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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秋轻轻摇头,眼里满是乖顺,他仰起身来吻了下秦砚的脸,笨拙地讨好道:“我只喜欢你,阿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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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三春
迟秋不懂得讨好人,却最懂得怎样无形中撩秦砚。
秦砚第一次见迟秋是在酒吧,他那个时候似乎很缺钱,在酒吧里驻唱,因为眉眼间和当时大火的小生钟意晚神似,老板还打着“小意晚”的招牌吸引了不少顾客。
秦砚那个时候刚和钟意晚分手不久,心情低落了很长一段时间,时不时就去夜场买醉。
人还没开口唱,底下就有人欢呼,秦砚只沉闷着喝酒,直到有舒缓婉转的吉他声传来,他才稍稍抬眼。
灯红酒绿的光打在少年的身上,没让他沾染上一点烟火气,反而把他衬托得清新脱俗,少年抱着吉他低低吟唱,明眸皓齿,桃花眼纯澈明亮,稍稍垂眸,长睫便投出阴影,美好得不像话。
周围嘈杂声不断,秦砚却能清晰地听清少年的每一个发音,轻轻浅浅地落在他的酒杯中,醇香入喉,勾得他欲醉不醉。
曲末,迟秋慢慢介绍歌名,他说话的声音和唱歌时不同,说话的时候很慢,声线清朗,似泠泠山泉。
酒精上头,秦砚只觉得自己心口在滚烫发热,他跟着绕去了后台,恰巧撞见少年在换衣服。
狭窄混乱的后台,灯光也跟喝醉了似的昏沉,少年刚刚套进一件白T,衣服还搂在上面,露出雪白的后背和性感的腰窝,连他身上的茉莉花香都帮他蛊惑人心,他的腰很细,明明也有紧绷的肌肉,却总让人觉得盈盈不堪一握。
拥挤逼仄的角落,他是照进来的第一缕月色。
少年偶然抬眸间,看见了不速之客,眼里竟却没有半分警觉和戒备,明亮的眸子恍然情动,水洇洇一片,干净美好。
秦砚懒懒地倚在门边,恣意闲散,“刚才的歌很好听,叫什么?”
少年慌忙穿好衣服,乖乖答道:“《带我走》。”说完话,他的耳尖已经绯红。
秦砚挑眉一笑,“那我来带你走。”
那一晚无疑很疯狂,秦砚在迟秋身上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迟秋疼晕过去好几次,桃花眼里蓄满了泪水,好听的嗓子哑得说不出来话。
清醒过后,看着身旁和钟意晚五分相似的模样,秦砚还是会心悸。于是离开之前,他还是留下了名片,果不其然,没过多久迟秋就给他打来了电话。
直到现在,已过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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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迟秋拒绝秦砚的签约邀请之后,秦砚差不多有两周没再去看他。
迟秋的确是在艺大念书,是不过他学的是音乐,秦砚一不小心记成了表演系。
这种的‘一不小心’并不在少数,和秦砚在一起的第一年,他记错了他的生日,在隆冬里,以给他过生日为由,不顾他当时还在低烧,带他去山上温泉住了一周,醉生梦死,夜夜笙歌。回来之后,他就去医院修养了半个月。
即便后来秦砚得知真相,也只不过是让助理送来了一堆奢饰品以作补偿。
不论是从前还是现在,迟秋只会笑着说好,淡然包容他的一切不上心。至于到底是谁在圣诞节过生日,又是谁念过表演系,并不重要。
只要能看到他的背影就好。
大三的课不多,身边的同学大多在外面的工作室实习,或者是自行创作,其中也不乏小有名气的新秀。
上完一堂专业课,迟秋收拾好书包准备去练琴,校队的乐润却先一步拦住他,一把过来勾住他的肩膀,“秋儿,干嘛去啊。”
乐润和他同在校羽毛球队,经常搭档打双人赛,配合度极高,从无败绩。迟秋不喜欢与人交际,对谁都是淡淡的,而乐润是个自来熟,和谁都混得开,一来二去,迟秋也愿意和他多说两句。
“练琴。”
一听这话,乐润立即抢过他的书包,把人往球场带,乐呵呵道:“练啥琴啊,走,打球去。”
迟秋正好也想过把瘾,于是也不再多说。
两人对打了几局,本来技术就旗鼓相当,几局拉下来,出了不少汗。
乐润大汗淋漓,直接掀起衣服下摆擦了擦汗,边上的女生霎时羞红了脸。他学的是表演,形象气质均属上乘,有大胆一点的女生跑过来给他递水,他就笑着大方接下,转身丢给迟秋一瓶。
迟秋还在整理球拍,脸上被热气蒸腾得微红,漂亮的桃花眼里也蒙上了一层水汽,汗水大颗地划过脖颈没入衣领,接过水后,他抬眸看了下送水的女生,礼貌地点点头:“谢谢。”
女生顿时哑了声,脸色肉眼可见地浮上红晕,她又手忙脚乱翻出一包湿巾纸塞给迟秋,然后落荒而逃。
乐润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行啊秋儿,不愧是你,两个字就把人姑娘撩得晕头转向。”
迟秋不善于处理这种情况,一般都选择漠视,他拆开那包湿巾纸扯出一张然后递给乐润,“要吗?”
乐润笑着接过,坐到了他旁边。
“诶我说,上周那个GO娱乐来选苗子你怎么没去?你条件这么好,我要是他们,肯定当场把你签了。”
迟秋连眼皮都没抬,不太在意的样子,“那天我有事。”
“这都快毕业了,身边一个个的都签约了你不着急啊?”乐润为他这佛系的态度发愁,随即,他又像是想到什么似的,眼神发亮,“要不你签我家公司吧?你放心,我让我爸力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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