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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雀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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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少君是个古怪的人,如何古怪呢?
    若是说金丹期的修士代表修道略有小成,那么李少君在修道略有小成之前,也就是筑基练气期的时候,他曾经和自己心爱的女子,一起在京城开过一间小店铺。
    那时候的同门师兄弟,为了打好基础,无不是青灯古卷,一心向道。
    只有他例外……
    这样的行为说好听一点,叫做红尘炼心,说的不那么文雅,就叫不思进取。
    李少君开的那间店铺专卖茶叶,名字叫做‘草木春秋’。
    店铺的地址在北城,是一条横街,也是京城的老街,万佛寺就在那条街道的尽头,当年郑隐化名‘郑大刀’去游览万佛寺,还在他的小店里坐过,喝了一杯他那时不敢叫妻子的心爱女子泡的茶,赞了一声‘有草木春秋之气’,他觉得这个赞誉不错,也是师门长辈第一次夸赞他心爱的女子。
    于是他将原本叫做‘惜阴斋’的牌匾换了,改成了‘草木春秋’。
    当年那间店铺不温不火,说不上有什么特点,只有一股子纯正的老京城味儿。
    因为有些店铺是街上没有的,一般都藏在京城纵横八达的小巷人家。
    或是每天就推着小车子,出来游街摆摊,累了就随意找个墙角坐着。
    当时有一个每天卖豆汁儿的摊子,卖焦圈儿、马蹄烧饼,水疙瘩丝切得细得像头发。
    店铺那一带的居民好像特别爱喝豆汁儿,每天晌午,有一个人推车来卖,车上搁一个可容一担水的木桶,木桶里有多半桶豆汁儿。也不吆喝,到时候就来了,老太太们准备好了坛坛罐罐等着。
    那时候横街东有一家铺子卖鞭哨、皮条、纲绳等等骡车马车上用的各种配件。由于生活条件变好,京城那时候用大车的少了,来买的多是京城旁边的迁城人,许多物资都是由他们用大车运送来京城。有时某些京城老人看了店堂里挂着的挺老长的白色的皮条,两股坚挺的竹子拧成的鞭哨,叫人有点说不出来的感动。
    这是最正宗的京城味儿……
    当时李少君和她的铺子在一个高台阶上,门外有一块小匾,写着“草木春秋”。
    这是卖什么的呢?
    许多京城本地人不明所以,会特意上了台阶走进去看了看。看完后恍然大悟,原来是专卖茶叶的,“草木春秋”用之于茶叶。大多数京城本地人都会觉得挺有意思,纷纷笑问:不知是哪位名士给写的匾。
    但也有些京城人会毫不客气的说一句,“什么草木春秋,明明就是一间卖茶叶的夫妻店。”
    每当听见这句话,李少君都会乐呵呵的傻笑起来。
    夫妻店,多好听的名字。
    当时他们‘两口子’扮作五十好几的老两口,就经营了这么个店铺。
    每天的生活极其清简。
    她早起擞炉子,生火,烧水,出去买菜。
    他扫地,擦试柜台,端正店铺里养着的盆花和金鱼。
    他们‘老两口’都爱养花养鱼。
    鱼是龙睛,一条金色,两条透明的,她不爱什么花名为‘红帽子’的红锦鲤,独爱龙睛,或许是因为龙睛这名字里头带有个龙字,蕴含的散龙之气较之红锦鲤更多。
    鱼缸不大,飘着笮草。
    花四季更换。
    夏天,茉莉和珠兰;秋天,菊花;冬天,水仙和天竹果。
    若是熟人来买茶叶,他会摘几朵鲜茉莉花或一小串珠兰和茶叶包在一起……
    有些相熟的京城本地老顾客,每次买茶叶,总爱跟他聊聊,看看他的花。
    花并不名贵,但养得很有精神。
    李少君每次都说:“咱们京城人都爱瞧戏,我不瞧戏,就是这点爱好。”
