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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后来就发现了我。”
“姆妈的儿子很早就因病去世,她的丈夫也患了一样的病,樊老师那时候说这是家族病,姆妈就把我抱回来,抚养我长大。”
元轩觉得自己可以想象出来那时候生活的艰难。
“你有没有恨过你的父母?恨他们把你生出来,却不抚养你?”元轩忽然开口。
简达随迟疑了一下,还是老实说出了自己的答案,“有点吧。”
他的脸朝着屋顶,声音听起来空空的,没什么情绪,“但恨也没用,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不认识我,空有恨,只会让自己难过,不是吗?”
会一直觉得自己是被遗弃的,而难过。
元轩轻声叹气,因为他侧着身,这气息传到了简达随的耳边。
简达随扭头看着他,“你叹什么气?”
元轩心中有了一个想法,遂循循善诱。
“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元轩问他。
“什么以后怎么办?”简达随已然忘了自己的问题。
“你姆妈,”元轩还是硬着心把下一句话说出来,“她时日不多了,她走了,你准备怎么办?”
出乎他的意料,简达随并没有反驳他什么“我姆妈身体还很好还能活很久”云云,显然简达随十分理智,对于生活,从来是极少奋起反击。
“我?”简达随似乎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没有想过。”
对于今天和明天已经想的太多辛苦的太多,他极少去思考以后的事情。
“有想过去哪里吗?”元轩给了他一个具体的方向。
“离开这里吧,去外边看看。”简达随轻轻道,“我想知道,这世界多大。”
他这句话满含期待。
元轩却知道如果这么就出去,他翅膀必然遭受风雨,或者折断。
心思很纯,长得好,又年少。
这三样都是容易被骗的体质,放到一起,就更容易出问题。
“我可以带你走。”元轩说道。
伴随着他这句话,雨下的更大。
简达随翻了个身,和他面对面。
呼吸交织,手足相抵。
☆、第56章 逝水年华
元轩甚至有种忍不住上去吻他的冲动,然后他遏制了自己的冲动。
“你会很早离开的。”简达随声音中满含着复杂的感情,“我等姆妈离开,再离开这里。”
这是他最后的牵挂。
“我等你。”元轩开口,“在这段时间陪着你。”
简达随似乎不敢相信他的这句话,连问了三句“真的吗?”
元轩说,“当然是真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这话倒是充满了武侠风。
简达随僵了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元轩被他这句话给逗笑了,“就是我答应你,不会反悔的意思。”
简达随平躺着给了他一个感谢的拥抱。
元轩忽然知道了那种感觉为什么总是显得奇奇怪怪的。
就像是青春萌芽的男女之情一样,他对简达随生出了一种相同的感情。
他伸出手,回应了简达随。
黑夜是掩盖情绪最好的时候,如果是白天,如果有其他人在场,元轩不会做这样的动作。
在这个年代,同性之间的感情还被称之为一种病,喜欢同性,被视为是精神有问题。
他一向谨慎,如果这样的感情表露在外,一定会给简达随,给自己带来麻烦。
如果带走简达随,有兄弟情,还好,生出了其他情谊,却是不该。
克制,克制,元轩对自己说。
这种克制一直坚持了很多年,到后来社会风气宽容了很多,还是有很多人把一些异于常人的感情掩藏起来。
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中间发生了很多事情,让元轩对简达随保持着距离,那些事情简达随都不知道,因为是元轩默默的把事情给压下来的。
这一度让两人之间产生了嫌隙,也幸好虽然失去了,但还是回来了。
他改变了简达随,让他更适应在这个社会生活,害怕他吃亏。
元轩没有防备朋友的习惯,所以吕清再次回来之后几乎毁了他的一切。
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元轩陪着简达随一个多月,中间只是简单的给父亲发了讯息,说自己还好好的,不用担心。
其他时候他都是陪着简达随,看着他辛苦的养着整个家,去山里割草,然后带回家,元轩也是那个时候开始学会做菜做饭的。
