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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三章:南一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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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震惊,随即哗然。
    无风当即站起身,激动道:“我不走!我的命是主子救的,曾发誓要效忠主子一辈子,怎能说走就走,做那言而无信的小人?!”
    其他人亦显得十分激动,纷纷嚷着不走。
    封云起抬手,示意大家冷静:“封某知兄弟们的心意,然……封某另有打算,做不得这闲云野鹤。有封某的地方,便是刀光剑影,与畅快江湖的初衷背道而驰。诸位无需多言,封某心意已决。”说完,转身走出了屋子。
    腹部的伤口挣开,透过白布带,染红了衣襟,只不过,因他穿得是黑色大袍,不易察觉罢了。
    封云起回到书房,用手摸了摸腹部,沾了一手的血,竟摇头一笑,道:“又得洗衣袍了。”
    屋内,十三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沉默了。
    无风吊着膀子,问:“昨晚来的刺客是谁?怎将你们伤成这幅德行?”
    在别人开口前,无涯道:“来了两人,一男一女,皆……蒙面。”
    那三人想起封云起的吩咐,不让暴出司韶的身份,皆以为封云起另有打算,于是立刻点头附和道:“正是。”
    无风撇嘴,道:“要是我在,一准儿……”
    无涯道:“别吹牛了,去给我们取饭来。这会儿,肚子正饿着。”
    无风哀嚎道:“老大,你没看见我受伤的胳膊啊?”
    无涯冷冷道:“我看你活蹦乱跳的,应该无碍。”
    无风一瘪嘴,认命地去端饭了。
    无涯的唇角微微一弯,露出一个浅淡的笑。
    书房里,封云起脱下外袍、取下白布带,在伤口上倒上金疮药,正要重新缠上干净的白布条,就听见房门被人敲响。
    封云起问:“谁?”
    封云起答:“大哥哥,是云喜。”
    封云起缠着布条,冷冷道:“回你屋去。”
    封云喜撒娇道:“云喜听说你受伤了,特意来看看大哥哥,大哥哥不许赶云喜走哦。”说着,竟推门而入。
    封云起虽在糙汉子堆里摸爬滚打,但骨子里却极重视男女大防。当即眉头一皱,冷喝一声:“出去!”
    封云喜吓了一跳,眼睛一红,转身就跑出了书房。
    封云起站起身,关上门,继续缠伤口。
    当他穿戴整齐,便拿起竹简翻看着。不时,他会抬头看看窗外的天色。日光从晨曦滑到夕阳,却始终不见胡颜来问他的选择。
    封云起心中隐约觉得不安。
    他虽救了司韶,但却不知司韶会如何编排他。毕竟,司韶为了胡颜都敢来杀他,还有什么事是司韶不敢做的?最为可恨的是,他信了司韶的言之凿凿,为司韶用上进贡的金疮药后,任其潇洒离去。
    封云起轻叹一口气,放下竹简,决定亲自去一趟司家。
    这时,窗外响起鸽子的咕噜声。
    封云起捂着腹部,动作缓慢地下了榻,推开窗户,一只鸽子飞进了窗口,落在了窗框上。
    封云起从信鸽腿上取下信筒,抽出一张柔软的小纸片,展开。
    信上说:云起,吾徒,你所中的蛊,名为“馋噬蛊”,以吞噬人的内力为生。务必除之,尽快,否则内力将所剩无几。为师虽知此蛊,却不知祛除之法。仅提供三条解蛊办法,望你能有此机缘。其一,寻找下蛊者,杀之,蛊解;其二,羌魅一族,最善养蛊驭鬼。只可惜,此族在十余年前,被大祭司派人屠杀殆尽,不知是否有后人存活于世;其三,你可寻访一下祝巫一派的传人。此派中人,有种本领,可将他人身上的病痛转到自己身上,从而化之。然,祝巫一派销声匿迹多年,恐无处寻访。为师曾听说,‘鸿天殿’内有一位祭司,乃祝巫一派的传人,但此人每救一人,必要一命换一命,实乃诡谲之人,不可多交。
    信的落款是云鹤老人。
    封云起收起信,目露思忖之色。
    羌魅一族?关于羌魅一族的传言,他也略有耳闻。都说羌魅养蛊驭鬼,用活人练习巫术,手段最是狠辣。大祭司派人血洗羌魅一族,被众人歌功颂德,仿佛除掉羌魅便是值得歌功颂德的大事。
    只不过,在封云起看来,所有的屠杀背后,都会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真相。那些传言,十之**都是被人涂改后的夸夸其谈,信不了真、做不了准。
    然,说道羌魅,封云起却想到了一个人——司韶。
    司韶灰发灰眸,样子不像汉人。他放出的小黑虫,明显就是蛊。且,那蛊不但厉害,还十分通人性。一看便知,能掌控它的主人,绝非普通人。
    封云起怀疑司韶就是羌魅一族的人。
    只不过,这个想法只是一闪而过,便被他自己否定了。
    若大祭司屠杀了羌魅,而胡颜又是侍奉大祭司的祭司,司韶怎么可能跟在胡颜身边,顶着一张冷脸,却是恨不得永结同心的样子?
