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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温儿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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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出错了,打不开了
    ……
    迷迷糊糊间,林俊感觉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他强打起精神,驱赶掉宿醉残留在脑海里的影响,迷茫的睁开眼睛,打量着眼前昏暗的环境。
    “小俊,快起来吧,妈妈给你煮了面条,一会记得要趁热吃,爸爸妈妈要去上班了。”说话的人在林俊面前晃了两下,又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这个时候林俊才彻彻底底的清醒了过来,打量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一切。
    还是住了20年的老宅,家里的陈设没多少改变,可零八年的时候买的那台三十二寸的彩电去哪了?
    林俊愣愣的看着桌子上那台十八寸的红梅彩电,彻底愣住了。
    林俊依稀记得自己小时候,家里就有一台这样的老古董,可是已经淘汰了好多年了啊,怎么突然又回来了?
    呆愣了一会儿,全身上下突然传来一阵刺痒,他掀开被子一看,惊呆了,一具瘦小的身体,看样子也只又六七岁的模样,身上长满了蚕豆大的红疙瘩,正是让他感到难受的罪魁祸首。
    这是水痘?
    这身体怎么回事?
    我怎么突然变的这么小了?
    林俊跳下床,翻出台历一看,懵了,只见台历上标着1994年4月1日。
    愚人节?
    这玩笑可一点都不好笑!
    起床洗脸刷牙,照过镜子,林俊这才确认自己莫名其妙突然回到了小时候。
    94年的时候,自己才八岁,刚上小学二年级,依稀记得自己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级开始出水痘,连带着发高烧。
    不仅如此,往后的三四年里,每到春夏交接的季节,自己浑身上下都会长满密密麻麻的水泡,水泡大的有小拇指节那么大,挑破之后流出来的脓水,流到哪儿,那儿又会密密麻麻长出一堆水泡。
    记得小时候这种过敏性的皮肤湿疹折腾了自己好几年,等到十一二岁的时候,免疫力提高这才摆脱了这一顽疾。
    重生之前,自己对这段日子最深刻的印象,大约就是妈妈隔三差五的带着自己跑遍了各大医院去看病,可惜看了中医,看西医,都没看好。
    那浑身刺痒,偏偏又不能抓挠的感觉,简直让人生不如死,哪怕这具幼小的躯体里面住着一个成人的灵魂,也难以忍受。
    老天爷突然把自己送回十五年前,就是让自己再受一遍罪的?
    林俊觉得自己有点晕。
    父母上班,姐姐上学,家里除了因为出水痘请了长假的自己,就只剩下七十多岁高龄,身体依然健旺的奶奶了。
    林俊将妈妈煮好的面条盛了一碗,端给奶奶,祖孙俩吃完早饭,开始了无所事事的一天。
    这个时代既没有网络,却有有线电视,破红梅彩电收不了几个卫星台,因为国家广电推广付费的有线电视,所以城区的卫星信号都有干扰。
    林家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养活着姐弟两个孩子,而且两个孩子都是先天体弱,从小大病小灾就没间断过,不光令父母苦不堪言,也让家里存不下一点儿急需,那里还有钱装什么有线电视啊。
    无聊的林俊躺在床上,脑子里冥思苦想的回顾自己过去或者说未来十五年的人生,真是杯具的十五年啊!
    林家这样的小市民家庭,活在九十年代,全国工人大下岗,生活能好的了才怪,偏生家里亲戚朋友也都是差不多的条件,一家几十口人全是老实巴交的典型老百姓,下了岗也就只能摆小摊糊口。
    林俊重生之前,家里也只是在温饱线上挣扎,至于买房结婚,那是痴人说梦,连想都不要想!想到未来举步维艰的生活,林俊十分的不甘心,可奈何现在自己只有七八岁,什么也干不了,空对未来有许多了解,却什么都做不了。
    怎么改变?炒股?林俊可一点都不懂。
    重生之前,林俊是个老实巴交的乖孩子,从小到大中规中矩从不干出格的事,生怕给父母惹祸增加负担,十几年书念下来,成绩平平,也没什么特长。这样的人,说的好点叫老实,说的难听那就是个废物。
    家里要钱没钱,要关系没关系,要路子没路子,毕业以后,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找不到,只能干些杂货,靠卖力气赚点辛苦钱。
    这样一个人,连股票涨什么样都没见过,更加对********十五年的股市行情一无所知,重生的机会用在他身上,那可算白瞎了。
    不过94年的时候,国有企业开始亏损,私营企业发展迎来了黄金时代,这个时候做买卖,那是很赚钱的。等到全国工人开始下岗了,那个时候做什么买卖的都有了,竞争激烈了,可就不好干了。
    林俊想要撺掇父母辞职去做买卖,反正过个两三年,不辞职工作也丢了。可父母会听自己这个小屁孩的意见吗?恐怕只会当自己发烧烧傻了。
    再说了,做买卖都要本钱,这个家一穷二白,勉强生活不欠外债就不错了,还有钱做买卖?才怪!
