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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谋杀了他的灵魂 作者:yo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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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当我直视他的眼睛,他会回避我的目光。除了愧疚,他的眼中还有一些我分析不出来的情愫。

    就算他当时真的背叛了我,就算他也是许普诺斯的手下之一,我也不会责怪他,怨恨他,我甚至感激他,若不是他,我现在该是死透彻了,堕落透彻了。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人是他。

    我只是想知道一个答案。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

    我见惯了雪域的苍白,就以为这事件一切都与雪域一样苍白,这无疑是片面,甚至愚昧的。我想,我的确应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放弃这寂寞的冰天雪地,去一个有人烟的地方,然后,学会说话,学会像正常人一样交流。

    然而,如何才能遗忘呢。这几乎是一个足以让学者耗尽一生的课题。

    伤害与疼痛是无法被遗忘的,无论是作为施加者还是承受者。

    生命的每一个足迹,都会凝华成冰雪,结晶在我的背上。

    耻辱,罪恶,痛苦,还有许多,无法遗忘的东西。并非只是客观记忆,还有我曾经的主观感情。

    我的……我的主观……我主观的……一厢情愿的欲望?

    我试图拥有的,却不曾拥有的幻梦,将伴随我一生。

    我知晓自己无法彻底将他探究个透彻,我只是追随许普诺斯的脚步,试图将所见,所知,剖析个透彻。

    但是我,连自己都无法剖析个透彻,我只知道,自己得像人一般活下去。

    史东把我带离了雪原,我们去了临近的克莱城。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会说话。甚至我觉得自己都快忘了如何组织语法。大概是因为血腐病,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开始异变。

    但是我不能放弃,我们都在为了一个简单而沉重的目的努力。

    语言是人类文明的三大基石之一。我必须学会说话,学会交流,用新生儿的心态去剖析人类通用的语法,然后将他们句子里的,被我遗忘的词汇,一个个重拾。

    不得不说,这期间史东帮了我很多。对现在这半疯半残的我,他尽了最大的努力。

    他会帮我打手语,帮我组织句子。即使他不是什么研究语法的学者,却比学者更加耐心。

    也许他是唯一能陪我走到最后的人。我很难相信,那人会是他。有些无奈,又欣慰。

    无奈并非因为他可能背叛我,而是我无法对他的感情做出回应。

    我的情爱尚未分娩,就被许普诺斯溺死在冰天腐血中。

    “史东。”

    我说出的第一个词是他的名字。

    他笑了。

    第14章 —而我早已一无所有—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定居在克莱城已经五年了。我们现在给当地的贵族手下当佣兵。

    北边认识我的人基本都死了,我和史东过得还算不错。

    我们头上的贵族少爷是个荒淫却单纯的崽子。

    有次,他问我:“北方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永冬城消失了,为什么北方突然就荒了。”

    我回答:“因为雪崩,他们都死了。”

    许普诺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崩,而我从他的魔爪下捡回半条命。

    少爷逗弄怀中美姬,问我:“那你怎么活下来的?”

    我回答:“大概是被神可怜我吧。”

    贵族少爷们的爱好无非神迹,权利,美色。我自然乐于投其所好。当年的我做不到这般顺从吧,那时候我只是一个可怜虫。而现在,是一个剩下半条命的可怜虫。

    我很珍惜现在的生活,有段日子几乎快忘了血腐病。

    “你看着还真不像神保护的人呵,憔悴得像鬼一样。”

    这小少爷的话倒是点醒了我。

    “经历多了才这么显老的,大人。”

    我想,许普诺斯的灵魂残片还寄生在我的驱壳中,如腐血给予我不死的沧桑,如梦魇蚕食我。

    “你知道吗?有个来自北方的商队被找到了。”小少爷说。

    “是吗?”我低头,“北方还有商队去,我以为那地方已经没人了。”

    “他们的头子叫做杰夫·本特利,他们家族曾是永冬城城主的骑士。很早以前,我的家族也和他们打过交道。”

    “我听说过这人,想不到他竟然是个贵族?”

    “他后来失踪,失踪五年多了。”

    “他还活着?奇迹,神迹。”

    我猜想杰夫认出我的可能性。

    “不,他死了。”小少爷说得云淡风轻,“只是我们家族的巡逻兵在野外一个狼窝发现了他们的尸骨,尸体旁边正好是他们家族的家徽。”

    “竟然是被狼吃了?真可怜。”

    “所以我很好奇,北方人基本都死光了,你和你的手下竟然还能从大雪崩中逃出来。”

    “所以我说是神迹。”

    小少爷笑了声,不再追问,转而继续亲吻他的宠姬。

    “对了,我听说南希小姐竟然向你求婚了?她可是个贵族小姐。”

    “所以我拒绝了。像我这种人,还是适合窑子的婊子。”

    不知为何,我又想起许普诺斯,我不曾再听见他的消息。他就像一个梦一样,消融在虚空。

    “你只是不会爱而已,”小少爷把玩宠姬的俏手,“但很多人都不会爱,娶了贵族小姐和娶了窑子的娼妓是一样的,只是多些财产和权利而已。”

    我点头,什么也没说。

    如果我还能爱上某人,我很会珍惜吧,那类似染着薰衣草的烛火的感觉。

    回去的时候,我看见史东正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叼着秸秆,逗弄不知哪来的流浪猫。

    “啊呀,老大。你陪那贵族少爷玩完了?”

    他抱着那只三色猫,我才发现他未瞎的那只眼睛和猫一样,淡得像是琥珀。

    “嗯。”我转身,“去喝酒吗?”

    “好。”他又在猫身上摸了几把,才恋恋不舍地跟我去酒馆。

    下城酒馆鱼龙混杂,但是我倒是觉得很有人气。醉酒的人疯狂痴癫,我想那时候,才是人最接近灵魂的时候吧。自从被血腐病感染后,我就再也没有醉过。只是身体会麻木,喝多少也不会醉了。但是史东会醉酒,会断片。我一直想着把他灌醉然后套出他当年叛变的原因,但是未果。不知是得多强大的心灵枷锁才能封住那段记忆,还有他的感情……

    酒吧的老板娘是我的老熟人,她递上烈酒,让我们坐在酒馆边上的位置,痛饮。

    旁边,几个武夫喝得烂醉,吐词不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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