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犬不留
斩杀了几个呆滞的士兵后,城门就顺利的打开了。
黑色的洪流席卷而入,挥舞着手中锋利的兵器向前来支援的梁军砍去。
张楚从来没有自大的认为英雄这个词汇跟他有缘。
这年头人命贱如狗,还是跟着一个有前途的主子混吃度日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当然,若是偶尔立下一些微不足道的功劳,再向上挪一步,手中权力再稍微大一点,自然是最好不过了。
当然,前提是必须有命去享受未来的每秒时光。
在打开城门后他就如兔子一般蹿得不见踪影,反正功劳已经跑不掉了,没必要再去出风头。
这刀剑无眼,以他那两招不入流的功夫,最好还是不要逞能。
无疑,张楚是个聪明的小人,他真切掌握了乱世生存的真谛。
自身没有强大的武力以及势力,要想比蝼蚁生活的好点,只能如此。
花开两枝,各表一头。
暂且放下小人物的心里路程,在秦一精心策划下,里应外合,攻陷没有太多防备的九江并不是一件难事。
骑兵的生存法则就是其疾如风,攻掠如火,只要不是让他们攻城,任何敌人都难以阻挡他们铁蹄前进的路线。
所以,那些靠两条腿走路的步兵只能等待着被斩杀的命运。
这是最后一支千人队,秦一在队伍前头打马前行,突然一骑飞快从前方驰来,停在秦一面前,正是派出打探消息的斥候。
就算这场破袭战已经十拿九稳,秦一也没有妄自以为自己是主角就无敌的理论,现在毕竟是在敌人的地盘。
虽然从交战至今。萧铣的迟钝反应一次次让他惊叹,但世上从来没有绝对的事情,小心驶得万年船。
“发生了什么事情。”
“禀大人,西方十五里外正有一队骑兵向九江开进,应该是从巴陵赶来地。”
秦一高倨马上,摸着下巴上生出的短须,沉吟道:“总算是有些反应,这倒是个让人振奋的好消息,若对手太弱委实让人失望。多少骑兵?”
斥候思索了一下说道:“应该在两千五百左右,据属下估计这对骑兵可能是先头部队,后边可能还有步兵跟随。”
秦一击打着手掌,脸上露出一丝灿烂的笑容,说道:“很好,就是他们了,九江不过是池中抓鱼,去了也没什么油水了。
这顿大餐算是老天主动送到口边,若是错过了才是可惜。传令下去,调转方向,我们去跟萧铣那老儿的骑兵崽子好好较量一番,告诉那些蠢货骑兵究竟是怎么使用的!”
“杀!”
薰方是右路元帅董景珍的亲侄儿,仗着自己叔叔的权势轻易谋了个高位,手握一方兵权也算是前途光明。
不过此时他的脸上却是满面阴霾,阴沉地能挤出墨来。
原因无他,不论是谁正在为人类子孙传承努力耕耘的时候无端端的被人从粉腿玉臂中揪起来,都会是这种大便脸。
没有当场杀人泄愤已经证明他涵养不错了。
当然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以他在巴陵的嚣张自然不需卖任何人面子。换做以前早就一刀砍死。
但这道旨谕却是萧铣亲自传达下来的,若是拂逆了梁帝的意思那可是欺君罔上抄家灭族之罪。
只得星夜带着手下向九江赶去,至于身后的步兵让他们吃灰去吧,老子可是骑兵跟那些泥腿子在一起岂不是丢份!
“将军,前边就是断龙领,是不是先派斥候前去探探消息。以防万一。”
薰景珍知道自己这个侄儿是个什么货色,一早在他身边配了个军师。
薰方眉头微皱,不耐烦的挥手说道:“中德也太胆小了,这里乃是我大梁腹地,谁敢来此撒野捣乱。
而且我数千大军就算是不开眼来此生事也不过是自寻死路,放心好了,嘿嘿,上次去九江的时候与春在楼地霍琪小姐缘锵一面,这次正好来此布防,怎都要一偿所愿。”
想到女人董方的心中又像是点着了一把火焰。烧得他浑身燥热,恨不得早些赶到九江,好与那美人共效于飞。
“妈的,真是头蠢猪,脑子里除了女人什么都不知道,若不是生了个好身家,这小子早就被人捏死了。
跟着这种蠢货,一辈子都别想出人头地,怎么不让人把他一箭射死!”
