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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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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特么的谁啊,这么缺德偷袭。
    人家倪二和孙千还光明正大地拦路抢劫,谋财害命呢。
    “大王,点子辣手啊。”
    竟然是个女声。
    俞民毫不犹豫,循着声音,几步穿了过去。
    “哎呀,不好。”
    一个女子在大树后面出来,扔下弓箭就跑。
    俞民哪里会放过,冲上去一把薅住,退到一棵大树上,背靠大树,把女子挡在身前。
    “大王别射箭,我叫贼人抓住啦。”
    原来是个贪生怕死的女子,也不过如此而已。
    “混天王,这个女子在我手里,出来谈谈。否则的话,我就杀了她。”
    能在这里出现的什么大王,自然就是那个混天王。
    “你敢?”
    竟然也是个女子。
    “哈哈哈……,有什么不敢的。刚才杀了两个,你也看见了,也不在乎多杀几个。”
    “不要伤害她,我跟你谈。都别射箭,咱们出去。”
    窸窸窣窣,很快有人出现。箭在弦上,对着俞民,一共八个男人。
    破衣烂衫的,有几个人鞋子坏了,用树皮绑着。
    最后出来一个女子,很年轻,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背着弓箭,手持长枪。
    丝绸衣服,绣花鞋,料子虽然不错,但是衣服打了补丁。看起来像个落魄人家的女眷。
    俞民不仅感到有些好笑。
    这就是混天王,槐树岭响马?太寒酸点儿了吧。
    说你们是丐帮还差不多,你手里的长枪换成打狗棒,就是丐帮帮主黄蓉。
    “放开春燕。”
    持枪女子厉声道。
    “放开她,让你们杀我?”
    “把银子交出来,就放你走。别说你没有银子,刚才那两个人强盗的话,我可都听见了。”
    “他们是强盗,你们又是什么?”
    “那不一样,我们替天行道,专杀狗官。”
    “我又不是官。”
    “你有钱,都是不义之财,人人得而取之。”
    有钱就是不义之财,这是什么歪理?
    “我是生意人,这是我做生意的本钱,不是不义之财。”
    “无商不奸,生意人只会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放印子钱。”
    “我也不是那种人。”
    “你到底要怎样?不放了春燕,就杀了你。”
    我要怎么样?是你要我怎么样好不好啊。
    “放我走,就当咱们没见过,两不相干。”
    “不行,你有钱,放了你就是放走了钱。”
    “对,不能放他走。”
    “不能把钱放走。”
    边上的人就跟着起哄。
    这都什么队伍啊,就这素质,还是什么响马,混天王?太给响马丢脸了吧?
    “混天王,咱们打个商量。钱,我有。要钱也行。但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还有两伙人,也在图谋我的钱。”
    “知道,他们就在前面埋伏,想必就是等着你的。你想怎么样?”
    看来有门儿。
    “我是个良民,不想杀人。”
    “哼,都杀了两个,还说不想杀人,虚伪。”
    “你也看见了,他们从京城跟到这里来,就是想谋财害命,我不过是自保而已。”
    “说吧,你想怎么样?”
    “你们把那两伙人也杀了,死了那两个,也算在你们头上。我给你们钱。”
    “哼,你想买凶杀人?”
    “既然你们不想杀,只好我自己杀。损失的可是你们。”
    “大王,我看行,那两人图财害命,也不是什么好人。杀了他们,也是替天行道。”
    一个男子说道。
    “是啊,大王,反正早就开了杀戒,也不在乎多杀几个。杀了他们,得了钱,买酒买肉,好好吃一顿。”
    “对,大王,这都半个月没沾油腥啦。拿了钱,买鸡买鱼,大碗喝酒,大块儿吃肉……。
    这都什么队伍啊,就惦记着吃。指望你们替天行道,下辈子吧。
    “住口,咱们是替天行道,哪能就记得吃肉喝酒?”
    “是,大王,我们错了。要不干脆杀了这个小白脸儿吧。”
    “不杀也行,让他给大王当个压寨夫人,八千两银子就当是嫁妆。”
    俞民恨不得一头撞死。
    就这素质,简直……,乌合之众。这都敢出来造反,这造反的门槛儿也太低了吧?
    “都给我住口。”
    混天王走近两步。
    “我们动手也行,你给多少钱?”
    看来有门儿,省得我自己动手。
    能花钱摆平的事儿,最好不要自己出手,省得自己惹上麻烦。
    “就是几个奴才,不值钱。一口价,二百两。”
    “哼,你当杀鸡呢。一口价,五百两。”
    “成交。先付一半,杀完之后,再给另一半。”
    “行,现在可以放开春燕了吧?”
    “可以。”
    俞民放开春燕,众人也放下了弓箭。
    俞民数出来二百五十两银票,递了过去。
    一支芊芊玉手接了过去,看了一下收起来。
    这只手保养不错,显然不是劳动妇女的手,看来此女真的可能是富贵人家出身。
    只是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落草为寇呢?
    “你在这里等着,我们去杀了他们。”
    “我也过去看看。”
    “不必,杀了他们,把尸首抬过来给你看。”
    “行,我相信你。”
    混天王也不犹豫,手一挥,带着人走了。‘’
    对于混天王能不能杀掉来福他们,俞民其实没有多大信心。
    就这么十来个人,也没有什么正经训练,其实谈不上什么战斗力。
    尽管现在官军的素质也不怎么样,但毕竟还是军队。如果遇上官军围剿,那就是败。
    不过,来福那些人,也不过就是贾府的奴才,仗着主子的势力,可以欺负别人。真打实斗,也未必有什么本事。
    倪二和孙千在俞民面前毫无还手之力,来福他们也未必就能比他们强哪儿去。
    大不了,到时候我自己出手就是。
    俞民其实有机会逃跑,混天王这些人根本就困不住他。
    之所以跟他们交易,是想结交他们。
    皇帝算计他,贾家人想除掉他,让俞民意识到,不管自己将来留在神州,还是去海外,都需要有自己的力量。
    平常百姓不会跟自己走,但是这些人不一样。他们已经落草为寇,与官府为敌,没有别的出路。
    如果自己能给他们一条出路,他们完全可能跟自己走。
    这些人已经开了杀戒,今后需要杀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手软。这一点,是对俞民最有价值的地方。
    同时,俞民也对这个混天王起了好奇心。
    其实混天王是个很漂亮的女子,甚至还是富贵人家出身,这样一个人,怎么就落草为寇,跟官府作对,当起了山大王?
    还真是个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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