虽然没有什么可吃的,但还是努力做出来,让简达随不是那么辛苦。
来到这里他也没有挑食,这一度让简达随以为他什么都吃。
简阿妈是三周后走的,走的很平静,在一个晚上不声不响的离开,一直没有醒过来。
其实走之前就已经有了预兆了,她什么都吃不下,喝药很明显是在吊命,看着简达随的眼神一直都那么温柔而垂怜。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根本没有醒来。
简达随为了让姆妈放心,把元轩说的给她说了一遍,简阿妈看着元轩的眼神都是感激的。
这让元轩心中沉重的很,觉得那个眼神太沉重了,正如这个家的维持,让元轩觉得简达随身上的重担,简直要压倒了简达随的脊背了。
然而他站的很直,也走的很稳。
元轩在晚上的时候会给简达随讲这个世界,告诉简达随很多事情。
下午简达随回来的时候,他还会充当简达随的老师,简达随的回报就是和邻居换了很多水,然后泼到他身上。
元轩也不怎么出门,他的腿脚现在也不怎么方便,没什么生命忧患也就只是懒着在床上,或者琢磨着到了饭点,就去做饭。
脚还是一瘸一拐的,所以也就不会陪着简达随上山,那根本是在给简达随找操心,他只是在家里写计划,给简达随写计划。
对于当人生导师这件事情,元轩从前没有什么热爱,以后除了简达随本人,想必其他人也不会有什么热爱。
经过了这次中二病的,近乎离家出走然后历练自己,遇到简达随看到他的生活之后,他忽然觉得自己从前那些事情,闹心和耿介的事情,以后都不会耿介。
生活本身已经给予了他太多东西,比起来他真的太幸福了。
简达随觉得元轩做的饭很好吃,夸了他很久。
元轩对于这种夸奖只是挑挑眉,当然不会出口,他享受了太多的夸奖,但只有这一次走心了。
当然默不作声的做饭更卖力什么的,他是不会承认的。
真是一个闷骚的人。
元轩还抽空教了简达随英语,他不是底子差,是底子跟黑洞一样,元轩如果不是看他资质好,简直要摔书走人了。
当然一直没有这么做,也一直很温柔好脾气,怕伤了简达随。
这之后回到元家,他简直要把所有科目的最好的老师请来,给简达随补习了。
当然他也这么做了。
简达随那时候真是痛并快乐着,学习的时间长了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为高速转动的脑子会很累,那段时间他吃的也很多。
看着胃口很好的人吃东西,元轩自己也有些胃口大开。
那段时间两人身高长的很快,一度简达随要超过元轩的趋势。
元轩遂偷偷摸摸的去健身房。
不过那也是后话了。
在元轩把《基督山伯爵》翻了五遍之后,元轩参加了简阿妈的葬礼。
似乎人离开的时候总是这么无声,连再见都来不及说一次,简阿妈如此,简达随也如此。
再然后简达随就把家里的东西都变卖,然后离开了村落,作为简达随的这一生,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里归根到底算不得他的故乡,只是有过他曾经留恋的人。而他本来应该的故乡也没有什么回忆,父母也没有什么让他上心的地方。
这一生如浮萍飘絮,原是无根。
直到再次和元轩结了前缘,才算作从起|点,走到终点,最终走成了一个圆。
――第十年――
元轩做了一个梦,梦里他什么都不缺,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周边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霓虹初上,却总是觉得失去了什么。
但到底失去了什么呢,他想来想去都想不到。
于是他就停在了街道的正中央。
路过的人却没有对她投一瞥目光,元轩把自己的人生仔仔细细的思考了一遍。
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父亲对他千依百顺,虽然小姨成了后母,但对他也是小心翼翼,不曾苛责。
这一生顺风顺水,出生,上学,留学,回来接任公司,之后相亲,结婚,有了孩子,然后时光就从手中流失,什么都看似美满,却仍然觉出空虚。
后来他才发现,原来那个看似美满的人生,却美满的如此虚假。
似此良辰美景,终赋予断壁残垣,一出镜花水月,半世缘悭一面……
恍恍惚惚有歌词飘过,仔细去听却仿佛什么都听不到,街头转角有熟悉衣角,感觉似曾相识,元轩追上前去,伸手就要去触碰,虚假或真实的触感都为冰凉,他呼吸一滞,感觉所处的城市成为了海底一隅,水压之大将海水充满他的心肺。
要,淹死了么?
