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旧友
大山与董洁性格上有一个非常鲜明的对比,那就是勤快与慵懒!
大山是个精力很充沛的人,他每天只需要睡够六个小时,就足以应付一天的工作所需,而董洁认为睡满八小时才是最科学的。
其实这一点两个人做到的时间都不多。除非特别疲劳的状态和董洁缠着不准他起床,大山一般情况下是晚睡早起的人。董洁每天没睡满十个小时的时候很少。
大山一直对她运动量太少的现况不满意,适当的锻炼对健康有好处,冬天太冷,夏天太热,春天不冷不热正合适,于是制订了晨练的计划----慢跑。
董洁只坚持了三天。
第四天,大山依然唤她起床“小洁,该起了。”
董洁装听不见。大山看她眼睫毛微微颤动,就知道小姑娘在运动方面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老毛病又犯了“早晨空气新鲜,你陪哥哥出去运动一下,回头接着睡回笼觉。乖,起来啦。”
猫眯一样蹭蹭他,不回答,规律的鼻息声更清晰了。
大山好笑的捏住她的鼻子“做运动最要紧的是持之以恒,咱们是怎么约定的?君子一诺千金,这样子可不行啊。”
董洁不胜其扰,翻个身离开温暖的胸膛,抱住被子抵死缠绵,头埋进被子里学驼鸟,她听不见听不见!
“你不去,哥哥可不等你啦?”
被子里终于有了动静,一只手伸出来,挥动几下,做一个再见的手势。
这个小懒虫“你还是女孩子呢,谁家的女孩儿像你这个样子?这个点人家都起床了。”
“我不是君子。我是女子,跟小人一样有反悔的权利!”
董洁探出头来,掩嘴打个浅浅的呵欠,眼睛里仍然有睡意残存。“干嘛要跟别人比,懒一点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怕嫁不出去!”
她像蚕蛹般裹着被子蠕动,最后滚进哥哥怀里,鼻子一皱,笑容里三分得意三分调皮三分狡猾一分讨好“是不是啊,哥?你自己说过,不管我什么样子。你一概照单全收。你是说话算话的男子汉,最讨厌朝令夕改的小人,我才不担心呢。”
别人需要上学,当然得早起做准备啦。她从前因为身体不好不爱动,也养成了睡懒觉地习惯。这个习惯一旦养成,想改那可太痛苦了,她才不要自讨苦吃呢。
大山摇摇头。隔着被子在她屁股上拍一掌。好气又好笑“瞧你这点出息!”
哎,今天反正要出门,她下午在服装学院有一堂课,说好了上午先去他的学校,下午换他等她,然后两个人回外公那边吃饭。嗯,最多到时候找时间多陪她在校园里走走就好,现在嘛。还是不要逼她了。
清晨五六点钟,离家不远的小公园里已经到处是人,很热闹。
有提笼溜鸟儿的,有声嘶力竭地唱西皮二簧地,有恍然入定舞着太极剑太极拳的。也有一大早就活动脑细胞开始兴奋的捉对儿厮杀的无论城市怎样的繁忙。总能在街边的树林里,看见享受生活的人们。“活着图个乐儿。”折腾完了,再回去睡回笼觉。
大山一身白色运动服,配着同色的运动鞋,围着公园跑了一个来回。早晨地空气就是好,头脑也觉得特别清醒。迎着初升的朝阳,他再次在心底下定决心:明天,明天一定要把小洁拽起来跑步,不能再任她由着性子来!
