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凤落安民
安民镇!
自从去年冬天开始,那个十几年如一日,坐在老槐树下,摆着一张算命摊子的孙瞎子去世之后,那个粉雕玉琢,比女孩还要漂亮几分的俊美少年,也离开了这里。
生老病死,对于常年生活在小镇,大部分人连县城都没有去过的人而言,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对于这个孙瞎子,小镇的人,对他的印象不好不坏,只是一个满口胡言,喜欢沾女人便宜,带着一个小孩子的老人而已,生活困苦,谁家都不容易,真要说起来,每家每户都有那么几件让人心酸,不可与外人言的事情。
其实,大多数乡镇都是一潭死水,在没有外力的介入情况下,它永远都是平静如镜,荡不起任何的涟漪,可是,只要有人朝里面丢一颗石子,它就会涟漪阵阵,在孙瞎子他们没来之前,小镇的人生活的不容易,却不不算太过于贫苦,而在孙瞎子他们来之后,小镇还是一如既往,该怎么样生活就怎么样生活,只是相对之前,好了不少而已,至少,小镇的治安要比之前好很多。
当然了,这些都是一些日常琐碎的小事儿而已,没有人会去留心这个。
孙瞎子的到来,让犹如一潭死水的小镇,变得活跃起来,尤其是他刚开始摆摊算命的时候,对于很多没有读过书,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干活儿的农民来说,对于命运和鬼神一说,还是很相信的,于是,就有不少人回去找孙瞎子算命。
起初,孙瞎子说的很多话,他们还是很相信的,觉得这老头儿虽然瞎了,可是,说的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然而,当去的人多了,时间久了,人们就发现,这死老头子对谁说的话都差不多。
比如,我观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将来必定能富裕起来,又比如,哎呀,我观你眉宇之间有乌黑之气,看来,近来会有血光之灾......
诸如此类的话,听起来玄之又玄,似乎很神秘,让人初听起来,觉得很有道理,使得人不得不信,可是,时间久了,人们慢慢就回过味儿来了,什么富裕起来,什么血光之灾,都尼玛是扯淡,自己完全被对方给忽悠了。
孙瞎子给人算命,收钱也不收钱,收钱是,算一次命也就几文钱而已,不贵,一般人咬咬牙,还是掏的出来的,不收钱,那是因为如果你实在没钱,可以用东西当费用,什么酱米油盐酱出茶,都是可以的。
对于这些小东小西,人们在回过味之后,虽然觉得生气,却也没有那么生气,毕竟,一个一看就年岁不小,而且还带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的瞎子,生活肯定不容易,被忽悠了也就忽悠了,那点儿东西,就权当做善事了,无所谓了,反正下次不去就是了。
当越来越多的人察觉到孙瞎子就是一个胡说八道,压根就是个江湖骗子的时候,小镇上的人,顿时不愿意去找孙瞎子算命了,除非是那些家里真的出了事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会去孙瞎子哪里碰碰运气。
还别说,平时这死老头子不靠谱,但是,一旦涉及到人命关天的事情,他还是挺靠谱的,倒不是孙瞎子算的有多准,而是在给人瞧病看伤方面,还是有一定门道的,往往他使用一些土方子,就把人给救过来了。
然而,饶是如此,愿意去找孙瞎子的人,还是不多,尤其是那些大媳妇小姑娘的,最不愿意靠近孙瞎子,原因无他,主要是这孙瞎子眼睛虽然瞎了,可是,在给人算命看手相的时候,都会趁机揩油吃豆腐,让那些妇人和小姑娘是敢怒不敢言,最后弄得满脸红晕,丢下几个铜板,就气呼呼的离开了。
这种事情,又不好与他人言说,自己吃了亏,也只能忍着,更何况,这孙瞎子虽然不正经,却也不是真正的不正经,最多就是喜欢口花花而已,小镇的人都比较淳朴,也不会真的跟一个瞎子过意不去。
孙瞎子来了,落脚在安民镇,然后,他死了。
生前,他住在坟冢,死后,躺在坟冢,似乎他这辈子,都没有离开坟冢。
相对于孙瞎子的讨人嫌,那个俊美的少年,可是很讨人喜欢的,尤其是那些农妇们,格外的喜爱这个孩子,长得好看不说,而且还喜欢笑,一笑脸上就会出现两个酒窝,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戳一戳。
小时候,这小子也不老实,不是带着一群小屁孩去小溪里摸鱼、游泳,就是半夜去爬王寡妇的墙头,几个毛都没有的小屁孩,却看的津津有味,当然,在墙头下,还有一个老不正经的死瞎子。
对于自己洗澡被偷看的事情,王寡妇一开始是很生气的,每次发现有人偷看之后,披上衣服,浑身湿漉漉,提着扫帚就冲出来,追着这群小兔崽子就是一阵打,当然,她每次都是追不上的,自己累的满头大汗不说,还要重新回去烧水洗澡。