有一双手从海面伸下来,把他摇醒。
“元轩,醒醒,怎么了?”
哦,还是醒了。
还活着。
背后全是冷汗,洇湿了床单,阮疏的面孔近在咫尺,元轩忽然想起来那完美到不真实的生活到底缺了什么。
缺了一个陪他走过八年的人,一个失而复得的人。梦境里把阮疏和简达随的痕迹全部刨去,重新编织了新的人生。
因为太完美了,太假了,就醒了。
“做噩梦了?”阮疏下床,给他倒了一杯水,递给元轩。
元轩觉得指尖冰凉,扯出一丝笑,微不可闻道,“嗯。”
他往旁边一看,发现是夜里三点多。
这个时间点很尴尬,你再睡,也睡不好,可是不睡觉,又不知道该做什么。
喝完水元轩才想起来,这时候阮疏本来也该睡觉,却醒过来了。
“我吵到你了。”他声音中带着歉意。
“我本来也没有睡着,所以感觉到了你的不对劲。”阮疏随意的就解释了,“梦见了什么?”
“你不见了。”元轩思忖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的把话说了出来。
阮疏一愣,脸上似是有了一丝惊异,忽而又笑了,“我在呢。”
他手贴在元轩手上,温热与冰凉相接触,大约会是冰凉被温暖。
两人各自不说话,仿佛一致的跳过某个不想提到的话题,却又像是细细体验这温暖的时刻。
“如果我没回来……”阮疏忽然扭头问元轩这个问题,然而不等他话说完,元轩倾身覆上他,将剩下的话吃了。
似乎是明白了自己触到了哪里的逆鳞,阮疏笑了,就那么睁着眼睛任由元轩吻他,他并没有动,两人就维持了这僵硬的姿势,很久,直到阮疏的腿麻掉,元轩的手臂也有些麻为止。
两人分开一些距离,阮疏眯着眼睛,唇色很红,被亲的。
“睡吧。”阮疏不温不火的说了这么一句。
元轩却拉起他的手,两人皆靠在床头。牵着的手放在床的中间,像是一条界线,却又是联系两人的存在,阮疏知道元轩是心魔难消。
但他又何尝不是呢?
只是人若一直惦念爱人的不好,全然不记得别人的好,那么连爱的感觉也会一点一点消磨殆尽,剩下的时光也是折磨,有情人也成了怨侣。
元轩有他的不足之处,然而阮疏遇见的形形色|色的人中,带他走出当年泥淖的是元轩,后来以己之力保护他的是元轩,能够一起走过八年,多少默契生出,可惜却被恶人使坏,彼此表意又不明,酿成了不可挽回的局面。
或许是室内的温度有些高,让阮疏这时候萌生了困意,他睡意朦胧,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和世界仿佛带着一层薄膜,什么都看不清,什么也听不清。
“如果你没回来……”似乎是元轩的声音传来,“我就在回忆里等你。”
这话浑然不似是他会说的,阮疏只当自己在做梦,只不过这回,梦做得前所未有的美。
也前所未有的安心。
元轩握着阮疏的手,觉得这温暖把他那些不眠之夜的梦魇都给驱逐走了,连空气里都是让人心中舒畅的因子,他侧卧着,看着阮疏的睡颜。
阮疏的睫毛很长,眼睛狭长,刚才那一笑,在柔和的灯光下,眼睛的情愫分散成了金色的碎片,飘进了元轩的脑海。
有些感情,来不及在回忆中补充,只好留给后来的时光。
直到时光变成了旧时光。
两人结婚的日子放到了一年后,除了最为亲近的好友,并没有邀请其他人。
婚礼在一处海岛上进行的,为了惩罚元轩,这次算是海陆空齐全了,元轩搭着直升机来,阮疏在船上等他。
甲板很大,阮疏眯着眼睛看远处的太阳,今天的天气也算是好的。从重生开始他就爱上了看天气,也了解了很多气象知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他嘴角含笑,因为已经听到螺旋桨搅动空气的声音,一架白色的直升机停留在百米以上的高空,稳稳当当的停着。
舱门打开,全副武装的元轩露出头来。
沙滩上的宾客已经三三两两的聚集起来,有些甚至直接躺在了沙子上,仰头看元轩出洋相。
毕竟元轩一向爱惜自己的羽翼,能够用这种方式出场大概这一生也只有一次了。
阮疏从助理那边拿过来扩音器,对着空中的元轩喊道:
“you jup,i jup!”