    想到胡颜,封云起忍不住笑了。
    他一直在猜测胡颜的来历,却不想,她竟是祭司。
    想想,也对,以她的那些手段,不是祭司还能是什么?
    只不过,祭司也需以身侍神,必须是纯洁无暇的处-女-身,就不知她这满树桃花开的样子,到底能守得了多久。
    封云起莞尔一笑,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将胡颜这棵桃树连根拔起,移栽到自家后院,日夜守着,方能放心啊。
    封云起将放在盒子里的银针扔掉。那根银针,曾被“济心堂”老大夫用来刺破胡颜的手指。银针上沾了胡颜的血,被封云起收起,想要请云鹤老人帮忙诊治一番。如今看来,胡颜本身便有治愈的能力,只不过需要一些时间化解罢了。
    县衙后院。
    纳妾不是娶妻。讲究一些的人家,摆上几桌喜酒,一顶小轿将人抬进门即可;不讲究的人家,直接将人往屋子里一拉,床上一推,猛地一扑,即可。
    曲南一今天特意打扮一番,换上一身崭新的浅蓝色衣袍,腰系一条十分风骚的银色腰带,外罩半透的雪白薄纱,行走间飘逸俊雅、风流无双。他将头发梳理得光可鉴人,手中还像模像样地拿着一柄玉骨扇,脚蹬一双白色皂靴,走起路来都带着一种喜气儿,别提多风骚。
    看曲南一的样子,任谁都会觉得他格外重视花如颜,想必会给她一个平头娘子的待遇,可偏偏……他连一顶小轿都没雇,而花如颜也挺有意思,就坐在屋里不出来。
    还是李大壮等人得知曲南一纳妾,特意来热闹一番。
    王厨娘做主张罗了酒菜,在院子里摆了一桌。
    李大壮等人说恭喜,曲南一便笑笑;有人劝酒,他也浅饮一口;有人吵着要让花如颜出来敬酒,曲南一还是笑笑。他只是偶尔抬头看看日头,在心里合计着时辰。
    正午时,曲南一有些坐不住了。
    他对李大壮道:“大壮啊,本官纳妾,本是喜事一件,理应热热闹闹。这**县里的老老少少却都不知道,未免太过冷清。”
    李大壮喝红了脸,大嗓门地嚷嚷道:“大人放心,大壮这就去通知那些商户,让他们过来孝敬一二!”
    曲南一点点头,表示满意。
    李大壮打个酒嗝,站起身,拍了拍身边两名衙役的肩膀,道:“走!拿上锣鼓,咱喊街去!”
    曲南一的嘴角抽了抽,道:“这个嘛……就不用如此大的阵仗了,毕竟,本官是清官,也不好纳个妾就搞得家喻户晓,不成体统。你且去通知四五个纳税不积极的商户,然后……去通知司韶一声。他好歹也算是本官的护卫,理应来喝杯酒水。”
    李大壮拍着胸脯保证道:“大人放心!此事属下一定给您办好!办漂亮!”说着,揪起两名同样喝高了的衙役,一同晃晃悠悠地走出了后院。可没等走多久,三个人就原地画起了葫芦。不多时,都躺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
    剩下三名衙役,继续陪曲南一喝酒。
    曲南一心中有事,哪里喝得下去?他脸上笑意盈盈,心中却火急火燎。花如颜如老僧入定,与白草和竹沥都呆在屋子里不出来。他让展壕与搜侯藏在花云渡,务必要抓她个人赃并获!否则,那金子一抬出竹沥的房间,就说不清来路了。再者,那金子虽然放在了竹沥的房里,但若没有花如颜的指使,竹沥一个小小的女婢怎敢去劫官府的赈灾金?若将金子直接送走,哪怕罪名能落下,花如颜也只会让竹沥顶下罪名。这事儿,必然要拔出萝卜带出泥才好玩。花如颜这个女人,到底还是不简单呐。
    陪酒的三名衙役见曲南一只会傻笑,便自娱自乐地将自己陪好,喝到最后,三人统统趴到地上去扒拉土玩了。
    曲南一等了半个时辰,却不见李大壮等人回来,只觉得屁股下着火,再也坐不住了。他心里打鼓,暗道:难道那晚来偷吃红烧肉的人,不是阿颜?难道她不知道自己要纳妾之事?若知道,为何不来搅局?难道说,她当真不在乎?不,不是不在乎,若不在乎,便不会在夜里趴在他的房顶吹冷风了。
    或许,她有事耽搁了?可什么事儿,比组织他纳妾还急?
    或许,她没听见自己要纳妾之事。即便如此,李大壮等人去通知司韶,她也应该知晓才是。
    别看曲南一这几天没动静,却早已打听清楚胡颜现在与司韶和百里非羽同住在一个院子里,就连住在哪里,他也是门清儿。
    曲南一的屁股一会儿挪一下,从左边挪到右边,又从前挪到后面,整个人就像一只架在火上烘烤的大饼,不停地鼓包。
    只要胡颜来搅局,这纳妾之事定然进行不下去。届时,花如颜就会走。她能去哪儿?她只能回花云渡。然后,他就会带着胡颜去抓个现行!让胡颜知道,他并非色令智昏之人。一切,不过是个局。
    曲南一设想得不错,安排得也挺好,只可惜,胡颜出了意外,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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