只是,一来二去之后,王寡妇也就释然了,偷看就偷看,反正老娘又少不了一两肉,再说了,几个小娃娃能把自己怎么样,他们还能翻天不成,再说了,被这些小屁孩偷看,这说明自己还是徐娘未老,风韵犹存嘛。
然而,随着王寡妇的不避讳,那臭小子反而不来了,这让王寡妇有些郁闷,还有些小小的失望。
在许一凡长大一些之后,他就不怎么在镇子里乱跑了,也不愿意跟那些小孩子一起玩了,他要么是陪着孙瞎子坐在老槐树下,孙瞎子给人算命,而他则躲在一旁看书,要么,他就会一个人跑进长白山内打猎,每次进山,收获都不小,打得多了,两个人吃不完,他也会把多余的送给一些镇子里生活困苦的人,要么,这小子就会带着那个黑瘦黑瘦的小丫头,躲在桃花山上,一待就是一整天。
镇子里,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孩子,真的不一般,就是身世惨了点儿,有不少人都还想着,等过几年,这孩子长大了,就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反正这小子能识文断字,还能进山打猎,虽然不能过上多余富裕的生活,最起码也不会饿死人,只要饿不死人,那就足够了。
只可惜,还没有等这孩子完全长大,那个老不羞的孙瞎子,突然就死了,平日里,人们总是一口一个死瞎子的叫着,现在,他是真的死了,而那个叫安然的孩子,也在孙瞎子死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小镇,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就像当初,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来的一样。
对于孙瞎子的死,更多人是一种冷淡,倒不是那种漠不关心的冷淡,而是一种对生老病死释然的冷淡,而对于那个俊美少年,人们更多的是偶尔提起一两次,猜测着这小子现在在哪,在做什么,吃的好不好,过得好不好之类的,当然,也就是随口一提,转过头就抛之脑后了。
对于那些平日里喜欢调戏少年,喜欢拿手去捏他脸蛋,戳他酒窝的夫人和小姑娘而言,觉得有些失落,她们再也看不到那个少年了,也再也看不到那个酒窝了。
不过,这些都是一些小事儿而已,对于小镇的人来说,许一凡的离开,对他们而言,并没有什么影响,日子该怎么样过,还是怎么样过,只是少了一些欢乐而已。
在许一凡离开之后,小镇上也陆陆续续走了很多人,首当其冲的就是镇上的县令宋洪志了,他在许一凡离开之后,也卸任离开了,据说是升官了,好像去了国都长安,其次,是镇子上唯一私塾的那个老先生,也离开了,之后,还有很多人离开了,大对数都是人们熟悉,或者半熟悉的人,如此一来,整个小镇就显得愈发的冷清,愈发的寡淡起来,再次恢复如此,犹如一潭死水。
这一天,小镇来了一群人。
人不多,却也不少,为首的是一个穿着华丽衣裙的中年妇人,虽然,她的衣服看起来很简单,可是,只要看一眼就知道,那衣服是用上好的丝绸,手工制造的,而妇人身上佩戴的首饰不多,可是,每一件都价值连城,这让小镇的人知道,这个妇人的身份绝对不简单。
一行七人,除了妇人之外,还有一个大约五十多岁,留着短须的男人,在他们身后,还有两个丫鬟打扮的少女,除此之外,还有两个一看就是护卫的男子,至于最后一个人,则是一个面白无须,浑身透着一股子阴柔气息的男子。
在一行人是清晨来到这里的,来的时候,他们是乘坐马车来的,马车并不华丽,十分的不起眼,不过,拉车的马匹却十分的神俊,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
马车在镇子外就停下了,妇人和两个丫鬟从车上下来,然后,一行人直奔镇子东边而去。
此时,已经是盛夏十分了,老槐树枝繁叶茂,绿意葱葱,在老槐树下,坐着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正坐在树下,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一方面是人老了,都害怕孤独,找个人聊聊天,解解闷,另一方面,则是屋里太热,坐在这里,可以纳凉,感觉很好。
妇人来到老槐树下,并没有去打扰那群正一脸好奇和疑惑打量着她们的老人,她只是站在树下,仰起头,看着面前这棵参天大树。
一行七人,除了那个留着短须的男子,稍微落后妇人半步站定之外,其他人都隔着妇人三步之远。
“唉......不知不觉,又是一年夏啊。”不知道过了多久,妇人叹了口气说道。
男人闻言,问问点头,说道:“十三年了。”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十余年就过去了,真是苦了他了。”妇人道。
男子低下头,没有说话。
妇人低下头,看了看树干,刚准备转身离开,眼角余光突然瞥到什么。
“咦?”
