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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十三 战士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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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枪永远都是步军对付马军最有效的兵器之一,这些步军跟在马军身后,就等着敌方马军透阵之后,给予其沉重打击!
    但战场上的杀人者与被杀者,从来都没有定势。
    李从璟作为主将,冲锋在最前一排,因而也是最先看到这些梁军步军的一批人,但是瞧见这些梁军,李从璟并无半点慌乱,作为军中老卒,这样的阵势布局,在他面前早已不新鲜。
    “出槊!”李从璟大吼一声,手中马槊,紧跟着掷出,一把拔出腰间第二把横刀,“换刀!”
    其实不用他喊,其身边的骑士,也知道此事该当如何——因为李从璟在冲锋前已经声明过了!他这时大喊,只是提醒那些杀红眼,脑筋已经转不过弯的军士。
    槊出如林,丈八长的马槊,落入步军阵中,虽不如手雷,但杀伤力也不容小觑。惨叫声接连响起,持枪步军阵中,立即倒下一个个军士,尤其是前排军士,因为是重点照顾对象,更是死伤惨重。密集的长枪林,立即出现空挡!
    李从璟拔刀跃入阵中,疾驰的战马,速度快得如一阵狂风——仅是马速带起的巨大冲势,就不是步卒单个人力能够撼动的!
    骑兵对战步兵,靠得就是马速带起的威势。
    站马上,李从璟躬身连连挥刀,或者斩在长枪上,将长枪削断,或者挥斩在梁军身上,那便是一道道巨大的伤口。
    其实战马速度只要够快,骑兵在马上根本就不需要挥刀的动作,只需要握紧长刀,凭着马速,刀锋就能撕开一个个敌人的身体!
    奔驰进步军军阵的骑兵,如巨石入河,以无以伦比的威势,碾压向前!
    但长枪善对骑兵,并不是说说而已,不少晋军骑兵都被长枪刺落马下。骑士在步军军阵中落马之后,少有能活着的,基本就是被乱刀剁死的下场。
    骑兵对战步兵有无以伦比的优势,同时长枪对战骑兵又有优势,然而到底鹿死谁手,并不是一句话就能说尽的。战争就是如此,你永远不可能找到一种能永远碾压对手的兵种或者作战方式,战场上的胜负,微妙之处就在于此。
    步军阵中的李从璟,奋力拼杀。突然,两旁同时有几杆长枪向他刺来,左右皆不可避。李从璟低喝一声,左脚勾住马镫,一手扶住马鞍,身子却倒向战马身子右侧,避过左边长枪,同时右手挥刀而出,将右边的长枪又格挡开。
    重新坐回马背时,李从璟将横刀归鞘,这个动作看似随意,实则非训练多时不能快速准确将横刀归入鞘中。紧接着,李从璟抄起鞍边的备用马槊,长槊挥击而出,挡开一杆杆长枪的同时,也在梁军身上撕开一道道口子。
    军阵中的李从璟,冲锋在最前,他所经过的地方,一路狂飙的鲜血,飘洒在空中如同飞舞的花瓣。他战马两边的梁军,不时有军士接二连三倒下,如同被割倒的野草。
    他前进的脚步坚定而不可撼动,即便是有长枪擦过他的身体,给他带来伤痛,让他流血,但他的眼神始终紧视前方,手中的长槊挥动得只能看见一道道残影,他战斗的身影挺拔而矫健,谁也不能阻挡他前行。
    敌人可能会让他受伤,会带走他的鲜血,但带不走他杀戮的意志,带不走他战斗的身影。
    他的身体,就像是地狱之门,给经过的地方带来死亡。
    他是李从璟,会有越来越多的敌人记住他的名字。
    杀透梁军步军军阵后,李从璟已是浑身是血,那里面有他自己的,但更多的是梁军的,因为杀的人多,他脸上已经没有半分肉色,都是血红一片。粘稠的鲜血挂在他眼帘上,有血滴子蓄积,随着他眨眼的动作或者落下,或者粘在他的睫毛上。
    调转马头准备回身时,眼前的战场已是面目全非。
    一次针锋相对,并不至于让战场太过混乱,但骑兵步兵厮杀在一起,却也不会显得多有序。一次冲阵,死伤不会太多,但地上也躺下不少尸体,鲜血和断肢残骸混杂在一起,如一盘血腥的菜。
    杀透晋军步军军阵的梁军,并没有选择去冲击晋军军营,且不说军营前还有防御线,仅是将后背交给对手,让自己深陷腹背受敌之境,就是找死的行为。
    李从璟伸手一把抹掉脸上的鲜血,长槊向前一指,就像他开始冲阵时那样,下令道:“杀!”
