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信天游
“上一道(那个)坡(了)坡(哎哟哟)。”
“(哎咳——)下一道(呀)那梁(哟——)。”
“见不上(的那个)小妹妹(哎哟哟)。”
“(哎——咳)好(哟噢)稀(依)慌(噢哦哎咳)。”
“马(了)走(那个)千(了)里(哎哟哟)。”
“(哎咳——)一(呀)那一道道踪。”
“人走(哦)(那个)千里(哎哟哟)。”
“(哎——咳)一道道心(噢哦哎咳)。”
“人(了)想地(了)方(哎哟哟)。”
“(哎——咳哎)马想(呀)(那)槽(噢)。”
“丢不下(那个)亲亲(哎哟哟)。”
“(哎——(咳噢(哎咳))往家里(那个)跑(噢哦哎咳)。”
“......”
许一凡一行人高坐马背,站在一处山丘之上,看着眼前这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粮草大军,耳边响起了那一声声西北特有的歌谣,其歌声豪迈而悠长,铿锵有力,听着就让人得劲,伴随着那一声声哎呦呦声,整支队伍都按照一定的节奏前行着。
唱歌的是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老人穿着破旧的棉袄,棉袄已经黑乎乎,油腻腻的,还破了不少破洞,从破洞里可以看到棉袄里面的朝麦草。
老人年龄很大,个头也不高,皮肤黝黑,脸上的皱褶比饺子皮还多,其腰杆也不如何挺拔,还有些驼背,腰间用一根草绳绑缚着,在腰间别着一根旱烟袋,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看似很普通的老人,却唱着洪亮的歌声,其嗓门不亚于一个年轻人。、
在老人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大约八九岁的孩子,孩子手里拿着一根羊鞭,在孩子的身边,还有一黑一白两只小羊羔,而在不远处一处才刚刚冒绿的草丛当中,有几十头颜色不一的羊儿正在悠闲的啃食着绿草,听到老人的歌声之后,这些正在埋头啃食绿草的羊儿,会时不时的抬起头,看一眼老人的方向,嘴里发出咩的羊叫声,似乎是在附和着老人的歌谣。
孩子的穿着也很破旧,而且极其的不合身,明显大了不止一号那么简单,显然是其家中大人穿过的旧衣服,其皮肤也呈现黝黑色,却有着一口洁白的牙齿,此刻,他正蹲下身,抚摸着身边的小羊羔,满脸笑意。
许一凡却注意到,在小男孩的腰间,别着一把刀鞘,至于刀鞘,却没有刀,从刀鞘的制式来看,那是炎刀,而是镇西军当中独有的刀鞘制式,看样子,这个小男孩的父亲,或者其他的什么亲人,应该在军中当差。
对于老人唱响的歌谣,或者说民谣更加的准确一些,许一凡并不陌生,在上辈子的时候,他也曾经听到过,那是陕北的民歌信天游,这种独特的唱法和发音,不是当地人,很难唱出来,就算唱出来,也很难有那种味道,而且很多人也很难欣赏这种民歌。
听着那相似的唱腔,类似的歌谣,许一凡仿佛回到过去,整个人眯起了眼睛,露出了追忆的神色。
如果说许一凡是比较淡定的话,那么梦倾城等人则是一脸的诧异,歌谣唱的什么,她们没有怎么听懂,毕竟,老人是用当地的方言唱的,如果不是来过西北的人,确实很难听懂,但是,听不懂归听不懂,却不代表她们不欣赏这种歌谣,不被这种歌声所感染。
宁致远自从从灵洲城出发之后,就经常一个人发呆,很少开口说话,这段时间,他也不在天天待在车厢内看书了,而是经常一个人骑着马,跟着队伍边走边看,尤其是在看到这些喊着这种号子前行的运送物资的队伍之后,他就愈发的沉默起来。
老人的歌谣,宁致远也没有听的太懂,但是,这首歌本身就不复杂,前后对照一番,也很理解。
这一路走来,玉门关外的贫瘠和寒苦,是超出宁致远想象的,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完全跟中原腹地的百姓比不了,可是,在这里,一路所见的百姓,却无比的开朗,明明前方就在打仗,他们却笑的无比的开心,甚至偶尔还会开几句玩笑,在他们的身上,看不到贫苦的感觉来。
当然了,这只是精神上的欢乐。
一道玉门关就像是一道横亘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分界线一般,彼此之间,泾渭分明,却各有所乐。
这一路上,许一凡他们这群穿着华贵的人,走在官道上,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很多人只是在发现他们,抬起头,淡淡的看了他们一眼,就低头继续做事儿,态度谈不上冷淡,却也不怎么热络,仿佛在他们和许一凡他们之间,有着提到无法逾越的鸿沟一般。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也!”
这是许一凡在走出玉门关之后,随口说的一句话,对于许一凡而言,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随口之语,却让宁致远感触颇深。
历朝历代的王权更迭,真正受苦的却是这些最基层的百姓,而真正获益的,却是那些达官显贵,怎么看都不公平,然而,这却是常态,很少有人回去关注这件事,就算有,也很少有人真正的放在心上。
“安然,他唱的是什么啊?”梦倾城听了一会儿,见老人唱累了,开始休息的时候,开口问道。
“应该是信天游。”许一凡随口说道。
“你还知道这个?难道你以前来过这里?”