    至于游说家族亲戚集体凑钱,那更加是天方夜谭,记得重生前的时候,姥姥家的那一大堆长辈,都说孩子找个工厂踏踏实实挣工资最好,他们这一代人,思想已经成为定式了,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动的,更何况说出这些的还是个小孩?
    思来想去,林俊都觉得死路不通,前途一片黯淡。
    真的就没办法了吗?林俊不服气,都说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跟他现在的处境岂不是一样吗?
    他不能就这样放弃,一定会找到办法,一定能改变家人的命运。
    他收起纷乱的思绪,静下心来开始审视自我,也慢慢思考这个时代与后世的区别。
    要说特长的话,林俊当初可是写的一手好文章,表面上呆滞木讷,老实巴交的林俊,其内心世界充满了各种天马行空的幻想,他热爱小说,热爱写作。
    只不过这样的能力在后世的时候一文不值,那个时代已经不是文学青年的时代了,那是奔驰宝马富二代和物质女的时代。
    这个时代不同,现在还没有网络,很多后世著名的小说,还没有发表,甚至作者尚未成长起来,许多刊物的发行量还仅仅只能满足一个省市的需要。
    这个时代的文化娱乐产业,就像一块尚未开垦的处女地,散发着泥土的芬芳,而且写作投稿完全可以在家里进行,不需要出头,不需要假手他人,请了病假,未来的自己有充足的时间,写作投稿是最佳的选择。
    说干就干,林俊一骨碌爬起来,翻出一堆空白的信纸,拿出父母的钢笔,铺好纸比,托着脑袋开始构思了起来。
    94年的时候,很多后世影响深远的小说,还没有问世,甚至很多在未来司空见惯的题材,在这个时代都鲜有人会想到。
    恐怕从后世照搬任何一部畅销小说出来,都能大卖。不过林俊不打算抄袭,这不是因为他自命清高的自尊心,而是因为他胆小和天性的善良。
    有些人写小说,会构思很久,改来改去拖很长时间才能写出来,这是网络面世前,最常见的写作状态。不像后来的网络小说,有些作者据说一天能写出几万字的稿子出来,简直匪夷所思。
    林俊觉得,虽然有些小说还没有面世,但有可能原作者已经在构思甚至在下笔创作了,自己照搬出来,难保不会引出版权纠纷。
    即使一些明显这个时候不会诞生的题材小说,他也不愿意做抄袭的事情,因为别人的就是别人的,也许某个作者,也正靠着某本小说养家糊口呢。
    像是写《哈利波特》的j·k·罗琳,据说其写作初期,母女两个的生活都成了问题。
    如果自己不负责任的去抄袭,也许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可对原作者来说,可能是一场灾难。往小了说是剽窃,往大了说是谋财害命也不为过,至少林俊的良心不允许自己这么干。
    有着未来十五年的阅历,加上对自己文字功底的信心,林俊自信原创也不比那些日后会成为开山巨著的新题材小说差。抱着这样的自信,他在信纸上郑重写下了“炎黄劫”三个大字。
    九几年的时候,武侠热在大陆正是最火的时候,什么金古梁温之类的,甚至黄易也已经声名渐起。
    这个时代武侠大热,但玄幻修真之类的题材却十分罕见,比较出名的也就是还珠楼主的一部蜀山,这本书比金庸年纪还大。
    单纯写武侠的话,也只是拾人牙慧,那么多名家,把历朝历代,各地方各大门派的江湖恩怨,几乎演绎了个遍,想在武侠小说里写出名堂,难度很大。
    所以林俊干脆就写幻想架空,将古代传说中的炎黄两个氏族和蚩尤的九黎族写出来,来个上古神魔三族大战。
    确定了故事背景,人物形象之后,错综复杂的三族形势,形象鲜明的善恶角色渐渐在林俊脑袋里变得鲜活起来,故事的架构也慢慢的清晰,林俊迫不及待的提笔写了起来。
    中午父母下班的时候,看到林俊依然在奋笔疾书十分欣慰,心中暗赞自己的儿子乖巧懂事,生病在家不用督促,也知道主动学习,这样想必功课不会落下太多。他们却不知道,现在就是拿高中的课程给林俊,也能做个大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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