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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送给子的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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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一个玫瑰芬芳的日子,一个天下有情人的温馨节日。附近的几家花店,人来人往,生意特别红火。许多少男少女手捧鲜花,从街上幸福地走过,那份亲密,那份柔情,那份浪漫,向人们现实地讲述着一个曾经地老天荒的故事。
    也许,人生需要浪漫,需要温情,即使到了不惑的中年,即使是朝夕相处的夫妻。走过风雨,走过四季,苦过,累过,哭过,笑过,对情感、对爱情、对人生的理解会更真切一些。
    我和妻子18岁相识,是邻居家的二叔给介绍的。我自小没有姐姐,没有妹妹,一个美丽女孩的出现,像春天明媚的阳光,给我灰色、单调的生活带来了石破天惊的浪漫和温情。按照老家的风俗,我们在相识不到10天就定了婚。妻子与我同龄,自幼从城里长大,17岁就干了一份当时令人羡慕的话务员工作,端庄、优雅的外貌和气质,在当时她们单位那群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中间是最令人瞩目的。也就是从那以后,我的生活中多了一个时刻给予我关心、关爱、关怀的亲人。不论春与秋,还是冬与夏,我身上穿的每件衣服都是她精心置办的,我也由此少了许多从农村带来的土气,人自然比过去打扮的精神多了。一针一线织出的毛衣,温暖了我,而她自己却落下了难以治愈的颈椎增生的毛病。
    谈了四年恋爱之后,在那个天寒地冻的午夜,在老家小山村那间冷飕飕的平房里,在有些憨厚、土气的亲友们、邻居们的祝福声中,我们举行了今天看来十分简单婚礼,一个浸透农村风俗的婚礼。没有像样的家具,没有婚纱,没有照相,没有录像,就是穿在身上的衣服现在想来也有些寒酸。
    在结婚一年之后,儿子出生了。像许多人一样,我们共同完成了人生道路上结婚、生子两件大事。就在儿子五岁那年,我调到一个偏远的乡镇工作。随后,妻子也跟着到了乡下,进了镇里的交管所上班,家也搬到了乡下。妻子为人豁达,乐善随和。那些日子,我们结交了一些乡下的朋友,有的至今还来往。三年之后,我到市里挂职,妻子一个人在乡下,儿子一个人在城里上小学,一家三口分别呆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在这期间,我们还在城区边上自己张罗盖过一个很大的宅子,又费心,又费力,那时候真是心力交瘁。
    35岁那年,我们又回到了城里。在政府宿舍区买了一套120平米的住房,妻子也调了回来,结束了漂泊和动荡,总算把家安定了下来。不经意的,一晃许多年又过去了,日子在妻子的操持下,平静、富足的到了今天,成了现在的模样。
    我是个爱幻想的人,也是一个在生活方面能力较弱的人。除了舞文弄墨,别的一无所长。说来有些惭愧,这些年,方方面面,大大小小,里里外外,都是妻子在操心,都是妻子在奔忙,同时也都打点的头头是道,是我们家名副其实的总管和一把手。而妻子对自己的事却很少尽心,喜欢逛商场,可买回来的多是儿子穿的、用的和我穿的、用的东西。最近,血压有些偏高,心动也有些过速,却总不在意,诊疗上马马虎虎,说多了,嫌我有些唠叨。
    少年夫妻老来伴。从年少到年老,牵手到走到一起,从不熟悉到朝夕相处,和天下所有的夫妻一样,也曾年少轻狂,也曾激情浪漫,也曾吵吵闹闹,也曾磕磕绊绊,但总之是相互依靠着、支撑着平安地走过来了。儿子已经读了大学,再过几年,也要娶妻生子,而我们则随着时光地流逝,一天天老去,一天天身上的毛病多起来,于是就想躲回家,躲回自己的房间,挽紧彼此不再强健的手臂。
    夫妻,在一起共度几十年的生命,相互见证了所有的变迁,相互见证了所有的喜怒哀乐,相互见证了所有的过程和结果。我觉得,爱一个人,不仅要爱她花开的美丽时节,同样更应爱她寂寞凋零的时刻。正像有首歌里唱的,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能平平静静地一同慢慢变老,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幸运、幸福。
    早春二月,大地苏醒,在这个空气里到处弥漫着爱的气息的日子里,送给结婚20年的妻子一束红玫瑰,用少有的浪漫,表达灵魂深处一份永恒的爱恋和天长地久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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