知道主将的性格。军师不敢有丝毫反驳,只是心中不断腹诽。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可能有些大惊小怪。
只是突然得到这份命令,心中怎都有种不妙的感觉,心头升起一团阴靈,莫非真是北边那些人打过来了?
为什么至今都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或者这此出兵只是上头那些人未雨绸缪?
以他三流的头脑一时间缺乏必要的情报,眼前一片迷雾,对于秦一的布置手段自是一无所知。
没有遇到任何意外,诸人轻易穿过了这道狭窄的山涧。
让军师终于松了口气,看来真是自己多疑了,这是巴陵到九江之间唯一适合敌人设伏的地方,穿过这里,九江已然在望。
南方气候温暖,环境优美,本就不如北方气候之恶劣,所以,南方士兵与北方士兵在战斗力上有着必然地差距。
萧铣手下的骑兵也绝少经过生死大战的磨练,整体战力
与真正的精锐比起来要差了不止一线,且摊上这种愚将
一头猪领导着一群绵羊能够胜过一只猛虎率领的狼群吗?
答案似乎不言自明。
惊变来地疾如骤雨。
就在这些人没有丝毫警惕的时候从侧面的山坡后传来一阵闷雷般的轰响,脚下的地面一阵颤动。
薰方满脸迷惑地说道:“怎么回事?”
军师此时面如死灰,身体僵硬,双目凸出死死的盯着对面的坡顶,喉咙像是塞进了一只青蛙,发出咕咕的怪音。
被手下无视。自是让一向好面子的董方觉得不爽,本就心情不好,心胸狭窄地他再也忍耐不住,举起手中的马鞭照着军师的脸上甩了过去。
连个狗腿也敢鄙视本公子,若不整治你岂不是让手下人小觑,老子还怎么制军。
“啊!”军师终于发出一声惨叫,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细嫩地皮肉已经开裂,露出内力翻腾的血肉。
却好似恍若未觉。扯开嗓子吼叫道:“敌袭,快布阵!”
大多数士兵还算是训练不错,立刻想到了某些可怕的事情,抽出手中的弓箭,把目标瞄向左侧的土坡,好似那里隐藏着一头洪荒猛兽。
不过,毕竟是仓促之间,这里又是地形狭窄,根本就无法展开阵列。一个个挤在一起,没有半点章法。
薰方随是个花花公子,也不真是愚蠢到家,虽然本身没有任何与敌对战地经验,却也终于意识到手下的反常,尖叫一声,竟然调转马头,钻入了阵列中,做起了缩头乌龟。
顾不上鄙视长官地窝囊,因为敌人终于现出庐山真面目。
一团黑云从远处浮出。
虽然只有千人。但这些黑甲铁骑身上散发出的肃杀之气紧密连成一片,制造出地压力也是极为恐怖的。
让军师稍微安心的是对方并没有趁其不被,立刻展开偷袭,反而停定了下来,虎视眈眈的望着他们,让人不知对方敌将到底想要干些什么。
“混蛋。是看不起人吗,竟然敢如此嚣张,哼,不管是谁,定会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
军师总算是经历过不少大场面,经过了一开始的惊乱后终于恢复了镇定,双目阴冷的打量着对面的黑甲铁骑。
心中暗喜,对方的兵力比他少了一半,只要没有隐藏的阴谋,骑兵之间地公平较量自然是人多者胜。
而且。想必这些白痴还不知道他的骑兵还配备着弓箭吧,到时候一轮齐射,就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炼狱。
秦一双目如电,冷冷的打量着对面的梁军骑兵,面上没有露出一丝波动,只是身上那股强悍暴虐的血腥杀气越发深沉。
身下的照雪麒麟本就是混血良驹、马中之王,自通人性。
感受到背上主人张狂无忌地杀意,也激起它血脉中传自先祖的桀骜,仰天发出一声长嘶。竟然声若龙吟。
“那人说这马儿有龙驹的血脉,倒是没有撒谎。乖马儿,看来你也忍不住了,那就随本座一起大开杀戒吧。”
秦一桀桀冷笑一声,口中吐出一个冰冷的音节:“杀!”“杀!杀!杀!”有秦一这妖皇坐镇,身后黑甲骑兵像是吃了兴奋剂,一个个目射红光,从腿侧的兜囊中掏出一柄长约三尺的投枪,紧紧攥在手中。
双腿一震,秦一率先冲了过去。
“上弓,准备!”