他声音低沉悦耳,哪怕经过扩音器劣质的放大,依然不损其中的美好。
这经典的台词放到现在怎么听怎么不对,很多来客都笑了。
你从天空跳下去,我从船头的甲板上跳下去。
不亏,不亏。
元轩有些轻微的恐高症,不过这时候很是克服了心中的恐惧,眼睛一闭,伸展双臂,一跃而下。
阮疏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的身影,百米高空下降速度很快,时间也很短,苦练了很久的阮疏在看到元轩已经快要落入水面之后单手撑起护栏,也跳下去了。
这边是浅水区,但这么高的距离,又是几番检查,连救援队都提前准备好了,所以没什么危险。
元轩跳下来之后就等于到了他的地盘,他是恐高,但水性不错,浮到海面之后往阮疏这边游过来。
阮疏还套了个救生衣,也往元轩的方向游过去。
不过虽然是相对运动,还是元轩的速度快了些,靠近,再靠近,直接拥住阮疏狠狠的吻上来。
阮疏不甘示弱,也咬了回去,吴修远那一帮人嗷嗷叫起来。
回到海滩之后就先去换衣服,简单的冲了冲澡,换回了礼服,在神父的见证下交换戒指,宣誓。
之后就是个盛大的聚会,在旁边的海上酒店,大厅的透明地板下,可以看到五彩斑斓的鱼在游来游去。
元轩穿着礼服的样子好看极了,他长身玉立,面色如玉,眸色漆黑,却学会了不那么尖锐,温和的和身边的人说话。
阮疏在这边倒酒,往那处看的时候,觉得元轩很耀眼,是整个大厅最鹤立鸡群的那个。
阮疏这么想着,心抖了一下,他心中忽然生出了百般滋味,觉得那个温和笑着的元轩离他很远,就像一直在透明围墙中来回游荡的那条鱼,他看着和玻璃围墙外的鱼只差一寸,但这一寸,让两条鱼成为了两个世界的鱼。
阮疏忽然觉得恐惧,红酒“不小心”倒在衣服上。
阮疏借口回来换衣服,坐在床边,呆呆的坐着,想着刚才看到的傻鱼,一直游来游去,就是找不到出口,也许曾经有一天,它看到了天上的飞鸟,羡慕过飞鸟,也想过是不是其他鱼和它一样。
这地方为了好看,在屋子的周围也设下了透明的围墙,所以鱼只能在其中游来游去。
阮疏忽然又不想结婚了,所以他也放纵了自己一回,理所当然的逃婚了。
问侍应生借了一套衣服,阮疏逃跑了。
也不知道他是点背,还是点背,还是点背,或者是换衣服的时间不如当模特那段时间换衣服快了,元轩过来找人了。
轮渡刚到岸上不久还没走远的阮疏就接到了元轩的电话。
“衣服没换好?”元轩声音温和,中间带了一丝微不可闻的慌张。
“换了。”阮疏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深吸一口气,“元轩,我不想和你结婚了。”
那边忽然没了声音。
☆、第57章 吃吃豆腐
阮疏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温和,他一向看起来很好也很纵容,不到最后,总会是一副任人欺负的样子。
从前吕清觉得他好欺负,后来吕清死了。
艾弗里也觉得他好欺负,后来艾弗里也死了。
梅琳达呢,梅琳达甚至到后来根本没有接触到他的衣服边角,更不要说偷精|子。
如果对手有敌人,那么敌人的敌人,就是可以利用的。
阮疏甚至纵容吕清鼓动别人毁了自己的嗓子。
其实他也不想唱歌了,就是想让吕清再往前走一步,多走几步,他自己就把自己给作死了。
