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晨运
天早上,董洁没有赖床。
她抱怨说天亮的太早,让她没有睡意,又不能像天冷的时候,把被子往头上一蒙,遮住可恶的光线,自我欺骗说现在还是晚上,天还没有亮,正大光明的实行她的赖床大计。
她常常笑说,自己已经提早进入老年的退休生活,又像古时候无所事事的大家闺秀生涯,镇日懒洋洋混吃混喝,日子腐败的让有进取心的人不屑一顾。
大山总是认真的听她抱怨,无论她说什么,都好脾气的笑。
“生活当然是自己觉得怎么舒服怎么来。”
他笑着安抚她偶尔的心绪烦闷“睡不着就起来吧,躺的时间久了,骨头也会酸软,趁着早晨空气新鲜,咱们去郊外走走。”
大好晨光,大山不想与董洁两个圈在床上厮磨,并不是不喜欢,实在是——哎,一言难尽。再过两年吧,当耳鬓厮磨变成毫无顾忌的动词,他才会纵容自己。真正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心疼的地步,就有无穷的耐心去压抑和等待。现在嘛,还是拉她起床,既安抚了心头某种冲动,又可以锻炼身体。
每天早上,狼牙和咆哮例行的放风时间,是归刘大同负责的,偶尔哪个人想活动活动筋骨,也会暂时顶他的班。
今天,大山就带了两条狗,与董洁开车去郊外。
野外的空气最是新鲜。所有的绿色乔木,粗的细的,高地矮的,无不枝繁叶茂。洋溢着生机勃勃的喜悦。树叶脆绿如洗,反射着点点细碎的金光,也在晨风中嘀咕着细碎的悄悄话。
晨光下,狼牙和咆哮迎着阳光跑的欢快,在一旁看着地人,心情不自觉也跟着飞扬起来。
大山捡了干净又荫凉些的地方。铺下一块毡布,又从车上取了两个坐垫摆好,招呼她坐下来。
薰洁抱膝支肘托腮,笑看他与两条狗在一片空阔的草地上运动。
这几年。咆哮和狼牙营养不错,运动量也够,直长的毛光水滑,精神气十足。
可是,它们已经开始进入老年期了。狗地寿命也只有十多年,已经快十岁了。它们还能陪她多久呢?不会说话却灵性十足的朋友,总是毫无保留且十足坦诚的表示出对兄妹俩的依恋和信赖。永远不会因为不耐烦发脾气或者抱怨,出门时会无言的默默相送,归来时就热情的表示出欢欣雀跃。
她整天守在家里,朋友也不多,有时候会抱着咆哮自言自语地说话。念书抚琴给它们听,和它们一起听音乐,而有了这两个观众捧场。跳舞也变的有趣多了。狼牙地活泼,咆哮的稳重,陪她一起打发了许多时间,分享她所有的喜怒哀乐。所以董洁对它们的感情就格外的深,每次想到分离,心里就很难受,匆匆沾了一下,就赶紧离开,逃避这个问题。
哎,这算不算自寻烦恼呢?快乐地时候,实在不该想这些煞风景的问题。所有的经历,早晚会变成弥足珍贵地记忆,没有人可以让时间的脚步放缓,唯一能做的,就是抱着认真且快乐的心态去面对才可以。
摸摸咆哮的头,示意它与狼牙来一场友好的赛跑,以远处那棵小树为目标。下达指令后,大山拍拍手,一回头,就见董洁目光正望向前方的某一点,勿自沉入自己的思绪中,脸上慢慢浮起一抹平和恬淡的微笑。
他一直能清晰的感受到,她常在无意中散发出来的恬静与安详。
经历了很多事以后,他才慢慢明白,那是一种特殊的恬静与安详,不是所有人都能具备的。
只有不执著于得失,懂得什么是人生,什么是幸福并沉浸在幸福里的人,才能散发出的属于心灵的纯粹的气质。
那是一种需要细心品味才能读懂,会让人动容,然后动心的纯粹气质,能够有效安抚他因为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而起伏不平的烦乱情绪和燥动心灵。
他的——女孩!
“怎么样,出来吹吹风,感觉不错吧?”