军师觉得手心在冒汗,这些骑兵肯定是从大华派来的。
该死的,九江的守军都是猪吗,敌人都在自己肚子上狠狠扎了一刀竟然还没有半点察觉,这是渎职,全都该扒皮点天灯!
城方面至今没有传来消息,肯定已经被攻陷了,这次领兵的到底是谁,实在是太阴险了。
若不是他们凑巧赶来,恐怕到了九江陷落,皇上他们还被蒙在鼓里呢!
不过若是能够在此斩杀这队黑甲骑兵,定然能够重挫敌人地士气,说不得自己还能趁此良机得到圣上的重用,总比跟在这个蠢猪身边好多了。
军师心知对自己来说这是场生死考验,亦是一个天赐良机。
想到未来的前途,心中一狠,拼他娘的!
“这伙贼寇不多,大家镇定,给我狠狠的射!”
在中原骑兵配备弓箭本就是鸡肋,因为不像突厥人乃是天生马背上的民族,三岁小儿就会骑马射箭。
对于骑射难度要求实在苛刻,萧铣的这些手下显然不具备这种非凡的能力,所以才退而求其次,只能在马匹静止的时候开弓射箭。效果自然大不一样。
且配备地这种弓箭最大射程不过百步。
把敌兵地动作尽收眼底,秦一眼中满是冷笑,伸手一探,也从身侧地兜袋中掏出一柄三刻有血槽的三棱投枪。
这种武器自然出自他的建议,既是以天下为棋盘,众生做棋子,眼光自然要长远。
中国历史上与域外民族的战争中我汉人为何屡屡吃亏,正是因为在与这些精通骑射的草原民族对敌时不适合他们的战斗方式。
骑兵号称陆战之王,正面战场的究级兵种。其威力相当于现在的原子弹,骑兵地强弱往往能够决定一场战胜的胜利走向。
既然本身比不过这些异族,秦一索性在兵器上动些手脚。
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这些特制的投枪其威力丝毫不比弓箭逊色,且借助地心引力的协助,全力掷出的投枪,其最大射程可以到达两百步,而穿透力更是弓箭的数倍。
就算穿着锁子甲也难逃被贯穿的凄惨结局。
用来对付行动敏捷,驭马如臂的草原异族绝对是致命的杀招。就算丫得人灵活,这身下地马匹总躲不过去吧。
突厥人失去了马匹那算什么?待宰的猪羊罢了。
也不见秦一如何动作,认准当头那个不断叫嚣的目标,抡了过去。
投枪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墨色的幻影,瞬间跨越了空间的阻隔,轻易钻透了马上那人的胸膛。
军师正沉浸在不远将来升官发财的美梦中,突然眼前一晃,一道冷电向他袭来,虽然意识已经发现了危险,但身体却无法作出最及时的反应。
茫然的望着胸前的血洞。空荡荡,那里原本应该是心脏,但那玩意现在已经不知所踪,身上穿戴地护甲似乎比纸张还要脆弱,根本就无法挽救他的生命。
秦一内力雄厚,数百米的距离对他来说不过是咫尺之间。全力一击,不但轻易袭杀了军师,那并被灌注了妖气的投枪,在吸纳了血液后似乎更加兴奋。
去势不止,再次如穿羊肉串般穿透了五人的胸膛,才终于停在了最后那人的眼眶中。
没办法,这家伙实在太矮了,临死还要‘享受’这种折磨,恐怕下地狱后会抱怨父母为什么不能把他生地高大点。
人和人之间,是有差距滴!