阮疏一向不觉得自己聪明,从前是,后来也是,只不过心中总有那么几点期待,有些想法如种子,纵容到最后就长成了狂草,一片地,就荒芜了。
“如果你这次找到我,我就回来,再也不走了。”阮疏一鼓作气的把自己想说的话全部说完,“刚才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和你的距离很远。比很久之前的八年距离更远。”
元轩那边的呼吸声急促了些,带了些鼻音。
阮疏置若罔闻,恐惧如密密麻麻的草,直接横穿了心脏,“我和你离得最近的时候,是我们两个在碧汀别墅里过冬天,那个冬天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也是后来每次想到都觉得痛苦的时候。”
元轩说,“对不起。”
“分开一段时间吧。”阮疏说。
“我去找你。”元轩说。
阮疏没有应声,挂掉了电话。
隔断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他直接打车去了机场,把身上的侍应生的衣服换掉,里面是他的白衬衫。
司机偷偷的从后视镜窥了他一眼,阮疏不理会那探测的目光。
到了机场之后打表的九十多,阮疏直接给了一张一百的,离开了车。
他买了时间最近的航次,国际航班。
然后有离开了。
没有上飞机。
元轩放下手机的时候面色如常,元训先发现儿子的异常的。
“怎么了?”元训关切的问道。
元轩摇摇头,“我找吴修远来,这里的情况让他应付,爸爸我先离开一趟。”
他话的逻辑都死掉了。
元训心一沉。
“去吧,这边由我来。”元训安慰儿子。
元轩思绪很乱,就这么离开了。
本来好好的婚礼,新郎小攻晚上不出现,新郎小受晚上不出现,大家都知道,肯定是有哪里不对了。
元轩还是找人调查了一下,得知阮疏买了国际航班,心一下子凉了。
但他觉得阮疏肯定没走远,直觉。
元轩找了一个月,最后来到了阮疏最初回国时,他带阮疏去的那座公寓。
钥匙一直留在阮疏手上,从前阮疏只是阮疏,他把钥匙给了对方;后来阮疏不仅仅是阮疏,钥匙自然更要留在主人手上。
阮疏确实没有走远,他也确实就在那座公寓,去周围买买菜,自己学会烧饭吃,没上网,没开手机,什么事情都不管,发呆发够了就钻书房,或者对着菜谱学烧菜。
随着慢慢学习和靠近元轩的兴趣爱好,那种疏离感又远起来,有一种玄妙的感觉,就是你了解对方的脉络那种感觉。
小区旁边就有一家银行,这天阮疏出来取钱,元轩也来到了小区这边。
不知道为什么,开着车,开着开车就到了这边。
之前他去阮疏可能去的地方都找了,没有人。
找了一个月,最后回到了荣海市,忽然想到还有这么一个地方。
太熟悉了,以至于根本忘了这个公寓的存在。
也是两人时运不济,碰到了抢劫银行的。
更不幸的是人质是当时在vip窗口的阮疏。
元轩当时刚进银行的门,他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往这边抬脚了,结果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然后就看到阮疏了。
阮疏也看到他了。
jc来了,元轩去交涉,和谈判专家讲了几句话。
元轩以条件把自己换了过去。
替换之后阮疏离开的空档扑倒了绑匪,绑匪的枪掉在地上,阮疏扑在地上拿到了枪,对着绑匪,绑匪有两人,其中一个正指着人质元轩,这之后子弹直接飞了出去。