吃过早饭,唐援朝上班途中,把唐峰送了过来。
董洁很喜欢小孩子,前提是不要让她整天跟他们呆在一起。
孩子的世界很单纯,童真的笑脸最具感染力,让人看了一颗心情不自禁也跟着变软。都说带孩子不容易,因为孩子并不总是小天使。但短时间相处,享受的却是纯粹的愉悦。
因此,董洁隔三差五会把唐峰接来。时间也不长,玩几个小时,等他爸爸妈妈下班过来,就把他带回家。大山很疼他这个幼年的小弟弟,唐峰更是喜欢这个大哥哥。每次兄妹俩去部队大院,小家伙就像无尾熊一样缠着他,爷爷奶奶抱都不跟,常常被爷爷大掌在屁股上一拍,笑着骂他是个小白眼狼。
春暖花开地季节,又是天气晴好地日子,最适合户外活动。
大山提前打电话给妈妈,让把唐峰送过来。大四的课不多,北大校园里青光正好,兄妹三个在校园里玩,小家伙也能在他上课的时候陪陪姐姐。
北大校园在明清两代是著名的皇家园林,数百年来,其基本格局与神韵依然存在。既有皇家园林的宏伟气度,又有江南山水的秀丽特色,春天的时候,尤其风景如画。
大山去上课,董洁牵着唐峰的手,在校园里信步而行。
配合着小家伙,说一些童言童语,偶尔穿插着引导他背唐诗、玩游戏穿戴的像个帅气地小小王子,小家伙精力充沛的跑前跑后。
没有同龄的兄弟姐妹,玩伴也少,小家伙的童年有些寂寞。大山哥哥总有许多工作要做,璐璐姐姐要上学,也忙着学习外语和钢琴等才艺。相比之下,倒是小洁姐姐陪着他的时间多一些,而且两个人很有共同语言,比如可以做伴津津有味地坐一块看上大半天地动画片,她也会耐心的陪他做游戏。
“捉迷藏,玩捉迷藏!”
走了半天,董洁真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可是不行,小家伙一分钟也不肯安静。
“那,你可要藏好了,千万不要出声,姐姐来找你,好不好?”
唐峰兴奋地点头,眼睛盯着前边的树。好几棵树错落的组成最佳的藏身之所,很容易掩住他小小的身体,姐姐一定很难找到他啦。
穿过草地,小家伙灵活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树后。
董洁趁机蹲下来歇脚,故意等了一段时间,才去寻人。
树后没有。董洁仔细找过,都没有。奇怪,人呢?
她有一点着急,但并不很紧张,这里是北大校园,而且小家伙调皮归调皮,人很机灵,不会跑太远。
不远处另有几丛绿色植物,枝叶蔓延遮住视野,也容易藏身,不用猜,他一准躲过去了。
果不其然,刚靠过去,就听到小家伙清脆的童音,似乎正与什么人讲话。
“小峰!”
从草地上绕过去,董洁看到一个背对着她的高高大大的男生的背影,正弯腰很认真的听小家伙说话。
“怎么跑这么远?姐姐刚刚喊你,没听到吗?”
小家伙咯咯笑着摇头“小峰和、大哥哥说话,没有听见!”
“姐姐来了?”高个子男生笑嘻嘻的捏捏他肉乎乎的脸蛋,笑着回过头。
那张脸正好沐浴在阳光下,让董洁有种瞬间的眩晕感,---非常熟悉的、一张脸!
“我不是坏人,”男生本以为小男孩的姐姐是学校的某个学生,没想到这么小,见她眼睛睁的大大的,很吃惊的样子,急忙举手道:“别误会,我不是坏人!刚刚我在这里看书,这个小弟弟一头撞过来,我们俩就说了几句话。”
一个名字在董洁嘴边转悠,几乎溜出唇边。
“来,认识一下,我叫萧烨。”
“萧烨?”终于可以低呼出声,以一种吃惊和意外的语气。
萧烨误会了这种吃惊。“是萧萧风雨的萧,火华烨,不是吃东西的宵夜”
其实是很好的名字,只是总有些人比较敏感,每次听到都在第一时间扬眉吃惊道:“宵夜?”
萧烨撇撇嘴,真是很哀怨啊。据说母亲怀着他的时候,胃口变的很奇怪,总是喜欢吃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老爸因此没少受折腾。
有一天,孕妇大人心血来潮,突然想吃葡萄,而且想吃的不行了。初冬时分天气很冷了,又是大半夜的,硬是逼着老公转了大半个城市满足了她的愿望。
刚买回来,还没来得及洗,母亲大人就开始阵痛,她痛心的看着那串晶莹剔透的果果与她无缘,被送进了产房。
生产完,尊医嘱,一时不得吃凉性东西,于是在起名字的时候,惦记着自己宵夜的她,硬是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最最赶巧的是,老爸姓什么不好?偏偏姓萧!
董洁偏过头,做了两个深呼吸,压下了乍然相见的意外和惊喜。而心里激动的情绪依然在涌动,像潮水。
有一些执着与想念,像爱情一样鲜明,但是比爱情更加坚固宽厚,也更加持久,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都会微笑,隔着重重的岁月,依然鲜明和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