妇人轻咦一声,朝树根走去,然后缓缓蹲下身,靠近看了看,不由得哑然失笑起来。
“呵呵...这孩子...”
妇人说完,笑着摇摇头。
男子也跟了过来蹲下,看了一眼,也笑了笑,不过,却没有出声。
原来,在老槐树的树干上,有人用利器在上面刻了字,是两个名字,前面三个字是许一凡,后面两个字是慕儿,而在中间,则还有两个字,喜欢,合起来就是许一凡喜欢慕儿。
看到这字就知道,肯定是许一凡当初闲来无聊刻上去的,只是,两个名字刻的很好看,一看就是读过书的人刻上去的,而中间两个字,就略显笨拙和粗糙了,应该是有人后面补上的,不知道是许一凡补上的,还是那个叫慕儿的女孩补上的。
“这个慕儿......”
妇人一边说着话,一边转过头看向男人。
“就是那个从小就跟着公子一起长大的小丫头。”男子解释道。
“她现在在哪?”妇人伸出手,一边抚摸着那几个字,一边问道。
“据不良人说,她被圣地的人带走了。”男子说道。
“哦,这样啊,圣地的人,做事儿还是这么的霸道,我很不喜欢啊。”妇人声音微微低沉道。
说完,妇人就站起身,对男子说道:“走吧,去桃花山看看。”
“是。”
一行人在老槐树下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小镇,直奔桃花山而去,这让坐在老槐树下的几个老人面面相觑起来,各自都十分疑惑这群人到底是什么人。
不过,相对于那些好奇心旺盛的年轻人,这些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好奇心虽然有,却已经没有那么旺盛了,他们没有主动去询问,只是默默地看着这群人来了又离开。
桃花山距离镇子不远,可是,妇人他们还是花了大半个时辰,才来到桃花山顶。
站在山顶,看着已经只剩下绿叶,并没有樱桃的桃花树,妇人没来由的眯起眼睛。
居高临下,俯瞰下去,满眼的绿色,妇人笑着问道:“根据情报,这座桃花山是他种植的?”
男子闻言,点点头,说道:“是的,在他很小的时候,前来这里种植的。”
“嗯。”
妇人点点头,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如果早来几个月,说不定就可以看到满山的桃花了,想必,那画面很美。”
“是的,每年桃花盛开的时候,公子都会待在这里,确实很美。”
妇人没有在说话,而是转过头,看向不远处的一座荒山,在半山腰的地方,有一个坟冢,那里曾经少那个瞎子和少年,生活了十余年的地方,只可惜,现在它真的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坟冢。
男人见妇人远眺荒山,犹豫一下,问道:“要不要过去看看?”
妇人表情微动,显然,她正有此意,但是,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却摇摇头,说道:“算了,太远了,就不去了。”
男人闻言,低头,默默地后退几步,不在言语了。
荒山距离这里,其实并不算远,按照脚程,从这里到荒山,估计也用不了半个时辰就到了,不过,既然妇人都说不去了,那男子自然不会多嘴。
妇人站在山顶,远眺着荒山,眼神有些迷离,表情有些复杂。
“唉......”
不知道过了多久,妇人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低声呢喃道:“师父,你最终还是选择让他走上那条路,让他做个普通人不好吗?你这是何苦呢?”
妇人的声音很小,而其他人又距离妇人较远,加上此时正好又有一阵微风吹过,妇人的呢喃随风而逝,让人根本无法听清。
“师父,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会有很多人会死的,他也会很危险的,你可以不在话那些人的死活,甚至也不在乎我的死活,可是,你连他的死活都不在乎吗?师父啊,你到底要做什么啊......”
妇人看着荒山,自顾自的在哪呢喃低语,说着自己的心里话,只可惜,无人听清,无人知晓。
这个妇人不是别人,正是孙羽墨,当今皇帝最宠溺的妃子,没有之一,而站在她身后的那个男人,也不是别人,正是当朝一品大臣严曦之。
一个贵妃娘娘的出宫,按理说,依仗是极大的,可是,他们却只有一行七人,这很不合情理,却又十分合理。
孙羽墨在呢喃了一会儿之后,渐渐收回视线,转过头说道:“乏了,回吧。”
“是。”
妇人转身下山,再次来到桃花山山脚之后,她回过头,看了一眼桃花山和相邻的荒山,淡淡的说道:“封山。”
说完,妇人转身就走。
这一次,他们没有经过镇子,而是绕道而行,回到马车,上车之后,径直离开了小镇。
在离开小镇大约三里,有一支大约三千人左右的重骑兵在此等候,随着马车的回来,他们汇合在一起,一路南下,朝着西南方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