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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辰叁如果没猜错,临简雾所说的这件事,大概率是发生在现今这份工作之前的,兴许是临简雾酒喝多了,才会跟她讲这些。临简雾是说来也奇怪,林辰叁说来也奇怪:她这二十四小时来聆听的心声,可是比去年一年来都多。
难道她有做什么知心大姐姐的天赋吗?可是,她也不够那种治愈人心的‘大’啊。
临简雾脸红红的,还沉浸在单方面的吐槽里:“……而一旦你去找她讲道理,讨公道,她立即就会拍桌子喊得比谁声音都大,让整个职场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如果你这时候退缩了,她就会得寸进尺,立马占据道德制高点说你品德败坏;如果你选择据理力争,硬刚到底,她就会哭哭啼啼地跑去找上级给你打小报告,穿小鞋。因为她之前的形象工程做的很好,假如大领导并不是很了解你这个人或者有点任人唯亲,那就完了,你可以不在公司里混了,随时都可以准备卷铺盖滚蛋了。”
临简雾停了下来,亮晶晶的眼睛就看着林辰叁。
林辰叁以为这时候是该说点什么了,但是临简雾在她准备开口之前先发声:“我告诉你这些,只是想要三三你知道,我宁愿跟一群大老爷们一起工作,忍受那种堪称糟粕的酒桌文化的原因。”
并不是要林辰叁表态,或者就个人提出任何意见。
临简雾亮晶晶的眼睛里面或许有脆弱的情绪,但是这绝对不是对对方还不能算是了解的林辰叁能够自以为是去探寻的。
所以,临简雾是怎么说的,林辰叁就怎么回答。
“好。”林辰叁回答说。
就这么会儿,等到两人从火锅店出来,站在屋檐下的时候,这深夜的瓢泼大雨还真是无声无息就来了。
雨线的密集程度堪称花果山水帘洞前面的瀑布。
第六十四章
还好有带伞,在拿伞之前,林辰叁准备打车,但是临简雾按住了她的手,后者摇头:“我们淋回去。”
“嗯?”林辰叁初始是有些不解的。十分钟的车程,走路可不知道要走多久呢。
但临简雾半眯着眼睛,略有水光的眼睛流露出来的是一种别样的风情,她突然就高兴起来,那种兴致也不知从何而来:“我想这么做。”
……许就是从这雨中来。
“三三能够陪我吗?”临简雾问林辰叁。
“能够不陪吗?”虽然知道自己会答应下来,但林辰叁还有心情这么问。
“你舍不得不陪我的。”临简雾继续笑了下。
这句话让林辰叁来不及深思便是点了头,是的,她的确舍不得。但是,临简雾是如何知道她的这种舍不得呢?
还好有及时把手机丢进背包里,拉好了拉链,在头顶被一滴水打湿时,林辰叁已然没法就之前的疑问继续思考下去了。
她有些明白临简雾为什么喜欢淋雨,就当是她个人的一己之见吧,雨水能够冲刷掉很多东西,被临简雾牵着手小跑起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有一刻,在这样的钢铁森林中和大自然有了亲密接触,那些芜杂的情绪一下子就被洗涤荡清……
“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我有大头。”临简雾忽然哼了起来。
林辰叁勉强能够听清是什么,她上次看见这句话,好像还是在古龙的小说里面。
“让我想想后面一句是什么,嗯,老王老王,不慌不忙,不知一天有多长。”临简雾又是说。
林辰叁所知晓的儿歌,多是‘小老鼠上灯台’,‘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我有一只小毛驴’这类,她听到临简雾这么说,第一时间并不是认为这是用的什么儿歌的本意,毕竟只有三句,又太有那种暗讽的感觉了,但她也没就这样的疑问去问问题,临简雾这种话说出来,可能根本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单纯就是想要这么做罢了。
被临简雾拉着手跑起来的时候,林辰叁身体当时其实是后仰的状态,是将身体全部的控制权都交给了临简雾,如果这时候临简雾一个不察,或者故意松手,她肯定是要在这样的雨夜里摔到生活不能自理的,她对于临简雾的信任凭空而来,而现在,她想要把信任全部托付给临简雾。
也许就某种程度上来说,林辰叁是要比临简雾这个人更加喜欢淋雨的……
她现在很畅快,真的真的,特别爽。
暴雨倾盆,有些老旧的排水设施并不能完整发挥自己的功用,两人手牵着手奔跑了会,靠路缘石的一侧便是有了许多积水,一脚踩下去,水花都能溅到小腿上方,受此影响,林辰叁白色的球鞋早就不知道湿到哪里去了。
有点像在沙滩上奔跑的感觉。这也很奇怪,因为林辰叁从来没有去过海边,但是就这会儿,她觉得自己的确闻到了海风的味道。咸咸的。
临简雾在林辰叁前面喊:“三三,你这个人,真的非常古怪。”
这回林辰叁听的很清楚:“姐姐,说喜欢淋雨的人,可是你吧?”
“我说的是你就这么接了一个电话,就真的跑过来了,一般人可不会那么做吧?”
“我倒是觉得一般人是会那么做的。
“是吗?”
“反而是姐姐你,像这样的冬天,还是深夜,要淋雨什么的,我还是第一次见有你这样的人。”
“因为很难得啊,这样的雨很难得的,要等下一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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