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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杨老财一群人私贩火油一事,里正得了夸赞,这会儿见着元绣更客气了。
宋小云站在元绣身后,有些畏畏缩缩,里正疑惑看向元绣——他认出了这孩子,十里八乡的小受气包,亲爹不靠谱,后娘强横。
“这孩子……怎么?”
“说来话长,那宋老实夫妇二人确实不当人,这孩子才没多大,竟就叫在外头自生自灭,我瞧着不大忍心便带回去了。”
元绣没说太多,里正也没问。
“这也是个可怜的孩子,姑娘倒是心善。”即便家中有粮,谁也不愿替别人养个孩子不是?
“左不过多一碗饭的事儿,也不值当什么,我是怕那夫妇二人来寻我的不是,本是好心,可别到最后要说我拐带孩子了。”
“姑娘放心,我在这儿做保,若真这般不要脸,我也断断不肯放过的。”里正拍着心口保证,他得知元绣今儿来的意图,说什么也不肯收她带过来的东西。
“您可千万收下,上回还是亏的您,才见着知县,也能将那杨老财抓了,否则咱们双井村指不定还要被他霍霍多久呢。”
里正摆手表示不敢当,这下却也没再推拒了。
元绣才回来时,家里两个孩子跟瘦猴似的,补了这么久身上才有了些肉,宋小云就跟荷香那会儿差不多,甚至还瘦还小些。
身上叫打的青紫一片,腿上还有不小的烧伤,说是她娘拿烧火棍打的,看那样子是要留疤的。
元绣心里不齿,宋小云她爹若是能稍稍拦着点,也不至于让自己的亲闺女被打成这样。从里正家出来以后,元绣就揽着宋小云的肩膀,这孩子实在瘦弱,肩上骨头都硌手。
“回去跟荷香学些字,先将身上伤养好,旁的以后再说。” 荷香性子要强,说来跟元绣有些像,不怪元绣格外喜欢这个侄女儿。
作者有话说:
第四十六章
她想着叫宋小云也能学着厉害些, 单靠别人,都不是长久之计,自个儿立起来了, 人家才不敢欺负。
宋小云点点头, 满腔感激也不知该如何开口。
端午将至, 藕塘里银苗菜也能吃了, 这银苗菜就是百姓所说的藕带。从前就那么几株野荷,到如今发的满满一塘,
管事的中午送了一小把过来, 比南方的藕带瞧着更晶莹剔透些。管事的意思是问那口塘是要养藕,还是直接收这银苗菜。
元绣想了想,就叫收一半银苗菜,赶着一天收,用水养着, 第二日一早就拉车去府城卖, 这玩意儿寻常只有南方有,北地少见,若见着也是金贵物, 寻常人吃不起。
上回卖蘑菇的那个酒楼掌柜的, 人还不错, 元绣便又想到他了。
这菜不用说,他肯定会要的, 整个青北州都只怕寻不到这菜, 本来也是,从前都是送到京里的。
管事的得了吩咐, 也怕拖得久了, 银苗菜也长老了, 于是便跟管事的并车夫老马,赶紧又下塘里收银苗菜。
年前那会儿大家伙儿都赌咒发誓要今年好好干,东家大大方方的,从来也未曾有过训斥,这交待下来的第一桩大差事,个个都卯足了劲儿。
周管事怕时间赶不上趟,因此也在村里寻了几人,从早到晚,花了一整日功夫,可算是收了三百来斤银苗菜。
南边此物不贵,到了京中,价儿翻了几番,约莫一两多银一斤,北地此物罕见,便是卖个二两银子,人家也没什么话说,元绣是想跟那酒楼老板做长久生意,毕竟这村里养的鸡啊,种的菜啊,若能有个销路,一年都能给各家赚不少银钱。
日子过好了,才更有指望不是?
这一趟元绣不打算亲自去,只写了封信,叫周管事带去。
信中只说双井村这一片儿的水都是山泉水,无论是种出来的麦,还是养出来的鸡,或是浇出来的菜,总之没有一样不好的。
酒楼寻常都是厨子自个儿出去买菜,不如她每半旬就叫人送一回货,一来省了事,二来菜的味道好,也能给酒楼留住人不是?
周管事也见过世面,知道元绣放心他,才将这重要的差事交给他,因此更不敢怠慢,一早天不亮,就跟宋庄头坐上老马的车,三人一起去府城办这趟差事了。
这银苗菜若好生养着,能活好几天,只要路上别颠坏了就行,京里路远,从南至北一趟下来自然会坏不少,但从丹桂县到青北州府这路就近些,一趟下来没多少坏的。
酒楼掌柜的见识多,自然认得这银苗菜,心里颇为震惊,又听元绣说只卖一两银子一斤,更是来回踱步,嘴中不住朝周管事道谢。
周管事也没忘元绣的交代,将怀中信拿出来,侯掌柜也不管旁人,当下就拆开信看了。
看过以后也笑:“你们且在这儿歇几日如何?待这银苗菜处理好了,我便同你们一道,去一趟双井村,也见见元绣姑娘,商量商量往后酒楼供货的事儿,如何?”
几人对视一眼,东家信中具体内容没同他们几个说,不过看侯掌柜的脸色,也知道侯掌柜表现,同东家心中所想相差无几。
也是近来庄里事多,周管事便叫宋庄头跟老马他们二人先回去,他自个儿在这儿等掌柜的一道,也好给他带个路。
元绣听宋庄头将此行事宜都禀了一遍,也知道酒楼掌柜的并非目光短浅之人,只要他肯过来,想来这事儿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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