    “杀!”他身后的晋军骑兵,无不嘶吼一声,再次纵马奔出。
    这回两军厮杀在一起,战争烈度更高了一些。
    梁军的令旗挥动,梁军回头之后,开始靠拢,步兵在前,骑兵在后,并且撤退——试探的目的已经达到,而他们的指挥使也受了伤,自然不应再战。
    李从璟带着晋军步步追杀,让梁军撤退的路付出它应有的代价。
    在梁军聚集的军阵中,李从璟瞧见了梁军指挥使王猛,他一手捂着胸腹,在一众亲卫的护卫下正奔向城中。
    梁军虽退,但军阵并未大乱。因为他们这趟出城袭营,试探性意味较重,出于战术安排,厮杀的时候也不长,损失并不太大。
    除却王猛重伤。
    李从璟忽然停下追杀的脚步,眼见梁军就要进入城墙上床弩的保护范围之内,他取下长弓,从箭囊中掏出一支铁箭。
    原地立身,李从璟后脚后移半步,将铁箭引上长弓,箭头对准梁军军阵中的王猛,随着他深吸一口气的动作,后手缓缓拉开弓弦。
    李从璟眼神沉静,焦距定在王猛身上,弓弦拉到极限之后,他看到王猛回过头来。
    紧捏箭尾的手指,悠忽一松。
    铁箭飞射而出。
    李从璟呼出一口气,眼眸中王猛的脸色已经变为惊慌。
    铁箭入体。
    王猛打马而走。
    李从璟一脸不可置信。
    在他利箭射出的时候,竟然有王猛的亲卫,发现李从璟的动作,扑上来替他挡了这一箭。
    “命真是大。”李从璟暗叹一声,摇头苦笑,却也无可奈何。
    梁军退入床弩射程范围之内,李从璟也就不再追赶,带队回身打扫战场。
    这一场试探性的战斗,给双方都带来了数十人的伤亡,因此地面上也多了百余具尸体,还有不少倒在地上的伤员,如果是晋军,自然被扶起送到营中救治,若是梁军,则会被补上一刀。这就是战胜者打扫战场的权力——救人是很麻烦很费力的,这个时代还没有人道主义。
    夕阳终于落山,夜幕笼罩大地。淇门城头和晋军军营都点上了火把,战场被收拾干净,尸体被堆在一起火化——尸体累积不处理的话,变质后很容易引起瘟疫,而晋军眼下明显没有时间和精力挖坑去埋他们。
    李从璟和众将士一起站在尸堆前,静静看着冒起大火的尸堆,俱是静默不语。在这一刻,死者为大,他们给予死者足够的尊重。
    浩瀚的宇宙繁星点点,夜空下远处青山荒野只剩下一团黑影,李从璟的目光透过巨大的火苗望向远处,心中并没有太多豪情,而是有些感伤。
    他忽然想到,若是自己战死在这里,化为这火堆下的一缕灰尘,怕是也会如此安静吧?这个时代,人命如草芥,自己来这里走一遭,什么也不会留下吧?人就是这么奇怪,在要离开的时候,总是想着要留下一些什么。
    李从璟抬头看向夜空,脑海中浮现出她和他们的脸,他很想问一句:你们现在过得还好么?
    张小午在火堆前跪下来,手撑在地上,手指钻进泥土里,狠狠抓着一把泥土,语调哽咽道:“小胡子……你放心去吧,我会替你照顾你娘,……不会让她没有饭吃!”
    “小胡子……”张小午的头死死抵在地面上,终于是低泣出声,他卷缩着,如同一只受伤的孤单野狗,“小胡子……我发誓,我一定会为你报仇!”
    战争就要死人,人总是有朋友兄弟的,战后不仅有胜负,更多的还是生离死别。
    火堆前的晋军,有人在低声抽泣,有人沉着脸一言不发,有的人满眼仇恨。
    李从璟走过去,将张小午拉起来。小胡子是亲兵队的,李从璟自然知道他。张小午抹了一把泪,看着李从璟。
    “小午……”李从璟想说什么,喉咙却有些硬,他顿了顿,“小胡子是个好兵,我不会让他白死,他的娘,我和你一起赡养。”
    “指挥使……”张小午不知该说些什么。停了一会儿,他语调坚定道:“我一定要为小胡子报仇!”
    作为战士,能为死去的同袍做的,除了报仇,还剩下什么?
    李从璟点点头,松开张小午,转身面向淇门,忽然抬起手,指向淇门城头,大声道:“明日,本使定要拿下淇门,为死去的同袍雪恨!”
    说罢,他回身看向众将士,眼神凛然问道:“尔等,可愿同本使一起,为死去的同袍报仇?!”
    “愿意!”
    “愿跟随指挥使!”
    “我等愿往……”
    “……”
    李从璟拔出长刀,直指淇门,语调铿锵,道:“淇门,此番出征最后一战!本使定要率尔等拿下淇门,为死者报仇,为生者挣取军功,惠及妻子家人!”
    “我李从璟在此立誓,若不能攻克淇门,自刎以谢追随本使的同袍!”
    死者之仇,生者之欲,主将之情,将晋军将士的情绪都调动起来,他们纷纷吼起来:“攻克淇门!”
    “为死者报仇,为家人挣军功!”
    “誓死追随指挥使!”
    “……”
    淇门城头上的梁军,听见夜色里响起的震天晋军誓言,个个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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