梦倾城本来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许一凡还给出了答案,这让她转过头,好奇的看向许一凡。
许一凡摇摇头,说道:“没来过,不过听过。”
“哦,这样啊。”
许一凡很快又补充道:“其实,我也会。”
“嗯?真的?那你来一个。”
梦倾城更加的诧异的看着许一凡,就连宁致远和古沫汐也纷纷转过头,看向许一凡。
许一凡也没有推辞什么,微微抖了抖缰绳,上前一步,然后,气运丹田,开始唱了起来。
“西北的山(哎嗨嗨哎嗨)山连着沟,
咱祖祖辈辈在这(哎嗨)在这哒哒价守,
祖祖辈辈在这哒哒价守。
西北的那个山来哟山连着沟,
祖祖辈辈祖祖辈辈在这哒哒价守。
吼几声信天游解忧愁,
摔把汗撵着个撵着个日头走。
西北的男子汉,
天生的犟死牛,
为托山川(万呀么)万重秀;
西北的汉子,
犟死个牛呀,
为托山川万重秀呀,
天塌下来不低头。
西北的那个山来哟山连着沟,
好儿郎就出在出在咱这沟里头。
咽几颗泪珠子攥拳头,
怎能让满手手满手老茧白白留?
西北的男子汉,
天生的犟死牛,
敢对天地(一呀么)一声吼;
西北的汉子,
犟死个牛呀,
敢对天地一声吼呀
挺起脊梁朝前走。
西北的山,西北的沟,
祖祖辈辈在这哒哒盛不够,
在这哒哒盛不够。”
原本只是一句玩笑之语,没想到,许一凡还真的唱了起来,而且一开口,就让梦倾城大吃一惊,相对于老人的那豪迈而粗矿的歌喉,许一凡的歌声就显得稚嫩了很多,可是,那股信天游的味道,却被许一凡表现的淋漓尽致,仿佛他就是土生土长的西北人。
不单单是梦倾城大吃一惊,宁致远他们又何尝不是呢,而真正大吃一惊的,其实不是他们这支光鲜亮丽的队伍,而是山坡下面的那支运粮队伍,敢唱完歌谣,蹲下身,抽出旱烟袋,烧了一窝旱烟的老人,听到这突如其来的歌声,也猛地抬起头,朝许一凡这边看来。
许一凡他们一行人的出现,老人早就发现了,从许一凡等人的穿着,就可以看出,这一行人的身份肯定不简单,老人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大半辈子,什么样的人没有见到过啊,明知道许一凡他们身份不简单,老人也没有过去攀谈的打算,只要他们不破坏这支运粮队伍的完整和完全,他们想看,想听,那就让他们看呗,听呗,反正又不会损失什么。
可是,在许一凡开唱之后,老人还是第一时间看向了许一凡,倒不是许一凡唱的有多好,单从唱法来说,许一凡的唱法糊弄糊弄不懂行的人可以,但是,在他这种唱了一辈子信天游的老人面前,那简直就是班门弄斧,不过,许一凡歌词当中的那些话,听着确实让人舒心。
不管这种话语,到底是发自内心的,还是可以奉承的话,听着确实很舒心,很来劲。
原本已经慢下来的运粮队伍,在听到许一凡的歌声之后,也纷纷抬起头,看向许一凡他们,有诧异,有错愕,有疑惑,有警惕,但却没有谁开口说什么,他们看了几眼许一凡,又看了一眼抽旱烟的老人,见老人没有说话,他们就继续赶路起来,只是,他们的脚步也随着许一凡歌声当中的节奏,缓缓的前行着。
“阿爷,那个人也会唱信天游耶!”正在抚摸着小羊羔的男孩,抬起头,看向许一凡说道。
“嗯!”
老人吐出一口烟雾,淡淡的嗯了一声。
“不过,唱的不正宗,没有阿爷你唱的好听,可是,他好像是在说我们耶!”小男孩又说道。
“嗯,是在说我们。”
“那他们是什么人啊?”
“大人物。”
“京城来的吗?”
“应该是。”
“那他们是去康城吗?”
