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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战场总是充满变化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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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枪下留情将梁兴明的方向和跳动听了个一清二白,所以现在枪下留情手中的枪抬了起来,而那枪口,就像看得见梁兴明一般,正一直跟着梁兴明的身形移动着!
    现在枪下留情在等一个机会,他在等着梁兴明跑到那个最适合他攻击的地方,然后以手中的冲锋枪将其穿墙击杀!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自信,那是因为他从梁兴明的脚步声中,已经听出了一件事:梁兴明基本上没在脚上加过点!而且他也没有穿类似于上一场他哥的那种助跳器的恐怖东东!
    上次枪下留情与一脚定江山的一战,输了,但他输得很冤,那是因为一脚定江山在脚上加的点太多了,不但一跳一跳地躲过了大部分伤害,而且还将所有的枪扳机踩烂了,以至枪下留情捡到一把比烧火棍还没用的烂枪。
    可是如今他的耳功更加精湛,对上的又是没怎么在脚上加点的梁兴明,他还会输吗?
    一直在子着副本中的包打听眼睛一亮:“没想到枪下留情深藏不露,他的耳功居然已经又有了很大进步!”
    黄霸天笑了笑,也道:“而且那个梁兴明也是个爆火子,居然什么都不搞清楚,就拼了命地往前冲去送死!”
    包打听呵呵笑道:“看来我们还是高估了那个邪魔玩家,照这样的形式看,就算凌绝顶不出手,我们也赢了!”
    黄霸天摇了摇头:“不一定!你这么争着下结论,看来你还是低估了那个邪魔玩家小黑!”
    包打听这一次没有附和黄霸天的意见:“那个小黑又不是小说里面的男主角,我就不信他一出手,他的朋友就必定会赢,而他朋友的对手就必定会输!你看,那个梁兴明马上就要走进枪下留情的攻击范围了!”
    不提二人各持己见,副本中此时却已经出了变故。
    那枪下留情原本想蹲在子墙边,然后将冲过来的梁兴明穿死的,但他却突然改变了主意,他身子突地一跃,已经朝子墙外面跳了出去,当然了,跳出去的同时,他手中的冲锋枪也响了起来。
    导致枪下留情改变主意的,便是他听到了一声刀划墙的声音!
    众所周知,cs中,如果玩家把枪收起来,改而执匕首的话,跑起来的速度和躲闪的速度,会比执枪快很多,可以抢下先机。但是如果突然遭遇前方敌人,收起匕首同时把枪拿出来的话,却会比对方的第一时间开枪慢上两三秒的时间,而在这两三秒时间内,已经足够执刀人被枪法一般的对手枪杀!所谓有其利必有其弊,便是这个意思。
    而现在梁兴明在快要到达对方的基地时再将手中的刀换成枪,以便靠速度杀对方个措手不及,这条策略不能不说也可以。但可惜他冲的方向错了!更可惜的是,他遇到的是以耳功著称的枪下留情!最可惜得要命的是,他居然无意中将手中的匕首碰到了墙壁!
    枪下留情听到梁兴明发出的刀划墙的声音之后,他突然改变了策略。现在对方已经快跑到子墙边,无论是退后还是躲避,都已经没有余地了,而且对方手中拿的还是匕首。
    枪下留情要掌握这一个好时机,将对方一举击杀!他深信,以自己的速度和枪法,可以让手中正拿着匕首的梁兴明扼杀于其换枪之前!
    当枪下留情开着枪跳出子墙时,他突然看到了一件令他觉得匪夷所思的事他居然看见对方手中端着的并不是匕首,而是一把枪,一把b31微型冲锋枪!见鬼了!我明明听到他用匕首划墙的声音啊?他换枪的动作怎么这么快?!
    但时势已经不容枪下留情多想,狭路相逢,灵者胜!他只能以自己的cs技术,一边急速躲闪着,尽量避免自己受到对方子弹的攻击,一边用自己手中的枪尽量地向对方倾泄着子弹。
    而梁兴明呢?他也是一样的反应,同样地一边躲闪着,一边开枪。只不过他的脸上却没有惶然不解的神色,有的只是奸计得逞的奸笑。
    枪下留情此时在一边躲闪攻击着,一边叹惜,要是他手中的冲锋枪安了消音器就好了,这个对手早就倒下了!他想得确实不错,安了消音器的冲锋枪,灵便,杀伤力又大,跟别的枪同时对扫起来,绝对会抄了八成的胜算!
    只是他好像忘了,他原本是想将梁兴明生生穿死的,要论穿透力和杀伤力,没安消音器当然是厉害多了。要怪只能怪他自己,如果他不急着跳出来的话,也不会造成如今的局面。谁叫他偏偏要听音起意,要将梁兴明一举击杀呢?!
    两人都是cs的高手,躲闪的速度和角度,都是迅捷而又刁钻,如果谁想稳着不动或者蹲下去开枪,那他就必死无遗!实际上,在遇到这种对手之后,他们二人的枪都是往对方身上目标大的部位如胸腰等招呼,而不是抬高枪口,妄想着对方的脑袋会撞到自己的子弹上。
    不一会儿,两手中的子弹都打完了。现在的情形,最让观众们纳罕不已了。原来双方剩下的血竟是相差不大,枪下留情剩下三滴血,而梁兴明剩下七滴血!
    看着这两个人的血量,黄霸天和包打听又讨论起来。
    “这游戏设计着让观众们能看到副本中玩家的血量,倒也有趣!”首先说话的是黄霸天,他只是不着边际地说些没营养的话而已,目的是让包打听跟着发言。
    包打听咳了一声:“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枪下留情已经稳抄胜卷了,为什么他还要跳出去攻击梁兴明?!不过虽然现在他们的血是三比七,但是枪下留情换枪的动作快多了”
    二人正在学着曹操刘备喝酒论英雄,副本中已经又发生了变化。
    枪下留情虽然一开始就浪费了近十来颗子弹,但他手中的冲锋枪毕竟比梁兴明手中的微型冲锋枪来得凶猛,最后还是以三比七的血量略输一筹。
    当然了,他们都知道,只有他们其中倒下一个,才能真正分出胜负,在没人倒下之前,多几点血,根本就是无济于事。更何况,七滴血和三滴血看起来有分别,但不管谁再挨上一颗小子弹或是被匕首划一下,都会先对方倒下!
    像“先天下之忧而忧,先对方之倒而倒!”和“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不吃枪子谁吃枪子?!”这类豪言壮语是古人的事了,现在他们只想着怎么以最快的方式先击倒对方!
    枪下留情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手中没有子弹的冲锋枪换成手枪先,只要他抢在对方前一点换好手枪,那倒下的就会是对方!而他换手枪的动作也不能不说上一个“快”字!
    梁兴明呢?他则是不管七三二十一,端着手中的b31就向枪下留情的人冲了过去!他的微冲又没有子弹,难道还想用空枪撞死对方不成?!他的行为也不能不说上一个“怪”字!
    快!几乎是两眨眼的时间,枪下留情已经掏出了手枪!好***快!
    怪!梁兴明几乎是一点五眨眼的时间,便已经问到了枪下留情的前面,但他冲到对方前面,又欲待何为呢?!好t***怪!
    东皇录强势崛起东方,不可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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