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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章 仗义多是屠狗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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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说说看,这世道,怎么就变的这么快?”
    “是啊,去年的时候,咱们还吃了上顿没下顿,过得跟牲口一样的日子。今年怎么就突然掉蜜罐里了?”
    “往年的时候,就是过年,也沾不到一点荤腥,平时连羊尿都没得喝,还指望能喝羊肉汤?”
    “还能是咋回事,老天爷开眼了呗!”
    ……
    “老天爷开眼?”
    乙邦才一声冷笑。
    “这都是神仙的恩德,关老天爷什么事?”
    “老家青州闹蝗灾,不知道饿死了多少人。老天爷什么时候睁眼看过?”
    乙邦才忍不住开口驳斥。
    “就是这么回事呢!”
    “邦才说的没错,咱们身上穿的,拿的工钱,全都是云神仙赏的,跟老天爷可没多大关系。”
    “要是哪次能见到云神仙,给他老人家磕个头,这心里面也就能多少踏实一些。”
    正议论间。
    一群人朝这边走过来。
    乙邦才一眼看见为首的那名年轻道士,顿时满脸难以置信。
    边上一名工人笑道:“乙邦才,你莫不是中邪了?”
    “神仙!”
    “给咱们好日子的云神仙来了!”
    乙邦才激动地说道。
    然后将手里的大海碗放到脚边,然后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
    他无缘见云真人仙颜,却见过画像。
    虽然云真人比画像上更要俊俏,却还是能一眼认出来。
    “哪来的神仙?”
    “闭嘴,是活神仙云逍子!”
    “我的老天,竟然真的是云神仙!”
    其他工人也都纷纷跟着跪下。
    云逍见状,不由得眉头大皱。
    他从来不向别人下跪,更不喜欢别人给自己下跪。
    见到下跪的人,不仅没有丝毫优越感,反倒觉得瘆得慌。
    倒不是矫情,后世的人碰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是这么个感觉……除了那些前呼后拥、威风八面的一类人。
    “不要跪,都起来!”
    云逍赶忙朝乙邦才等人挥挥手。
    这时一队脚夫挑着沉重的煤挑子,从一旁经过。
    为首的脚夫在经过云逍身边时,忽然一个趔趄,一头扑倒在地上,担子里的煤撒了一地。
    云逍条件反射地向前避开。
    后面的官员、股东以及护卫,也都下意识地向后退却。
    “没伤着吧!”
    云逍上前,准备去扶那脚夫。
    刚刚靠近,他的眉头微微一皱,脚下不露痕迹地向后移动。
    这个脚夫,有问题!
    此人生的牛高马大,足有一米九。
    并且身材异常魁梧,这样的体型,可不是寻常脚夫能有的。
    这还不是重点。
    这脚夫身上穿着流民的服饰,而不是煤炭公司给矿工统一定制的工作服。
    后面的十几个脚夫,都是如此。
    此人头上戴着一顶破草帽,脸上满是煤灰。
    然而脖子露出的一截,却是十分白净。
    另外云逍还从他的身上,闻到一股刺鼻的腥膻气息。
    这是常年吃牛羊肉,又不洗澡,才会有的体味。
    煤矿的工人常年不洗澡倒是有可能,可哪里有钱常年吃荤腥?
    可以断定,此人要么是女真鞑子,要么是蒙古人。
    当初认出鳌拜,就是通过体味,这一点绝对不会错。
    不光是云逍看出了问题。
    一名身穿便服的锦衣卫也发现了异常,大声喝道:“云真人,后退!”
    声音一出口,这人立即持刀直扑那名脚夫而去。
    此人正是锦衣卫副千户高文采。
    此次云逍出行,由他率领一百锦衣卫随行保护。
    那身材高大的脚夫,正是建奴第一勇士阿里玛。
    他见自己败露,毫不犹豫地抄起地上的扁担,直接无视从一侧杀来的高文采,用扁担猛地砸向云逍。
    眼看高文采就要一刀劈在阿里玛身上,又是一名脚夫从斜刺里杀出,用扁担将刀挡住。
    呼!
    阿里玛挥动扁,担向云逍迎头砸落。
    扁担黑漆漆的,异常沉重,竟是用铁铸的。
    并且阿里玛的力量大的出奇,这下子要是砸中了,一块铁板也能被砸变形。
    云逍向后急退。
    这时一个海碗朝着阿里玛迎面飞来。
    他浑然不顾,任由海碗连同里面滚烫的羊肉汤砸在脸上,直扑云逍而去。
    不过阿里玛还是受到了干扰,手中的扁担偏离了目标,速度也缓了下来。
    云逍趁机向旁边让开,铁扁担擦身落地,将地面砸出一个坑来。
    阿里玛反应极快,一击不中后,随即抡起铁扁担顺势横扫出去。
    这次云逍再也无法躲避。
    嘭!
    一道身影奋力扑过来,挡在云逍身前。
    扁担横扫在他的后背上,发出一声闷响,如中败革。
    这人一个趔趄,扑在云逍身上。
    然后‘哇’的一下,张口喷出一口鲜血,溅在云逍脸上。
    正是乙邦才。
    云逍见挺身相救的人,正是之前向自己下跪的工人,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句话。
    仗义多是屠狗辈!
    云逍的护卫,以及四周装扮成百姓的锦衣卫,纷纷朝这边杀来。
    伪装成脚夫的刺客,另外还有隐藏在街道两侧的十几名刺客,也都不顾一切杀向云逍。
    这些刺客个个都是身手不凡,并且悍不畏死。
    加上煤栈的街道狭窄,护卫和锦衣卫的人数虽然众多,一时竟是被刺客挡住,救援不及。
    阿里玛一招失手,毫不迟疑地丢下扁担,解开衣袍,抽出贴身隐藏的弯刀,大步朝云逍而来。
    跟乙邦才一起喝羊肉汤的矿工,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无不吓得两腿发软。
    “云神仙,快走!”
    乙邦才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站起来,挡在云逍身前。
    刚才挨了阿里玛一记重击,此时竟然还能动弹,让阿里玛也是一怔。
    随即用生硬的汉话赞了一句:“明狗中竟然还有这等汉子!”
    “狗鞑子!”
    乙邦才吐出一口带着血水的吐沫,满脸鄙夷地看着阿里玛。
    “明狗,你找死!”
    机会稍纵即逝,阿里玛哪里敢继续废话,大步跨出,手中弯刀当头劈下。
    看上去已是强弩之末的乙邦才,突然一只脚猛地蹬地,身体如离弦之箭般扑出去。
    阿里玛牛高马大,更没有料到乙邦才竟然如此勇猛。
    猝不及防之下,不等弯刀落下,竟被乙邦才一头撞入怀中。
    阿里玛脚下向后退了一步,险些被扑倒。
    他又惊又怒,用刀柄猛砸乙邦才的后背。
    乙邦才双手死命抱住阿里玛的腰,口中一边吐血,一边奋力嘶吼:“云神仙,快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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