元轩中枪了,冷汗直流。
抢劫犯被狙击手击毙。
阮疏觉得世界的隔膜也随着血液的流出而消失。
幸好元轩的身体没有出现什么大碍,只是走路不方便。
是的,子弹打到了元轩的大腿根(……作者你好狠)。
幸好生理上任何问题都没有出现,阮疏很是心甘情愿的陪元轩住院,做复健,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后,就接回了家里。
两人没有回元家主宅,而是回到了那所公寓,有些地方不方便,还是阮疏背着元轩走过去的。
元轩问他,“你还走不走了。”
阮疏说不走了。
元轩说,“以后我可以背你。”
阮疏说,“好。”
一离,一走,一逃,一追,一枪,一弹,成全一世界,世界中两个虽然渺小,却终于破除芥蒂的人。
从此喜乐长安。
――二十年――
阮咩和元阳两岁了,颇有一种把全世界搅得天翻地覆的感觉。
这一年两人相识二十年,也都三十六岁了。
一晃多年,当初却无论如何没有想到会走的这么近。
“粑……粑……”元阳坐在床的正中间,阮咩躺着。
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阮咩就会一直躺在船上,像是床居动物。
开始的时候把两位爸爸可是吓了一跳,以为宝贝儿子的脊背出了问题,一直不肯坐着,也极少走。
然而不到一岁两位小朋友不仅可以走了还可以跑了,忐忑的心终于放下了,甚至一直不肯坐着的阮咩还比元阳早一点学会了走路,只不过走了几步就直接坐到地上,不肯走了。
阮疏算是明白了,这是懒的。
后来阮咩就这么懒了一年,除了吃饭的时候会主动点起身,其他时候都会面对天花板参禅,仿佛能从其中悟得大道。
反倒是元阳是多动症,不动一动就全身痒痒一般,阮疏几次三番怀疑元阳是抱错的,因为这和他一点都不像。
然而当时出院的时候两人就已经给孩子做过彻底的检查,孩子确实没错。
那就是基因突变了,并且两个儿子基因都突变了。
他一边想一边觉得逵猩瘢然后心想为什么会基因突变,难道是他和元轩做多了吗?
不过这个想法也就是一个想法,绝对不会深刻思考,阮疏要面子更要里子,在床上可以被欺负也可以欺负元轩,但下了床出了门就要有当父亲的样子。
毕竟孩子太小,他和元轩从前向来都是话稍微露|骨而相互调侃,之后就收了性子。
吃饭的时候是一家人都在,有了阮咩和元阳之后,两人也就回了老宅,毕竟元宅的老人让人放心些,更何况元训一直想着颐养天年,含饴弄孙。
阮咩很是聪明,知道抱祖父的大腿,反而是元阳,一直喜欢自顾自的玩耍。
这让元训也哭笑不得,不过对于这两个孙子他倒是欢喜的很,自从他把一切事务推给了元轩,就得了很多闲,自己去养孙子,让元轩承担大部分的公司事务,除非存亡,否则不需要来问他。
元轩初时有些吃力,到后来好了很多。
“爷爷~”阮咩一反常态,抛弃了所有的懒惰因子,进门之后笃笃笃的跑到元训身旁,抱住元训的大腿就往沙发上爬,元训很是喜欢,把他抱到了沙发上。
元阳这个兄控看到哥哥跑了,自己也跟着跑了,元训又是笑着把他抱到沙发上,两尊福娃一左一右,亲亲密密。
不过元阳总是慢半拍,因为他是看自家哥哥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
