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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月色如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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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哥带着两人坐下后,端起菜单熟练了点了几个招牌菜,然后询问起沈秀和刘思思有没有什么忌口。
    “我没什么特别忌口的食物,思思的话,她不能吃猪肉,还有,你不要点的太辣,她不怎么能吃辣的东西。”沈秀简单明了的将两人的饮食习惯告诉了他。
    “谁说我不能吃辣了,我能吃!”刘思思在一旁抗议,掐了下沈秀的大腿表达自己的不满。
    “得了吧,上次你吃完麻辣火锅,额头上冒了好几个痘,嘴里还溃疡了,疼了一个多礼拜啊,你不会忘了吧?”沈秀看到刘思思还在那里逞强,毫不留情的揭穿了她的伤疤。
    姑娘“哼”了一声,就没再说话了,沈秀确实没有说错,她不太能吃辣,但是就是贪嘴,会忍不住的去品尝,比如她爱吃的鸭脖,点的就是麻辣。
    胡哥点完菜后,看着两人在那里相互拌嘴,歪靠在椅子上在一旁看戏,他看这两人打闹还挺有意思的。
    “你们俩感情真好啊,真羡慕你们。”胡哥忍不住的感叹了一句,其实他也是性格有些跳脱的人,可惜自己的女朋友不在身边,没法像沈秀那样秀恩爱。
    “老胡,你女朋友呢,怎么没叫出来一起啊?”沈秀也没有只是光顾着和刘思思打闹,还是转头问起了胡哥的对象,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会胡哥应该有女朋友的。
    “她啊,她的公司给她安排了一堆通告,今年都很忙,没什么空来陪我。”说到这个,胡哥也面露遗憾,这也是他羡慕沈秀和刘思思的原因之一,起码两人有很多时间是待在一起的。
    “那挺可惜,没事,下次有时间叫上你女朋友咱们一起。”沈秀发现自己这个话题没挑好,想了想没有继续往下聊,及时的打住。
    等这边菜都陆续的上齐,三个人也动起了筷子,不得不说,胡哥带他们来的这个地方真不错,以本帮菜为主的几道特色美食,如虾子大乌参、青鱼下巴甩水、松江钙鱼、鸡骨酱、桂花肉等,味道清淡素雅而又咸鲜适中,口味多样风味独特。
    反正沈秀看了是食指大动,至于刘思思就不用说了,早就已经行动起来,砸吧着嘴吃个不停,一脸满足。
    中饭过后,几个人坐那里稍作歇息,讨论着下午去哪里,胡哥这里是准备带着两人去城隍庙逛一圈,沈秀是无所谓,他哪里都可以,不过他想听刘思思的想法。
    “我想进那个东方明珠里面看看,我们难得来一次,不看一下里面还挺可惜的。”刘思思显然早就有这个打算,所以沈秀问她的时候,没有思考就说出了自己已经考虑好的计划。
    “那行,咱们就去东方明珠,也离我们这近,老胡,没问题吧?”
    “我没问题,去哪里都可以,不过进那里面的话,要早点买票了,在晚点,得排好久的队。”胡哥欣然同意,他作为本地人这些地方早就去过了,所以还是看沈秀他们想要去哪里。
    “那现在就出发吧,咱们歇的也差不多了。”说罢,沈秀起身将背包背在身上,拉着刘思思的小手,三人就这样前往了下一个目的地。
    明珠塔作为举世闻名的魔都建筑,拥有它独特的外形,酷似两个插入云霄的大彩球,光彩夺目。每年,世界各地成千上万的游客都会慕名来观光,所以,三人到达那里时,已经有许多人在这个地方排队了。
    好不容易买到票挤进去,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顶端的彩球还是封锁状态,而且后世著名的网红打卡地——悬空观光走廊,此时也没有开放,那剩下的还有什么看头呢,只有一个陈列馆了。但是显然刘思思对这些兴致缺缺,也正常,姑娘平时都不爱看书,怎么会对这些感兴趣。
    带着遗憾的心情离开后,接下来的两天,胡哥又带着两人逛了魔都的几个有名的景点,城隍庙、豫园、七宝老街、野生动物园等,沈秀时不时拿起手中的相机拍摄四周,记录下那些美好的风景。
    特别是在野生动物园中,他们坐着可以投喂得游览车,经过猛兽区域时,刘思思一眼就看到了在树荫下打盹的狮子,兴奋的拉着沈秀的袖子说道:“沈秀,快看,快看,是狮子诶。”
    沈秀当然也看到了,他明白姑娘为什么这么兴奋,毕竟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不就是遇到同类了吗,激动点也正常,就像是他乡遇故知嘛,等等,这个比喻好像有点不太恰当。
    刘思思挤到车上投喂的位置,把准备好的食物,扔在了外面的地上,就看到几个雌狮懒散的漫步走来,将食物叼走,放回树荫下,继续趴着不动了,她有些好奇的问沈秀:“它们怎么不吃啊?”
    “或许,是因为现在没胃口?”
    “这样啊,好吧,白高兴一场。”
    ——
    晚上,和胡哥分开后,回到酒店房间里,两人坐在沙发上,刘思思有些兴奋的靠在沈秀的怀里,拿着沈秀的相机在那里翻看今天收获的照片。
    “哈哈,沈秀,你快看这张,老胡的动作好蠢啊。”刘思思指着相机里的照片和沈秀分享着自己的喜悦,她笑的花枝乱颤,被披肩长发遮掩的白皙颈脖就这样露出了一片雪白。
    沈秀的目光不自觉被吸引住了,他下意识的低下头,用嘴唇轻轻的在刘思思的后颈上刮蹭了一下。
    只是一个略微亲昵的动作,沈秀却能清楚的察觉到,姑娘的身体突兀的僵硬了起来,拿着相机的手微微的颤抖,呼吸开始急促而没有节奏,白腻的皮肤下泛出一片粉红。
    沈秀见状,不满足于刮蹭,而是张开嘴巴轻咬了一下刘思思的耳垂,后者则没有力气的放下手中的相机,任由他
    “思思……”沈秀低声的呢喃着,后者猛然抬起头,眼眸中泛着一汪秋水。
    “沈秀,我想……先洗澡。”刘思思的声音带着颤抖,她没有拒绝,也不会拒绝,只是闭上眼睛靠在沈秀的肩上。
    接下来的事,水到渠成,沈秀注视着刘思思的双眸。
    “思思,月色真美。”
    “……嗯”
    暴风骤雨淹没了他的雨衣,却并不影响他的毅然前行。
    雌狮在某些方面是占据主导的,沈秀起初是不信的,但是,之后,他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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