    如今他终于能够明目张胆的在师门长辈面前称那位已经过世的心爱女子叫‘妻子’,甚至常怀念起她时,会情不自禁的轻声叫一句‘小雀儿’。
    可惜,那位对人类生活总是充满兴趣的‘小雀儿’早已经远离人世,即使再次转世,也不是当初那个对生活处处充满期待的小雀儿了。
    更不是他曾经深爱的那个她……
    没错,李少君深爱的妻子,是只龙雀成精的妖,但却是位对人类生活充满兴趣和期待的妖。
    小雀儿她对人类的俗世生活一无所知,但却对大草原和森林无所不知,大雪山的药材,草原上的草,没有她不认识的。
    小雀儿她知道很多故事,很会说故事。
    单是草原上的狼,她就能说一整天。都是实在经验过的,并非道听途说。狼怎样逗小羊玩,小羊高了兴,跳起来,过了圈羊的荆笆,狼一口就把小羊叼走了;狼会出痘,老狼把出痘子的小狼用沙埋起来,只露出几个小脑袋;有一次被某位大雪山的年轻祭祀挖出来带走了,母狼每晚上跟着年轻祭祀。
    夜夜都哭……
    那时候大雪山正和草原上的佛门打仗,据说是因为草原佛门想要往草原上扩大教义,抢夺香火信仰,触犯了大雪山的逆鳞。
    年轻祭祀后来怕暴露自己的位置,被佛门和尚得知,便把小狼放了。
    小雀儿还说草原上有一种草,叫做犴鼻子,粘性极强,吃多了容易上下牙粘在一起,得使劲张嘴,才能张开。李少君依稀记得当时说到此处时,她做了一个当时使劲张嘴的样子,很滑稽,很可爱。
    不过另外一种叫做飞龙的草就不一样了,相传乃是远古神龙的鲜血浇灌而生长出来,带有浓郁的散龙之气。小雀儿经常吃这个,她很爱吃,是个飞龙草迷,特喜欢对他宣传飞龙草的好处。
    后来……大雪山与草原佛徒的战役到了关键时刻。
    大雪山出身的小雀儿在劫难逃,被捉了回去,剥离魂魄,打断了踝骨,在上面割了一道口子,放血,用来锻造猎神弩对付有伽蓝国倾尽全力支持的草原佛徒。
    那时候,他跟着捉走小雀儿的大雪山祭祀一路到大草原。
    由于他是中原青冥剑宗的道门弟子,大雪山轻易不敢招惹,毕竟道门是跟随始皇帝结束香火神道时代的教门,实力强悍。
    大草原上没有吃食,只有他自己带来的地瓜,还有遍地的牛羊。
    牛羊要钱买,李少君那时候没有钱,也不愿意违背宗门不可与民争利的训诫,不敢明抢暗夺,只好天天都吃各种枯草和牛羊粪便烤出来的地瓜。
    李少君跟着到了大雪山,眼看着小雀儿就要死去,哭得撕心裂肺,痛恨自己毫无作为,修为低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无能为力。
    后来……
    师父白玉蟾来大雪山带走了他,并告诫他,说:“若是有一天你能入陆地剑仙,就如同那位东华宗的前辈一般,天下风流独占八斗,区区大雪山,不过你一剑之敌而已,万物生灵的生死性命,也只在你一念之间。”
    时至今日,李少君早已能够踏入大乘期真人境,但却迟迟不愿往前一步。
    只是因为,这般踏入大乘期,无法成就陆地剑仙。
    抱着吃完糯米饭的白狐,李少君环顾四周,最终回身看着茅草屋,上面挂着一块歪歪斜斜的牌匾,上书‘草木春秋’四个大字。
    字迹栩栩如生,如那人还在眼前。
    李少君低头看着怀里的白狐,温醇的笑起来,“小雀儿,他们都不知道,今日是你我相逢的日子,也是你当初将这一天,定为你的生辰,你说‘遇你之后,如获新生’,小雀儿……你可知,我有多想你。”
    傻鸟飞在他的身边转圈,不亦乐乎。
    李少君抱着吃完的白狐去清泉处洗脸,春日气息浓郁,山中繁花盛开,他蹲下给白狐洗脸时,眼见泉水边海棠开的娇艳,随手摘下一朵,戴在头上,临水自照,摸着自己的脸颊,轻笑起来,一如当年那个少年。
    阳光明媚,微风和煦。
    小雀儿……
    你若不来,我怎敢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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