两兄弟在一起久了,长得果真是有些像了,不愧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元训逗弄两个粉嫩小孙儿,顾不上理会两个大人,反正也是熟人,不需要多做什么礼数,明婶和李叔在元家已经习惯了,元训向来厚待,所以让他们在元宅养老。
明婶不太爱去自己儿子家,李叔也是,膝下是三个女儿,现在老来也不方便,所以反倒是元家老宅最适合他们居住。
明婶见两人回来,自己就要起身去厨房,经历早年的黎菲林下毒事故,她叨念了许久,说不放心别人做饭。
“我来吧明婶。”元轩脱下自己的外套大衣,阮疏也觉得自己在客厅没什么事情,跟着元轩去了厨房。
元轩上身穿着浅色的羊毛衫,底下穿着一条浅色的裤子。冬天荣海市总是冷的,然而元宅自己供着暖,所以也不会觉得寒冷,进来之后反倒是需要把穿着的大衣脱掉。
“今天做什么吃?”阮疏问他。
元轩的手艺越发的好,他们两人带孩子的时候,不管多忙,元轩都会得空做晚饭,然后一家人在桌上吃,早些时候阮咩和元阳都没有长牙齿,就煮粥吃,两人在桌子旁的木栏小床上,元阳总会扒着木栏杆,眼巴巴的等着吃,元轩也总是先喂他。
故而总是坐着喜欢发呆的阮咩反倒是吃的很少,机会总叫傻子占领,两人一个有点胖,一个有点瘦,小时候也很好区别。
阮咩挑食,阮疏喂他,他吃的极少,总是三两口之后就不愿意多吃,幸好到了快两岁的时候反倒是吃的越来越多,有些赶上元阳的趋势。
这才让阮疏和元轩放心了。
“茄汁豆腐,蟹黄豆花,”元轩道,“还炖了一些汤,来之前我和明婶说过,所以很早就炖上了,他两个应该可以吃一点,米粥为主,阮咩贪吃,不要给他吃其他的。”
他这是叮嘱阮疏,因为阮疏心软,阮咩不喜欢吃正餐,就会想方设法的吃一些零食,小孩子吃零食总归不好,被元轩强迫式的给阻止了。
为此元轩在“床?上”好好“调?教”了阮疏小孩子应该吃什么,因为他在之前做了很多功课。
阮疏那段时间反倒是很忙很忙,他事业正好扩充到国外,简直要足不点地,飞来飞去了。
但自从孩子出生之后,他也是把很多事情放下来,一心一意的发展国内,然后远程控制国外,为的是晚上能聚到一起吃一顿晚饭。
他自小就算是没有享受什么亲情,姆妈给他的温暖就像寒冬的小火苗,哪怕寒风瑟瑟也是心中的安慰,然而说到真正的温暖却算不上。有养育之恩,却是来不及报答,便已辜负。
之后虽路多顺利,和心心念念之人在一起,也是遭受了多重磨难,但心中既然明了自己要的是什么,便要有取舍,事业可以放一放,但家庭和孩子的成长是不可或缺的。
“爹……地……”元阳摇摇摆摆的往厨房来,阮疏听到他的声音,觉得心都要化了,小儿子虽然比老大笨了一点,但只要跟着老大的路走,也不会走歪。
“阳阳,来干嘛?”阮疏俯身把他抱起来。
元阳笑的只有大牙了,他眼睛很澄澈,小孩子的眼睛都如明镜,照亮了人心,让他觉得心中一暖。
“吃……吃吃……”元阳简直要对着元轩垂哈喇子,他素来知道这位“粑粑”做的饭很好吃,循着香味就追了过来。
听元阳的话,元轩简直要手一抖,把盐给放多了,幸好他手很稳,以前阮咩试图在厨具上让他手抖,有前科,也就做了准备。
他转身看着元阳,似笑非笑,“吃,吃什么?”
元阳说不出什么高大上的名字,啃手指头,“吃……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