一枪之威。震摄全场,这就妖皇地无上凶威。
即便是在杀伐惨烈的战场上只要有他的存在,也定然能够夺人心魄。
梁军主将怕死躲藏,副将军师被一枪贯穿,摔下马来,生死也在朝夕之间,气势落到低谷。
而且失了指挥,前途一片暗淡。
反观秦一这边,受他鼓舞。千余黑甲骑兵口中发出狂热的嚎叫:“军神!军神!军神”
手中也不闲着,一柄柄投枪瞬间化作索命勾魂的利刃。飞上天空,头顶一片黑压压的,空气压抑的足以令人窒息。
此时双方仍相距百五十步,梁军的弓箭亦射出,不过,却杀伤力委实有限。
所谓强撸势不能穿缡,即便有些箭矢命中目标,也无法射穿黑甲骑兵身上的链甲,运气不好的也不过受些皮外伤。
惨叫声终于吹响了死亡奏鸣曲。
千余柄投枪从天空落下地杀伤力让人惊惧,这些骑兵本就没有太多防御手段,一个个又聚在一起,简直成了天然的靶子。
不扎他们连老天都觉得不好意思。
有些聪明的士兵躲在了马腹下,想要逃过此劫,却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强劲锋利的枪刃已然穿透了马背,降落在他的身上,最终仍旧难逃一死的命运。
秦一暗自点头,看来效果不错,任何人初次面对这种恐怖的武器,都会感到惊惧,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已经是超前的武器了。
看来科技与暴力的结合才能结出如此血腥美丽地花朵!
只是两轮齐射,等近到身前,这些萧铣手下的骑兵已经伤亡过半。
“不不要杀我,我投降!”
果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薰方这小人竟然侥幸没死,此时正躲在一具死尸身下,捂着一只插着投枪地伤腿,痛苦哀嚎着。
秦一脸上现出一丝狞笑,露出一口森寒雪白的牙齿,沉声说道:“鸡犬不留!”
薰方闻言面色大惊,他已经被秦一的残忍手段吓破了胆,顾不上身体的疼痛,血流不止的伤口。
双手撑地,边爬边叫道:“我叔叔是董景珍,只要不杀我,我可以劝他投降大人。”
秦一嘿然笑道:“萧铣手下的人怎么都是这么货色,不过,若我没有记错董景珍应该是右路元帅,在萧铣手下也算是位极人臣,怎会因为你小子的一句话就投降,当我是傻子呀。
哼,要知道哄骗本座的代价可是很严重的!”
薰方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显得脸色苍白如土,此刻为了保住自己小命他真是什么都顾不得了,猛一咬牙,说道:“不,其实我是他的私生子,只要能保住我的安全,他一定会答应的。”
吹了个口哨,秦一桀桀怪笑道:“还真是复杂呢,又是个有趣的家庭,好吧,希望你不是骗我,不然,你将会死的很惨。
把那小子带过来,剩下的就宰了吧,我现在可没有心思去管理太多的俘虏,事实上,我就很欣赏古代秦国的杀神白起,一口气坑杀四十万,好想感受一下。
嘿嘿,听说突厥人正在发愁人口太多,这个忙我倒是可以帮一下!”
眼眸中闪过一丝幽绿的色泽,秦一扭头望向遥远的北方,脸上的笑意反而越发灿烂。
薰方只觉的浑身彻骨生寒,望向秦一的眼眸中满是恐惧。
坑杀四十万?
这人难道真想效仿那个传说中的上古杀神吗
巴陵才多少人口?
他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因为他怕自己会受不了这种压力而提前精神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