大山坐到她身边,全身放松,惬意的感受拂面而过的晨风。
他身上有股运动后的健康气息,属于阳光的味道,很好闻。董洁往他身边靠了靠“嗯,现在的感觉特别好,
天早上都这样过。”
“好啊,那有什么问题?明天开始”
“哎,等等,”董洁急忙打断他的话,哥哥向来是那种做了计划就会一丝不苛执行的人,她也就是那么一说,才不要把以后的早晨就这么卖了出去“现在的感觉当然很好,可是赖床的感觉也很幸福啊,放弃哪个我都舍不得。哪,以后呢,我起得早,咱们就像今天这样出来走动,如果我没有及时起床——哥,硬把人从香甜的睡梦中叫醒,拽起来运动,是很残忍的一件事,对吧?”
“哈哈!”
大山愣了一下,爽声大笑起来,忍不住敲敲她的额头“你呀,做事还是老一套,就三分钟热度。
”
薰洁挤挤翘挺的鼻头,自己也笑出声,一点不好意思的羞愧都没有。“哥,你还没有习惯呀?”
咆哮与狼牙略差了半个身长,一起跑了回来,黑黝黝的眼睛亮晶晶,炯炯有神。
大山一手一个,抚着它们顺滑的毛发,感受手掌下激烈运动后的热度,和蕴藏在它们躯体里隐而不发的力量“幸好,咆哮和狼牙懂事,没有被你的惰性给带坏。”
薰洁扮鬼脸,笑道:“你都没有被我给带坏,还担心它们?红花也得绿叶来衬,没有我牺牲自己做反面教材,怎么衬得出你们的勤快?”
“你是常有理!”
大山打开车门,从车上拿出两瓶水,示意她伸手,就着淋下的水洗手,然后自己也洗了洗,再取了毛巾擦干净。
薰洁坐前座。收好坐垫,大山把刚刚那块毡布翻面后在后座铺好,这样运动后的咆哮和狼牙就不会把爪子上的灰尘蹭到坐垫上。
薰洁一直有早晨吃水果的习惯,偶尔也完全用水果代替早餐。大山特地翻书,也找医生请教过,都说早上吃水果不错。罗伟并且说“早上的水果是金,中午的水果是银,下午的水果是铁,晚间的水果是铅。”不过,建议她配一碗粥,或者几片饼干面包一起吃最好。
这次出来,除了准备了水,他也洗了几个水果放在车上。
薰洁打开袋子,两个苹果一个梨,还有两个桃。
她用水果刀把它们割成小块,分了一多半喂给咆哮和狼牙吃。
担心行驶中,水果刀割伤手,大山等她做完这些,才放心发动车子。
薰洁把余下的水果插上牙签,自己吃一块,也给他吃一块。大山只管开车,时不时张嘴,吃下递到嘴边的水果,一颗心和嘴里的水果一样甜。一边思量着,以后总要想办法,早上多拉她出来走走才好,凡是对身体有益的事,也不能全由着她性子来。
“今天我来做早饭,想吃点不一样的。”
回到家,董洁宣布。出门后,胃口似乎也变得格外好。
用温水和了一点面,揉上劲分成小团,用平底锅小火烙熟。鸡蛋煎的恰到好处,切了几片纯肉火腿也沾油煎过,用绿色的生菜叶裹好,涂上自己用黄酱加肉馅炒过的带点辣味的酱汁,最外面裹上面饼。
这是他们俩个参考西式三明治设计的简易又有营养的早餐。再冲上一碗炒面——这个炒面是去乡下,买来农家自己种出的小麦,再请有经验的老人文火炒熟,然后磨成浅褐色的细面。喝的时候,舀上两勺,加上白糖,用凉水或者冰水冲了喝,最是清凉解暑。
吃过早饭,换了衣服,兄妹俩依约去外公那边。
唐老爷子约的是中午,可他们又不是客人,做晚辈的,掐着时间去不好,早点动身,路上买点水果,过去陪老人家说说话,逗逗正呀呀学语的小弟弟,也尽点身为人子的孝道。
临行前,大山对田志祥道:“晚饭不用准备我们的份,如果不在外面吃,我们就自己买菜弄点东西吃。”
他不喜欢麻烦人,况且,他们被雇来又不是做厨师,他也不是袖手什么都做不来的男人。
“该请个专门做饭的人了。”
路上,大山对董洁道:“现在家里好几个人,大同和李益开始接触公司的事了,红叶姐和陈群大哥工作更忙得很,回来不用自己动手就能吃上一口热呼饭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