贼船。
    1999年2月14号,这天是腊月29,是除夕夜的前一天,一群小弟又来找曹殿龙了,过年之前必须得潇洒潇洒,曹殿龙大手一挥,一伙八个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了河南省沈丘县李老庄村。
    这个李老庄村,就是上次曹殿龙那四个小弟作案的地方,这地方虽然归河南管辖,但紧临安徽省临泉县,最近的地方就隔了一条马路。
    这伙人早就在李老庄村瞄上了一户人家的女人,这次是专门奔着这个女人来的。
    八个人还是老套路,直接冲进屋里一顿打骂之后,强行把这女的带到了野外,可能由于上次的经验,野地里办这事毕竟很冷,这次他们还从这女的家里带了两条棉被出来,八个人轮流把这女的侵犯了,事后这女的同样选择了沉默,没有去报案。
    过完年之后,到了1999年的3月29号,曹殿龙又带着六个人,去了庞莹乡的一户人家,抢了一台影碟机。
    在回来的路上,这群小子碰上了一个女人,姿色还不错,于是马上就色心大起,就想上前图谋不轨。
    但这次还没等他们把女人带走,就被一个姓韩的村民碰到了,老韩路见不平一声吼:“你们几个干什么玩意!”
    趁着老韩和曹殿龙几人拉扯的时候,这女的赶紧跑掉了,这下把曹殿龙气的,抡起手中的撬棍,就打在了老韩头上,结果一招毙命,把老韩当场打死了。
    事后曹殿龙的笔录中提到这起案件的时候,他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当时我太生气了,他坏了我的好事,所以那一下我用尽了全力。”
    打死老韩之后,几个人还觉得不过瘾,随后他们又撬开一户人家,进屋之后,先把正在睡觉的老爷们一顿胖揍,最后仅仅抢走了一条裤子。
    接下来这伙人又是疯狂作案,仅仅是1999年的4月份,这伙人偷和抢的案子就有二十二起。
    曹殿龙团伙的恶名,在这个阶段达到了顶峰,他们已经把抢劫当成了理所应当,团伙中只要有人缺什么东西,就直接去别人家里拿,稍遇反抗便直接动手明抢。
    大多数村民惧怕曹殿龙的恶名,同时也担心同伙的打击报复,往往都是敢怒不敢言,也很少有人选择报警。
    4月28号这天晚上,曹殿龙带着几个人,来到了河南省正阳县,这次他们盯上了一个小卖部。
    符新远拿着一根撬棍,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在这个小卖部的墙上挖了一个洞,随后一伙人便一个接一个的钻了进去。
    小卖部里是一对六十多岁的老两口,老头姓贺,当时正和老伴在床上睡觉。
    几个人进屋直接开打,老头被打醒之后,打开窗户就想跑,符新远一步冲上去,对着老头扒在窗台上的手就是一砖头。
    老头吃了疼,赶紧把手缩了回来,他见跑不出去,便用手紧紧的捂住了自己的口袋,这一下就太明显了,一看兜里就是有钱。
    这帮小子开始上去掰老头的手,可这老头就是死活不肯放手,这下把曹殿龙惹急了,他大喊一声:“给我砍死他!”
    这帮小子得令之后,上去就是一顿乱刀,活活的把老头砍死了,随后他们从老头的兜里,翻出了1900块钱,之后离开了现场。
    1999年5月1号,曹殿龙带着几个小弟,在路上碰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曹殿龙上去就是一脚,连人带自行车踹倒在地,随后几人便把这女的拉到野地里强行侵犯了,事后这女的同样选择了沉默,没有去报案。
    5月5号,曹殿龙带着四个小弟准备出去作案,他们再次来到了沈丘县,在路过一片树林的时候,发现一对年轻情侣正在这谈恋爱。
    这几个小子上去把男的直接按住,然后当着他的面,轮流把女的侵犯了,事后这对情侣同样没有报案。
    从5月15号到6月20号期间,他们这伙人几乎每天都在作案,最多的一次抢走了8400块钱,最少的一次只有几块钱,抢起钱来根本就没有顾虑,简直就是横行乡里,欺男霸女。
    但有句话说的好,天若要其灭亡,必先要其疯狂,这也是曹殿龙团伙灭亡前最后的疯狂。
    为受害的老百姓太多了,终于有七户人家受不了了,联合起来报了案。
    警方随后在6月22号,将曹殿龙及其同伙22人抓获,整个抓捕过程也非常简单,基本上就是到家里直接带走。
    经过审讯确认,曹殿龙团伙在三年的时间里,一共作案98起,杀害五人,强奸13人,仅仅是耕牛,他们就连偷带抢到手88头。
    2001年5月4号,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曹殿龙、曹殿武、卞怀超等九人死刑,其他团伙成员分别判处有期至无期徒刑不等。
    曹殿龙虽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是他的同伙却有漏网之鱼,其中两名骨干成员符新远和骆连顺依然在逃。
    1999年的10月份,卞怀超的弟弟卞况刑满释放,这个更大的魔头,将带着曹殿龙的余党,做出一系列更加恶劣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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