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6
浪子(H) 作者:ranana
分卷阅读36
浪。
姜瓷洲没回答,程浪又问他知不知道自己是程浪的儿子。
姜瓷洲一愣,他只觉得他们长得像,从没想过他们真的有这样一层关系。他反问了好几遍这事的真实性,程浪不耐烦地点了点头,走到了外面。
姜瓷洲把日记扔开了,抓住了程浪的胳膊,他看出程浪去意已决,但他不能让他走,姜瓷洲的心里忽然是火烧火燎的,他比任何时候都激动,都兴奋,这个程浪是那个程浪的儿子,对对,对,他想起来了,从前确实有过一个女实习生被父亲赶跑的事,那个女人一定就是程浪的母亲。姜瓷洲收紧了手,他不要其他人了,他现在就要程浪留下来,他好像已经能从程浪脸上看出些旧日的光影来了。
程浪甩开了他,姜瓷洲的迫切让他厌恶,他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个可用来满足欲`望的玩具,一个别人的替代品,他眼里的火热不代表任何感情。
姜瓷洲跟着程浪,又拉了他一把,他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
他突然管程浪叫杀人凶手。
程浪愣住了,姜瓷洲进一步扩充这个称号。
杀了自己亲生父亲的杀人凶手。
程浪一时错愕,姜瓷洲一瞬间便爬上了道德的制高点,程浪既然恢复了记忆,那他杀过人这件事自然也想起来了吧,就在他们遇到的那个夜晚,程浪杀了人,他还埋了那个人,就埋在后院的草地里,不仅如此,他还顺手牵羊拿了那个人的钱和身份证。程浪狂吞唾沫,他靠墙站住了,慌忙为自己辩解,那晚他流浪到老宅,饿坏了,只是想吃点东西,去了厨房,结果有人从黑暗里冲出来,喊他小偷,还要打他,他错手砸破了那个人的脑袋。他不是故意的。
姜瓷洲冷笑着问程浪还记不记得那个人的样子,那个人身份证上的名字。
程浪摇头,他那时候根本不识几个字,那天又下雨,天还很黑,他埋了那个人是怕屋主回来发现尸体给屋主添麻烦,他很害怕,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姜瓷洲往东屋走,程浪不知为什么跟在他身后,姜瓷洲从一只盒子里扔出张身份证给他看。
这是程浪“错手”杀害的那个人的身份证。
姜瓷洲笑着回忆,第二天他带程浪去市里,程浪跟屁虫似的跟着他完全是因为怕他报警,他留在老宅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大概也是怕姜瓷洲发现尸体。他还想起来,程浪一看到他去后门花圃,脸就变了颜色,就很紧张。
程浪小小年纪就能干出杀人弃尸的事情,他到底有多阴险,多歹毒,多坏啊!
对于姜瓷洲的结论,程浪毫无反驳之力,他确实杀了人,这杀人的记忆本只是一闪而过,可姜瓷洲越说他的罪恶感就越重,就算他和别人打了起来,他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把人砸死呢,他还埋了尸体,掩盖了罪证,活像一个冷静的连环杀手。程浪坐下了,捂住了自己的脸,姜瓷洲分析得没错,那天去市区,他确实害怕姜瓷洲报警,这种恐惧促成了他留居老宅,这种恐惧促成了他被姜瓷洲杀了,从里到外地被他杀死了。
程浪摸着自己的脖子,好像那里有个枷锁箍紧了他的喉咙。
姜瓷洲还在步步紧逼。
他说,都是因为那个程浪他才变成了这样,他身上发生的一切,都是程家欠他的,父债子偿,程浪弑父,那他就更要代替他父亲补偿他。他不能走,他得留下来陪着他。
程浪混乱极了,他完全没了主意,他还在想杀人的事,他看着那张身份证,他杀的真的是自己的父亲吗?那个母亲苦苦寻找的父亲?
那个可怜的,懦弱的,因为爱而卑微的父亲。
父亲仿佛在他身上回了魂,历史仿佛在重演,熔炉前仿佛出现了三段人影,姜筱山在砸玻璃,程浪在研究火候,于殊黛袒胸露乳地抽着烟。
程浪不敢看姜瓷洲,不敢听熔炉的声音。他闻到了自己手上的血腥味,打起了哆嗦。
姜瓷洲狡黠地舔了舔嘴唇,程浪仿佛是一个站在悬崖上的人,再来一股大风,他就会摔下悬崖去了,姜瓷洲故伎重施,靠近了他,拍了拍他,他给了程浪一些温暖和依靠,程浪几乎是下意识地和姜瓷洲挨紧了些。姜瓷洲心下一喜,开始说他如何爱程浪,第一眼是因为他和他父亲很像,后来是因为他真的爱他。他不会再去找什么娄轩,什么甲乙丙丁了,程浪虽然杀过人,但没有关系,他那时候还小,他不懂,他会得到原谅的。
程浪虽然思绪混乱,但他讷讷地否定了姜瓷洲的说法。
姜瓷洲爱的只有自己,他迷恋的只有自己的痛苦,他根本不会爱任何人,他没有爱的能力,他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他断定姜瓷洲一生都不会懂得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这席话听得姜瓷洲气急败坏,他拍了桌子,砸了模具,不再傲慢也不再谄媚,他要程浪住口,程浪却还在说,他抓着姜瓷洲看着他说。
你爱自己悲惨的过去,贩卖自己的悲惨,你也不会得到任何爱,你以为同情是爱吗,别自欺欺人了。你以为娄轩发疯是因为爱你吗,他是因为爱他的创作才发了疯,你以为我爱你吗,哈哈哈。
程浪笑了好几声,姜瓷洲不断往他身上砸东西,往地上砸东西。
你找一个主人,主人就会爱你了吗,主人爱的是狗,是自己的奴隶,不是你姜瓷洲。
姜瓷洲扑到了程浪身上,这句话好似否定了他一直以来的追求,摧毁了他的什么重要的信念似的,他完全是撕破了嘴脸,在撒泼了。
程浪在姜瓷洲的失控中冷静了下来,他推开了姜瓷洲,姜瓷洲怎么喊他都没有用,他走了,走到老宅外面,步行去了公交车站,他到了市中心,转车去了宣城机场,从北京转机飞到纽约。他见到了外婆,扑进她怀里大哭了一场,他在纽约定居了,没再写什么恐怖故事,他写了出喜剧,大获成功,他给电视剧,电影,广告写剧本,他赚了些钱,搬去了加拿大极北的一个小城市,冬天长达八个月,他就在家里写作,他爱上了写诗和童话,天气转暖后他就去钓鱼,他在古董集市上遇到了一个小他三岁的年轻华裔,他们情投意合,同居了,养了条狗,领养了个孩子,在市区经营一家拉面店。他还是会写诗和童话,他从原住民那里听他们讲神话故事。
巨大的海狸,神祗化身的神树,万物皆有灵,万物皆平等,万物皆有爱。
冬天,他开车从结了冰的湖上驶过,孩子已经很大了,抱着狗在后排大叫大笑。他的爱人坐在他身旁嘀嘀咕咕。
孩子十岁的时候,他们去了欧洲度假。
爱人带着孩子去了海滩,他起迟了,从酒店出来后去找他们,他路过一家咖啡馆,临窗的位置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多大了,他想了想,仔细想了想,
分卷阅读36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