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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落月孤灯,一剑封喉(自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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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庙堂上有‘天下安生’‘帝国双剑’,江湖中有南蝶北虎。
    所谓南蝶北虎,指的并不是一个叫什么蝶和一个叫什么虎的两个人,它说的是大汉江湖中两大极富盛名的杀手集团,江南蝶蛹,江北斥虎。
    两大组织划江为界,在现帝刘彦登基后迅速崛起,凭借凌厉作风,很快在帝国藏龙卧虎的江湖中占据了一席之地,成为闻风丧胆的刺客帮派。
    简单说说这大汉第一大情报组织蝶蛹,其总部坐落于柳州八百里鄱阳湖畔,蝶蛹麾下有八百彩蝶以为使唤,四百青楼以为据点,帮中女子个个如花似玉,石榴裙下奴仆无数,成分极为复杂,专杀负心人浪荡子,收其财产、分其田房,用心极正,在江南民间百姓中威望颇高。
    隶属于刘德生一方的凌源城轻音阁,便秘密安插有蝶蛹彩蝶一名,两大刺客集团按照长江南北划分地盘,蝶蛹此举,有越界之嫌,不过,斥虎帮鉴于蝶蛹帮并未在江北开设分舵,便也默许了此举。
    而大汉第一大杀手组织斥虎帮,则坐落于曲州华兴郡境内的都源县,在其下属,有十二刺客及数千帮众,十二刺客分别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时辰为代号,其余帮众三人一组行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杀人不以名记,是个极其神秘的帮派。
    都源县正是因为有了斥虎帮的存在,多年来百姓一直太平安生,没有受世族剥削的苦,得以幸福度日。
    而我,张文,我的老家在凌源县张家村,旬月前潜入轻音阁意图刺杀刘德生的张祀,是我堂弟!
    我在帮中代号为辰,死士辰,又叫天下第一刺客,呃......起码二十年后是吧!
    我原本为大汉十二内卫中长水卫的长水八校尉之一,我们帮主,也就是我大哥塞北黎,原为长水中郎将,乃是陛下最宠爱的干将之一,十一年前,大哥召集卫官,说要替陛下闯一闯这江湖,我们八校尉、四侍中没作多想,便脱了那身官服、丢了那铜印黑绶,提刀佩剑,隐姓埋名,随大哥入了江湖,来到了都源县安家。
    十载一指间,白发染旧年。
    当年一个冲动转身,后半生便成了彻彻底底的江湖人,比起庙堂,江湖可以肆意饮酒,可以纵情而为,可以仗剑除恶,自然也没那么多规矩和计较。
    但回想起来,我已经十年没有提笔落字,十年没有回京述职,已经十年没有见到那庙堂之上,曾说要带我们开创盛世太平的天子了。
    想必我这辈子的愿望,这辈子无法完成了吧。
    可悲可叹,人生长恨,水长东啊!
    .....
    江湖之上,武夫三品十二境。
    所谓集全身之力,一击透两丈城墙而不伤己者,是为破城境界。
    俺不知道堂弟张祀在轻音阁所为的前因后果,也不知道为啥我这境界低微的傻弟弟敢独闯龙潭虎穴,只身刺杀刘家长子,总之,这件大伙敢想不敢做的事儿,他做了。
    我敬他是条一腔热血的汉子。
    前段时间,张家村被屠的连只鸡都不剩,得知消息的那天,停留在推碑境界多年的我,一剑穿树七十棵,入了破城境。
    按照斥虎帮的规矩,在没有收到雇主的一半定金前,我们从不被允许出手行动,更不被允许离开各自管辖区域,寻常便如普通人一般生活。
    但这一次,大哥破例了,他让我独自上路,从心而行。
    说白了,这是叫我去为张家村百十余口人家报仇啊!
