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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真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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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知道,几天后我妈妈突然阑尾炎要住院手术,可是家里没有钱交押金。到处借钱借不到。我没有办法,一着急,就起了邪念。我到了奶奶家,她的家门没锁,我就进去了。本想拿够交押金的钱就走。可是,没想到我刚拿了一些现金和两张存折想走,睡觉的奶奶醒了。她一把抓住我就又打又骂,我求她放了我,可她不但不听,还说要把我送到派出所。我想跑,她揪住我的衣服不放,还一边大声叫骂。我非常害怕。看见桌子上有把水果刀,一时失去了理智,拿起水果刀朝她身上胡乱扎去,直到她倒在地上。我当时非常慌张,拿了东西就逃跑了。
    “我不知道她死了。我不想杀她。真的,我不是故意的。我当时只是想逃跑。”幼林恳求说“求求你们,警察叔叔,给我一次机会,我会改的。”
    思宇问:“妈妈的手术做了吗?”
    幼林点点头:“做了。”
    因为当时现场没有橇盗的痕迹,别人又不知道奶奶身边有多少钱,也没有人用***存折取款,再加上羽婷的嫌疑掩盖了事实,刑警们就没有往盗窃杀人方面怀疑。
    海鹰问:“你为什么不去取存折上的钱?不知道密码?”
    “不是,我看了没有密码才拿的。”
    “那是为什么?怕被现?”
    “不全是。”幼林说“我拿存折是怕拿的现金不够用。可是,那些现金已经够用了。我就没去取钱。也是怕别人现。我这是第一次偷东西,总觉得被人现了似的。真的。心里一直惶惶的,过了好长时间才平静。”
    事情全都清楚了。杀害***凶手就是陈幼林。警察们已经暗中对趁幼林的指纹和凶器上的指纹进行了比对,结果是同一个人的。不过,包括思宇在内的所有人都存在一个疑问:为什么幼林和羽婷的指纹会完全相同?据说就连双胞胎的指纹也是不同的。
    海鹰忍不住问幼林:“你和死者的孙女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你们的指纹会相同?”
    幼林迷茫地摇摇头:“不知道。我根本没见过她。只是听奶奶说过,我和她的孙女长的一模一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让我来告诉你们这是为什么。”
    门口传来女人的声音。大家一齐把目光转向门口。只见门外进来一个女人,正是幼林的母亲周秀芝。跟在她后面的是吴智慧队长。是她把周秀芝找来的。
    “我来告诉你们这里的原因。”周秀芝说着走到女儿身边坐下。
    “妈”幼林叫了一声,爬到了母亲怀里。
    周秀芝象抱几岁的幼儿那样,心疼地抱着已经长大的女儿,摸着她的头。她给大家讲了一个近乎传奇的故事。
    十八年前,太平洋一座孤立的荒岛上有个科研中心,中心里住着一群疯狂的野心家和狂热的科学家。他们在着远离人世的地方,进行着干预人类生命的研究。他们进行了多项生物学,基因学研究。其中生物计算机的研究是最有成效的成果之一。他们在儿童身上安装各种生物计算机,意图是使他们具有普通人没有的各种能力。在经过了无数次失败之后,终于在几名儿童身上取得了成功。
    这还不算,他们还打算让这种能力遗传下去,进行自我复制。于是他们在一个植有可以变身和隐身的生物计算机的孩子的身体上取下了体细胞,进行了所谓的“克隆”试验。周秀芝被选中,做了克隆儿的代孕母亲。谁知道,世事难料。科研中心事情败露,即将被摧毁。他们为了保存取得的科研成果,提前把几个孩子,孩子的母亲还有周秀芝送上了供给船。不料供给船路上出了海难,他们都被抛弃在大海上,生死未卜。
    周秀芝和那个会变身的女孩的生母,她抱着那个孩子和周秀芝合用着一个救生圈。经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救生圈承受不住她们的重量,渐渐开始下沉。女孩的母亲为了保全女孩和周秀芝肚子里的生命,把女孩交给了周秀芝,自己毅然推开救生圈。在她离开救生圈的一瞬间,被大海的波涛冲走,转眼就不见了。
    就这样,周秀芝把女孩绑在身上,靠着救生圈的浮力在海上漂流了一天一夜,终于被一艘大6的渔船救起。上岸以后,她几经辗转来到了洛阳。由于没有生活来源,又怀着孩子。无奈把女孩送给了一户人家。当时正下着大雨,她随机敲了一户人家的门,趁主人出来查看的机会,把孩子放进了屋里。
    后来,周秀芝认识了幼林的父亲并且嫁给了他,生下了幼林。过起了普通人的日子。
    光阴似箭,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没有人知道她的历史,一切都风平浪静。周秀芝也几乎忘了当年的事情。不料,就在最近,一则新闻打破了她心中的平静。杀人女犯神秘逃脱。那张照片勾起了她对往事的回忆。面对照片她断定李羽婷就是当年她千心万苦保护下来的女孩。象计算机复制文件一样复制的克隆姐妹或者说是母女。这就是陈幼林和李羽婷指纹完全相同的原因。
    周秀之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在座的人都默不做声。房间里一片死一样的寂静。
    疮疤揭开是血淋淋的伤口,回忆是痛苦的。她之所以要说出这段往事,完全是为了保护幼林。她认为,幼林是个“克隆”人,不是真正的人类,所以,刑法不适用于她。可是,法院研究后认为,陈幼林虽然是克隆出来的人,可她具有人类的一切基本特征,克隆只是出生方式的不同,就象试管婴儿等等一样。而且,她也取得了国籍,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自然属于刑法调整的对象。但考虑到她克隆人的特殊身份,犯罪时未满十八岁,能够自,以及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她有期徒刑四年,在少年监狱服刑。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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