“不知道。”
“阿爷,你说他们是将军吗?如果是的话,我想跟着他。”
“跟着他做什么啊?就因为他长得好看?”老人转过头,看向小男孩问道。
小男孩表情无比认真的说道:“不是哒,如果他是将军的话,我就可以跟着他去杀西蛮子了。”
说到这,小男孩看向许一凡,喃喃道:“他看起来年龄也不大,这么年轻都能当将军,我想我也可以。”
小男孩下意识的去抚摸腰间的刀鞘,刀鞘是他父亲留给他的,作为他六岁的生日礼物,那是一把被摩挲的发亮,很多地方还出现破损,甚至还可以在上面看到刀砍斧劈的痕迹,它们就像文字一般,在向看到这把刀的人们,讲述着它曾经的主人,是如何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
男孩一家人,祖祖辈辈,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男孩的父亲是镇西军的一名小卒子,男孩的爷爷也是镇西军的一名小卒子,男孩爷爷的父亲,更是镇西军的一名小卒子,在往上,他们大多数都是镇西军的一员。
男孩一家,在西北也不是什么豪门大户,他们只是最普通的农民而已,而类似于他们这样的家庭,在西北还有很多,爷爷战死沙场,父亲去了,父亲战死沙场,儿子也上了,他们到底为什么打仗,又为什么前赴后继的去入伍,很难说清楚。
可能是因为他们祖祖辈辈都在跟西域人作战,所以他们选择走上了战场,也可能,他们知道,一旦让西域人进入中原,那么他们现在拥有的东西,都会失去,丈夫会被杀死,妻子会被凌-辱,孩子会被他们当成奴隶在驯化,他们的田地、房屋,都会被比他们更贫穷的西域人占据,所以他们选择走了战场,也可能是,他们就是为了单纯的活着,安稳的活着,所以选择了走上了战场。
男孩的爷爷之所以没有战死沙场,不是因为他懦弱,是逃兵,在西征军当中,就没有逃兵这一说,一旦当了逃兵,不但要命令军队的追捕,也要面临朝廷的海捕文书,更会被家乡的人看不起的,除了隐姓埋名,躲躲藏藏的过一辈子之外,他们终生都要活在阴影当中。
老人之所以幸存下来,是因为他在成为士兵的时候,曾经因为他曾经是一名斥候,而且是异常优秀的斥候,人们常说斥候的生命周期只有一年不大,可是,老人却当了十余年的斥候,次次都没有死,只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在几十年前,老人所在的斥候小队,恰好遇到了西域的斥候,双方展开了厮杀,最终,老人所在的小队获胜了,可是,整整一队人,活下来的却只有老人一个人而已。
老人成为了残疾,在其胸口,背上有着数道致命的刀疤,这些刀疤并没有因为老人的老去,而逐渐消退,反而愈发的明显和狰狞起来,老人的一只脚已经废了,左脚的五根脚指头全都被齐刷刷的砍掉了,而右脚的五根脚指头,也只剩下两根而已,最要命的,是老人的握刀的右手大拇指没有了。
这样的伤势,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无比致命的,更何况是对一个斥候而言呢。
老人绝对不是第一个遭受这样重创的士卒,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这样的士卒,他虽然活下来了,却还不如死了。
对于有些人来说,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正所谓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是,对于某些人来说,活着真的是一阵折磨,尤其是那些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将士。
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袍泽一个个的倒下,一个个的离自己而去,在面临绝境的时候,他们把活下去的希望留给最后一个人,这种无声的情谊,是很多人不懂的,也是文人骚客写不出来的。
当熟悉的人一个个死去,而自己却还活着,活在痛苦的记忆里,那何尝不是一种折磨呢。
老人在身负重伤,被军医好不容易抢救回来之后,他活下来了,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同,甚至当时的前任镇西大将军,都知道他的名字,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去看望过他,更是在他伤愈之后,想要让他继续留在军队当中做做后勤,可是,老人拒绝了。
老人拖着残缺不堪的身体,回到了老家,对于一个那个时候才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而言,这样一个鬼样子,还没有娶媳妇,谁愿意嫁给他呢?
可是,有人愿意,当时村子里的长得最美的姑娘,选择嫁给了他,女人的选择,得到了很多人的赞扬,而女人也把老人照顾的很好,为老人生了三个孩子,而且都是男孩。
老人的大儿子,在十年前,就战死了沙场了,而二儿子也在次年战死了,他们死的时候,都没有娶妻生子,唯独小儿子娶了媳妇,可是,在两个兄弟都战死的情况下,他还是选择进入了军队,那时候,他才结婚不到三个月。
一次次的拼杀,一次次的受伤,一次次艰难的活下来,曾经稚嫩的少年,也为人父,为人夫,而伴随着前年西征的开始,同样身为斥候的他,自然而必然的死在了战场了。
在西征开始之前,男人回了一趟家,面对年仅六岁的儿子,他没有什么礼物送给儿子,毕竟,西北寒苦,能送的东西也不多,而他把自己的刀鞘送给了儿子。
男人离开家的那天,小男孩抱着刀鞘,追出去老远,冲着男人的背影喊道:“阿爹,今年过年你会回来吗?”
男人含着眼泪,微笑道:“回,一定回,到时候给你带更多的小羊羔回来。”
小男孩笑了,而男人也笑了,只是,男人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类似的事情,在这片贫瘠而荒凉的土地上,时常发生,中原人又有几个人知道,就算知道了,又有几个人会放在心上,而这里的人们,也没有把这些事情挂在嘴上说道的情况,敢问这里的每家每户,有几个家里没有死过男人的,小男孩的家还算是好的,至少,他爷爷还在,娘亲还在,而很多家庭,他们家的男人死了,就意味着他们这一脉的血脉断绝了。
苦与不哭,唯有自己知道,信天游,到底是信天,还是信自己,谁说的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