    在赶往凌源县的路上,我叼着秸秆,眼看道路两旁萧索,思绪朦胧。
    我生在富商之家,自小便读诗读书,后随父母西出华兴郡,奔赴沧州以谋财路,因沧州匪患,十三岁时被土匪劫掠,父母双亡,我不愿回乡寄人篱下,便弃文从武毅然从军,仗着能吃苦、会写字、肯拼杀,很快便崭露头角,成了伍长;
    在十七岁,我已是军中百夫长,倒马境界,前途一片光明。
    二十岁,沧州剿匪,我国仇家恨一起报,猛冲猛砍,结果身陷重围,被人砍断一指,身中十几刀,幸好大哥塞北黎及时赶到,救下了奄奄一息的我,从此,我便追随大哥塞北黎,征战南北;
    二十五岁,大哥荣升锋州青河军前军校尉,我和一干患难兄弟陪同大哥任职,我领锋州青河军斥候卫百夫长。那时候的锋州,官场污浊,可谓杂草丛生,大哥带着我们自成体系,成为为数不多的不结党、不攀贵的少数派,虽受排挤,但也不必瞧人脸色,杀敌饮酒,赚良心钱,倒也自在快活;
    三十余岁,天子降诏,成立天子十二内卫,广纳有志之士,欲成不世伟业。大哥深受感召,率我们一众兄弟入了长水卫。
    这长水卫乃大汉十二内卫之一,司职暗杀,情报搜集,保护要员,内设长水中郎将一人,副将两人,长水校尉八人,侍中四人,建制三千人,不理江湖事,江湖亦无名,受皇帝直接派遣,对于大哥和我们来说,我们既是长水卫的缔造者,更是长水卫这个‘家’的成员。
    三十五岁,奉王命,长水卫全员,随大哥流入江湖。
    从此,江湖上多了个名为‘斥虎’的杀手门派。
    这年华就像握不住的沙,十年弹指一挥间,今年,我已四十有六,做了大半辈子的刺客杀手,今日想来,没能沙场建功业、武盖冠军候,还真是有些不甘心呢!
    看了看手中的‘辰’剑,我不自觉地嘲讽起自己的志大才疏。
    在我们十二刺客中,我是最后一个、也是年纪最长达到破城境界的。
    到我这个年纪才入了破城,心性远远算不上坚定,天资也只能够得上中庸。在遁入江湖前,凭借陛下特准,我们长水八校尉分别前往宗正府武备馆,我因地制宜地挑选了那半本《石鲸剑》,若不是仰仗这点机遇,估计我穷极一生都登不上推碑境界。
    所以,方才那句功盖冠军候,只是无病呻吟的狂妄之言罢了,纵使我少时读书半生顺风顺水,凭借我的才能,也远做不到冠军候霍去病封狼居胥那般泼天成就。
    ......
    说实在的,我幼年离家,对张家村并没有什么印象和感情,与堂弟张祀也只是偶尔书信往来,勉强做到了互通有无而已,从未谋面。
    当日入境,我并非因张家村惨遭屠戮而怒火攻心,实是功夫练到、水到渠成,两件事赶在一天,纯属巧然。
    我常对兄弟们讲:用法不以私情。
    以我迂腐之见,斥虎帮既然作为杀手集团,就不能为情破规。
    所以,我本不打算因私寻仇,但大哥有命,我又不愿违逆大哥心意,心中亦想为天下除害,遂稳了几日境界,今日方才出发。
    目的:杀了刘德生这孙子!如果条件允许,我会连他爹刘兴一并干掉。
    花开花落自有时,张家村全村被屠,是定数;
    阎王遣鬼来索命,刘德生今日遇我,是命数。
    昼夜兼程,我终于行至凌源城北一处小山,见群山并立风光大好,心之所至,刚想登山一览凌源风光,却见一群小黄髫被一条大虫所围。
    我躲在树后静观,当看到为首少年以身试险时,我心下产生共鸣,忽然忆起,当年御敌于境外时,也有人曾对我说过‘吾为饵,引敌走,你等珍重’一类的话语。
    触景生情,我不由得慨然轻叹:当年一起杀敌建功的兄弟,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情之所至,我心念微动,唤剑刺虎,而后拔剑悄然抽身。
    人这一生,遇到志气相投的好友,很难。
    愿你们相互扶持,一生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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